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做鹰还是做犬

屠龙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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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雪初霁,空气寒冷而清新。四野白茫茫,西安府西门外官道上却见不到太多的积雪。

    尤其是离城十里处的长亭,因为是各级官员迎送同僚时的必到之地,打扫地格外洁净用心。

    天光正好,长亭内外尽是挥别的衣袖,尤以占据了亭心的一群绿袍官员最为引人注目。

    大周官制,七品以上四品以下着绿袍,一县之县令、一郡之太守乃至州郡属官,均在此列。

    大周官员里,京官地位超然,其次又以“平宁安定”四州的官员最为显赫特殊。

    在泱泱大周五十四州之中,京师所在的中州自然是最核心,紧接着便是平、宁、安、定四州。

    此四州分列中州东南西北四方,地广人多、物阜民丰,城池壮阔、甲兵坚利,共同拱卫着天子龙庭。

    安州在西,州府设在函谷郡的郡城西安,是以民间百姓提起安州,总习惯以西安府呼之,其余东平府、南宁府、北定府,亦复如是。

    西安府城是大周第一等的雄城,号为西京陪都,建有规模不输京师大内多少的庞大行宫,官府设置也远超寻常州府,除了名衔不可僭越,可以随时拉出一套五脏俱全的六部班底,以在天子巡幸驻跸时辅佐政务。

    如此一来,西安府的官吏也就格外地多,升迁转任十分频繁,可以说是这十里长亭的常客,毫不稀奇。

    只是今日亭中的情形有些微妙,这群绿袍官员既不赋诗留念,也无人高歌送别,竟是格外安静。

    亭中众人泾渭分明,有一人独自立在一角,身上袍服虽也是绿色官袍,却无标示品级的补子与纹饰,佩刀却不着甲,既非文又非武,显得不伦不类。

    此人三十多岁的年纪,长相倒很普通,没什么特异出众的地方,在气势上却隐隐与人多势众的一众官员分庭抗礼,

    他只是静静地面西而立,浑不在意旁人眼中流露出的忌惮之意。

    远方官道上,一匹惫懒白马迈着懒洋洋的小碎步,背上驮着一个身着麻衣、始终闭眼假寐的惫懒少年,一人一马悠闲前行。

    尤其惹人侧目的是,那名麻衣少年整个人竟是完全侧卧在白马背上的。

    他将上身压在白马宽阔的背臀上,曲起手臂当作枕头,两脚交缠在马颈上,任由白马不满地扭动着脖颈。

    脚下这条横穿大周东西,遥遥与河水平行的官道,越往中原便越见宽阔平坦,赶路的行人车马也越发地多起来。

    前方不远处一辆马车的车窗上探出一个小脑袋,是个稚嫩圆润的七八岁小胖子,小脸蛋儿红扑扑的,在好奇地打量着白马和马背上的麻衣少年。

    可怜白马被主人双腿绞住脖颈,耷拉着脑袋消极怠工,平整的路面上竟连株草根都找不到,这让它情难自禁,打了一个满是沮丧和愤懑的响鼻。

    圆润的小胖子觉着挺有趣,呵呵直乐。

    白马似乎感受到了小胖子的注视,猛地抬起头,咧开一张大嘴,露出一口渗人的尖利槽牙和大片血红血红的牙龈,甚至还吭哧吭哧地从口鼻中喷出大团大团的白气,瞧上去凶恶非常。

    小胖子立刻惊讶地瞪圆了双眼,等他的目光对上白马那两颗凶光四射的大眼珠子,才猛地反应过来,大喊一声“妖怪啊”,碰的一声拉上了车窗。

    白马原本凶恶的表情立时不见,怪模怪样地呲牙咧嘴,像是在无声地坏笑,与某人咧嘴而笑时的促狭模样倒颇有几分神似。

    这么一耽搁,前行的速度就越发地慢了。

    麻衣少年眼皮都没抬一下,张嘴抱怨道:“阿嵬啊,咱们最后一囊酒已经被你喝光了,与其在这儿使性子,还不如早些赶到西安府,到时候要酒有酒、要肉有肉。”

    阿嵬双眼大放光芒,步子却依旧有气无力,纵然心中无限渴望,但对于二爷一路上望梅止渴般的蛊惑,它早已不放在心上。

    “二爷想喝酒吃肉又何须入城?”道旁有人插言道。

    麻衣少年翻身而起,盯着正从路边长亭中走下来的绿袍人,咧嘴笑道:“你要管饭?”

    “刘屠狗,江湖人称活阎王,自称病虎山二当家,数月前现身在阳平郡城西郊山区,甫一出手即屠戮山贼近百人,接着于郡城东门外杀伤、抢夺军马各一匹,击杀追剿郡军十七骑,又于天水郡屠戮马帮无算,仅在无定县即卖出赃物马匹七十七匹,月前更与西湖剑宫青衣大剑士裴洞庭一战,据说最终两败俱伤,凶名哄传江湖。”

    刘二爷双眼微眯,静静听完,而后斜睨了一眼绿袍官员,慢吞吞道:“说完了?”

    这名相貌普通却气焰凌人的绿袍官员微微一笑,回答道:“以上诸事俱有人证物证,确凿无疑,余下倒还有些黑衣换白裘之类的江湖传言,可惜的是并无实证。只是在下身为诏狱勾录,为天子看守家院乃是职责所在,总归是宁可错杀,不敢错放。”

    自称诏狱勾录的绿袍官员语调平淡,叙述中并没有多少感情色彩,可字里行间却均流露出一股森寒肃杀的意味。

    诏狱,不同于地方官府和刑部的大牢,实际上是只听命于大周天子的大内密谍,因为可以越过上述这些衙门行缉拿审讯之权,行事素来残忍霸道,百姓官员俱是深恶痛绝,谈之色变。

    而勾录,正是诏狱分派到地方的大头目,着绿袍,并无明确品级,在官场上堪称人憎鬼厌。

    他今天出现在长亭,着实让那些绿袍官员倒足了胃口。

    刘屠狗灿烂一笑,继而正色道:“这位勾录大人,杀山贼不犯王法吧?”

    绿袍勾录摇摇头:“自然不犯王法,反而可以去官府领取赏银。”

    “我与薛小旗一见如故,那匹军马实属误伤,抢夺更是无从说起,分明是他送给在下的。”

    刘屠狗面不改色,一股脑推了个干净:“至于什么郡军十七骑、马帮七十七匹马,什么黑衣、白裘,在下当真是一句也听不懂。”

    话是这样说,脸上也是不动声色,可在二爷心里,那漫天白雪之下、遍地黄沙之上的夺目血色,却是鲜活无比,如同昨日。

    两相映照,眼前这名大特务头子的面容竟也平添了几分亲切。见惯了大风大浪,眼前不过些许波澜,甚至连二爷今天的好心情都影响不了半分。

    绿袍勾录闻言淡然一笑,道:“真相如何其实并不重要,是黑是白,全凭我诏狱一言而决,道理嘛也很简单,只因我等是大周天子的鹰犬。”

    这话说得很有些意思,既霸道不讲理又十分的心安理得。平心而论其实挺对刘二爷的胃口,当然前提是别把这话对着二爷说。

    刘屠狗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细密的白牙:“不知大人是做鹰的还是做犬的?”

    绿袍勾录“哈哈”一笑,道:“我还没问你,你倒先来问我,既然如此,刘二爷,做鹰还是做犬,选一个吧?”

    刘屠狗微微一愣,这位勾录倒是毫不拖泥带水,没说两句话就要招安。

    他好奇问道:“做鹰如何,做犬又如何?”

    “我诏狱之中,除去一位大统领,哦,也就是镇狱侯爷,明面上便是我这样没有品级的绿袍勾录,说白了不过是些跑腿的刀笔吏。具体做事的有两种人,青衣鬼卒与赭衣捉刀奴,区别显而易见,狱卒和阶下囚,前者是忠犬,后者是饿鹰。”

    “呦呵,诏狱果然不同凡响,即便是条狗,穿衣打扮都比得上西湖剑宫的宗师长老了。”

    “鬼卒里本就不乏声名不显的灵感境高手,不然怎么镇压得住那些桀骜不驯的捉刀奴?要知道鹰这种凶禽,饥则噬主,饱则远扬。”

    刘屠狗依旧端坐在阿嵬背上,右手按在腰间,食指在屠灭冰凉的刀脊上来回摩挲。

    “既然大人是有备而来,该明白二爷可做不来忠犬,更加不愿意饥一顿饱一顿,以大人不过堪堪筑基的修为,想必也不是来找我玩刀子的……说吧,到底想要二爷做啥?”

    “自然是有求于二爷。”

    绿袍勾录仰视二爷,这话也说得谦卑,而且听不出一丝嘲讽的意味,仿佛确实是真心实意,只是脸上的神色却很肃然,带着不容拒绝的味道。

    他盯着刘屠狗的眼睛,嘴唇微动,喉咙里却并没发出任何声音。

    二爷低头看得分明,对方说了三个字。

    “慕容氏。”

    刘屠狗心中一动,蓦地想到了某位貌美腹黑的紫衣小娘儿。

    说实话,这些日子以来,他甚至已经渐渐记不清楚慕容春晓的容貌,却总在不经意间想起天门山上飞仙观前那只全是滑腻冷汗的冰凉手掌。

    手掌线条优美、修长而白皙,大多数时候总是在把玩着一支玉质的发簪飞剑。

    记得慕容小娘儿曾得意地跟二爷炫耀,她头上的三支发簪,其实就是拿那柄取自飞仙观的天门剑炼制而成。

    她已经给三支飞剑取好了名字。

    一曰“出水莲”,二曰“枉凝眉”。

    最后一支,唤作“忆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