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野心

明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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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帖是彻底毁了。

    司露微不做饭了,天天往外跑。

    司大庄被她打了一顿,好在皮糙肉厚,也没伤着什么。只是每顿都要出去吃,就跟去吃猪食似的,吃得司大傻子唉声叹气。

    沈砚山一贯阴沉,这几天更是脸沉得能滴下水来。

    这天,司大庄买了酥皮点心,知道司露微喜欢吃,就让小弟送回家。

    小弟准备挂在门上,突然大门从里面打开了。

    小弟微愣,继而露出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妹妹,大庄哥让我送点心。”

    司露微认识这人。

    他叫孙顺子,今年才十四岁,长得虎头虎脑的,将来也是第二个司大庄,又傻又憨。

    他平时看到司露微,眼睛都发直,且不肯叫姐姐,无论如何都要喊一声“妹妹”。

    “别乱叫。”司露微蹙眉,接过了点心。

    她砰的关上了门。

    孙顺子看着她的背影,想着她那模样——长腰细肩,但前后都有料,他有点心猿意马了。他背后对司露微总能起各种歪心思,但当面是不敢造次的,连眼睛都不敢乱瞟。

    他急急忙忙跑去告诉司大庄:“你家妹妹回家了。”

    司大庄一听大喜,打算回去堵住司露微,让她煮一顿午饭。

    沈砚山却拉住了司大庄的后领。

    司大庄很高,沈砚山跟他一样高,只是没他那么壮。

    就体型上说,两个沈砚山才能顶一个司大庄。

    “下午有事,你把人全部叫上,等我吩咐。”沈砚山道。

    说罢,他自己走了。

    司大庄喊:“五哥,你干嘛去?”

    “我回家一趟。”沈砚山头也不回。

    沈砚山走得很急。

    回过神来,他强迫自己有条不紊慢慢走,可脚步不知不觉又加快了。

    他心里是有气的,气却不过那么点,不够这几天漏的。

    漏了气,心虚就浮上来。

    到底是他烧了司露微的书,司露微发脾气,他无话可说。

    回到家时,他发现司露微正在收拾包袱。

    她把自己的衣裳都装好了,这是下定了决心不肯再跟他们过了。

    沈砚山瞧见这情形,心先凉了半截。

    他原本性格就沉默阴郁,此刻冷着脸,就更显得刻薄阴狠。

    “做什么?”他闲闲开口,眼睛从她身上扫过。

    司露微不看他:“我要搬到饭馆子后面的库房去住,以后在那边做事了,来回跑不方便。”

    沈砚山夺下了她的包袱,狠狠扔在了地上。

    他反手扼住了她的下颌:“小鹿,那天的话我是没说清楚吗?你想走,不问问我?”

    司露微抬眸看着他:“我还在县里,不过是隔了几条街,人又不跑。五哥想要找我,随时都可以。”

    沈砚山露出一个冷笑:“跟我玩心眼?”

    “不敢。”

    沈砚山手里的力气加重:“哪里都不许去,就在家里。这话我只说一遍,你如果去饭馆子住,我就派人砸了那饭馆子。”

    司露微的呼吸有点重。

    她死死咬牙。

    “五哥,何必欺人太甚?当初是我和我哥哥救了你,否则你就烂在街上了。这街上死过的人还少吗?官府派人往乱坟岗一扔,被野狗咬得连块全尸也没有。”司露微慢慢道。

    她眼睛里,全是厌恶。

    沈砚山心里也发狠。

    他轻轻盖住了她的眼睛,冷冷道:“欺人太甚?谁教你咬文嚼字?那个徐大才子?”

    屋子里寂静。

    司露微没答这句话,但她的意思已经很明确了。

    她沉默,沈砚山也沉默,两个人默然了半晌,心里都委屈。却是各自委屈各自的,一点共同之处也没有。

    “去做饭,吃好了下午有事。”沈砚山最终退后几步。

    司露微捡起了包袱,沉默了良久,有点任命,不敢把沈砚山这个麻烦招惹到饭馆子里去。

    她放下东西,去厨房忙活了。

    她做了三个人的午饭。

    司大庄平时是不敢带狐朋狗友回家的,因为司露微不喜欢。

    人高体壮的司大庄不肯承认,他其实是怕他妹妹的,但是又不知道为什么怕。

    司露微是高挑个子,腰条儿软,胳膊、腿怎么吃都不长肉,全跟麻杆似的又长又细。虽然有力气,可大腿还没有司大庄小臂粗,真没什么可怕的。

    他有时候被她挠了,气狠了就想:“老子是男人,才不怕她!”

    然后冲到了她面前,被她一个眼神扫过来,心里就怯了:“错他娘的,还是怕!”

    他的那些朋友们,都艳羡他妹妹的好厨艺,常说要到他家吃饭,他请示过司露微,司露微只说:“滚。”

    他就真不敢带回来。

    他自己跑回家,跟司露微和五哥一起吃饭。

    他们俩不说话,司大庄也不敢说话。

    一顿饱饭之后,沈砚山让司大庄去把那群兄弟全部叫过来。

    司露微在厨房洗碗。

    刚忙好,外面就有司大庄喊她的声音传来:“露微,快点过来,五哥有话说。”

    司露微擦了擦手,解下围裙,扫了眼满屋子人,约莫十三四个,脸色顿时就不太好。

    而他们,也有点怵司露微,都低头不看她。

    沈砚山拿出一张地图,摊在了桌子上:“我们今晚,去打劫明月山寨。”

    明月山是南湖县城郊三十里最大的山头,后来被土匪扎寨。

    那边的土匪窝很肥沃,听说都有枪了。

    众人一听这话,全部炸开了锅,觉得五哥在异想天开。

    那土匪窝有两三百人,他们才十几个人,这是去送死吗?

    “五哥,咱们干嘛要去冒险?”孙顺子忍不住问。

    沈砚山道:“明月寨有枪,有钱。咱们抢到了枪,就去投靠沈团座,全部弄一身军装穿。”

    众人愕然。

    南湖县有两个团的驻军,全部是南昌督军的部下。

    其中有个团座也是姓沈,跟沈砚山是本姓,沈砚山好像帮过他一点小忙,勉强算认识,交情几乎没有。

    司露微听到这里,脸色一片惨白。

    她见识有限的认知里,这世上最可怕的人,第一是当兵的,第二是土匪。

    他们有枪有人,想要杀谁就杀谁。

    地痞们却只是像苍蝇老鼠一样,讨厌归讨厌,危害性不算大。

    可没想到,五哥不想做老鼠了,他要去当兵了,而且是想抢了土匪窝做资本去当兵。

    看他这筹划,很显然不是想当个普通兵,而是想当个军官。因为普通兵随便进去,不需要什么枪支、财产投诚......

    司露微再次后悔,当初无论如何也不该救他的。

    这人就是个祸害。

    偏这祸害手里拿着司露微的卖身契。

    众人好像被五哥的话说得热血沸腾,纷纷询问计策。

    司露微额头开始冒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