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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兄说她现在正在往这边走,让我们在路上看仔细一点,免得错过了。
听他这么说,原本无所谓的我忽然变得忐忑起来,有点“近乡情更怯”的感觉。然而我还怕什么呢?我没什么可怕的呀。只不过是去吃个饭而已,现在哪里还不能吃饭呢?
但是当看到那个身影在向我们挥手的时候,我就真的没有什么表情流露在外面了。因为我是高度近视,现在的戴着的眼镜就只是让我走路的时候不会走到沟里去而已。除了近视暂时还看不清她的样子之外,更重要的是我现在已经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了。
我为什么要站在这里?平常的这个时候我都是还在睡觉的。边上的大师兄和二师兄虽然人不错,但他们最多只能占百分之十的因素。剩下的百分之九十自然就是因为对面走过来的不对,现在是我们在走过去剩下的百分之九十是因为我想要见到竞执而已。
见到后说什么呢?在这之前,我准备了三套方案。但是在见到她之后的现在,在她站在我面前的现在,那些方案全部可以作废了。
人世间的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这种时候只要微笑就可以了吧?
我们有多久没见过了?三年零七个月?那就是一千多天,要是在阿拉伯的话,那个超长的故事连载都可以说完了呃。
许久没见,她的样子好像没什么变化。而我的样子一定很狰狞,因为我半夜两点就起床了。持续了将近两个月的失眠一直困扰着我,现在我正是困的不行的时候。
随后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她家换了个房子,听说暑假的时候刚装修完。再就是吃饭,聊天,喝茶,吃零食。唔,茶不错,零食也很好,但是其实我只是想看到她而已。
我在无聊的时候有过很多天外飞仙的主意,其中的一个就是在什么情况下再见到她。
记得好像是《洛丽塔》里面说过这样一段话:
“我肯定,就像我肯定我最终会死亡一样。她可以褪色,可以枯萎,怎样都可以。但我只要看她一眼,万般柔情,涌上心头。”
她现在既没有枯萎,也没有褪色,而是正处在生命中最好的时段,所以上面这段经典的话语是用不上了。那就换一句来形容再次见到她的感觉吧。嗯,一句太少了,不能容纳我现在想要倾吐的欲望。那还是换成别的好了。
如果是电影的话,我希望这个久别重逢的场景是这样的:
“在看到她的瞬间,除了我们俩之外,行人的速度忽然加快,再加快,快到化成流光。镜头转换之后,四周的环境变成深山林间。她从林间走过,发髻上斜插着一朵桃花,回眸的霎那,不需要言语,就将所有需要表达的意思传递了出来。整个场景一定要美丽的像是画卷一般,旁白一定要是:你林间过,牙病簪花一朵,回眸语默默。”
这样的场景只发生在我的脑海中,不过可以稍微满足一下我的恶趣味。同样恶趣味的场景,我在见到她的片刻间又想了一个。
这次的场景转换后,应该是这样的:
“四周是披甲持兵呐喊厮杀的将士,无穷火焰的背景中,她在缓缓走来。然后场景再换,昆阳,赤壁,淝水,清口,高平除了缓步前行的她之外,场景一直换到现在的高楼大厦车水马龙。然后再加上旁白:从时光的尽头,世界的彼岸回到此刻,刹那即为永恒。”
嗯,换个视角的话。她那边的旁白大概是这样吧:
“亲射虎,看孙郎,一见知君即断肠。”一看到是这厮,女主角就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要是再夸张一点,可以再加上:
“须无一字不用典,离题万里若等闲。
蓬莱文章建安骨,此时有子不如无。”
本来呢,我已经事先做了很多计划。但是阿旺想要表现出主人的气概,那也随他好了。所以,我们就在大街上走了一路,我是没什么不好,因为我晕车。而且最后我们没有去唱歌,反而是打麻将去了。
在吃完饭之后,我就已经很满足了。天外飞仙的主意也完成,剩下的都是添头而已。本来想着早点回家睡觉的,但是不知为什么还是留了下来。也许是因为想跟她多相处一会?好吧,其实我就是这么想的。如果没有什么别的情况发生的话,估计是最后一次见面了。所以多一分钟便是一分钟好了,虽然等下要熬上一晚上一定会很难受,但是呢,毕竟是竞执嘛,也是可以破例的。
打麻将还是很有趣的,如果是跟自己喜欢的人一起的话。上次跟同学打麻将那是在三年前了,那次还是在邹斐遐家玩的。
这次刚见到竞执的时候,有点感觉像是见到了一个陌生的女孩子。我问自己:我真的那么爱过这个人吗?那些白天和黑夜中的思念都是真是真实存在过的吗?那种痛彻心扉的感觉都是真实不虚的吗?
在过去的一千多个日日夜夜中,每一次回想,就感觉胸膛被切开,滚烫的血液就像从伤口被挤出。这种痛苦有人称之为羁绊,有人称之为姻缘,有人哼,或许是我自己的一厢情愿,但这跨越了悲痛,哀伤,寂寞的痛苦是我一个人也能活下去的证明
原本应该是这样。
我一直都很迟钝,无论是什么事情。所以,就算是竞执现在就在我的面前,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想什么。随着时间的过去,我注视着她的头发,她的眼睛,她的鼻子,她的嘴唇,只有将眼前的这个女孩子的一切跟我记忆中的那个人对应上来之后,我才能确认她就是那个曾经相思入骨的人。
我说过我是顽固的保守派,十多年前我就跟人说过我最喜欢的是“千古英雄第一”的伍子胥,现在我最喜欢的还是他。我的感觉就一直没怎么变过,那些痛苦的,高兴的,喜欢的,厌恶的,夸张的,畏惧的,那些不能忘记的事情都记得清清楚楚。很多时候被问起的时候说不记得了,只是不想记得而已。所以,当时那种痛不欲生的感觉也还深深地记在脑海中。因此,我就不敢放任那些情愫流淌。
在吃过午饭之后,我就基本上没和她说过什么话,也没有将视线放在她的身上。
而且我不能确定自己正确地理解对方的意思了,表错情会错意大概会让人很是不高兴的吧。最后我还是准备做点出格的事情的,只是貌似没这个机会了。因为她父亲过来接她回家了呃。原本我打算在送她回去的时候再哈哈,不过这样也好大概吧。
“我们都会在某个时候爱上那么一个人或者几个人,再然后,我们就不会爱了。”原本,我对迪亚哥的这句话是不以为然的。然而,现在的我,大概就是不会爱了。
哦,在我那个天外飞仙的主意的后半段,还应该加上一些有趣的像是诗词一样的话语。比如说:
“别来不寄半行书,平常相见了,犹道不如初。
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朝与暮。”
但这些话又有什么意思呢?只不过是自己恶趣味罢了。生活本来就不是我想象的那样,人心也是很复杂和混乱的。像我这样的本来就是不正常的吧?
我讨厌很多事情,讨厌废材,讨厌言而无信,讨厌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所以我在讨厌自己的同时,大概也有那么一些自毁的倾向。
世界上存在真正的爱吗?
又有谁能保证,自己的爱只不过是没有遇到正确的人,只不过是一种幻觉,一种没有接触过真爱的人的错误感知,只不过是荷尔蒙,腺体,血液和情欲共同作用下产生的复杂感情?
爱并不仅仅是你和我,却又的确是你和我。爱包括了我们相处的一切过往。不要管理由,不要管因果和时间,这就是love,它不是一个契约,一个关系,一个在两个人的名字间划下的双箭头,或者一个将两个名字圈起来的爱心,而是这一瞬间的情感。之前怎么样,之后怎么样,这些都毫无关系,只要抓住这一个瞬间就够了。而一个个瞬间的爱联系在一起,就是宏观层面上能够观察到的爱了。
所以我是爱她的。那种想要独占不想和任何人分享的感觉便是爱在这个世界上的表现形式之一,那种只要待在她身边便觉得无比开心的感觉就是我对她的爱的证明。但这是三年前的情况了。
三年的时间会发生很多的事情,会遇到很多的人,会遇到和错过很多的人和事。我听人说:想要忘记一个人的最好的办法就是爱上另外一个人。啊,其实这都是借口。我不否认我还是很喜欢竞执,但是在这三年里我还喜欢过另外一个女孩子。虽然程度上比不上,可的的确确是真心喜欢过的。在某个瞬间,我爱上过另外一个女孩子。
所以,现在我还是喜欢竞执的吗?这是一定的。是完完全全百分之百的吗?我很想说是,但实际上并不是。“某家平生不二色”也变成了一句空言,就像是它本来就不存在过一般。反过来说,对方也是一样吧。我们谁能拍着胸脯对人说自己只爱过你也只会爱你一个人呢?
白愁在经过几十年的畸形爱恋后,将他对那名女子的爱全部灌注在百万匹的必杀技“我爱你”之中,后来更是酣畅淋漓痛快无比地轰出了完全境界一百万匹的“超级无敌我爱你”。
所以,在竞执上车离开的那一瞬间,我就运转真气,冲击玄关。然后
意念变天击地,真气贯穿十二重楼。充斥天地之间的磁场就在此刻为我的意志所驱使,转动不休。
所以,我就对着命运的大魔王轰出了百万匹完全境界的“创世纪#超级无敌我爱你”
嗯,这也是我脑补的。
就算人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但事情的经过大概也就是这样了。平淡无奇,干瘪无味,跟古往今来的任何事情相比都没有什么特殊的。但对于我自己来说,它已经沉入记忆的湖底,变成了那些闪烁着的明珠中的一颗。或许直到我死去,它的光满才会黯淡下去。
再后来,在只剩下四个人之后,开始玩稍微大一点的。打麻将吗,需要计算和运气。我的运气一向不怎么样,人也困的很,所以开始的零钱输完了之后,整钱也输掉了一张。我是打算手上的钱输完了就不玩的,我又不是为了打麻将才来这里的。然而接下来的手气就好的不像话,连续几个三番四番的胡牌。到了最后不但输掉的两百多全赢了回来,居然还反赢了十块钱
赌博是不好的,我讨厌赌钱,因为赌钱实在是太有趣了,而我自己又是意志薄弱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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