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杠杠滴蠢

沙中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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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跟在大雄的身后,这小子拉着我登上了公交车,直奔县城。

    那时候我们跑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县城,我们镇距离县城也没多远,坐公车一个小时的样子,随着这些年时代的变迁,整个佘山镇都大变了样,更别提我们县城了,那在我看来,县城就是个人间天堂。

    街面上满是各种兜售零嘴的小贩,琳琅满目的店铺,各种穿着打扮极为时尚的大姑娘露着白花花的大腿吸引着我和大雄的眼球,各种穿着怪异的小伙子们吊儿郎当的晃荡着,自以为多牛掰似的。

    这一切的一切,在那时候,对我的吸引力是十足的。

    想一想,那时候我才十五岁,谁没有青春懵懂过,谁没有凭空幻想的时候?

    我身边的大雄跟那些走路晃荡的小伙子们几乎一个德行,两条腿走着路还带打着圈的,身子一晃一晃的,鼻孔都快仰到天上去了,只是那汉奸头走在这群爆炸头流行的街面上显得极不和谐。

    那调调怎么说呢?用我的话来说,就是一看就是乡下刚进城的。

    这几年县城里的高楼拔地而起,趁着这个机会,大雄他爹甘云山组建了个建筑队,当了工头,这两年往返县城与村里,可是赚了不少钱,就连大雄他妈都不在村里卖豆腐脑了,跑到县城租了个店铺,嗯,卖的还是豆腐脑。

    这两口子光想着赚钱了,把大雄一个人丢在老家跟他爷爷过日子,学习成绩直线下降,性子也变得野了许多。

    他们家的日子好了,大雄的零花钱也越来越多。或许是觉得因为赚钱冷落大雄的原因,对孩子有些愧疚的心里,他爸妈隔三差五的回村里,总是大把大把的钞票伺候着这位小祖宗,让大雄整个人都变得特别拜金,花钱大手大脚的。

    不过这也一定程度上让我的日常生活滋润了许多,谁让我们俩是发小呢。

    用大雄的话来说,他的钱就是我的钱,随便花,花完了,再找他爸妈要呗。

    一下车,大雄便在街边买了两把牛肉串,混着牛筋的大块牛肉烤的直冒油,撒上一层厚厚的辣椒,又香又辣,别提多爽口了。

    大雄知道我好这口,所以第一件事便是先堵住我的嘴。

    我们一人一把咬着,这小子带着我来到了一处装修很精美的店铺前,我抬头一看,居然是一家礼品店。

    我咬着牛肉串囫囵不清的说着:“我靠,你小子是不是有什么事求我?又给买牛肉串又送礼的?你要是又沾了鬼直接跟哥们说就行,不用这么麻烦!”

    大雄白了我一眼:“给你送礼物?美得你!”

    说完大雄径直走了进去,我只好在后边跟着。

    店老板看到我们俩拿着还在不断往下滴油的牛肉串就是一皱眉,大雄却毫不在意的左挑右选。

    最后选了个心型的音乐盒。就是一掀盖里面会冒出俩小人办着音乐转圈圈跳舞的那种,那时候这东西是稀罕物,我们镇子里是没得卖的,就是在县城,也不是我们这个年纪的人随意买得起的,足足花了这小子二十大洋。

    想想我一个星期才有五块钱的零花钱,还是我偷摸攒下的,二十大洋够我一个月的零花了,就买了这么一个破盒子,那音乐还没我咧着嗓子吼的好听,看得我肉痛啊!

    大雄却毫不在意的让老板打了个包装,又在店子里转悠了半天,顺手抄起了一个表皮很精致的笔记本和一朵假的玫瑰花丢给了老板。

    最后一结账,假花十五,笔记本五块,又是一个月零花没了。

    那店老板顿时乐了,收起了刚刚死人脸般的表情,笑得脸上都开了个花,大雄这小子一看就是个从乡下来冒充大款的愣头青,一眨眼四十块到手,连哄带骗的又忽悠大雄花了十块钱买了一个手链。

    手链嘛,有啥稀奇的,我们学校门口五毛一块的一抓一大把,那店主十块卖给大雄还好像大雄占了多大便宜似的。

    我都有点看不过眼了,可是大雄偏偏就要了,原因就是那店主说是夜光的,到了晚上会自己发光,贼亮贼亮的。

    大雄把那串手链捂在双手里,眯缝个眼睛瞅了半天,然后丢了一百块钱在桌子上:“打包装。”

    店老板赶忙像伺候祖宗似的把那些东西一个个都打好了包装,恭恭敬敬的递到了大雄的手里。

    大雄三口两口吞下剩下的肉串,一把丢掉肉串签子,嘴巴上的油星都没来得及擦,小心翼翼的把那些礼品捧在手里,生怕掉了似的。

    我心中暗自鄙视,这货又耍什么花活,买了这么大堆破烂玩意。

    跟着他出了门,大雄把那堆东西里那个包装精美的笔记本塞给我道:“这个,你拿着。”

    我一愣:“还真是给我送礼啊?那你把那串夜光手链也给我得了。音乐盒就不要了,那是娘们玩的东西。”

    大雄把嘴一撇:“屁,你脸大,给你送礼,哥的初恋情人今个过生日,哥准备带你去给她庆生,你总不能空着手去吧,这是给你准备的见面礼,送给人家。”

    我去!我一阵头大,有你丫这么玩的么?

    我猛的反应过来:“啥?初恋情人?啥时候的事?难道你小子还有二恋,三恋啥的?”

    大雄推了我一把:“别瞎说,哥就喜欢这么一个,俺们那感情,是杠杠滴纯。”

    我去你大爷,这小子撒谎从来不脸红,就他那样还初恋情人,单恋情人还差不多,还杠杠滴纯,我看你丫的是杠杠滴蠢。

    看着大雄那兴致勃勃的样子,我没好意思跟他抬杠,谁让咱吃了人家牛肉串呢。

    哎,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短啊!

    不过我还是蛮好奇他这个所谓初恋情人的,跟在他身后问道:“喂,你初恋情人是哪个嘛?我认识不?”

    大雄对着我竖了根中指道:“我看你丫的是天天念经念成和尚了,全校都知道我喜欢蒋诗诗,难道你不知道?”

    我挠了挠头:“蒋诗诗是哪个嘛,僵尸我倒是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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