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使唤丫头

恋上南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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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欢冷峻着脸,这十天以来,自己天天带着米龙,在青渺峰各个山头转悠,每一个鉴功灵石,他都抱遍了,但却再也没有遇到过玉环山中那种积蓄了大量灵力的石头。

    当然,叶欢也不着急,毕竟自己已经在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内,就把功力提升到了贤灵七品!

    以现在这样的功力,去参加殿前少年大比,想来胜算非常大。别说挤进前三名,只怕拿下第一名,也并非是件费力的事情。

    这也是叶欢不慌不忙的原因。

    更重要的是,要想闯进殿前大比前三名,还得努力修炼法技。

    青元门的藏经阁中,对应贤灵七品的法技有不少。

    其中,有一个叫“千幻冰叶斩”的法技,叶欢尤其感兴趣。

    这个法技最奇妙的一点,就是徒手斩出,可以变幻出一片冰刀雪剑,令对手眼花缭乱,防不守防。

    但是,米龙却说这是个花架子,除了好看之外,并不实用。

    “还不如我教你那个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虫!虫!虫!

    米龙眼中,除了虫,还是虫。

    不过,说实话,叶欢心里还是认为“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这个奇怪的法技,其实更厉害。

    但是,要打出这个法术,姿势却显得不怎么好看,甚至可以说,还有点难看,难登大雅之堂。

    这也是叶欢不肯努力学习这门法技的原因。

    第二天早上,一大早,叶欢就留了封书信在屋子里面,偷偷地下了山。

    刚出山门不远,叶欢就看见了一个俊俏的少年,正热切地看着自己。

    仔细一瞧,这不是紫娟吗?扮成男的居然也这么漂亮!

    紫娟非常满意叶欢的眼神,但她心里却又多了个奇怪的想法:以前,叶欢对自己一直不冷不热,为什么自己扮成男的,他却更关注自己呢?

    难道叶欢不喜欢美女,只喜欢男的?

    想到这里,紫娟顿时对他多了一分安全感。

    这不就是传说中的好姐们儿吗?

    叶欢压根儿没有想到,取向正常的自己,竟然会被她看作是木元子长老那样的人。

    “从现在起,你叫我师兄,听清楚没有?”

    紫娟伸手搭在叶欢的肩头上,笑容灿烂。

    “师姐,你身上太香了,这样容易暴露你真实的身份。”

    叶欢有点不自在,赶紧把她的手拿开。

    “切,你该不会忘了吧,你比我香多了!”紫娟撇了撇嘴,不以为然,“姐们儿,难得我们有共同的爱好,你给我说说,你平时都喷得哪个味的香水?”

    “要叫哥们儿!”叶欢纠正了一句,又说,“到了山下,我去雇马车,这一路你都得听我的。”

    “为什么要听你的?”

    “不听就回去!”叶欢才没有工夫和她慢慢讲道理。

    “你……你这态度太粗暴了!”紫娟气鼓鼓地说道。

    “嫌我态度粗暴,请你回去!”

    “你还能不能说点别的?”

    紫娟简直郁闷透了,从小到大,自己不管走到哪里,都被人捧得像宝贝似的,没想到这个爱喷香水的姐们儿叶欢,他竟然把自己当丫头一样使唤。

    好吧,看在他不喜欢女人的份上,暂且原谅他!

    没多久,两人走到山下,叶欢很快雇了辆小马车,两人并排挤在里面,随着车儿颠簸,紫娟不知不觉中,就靠在叶欢的肩头上打起了瞌睡。

    可能是对叶欢没什么防备之心吧,再加之马车不大,她歪着身子,直接就倒在了叶欢的怀中。

    叶欢的心跳得那个厉害啊,长这么大,这是第一次抱女的呀!

    米龙极其不满:带个女人在身边真麻烦!

    此去伏牛山,有三百里,紧走慢赶,差不得也要走两天。

    黄昏时分,马车终于把两人带进了一个名叫“金池”的大镇。

    这里十分繁华,即便是晚上,竟也灯火通明,到处挂着那种明亮的大红灯笼。

    原来,今晚是个节日。

    金池城虽然远远比不过京都,但也别有一番风情,它是那种小家碧玉般的江南水乡。

    紫娟看在眼里,十分兴奋,非要拉着叶欢去逛街。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动物,对于逛街,有着特别强烈的兴趣,甚至可以说,逛街是她们的强项!

    这种动物自然就是女人。

    如果让她们赶路,最多走上半个时辰,她们就会可怜得眼泪汪汪。但是,如果叫她们逛街,她们可以走上整整一天,而不知疲倦。

    今夜尚好,衣服鞋帽店均已关门。

    紫娟喜欢镇上的小桥流水,喜欢大红灯笼,喜欢月色撩人。

    甚至,她挽着叶欢的手臂,全然不在乎别人暗中指指点点。

    “看看这两个美少年,居然有断袖之癖!”

    “是啊,真是太可惜了。”

    “如果他们取向正常,我愿意把自家宝贝女儿嫁给他们。”

    叶欢心里一紧,便想把紫娟的手拉开,她却不放,还拖着叶欢往人多的地方走。

    没一会儿工夫,两人走到了一个华丽的会堂门口。

    里面传来阵阵热烈的欢呼声,两人都有些好奇,门口有人卖票,五十个铜板一张票。

    一个金币大概等于一千个铜板。

    叶欢很豪气地扔了一个金币给门卫:“买两张票,不用找了!”

    “原来是两个迟来的大老板,请跟我们去贵宾席。”

    叶欢和紫娟就这样被人稀里糊涂地带到了会场的最前方。

    那里有一个个用三尺高木板分隔开的独立小包厢,当中除了两个座位外,还有茶水果点。

    “有钱真好啊!”叶欢感慨了一句,这辈子一定要做有钱人。

    米龙说:拿钱来做什么,如此庸俗的东西,它要多少有多少。

    叶欢问:真的?

    ——当然,你把手摊开。

    叶欢照着做了,十几块金币立刻出现在他的手上。

    他心里一惊,问,这是哪来的?

    ——从旁边那人的贮物戒指里面拿过来的!

    “这不叫拿,叫偷吧!”叶欢用意识纠正。

    “穿得这么好,还抱着两个妞,戒指里面居然才这么点钱,真丢人!”米龙鄙夷道。

    叶欢转头看了眼,果然看见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瘫坐在中间的大椅子上,两边分别靠着一个少女。

    她们姿色一般,脸上的粉涂得不少,偶尔兴奋地大叫一声时,立刻就像小雨一样洒落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