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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十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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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玉华一个普普通通的无线电厂小青工,哪有这能耐。当然只能吃定了兄嫂。

    “嫂子都能给小曼买十五块的衣服了,出手这么大方, 那就去托人弄票呗。反正,人家都有电视机了,大哥你看着办, 咱这个家,可不能样样都落后了。”

    何立华也不傻, 当然听出来何玉华这用意,其实就是盯牢了王秀珍今天给何小曼买了件十五块的衣服。

    “玉华,我加班一个月, 拢共得了二十块钱。钱给了你嫂子,就由她支配, 况且给小曼买衣服也不算糟蹋, 她从小到大一直穿你的旧衣服,从来都没意见, 你是娘娘, 自己也有收入了, 不要跟小孩子争长短。”

    别说何玉华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何立华这番话说得王秀珍都惊呆了。

    打从她进何家,何玉华那年八岁,刚刚没了娘, 由哥哥姐姐们宠着, 脾气很不好, 王秀珍还从没见何立华跟她说过一句重话。

    这下要完!

    何玉华尖叫:“我什么时候争了?我就是想看电视,错了吗?”

    她的尖叫很刺耳,何小曼一皱眉,下意识就捂上了耳朵。

    其实何立华说完也有些后悔。虽然小妹脾气坏,但何立华一直很包容。因为她从小没有爹娘,四个孩子相互拉扯长大,他是长兄,对这个妹妹的宠爱几乎不亚于对亲生女儿。

    于是放低声音:“没错,当然没错。这样,回头我去和林家打声招呼,你想看电视就去他家看。”又转头对王秀珍道:“秀珍,下个月我发了加班费,你带玉华去商店买件好看的衣服,尽她挑,别管价钱。”

    “哎,好的。”王秀珍赶紧答应了。

    “是一件衣服的事儿吗?”何玉华明明就是为了衣服生气,可被哥哥说破,又觉得特别没面子,梗着脖子,打死也不承认。

    何小曼听烦了,全家人都让着四娘娘,可这凭什么啊?

    “四娘娘大概是今天单位有什么不适意的事吧,在外边不方便生气,回来撒撒气也不要紧。”何小曼不紧不慢,望着何玉华微笑,“不过,现在我们三只垃圾桶都装满了,四娘娘要是再倒垃圾,我们就要爆炸了。还是快坐下来好好吃饭吧。”

    这话半是调解,半是威胁。由一个小丫头的嘴里讲出来,本来是不能当一回事的。

    但最近的何小曼,颇是不简单。何玉华心中一凛,琢磨着这话的份量。

    王秀珍这时候却突然机灵了:“本来就不是什么衣服的事儿,玉华工作多辛苦啊,难免有些怨气。家嘛,就是大家能畅开了说话的地方,对吧?”

    “是啊,妈说得对。”何小曼赶紧“盖章认可”,“咦,对了,下个月四娘娘生日了吧?”

    一边说,一边朝王秀珍递眼色。

    虽说这个年代还不流行过什么生日,但这一刻的王秀珍是开了挂的王秀珍,正处于年度脑子最灵光的时刻,立刻心领神会。

    “本来也想着要给玉华买个什么礼物呢,这不正好了。”王秀珍瞥了何立华一眼,“加班归加班,也要注意身体啊。我现在也能赚点小外快,宽一时是一时。”

    见气氛缓和下来,何立华这才松了一口气,端起饭碗,朝何玉华道:“好了,快吃饭吧。饭桌上吵架最失礼了,不是咱们何家该做的事。”

    总算,何玉华对大哥还是有几分忌惮,忿忿坐下开始吃饭。这晚算是维持了表面的平静。

    这叫什么,和稀泥啊!

    和稀泥解决的争端,都是不长久的,是早晚要爆发的。这是何小曼的经验与认知。

    但是有一点,她也深深体会,一个能靠“和稀泥”维持到现在的家庭,多少是有些天真的书卷气的。

    虽然在这普遍用嗓门大小决定胜负的珍珠弄里,书卷气显得毫无用处,但何小曼却有些小小的骄傲。这个家虽然穷,虽然有个不讲道理的四娘娘,但骨子里是温柔高雅的。

    温柔高雅的人,扔在市井里,那种格格不入竟有点迷人。

    史培军最早发现了何小曼的迷人。

    明明一开始只是盼着她的作业,可一段时间下来,每天晚上坐在路口石凳上的时候,史培军都会问自己:你这样望眼欲穿,到底是盼着作业呢,还是盼着人呢?

    可见何小曼对他的影响,大学渣史培军,竟然都会用“望眼欲穿”这么文雅的词语了。

    交接了作业和老鼠尾巴,史培军不想就此告别,心头有点小小奢望,一指前面:“那个巷子路灯坏了,你怕不怕,我送你过去。”

    何小曼笑了:“我怕个什么,又不是第一次走夜路。”

    史培军自说自话:“你是女生啊,自然会怕。我送你吧。”

    何小曼非常怀疑那路灯就是史培军打瞎的,但看在老鼠尾巴的份上,这事没必要弄个水落石出。

    过了巷子,离珍珠巷就不远了。何小曼说什么也不肯让史培军再送,二人就此告别。

    哪知道,就在前面的大树下,有人等候已久。

    “你这是在处对象吗?”何玉华抱着双臂,一脸怀疑。

    “四娘娘,你怎么在这里!”何小曼一惊,“他就是史培军啊,路灯坏了,他送我一段。”

    “知道别人怎么说林家大妞吗,你小小年纪,可别跟她一样。”

    何小曼当然知道别人的评论。何玉华虽然是珍珠弄吵架界的扛把子选手,但在人品上倒没有什么太大的污点,不像林家大妞,背地里指指戳戳的多了去了。

    所以何小曼啼笑皆非:“史培军是我同桌,是学生,不是社会上的混混,怎么可能一样?”

    何玉华冷冷一笑,她今天并不是冲着这个来的:“何小曼,你最近变化很大啊。”

    反正何玉华离开学校很久了,完全不了解情况,对何小曼的说法非但深信不疑,反而还有些羡慕地说:“还是有文化好啊,小曼你要好好学习,当咱何家第一个大学生。”

    就冲何玉华能对自己产生如此殷切的期望,何小曼都觉得应该涌泉相报。

    何玉华有条蓝色长裤,有回上街被狗追得太狠,把裤腿咬破了,扔又舍不得,穿又穿不得,便堆在柜子里装灰。

    何小曼却觉得那长裤颜色和版型都不错,找出来把裤腿给剪到小腿处,让何玉华配上那件新买的飘带白衬衫穿。

    何玉华愣了半天,彼时要么长裤,要么短裤,可没见过这种:“这叫什么裤子啊,长不长,短不短。穿出去人家还以为咱家困难成这样,我十岁时候的裤子还在穿呢。”

    闻言,何小曼大笑:“娘娘你真逗。这叫七分裤,就这长度,亏得这裤子料子够轻薄,配你这件白衬衫一定很飘逸。”

    “真的假的?”何玉华看她说得认真,好像真的在学校图书室看了很多杂志的样子,犹豫着换上了那一身搭配。

    穿衣镜里那个娇小漂亮的女孩子上穿飘带白衬衫,下搭蓝色略有些宽腿的“七分裤”,露出纤细的脚踝,而白衬衫的下摆塞进裤腰,用根皮带一束,居然意外的又好看又洋气。

    “哎哟,这个像外国电影里的打扮了。”何玉华叫道。

    何小曼就是以《罗马假日》里的赫本为蓝本的啊,虽然何玉华长得矮小,衣服也不高档,穿不出赫本的十分之一味道,但这已经足够震动珍珠弄了。

    晚上回来,何玉华开心得不行:“我们车间好几个女同事打听我的裤子哪儿买的,我就是不告诉她们。”

    王秀珍也赞:“当初还拿不定主意呢,现在看,就这白色最好,洋气。还是小曼有眼光啊。”

    何小曼笑眯眯的,坦然接受一切夸赞。

    化腐朽为神奇,是“杨简”拿手的活儿,那么多年的设计,不是白学的。

    晚上出去找史培军的时候,何小曼见到何玉华正和水哥说话。

    “玉华,今天穿得像个淑女了啊。”水哥夸她。

    何玉华兴奋的小脸红扑扑的:“是吗?我还担心你们会觉得我穿着嫌短的裤子呢。”

    水哥的表情非常之嫌弃、非常之我了个去:“芸芸众生,如此庸俗不堪。世界就要发生巨变了,所有不懂得诗意生活的人都注定要被唾弃,西方的青年都开始跳迪斯科了,而他们却还在计较裤腿的长短。悲哀啊!”

    何小曼差点笑出声来,摇着头走出了珍珠弄,留下满怀春意的无线电厂小青工何玉华,望着表情深沉的待业青年凌水成,一脸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