140:半年后重遇

楠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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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年后——

    金湖温泉村坐落在偏僻的山区里,这里民风淳朴,勤劳好作,邻里间友好,互爱互助。

    本是一处安静悠然之地,俨如世外桃源般存于喧嚣的乱世一隅,却终被外侵者闯入,扰了这一室安宁。

    其原因,是他们村的温泉水被外头的商人相中,要在村子里建造度假村,试图把整个桃源般的村落打造为温泉度假村。

    而项目开启的首要工作,便是向这些朴实的村民们征地。

    给出的征收价格其实不低,但多数村民并不愿意搬离自己的住所,在他们看来,村子里虽然穷了一些,但怎么都胜过外头拥挤的城市。

    何况,这还是他们祖孙辈辈土生土长的地方。

    之后,在两边无法谈妥的情况下,发生了巨大冲突。

    两方人在推挤之中,金湖村一名六十来岁的老人忽而脑梗,当场昏厥,来不及抢救,还在送往医院的路上,就一命呜呼过了。

    双方冲突再度升级,才有了今儿村民扛着老人尸首,围堵村支部的事情。

    众人听闻项目总负责人要过来,所以这会儿早早的就搬了小板凳过来蹲守。

    六月的天,太阳已经烈得很。

    当头照下,白得晃眼。

    一名女孩,头蒙白纱,只露出一双漂亮的眼睛,身着素色的麻料长衣长裤,衣服裤子都属舒适宽松型,看不出身段来。

    她一手拎着开水壶,另一只手臂上托着一个大竹篮,篮子里搁着十来个白色的瓷杯。

    她疾步往村支部走去。

    远远地,就听得村民们正在吆喝口号:“还我们命来!还我们命——”

    “奸商滚出金湖村!”

    “滚出去,滚出去!”

    “……”

    女孩站在人群外,伸长脖子张望着。

    “秀儿,这!这呢!”

    一皮肤黝黑的年轻男子,坐在最前头,见着面戴白纱的金秀儿,连忙起身招手,露出一口白牙,“我在这!”

    金秀儿顶着烈日,忙快步走上前去。

    “黍子哥。”女孩的声音有些微的嘶。

    这位年轻男子,名唤金黍。

    他们这村上的人,大多都姓‘金’,唯有几个从外头娶回来的媳妇才有别的姓。

    金黍因常年在外劳作的缘故,皮肤晒得黝黑健康,一笑,咧出一口白牙,很是憨厚明媚。

    “热不热?”

    金黍见着金秀儿过来,忙把她手中的东西全部接了过来,又把自己屁股下的小凳子搬出来,放在金秀儿的腿边,“坐。”

    身后的邻里们见着他们忍不住打趣道:“黍子,看不出来,你还挺疼老婆。”

    一打趣,前头俩人同时红了脸。

    只是,一个脸被蒙在白纱下,而另一个因为皮肤太黑而看不太出来。

    “二叔,您就别拿我们打趣了,我是没所谓,不过秀儿脸皮子薄,人家明年这时候才会嫁给我呢!”

    金秀儿杵在一旁,不自在的抿了抿红唇。

    她和金黍的婚约是她爹妈私自定下的。

    金黍没爹也没娘,就靠他奶奶一手将他拉扯大,如今年纪眼见着快过三十了,可婚事却一直没有苗头,直到金秀儿的出现。

    定婚约的那日,爹娘是有询问过她意见的,她本还有些犹豫,因为她失忆的缘故,对金黍并不算太熟识,可爹娘告诉她,她失忆之前就和金黍是恋人关系,加上金黍人品不错,待她又真诚体贴,而最主要的一点是,金黍是她的救命恩人。

    于是,几番斟酌之下,金秀儿到底点头应了这门婚事。

    她想,金黍这般疼她,待她嫁过去后,两人的小日子也会幸福吧!

    即便自己对他并没有那种所谓的男女情爱,不过,她相信日子一长,总该会有的。

    日久生情嘛!

    “秀儿,秀儿?”

    “嗯?”

    金黍叫了两声,才终于把金秀儿的思绪拉回来。

    他拍拍小矮凳,“坐。”

    “谢谢。”

    金秀儿坐下,从竹篮里拿出水壶和杯子,打算替邻里乡亲们倒茶。

    “你们这大太阳晒着,小心中暑。”

    “秀儿,你热不热?”

    金黍见到她额上的汗渍把白纱沁透了,他有些心疼,“要是热的话,就把纱给摘了吧!没人会笑话你的。”

    “我才不怕人笑话,我是怕吓着你们。”

    她的脸在那次意外被刮伤了,伤得有些严重,伤口跟千脚蜈蚣似的趴在脸上,看起来有些吓人。

    起初她虽有些难过,但也没想着要用纱布把脸藏起来,后来因为吓哭过几个孩子,她没得法子,只好把脸蒙上了。

    “我才不会被吓着,我觉得你无论什么样子都挺好看的。”

    金黍一脸真诚的说着,末了,又笑道:“没事,再长长,疤痕自会褪去的,以前我脚上也有个刀疤印,你看,现在不也没了么?”

    金黍指着自己黑黝黝的腿,安慰着金秀儿。

    金秀儿深知自己伤得严重,想要褪疤几乎不可能,不过金黍这番话倒是让她宽慰不少。

    她倒了杯茶,递给金黍,“茶是凉的,我冲好晾了晾才灌进水壶中的。”

    “谢谢。”

    金黍咧嘴笑着,露出一口大白牙。

    阳光照在他的脸上,映出满脸幸福。

    他一口把杯中的茶水饮尽,把空杯子重新递给了金秀儿。

    金秀儿又给他续了一杯。

    顶着烈日,她眯了眯眼,看着搁在村支部正门口外的那副黑色棺材,拧了拧秀眉,“黍子哥,你确定今儿那总负责人还会过来吗?你们这么闹,万一人家不敢来了呢?”

    说到这,她又刻意压低了声音,生怕被旁人给听着了去,“这么大热天的,你们就把三叔的棺材搁这,怕是里头早就腐烂发臭了。这样会不会不好啊?”

    金黍闻言,叹了口长气,“我们这不也是没得法子的法子么!咱们现在就靠三叔把那群奸商给赶走了。听说这项目负责人大有来头,好像是赫赫有名的陆氏企业大公子来着。”

    “陆氏企业?”

    金秀儿微微敛眉。

    “对,叫什么来着?”

    名字金黍一下子没想起来。

    后头有人提醒一声,“陆宴北!”

    “啊!对!就是陆宴北。”

    金黍一拍脑门,可总算想了起来。

    “陆宴北?”

    金秀儿莫名觉得这三个字很熟悉。

    就是那种三字一出,她就已经知道这三个汉字该如何写了。

    “陆宴北……”

    她小声嘀咕,“我怎么感觉好像在哪儿听过呢?”

    “你当然听过了。”

    金黍笑着道:“电视上经常见着呢!好像从前还是一大明星的绯闻男友。真没想到现在竟然瞄中了咱们村,听说只要被他相中的项目,稳赚不赔,咱们现在可真不知该喜还是该忧。”

    原来如此。

    “我说怎么那么熟悉呢!黍子哥,你懂得可真多。”

    被金秀儿一夸,金黍瞬时又红了脸,他腼腆的揉了揉后脑勺,谦虚道:“我也只是在电视上看过而已。”

    “人来了!人来了——”

    正聊着,忽听后头传来几道高喊声。

    众人闻声,皆回头往后看去。

    金秀儿也疑惑的回头张望。

    只见一列黑色车队,整齐有序的从外缓慢行驶了过来。

    而领头的车辆是一台黑色劳斯莱斯,车身很炫,尤其光照之下,线条流畅,夺人眼球。

    “那是台什么车啊?”

    坐在平地里的这些乡民们,连普通车标也不认识几个,就更别说豪车的车标了,更是见都没见过。

    金秀儿闻言,几乎是脱口而出,“劳斯莱斯幻影。”

    “你知道?”

    金黍欣赏的目光看向金秀儿。

    金秀儿这才反应过来,不好意思的垂下眼皮,“可能从前在哪里见过吧!”

    车队驶入村支部宽阔的平地里,停下。

    紧跟着,一群黑衣保镖从商务车上钻下来。

    他们个个身材健硕,肌肉发达,下车后,双腿半开,双手背在身后,身形笔挺,冷脸伫立在车身旁,随时听候吩咐。

    前方,黑色劳斯莱斯车中,副驾驶座上下来一位西装笔挺的男人,他手中还拎着一个方形公文包。

    下来后,忙走至车后座,半鞠躬,恭恭敬敬的拉开了后座的车门,“陆总。”

    而后,就见一只澄亮的手工牛津皮鞋从车上迈了下来。

    往上,是一条被西裤包裹的笔直长腿。

    继而,一抹挺直的黑色长影,从车中走了出来。

    男人方一现身,登时,平地里传来阵阵抽气声。

    男人肤白貌美,几乎寻不出瑕疵。

    五官深邃,眉眼冷隽,眼瞳如墨染,冷清深幽,似千年古井,又似万丈深渊,只要被他多看一眼,就会被吸附进去,不可自拔。

    他鼻梁高挺,唇红却单薄,称上他那与身俱来的清冷气息,让人只觉高高在上,不易亲近。

    又或是,不敢亲近。

    不自觉压得人喘不上气来。

    无疑,这个男人,浑身上下每一处,仿佛都在印证着一句话:上帝是不公平的!

    此时此刻,平地上,无论男女,都被眼前男人,深深震慑住了。

    就连一贯遇事平静的金秀儿,心中竟也不觉泛起了一层异样的涟漪。

    这个男人,是真的很好看。

    气质更是一般男人所无法匹敌的。

    而他的一举一动,甚至一个眼神,都足以教人沉沦……

    许是金秀儿的目光太过炽热,男人清冷无温的视线忽而朝她的方向看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