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小仙哥去不去

公子以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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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六章

    王剑子看着角里兰月一口否决,依旧轻声道:“你师傅是许小仙,并不妨碍我王途鸟成为你的剑侍。”

    角里兰月瞥了带着面具的高挑女人一眼,不再说话,从鹿知命手中接过酒坛,娴熟的拍开酒泥,倒满四杯,分开一杯酒,象征性的向王剑子那边推了推。

    酒香四溢,满屋飘香。

    一十八道菜肴也陆续上桌。

    有一道自然是许小仙最喜欢吃的‘叫花鸡’。

    鹿知命用小刀解下一截肥美鸡翅,夹到许小仙碗里,叹气道:“小仙哥,还是北俱芦洲那会,偷来的鸡儿吃着香啊。

    乡里的小娘也看得顺眼。

    那时候咱裤裆里的小兄弟才刚刚懂事,有了念想,觉得村里的娘们,甭管年龄大小,个个都貌美如花,水灵灵的。

    如今倒好,再美艳的小娘,再白,樱桃小嘴再会叫唤,也都是云雨过后的累赘,软肉一堆,三天不换就反胃。”

    许小仙连翻白眼,眯眼道:“那年你几岁?小兄弟懂事了?”

    鹿知命摸了摸脑袋,尴尬道:“人家长个长得早。”

    九岁就懂小娘的好?

    带着面具的高挑女人看不出表情,小姑娘却有些鄙夷的对着大块头,撇了撇嘴。

    “啥都不说,咱兄弟走一个。”

    许小仙笑了笑,端起了酒杯。

    那一年,在北俱芦洲,许小仙十岁,鹿知命九岁。

    至于鹿知命第三条腿,能在九岁成长到一个什么惊人的高度,许小仙没个概念,只是比鹿知命矮上近两个头,他单手一托便能将许小仙举过头顶,再放在宽厚的肩膀上,翻山越岭,如履平地。

    单体格来论,当时年仅九岁的鹿知命,光用体格惊奇来形容,还远远不够。

    因为他,曾单手抓住牛角,轻描淡写的将近千斤的老黄牛,扔到了十丈以外。

    擒龙掷象。

    鹿知命与许小仙觥筹交错,一饮而尽。

    酒儿辛辣,也是价值千金的好酒,是鹿知命的城主父亲鹿抓虎,珍藏了近三十年的‘潇湘老酒鬼’,老酒醇香年份足,度数也不低,入喉烧心,却回味绵长,满上一杯再一饮而尽,铺天盖地的辛辣过后,就有种像是矗立在云端的感觉,让人神魂都丢了,独留飘飘欲仙的无限遐想。

    昔日的那些点滴,回想起来,就像是这老酒儿,越年长越绵长,越珍藏越回味。

    两个男人一杯接一杯的畅饮,王途鸟却一直用手摩挲着酒杯,等着小姑娘的回应。

    角里兰月端起酒杯,小酌了一口,立刻皱起眉头,借着那股酒劲,看着王剑子大声道:“我不学剑,要剑侍作甚?听师傅说,你做过‘第一楼’剑道魁首何六指的剑侍,师傅说你了不得,丫丫却不这样认为。

    忠臣不侍二主,好女不嫁二夫。

    王剑子这是要做两姓家奴么?丫丫可不会稀罕。”

    两姓家奴……

    小姑娘将这四字咬得尤为重。

    鹿知命强忍着笑意撇过头去,许小仙扯了扯小姑娘的衣角,随后又哈哈大笑。

    一直以王者剑道和脾气见长的王途鸟也不以为意,端起酒杯,闻了闻,便放下了,看着角里兰月,不依不挠道:“老话说,‘一叶蔽目,不见太山,两豆塞耳,不闻雷霆。’

    姑娘目前不懂以后终究是会懂的。

    姑娘生而剑子,剑对于姑娘来说,就像是左右手,也像是第二生命,更像是姑娘骨子里流趟的鲜血。

    剑与道就是剑子的灵和魂,怎可抑制。”

    角里兰月有些厌恶的摇了摇头,端起那杯小酌了一口的‘老酒鬼’,一口喝了个底朝天。

    酒儿辣,小姑娘喝得太猛,眼泪都呛出来了。

    许小仙伸手抹去她眼角呛出的眼泪,拍了拍小姑娘的后背,看着带着面具的高挑女人,歉意的笑了笑。

    王剑子也不回应,慢条斯理的从‘老参杜耳汤’里舀了小半碗靓汤,拿起一片小汤匙,浅尝辄止。

    终于在一杯‘老酒鬼’下肚后,缓过劲来的角里兰月,竟然匪夷所思的夹了一个鸡脑壳,塞到王途鸟的汤碗里。

    没心没肺道:“藏头露尾的鸟样,这鸡脑壳都比你坦诚。”

    许小仙鹿知命对视一眼,双双瞠目结舌。

    做过‘第一楼’剑道魁首何六指剑侍,剑道修为不下于何六指的王途鸟缓缓抬头,放下汤匙,单手抹过面颊。

    王剑子面上那张看不出材质的黑色面具,瞬间摧枯拉朽的碎成粉末。

    那是一张轮廓秀美的脸,看不出年龄,鼻儿高挺而小巧,薄薄的嘴唇并不红润,脸色却有种丧心病狂的苍白,左脸上有两道翻飞的疤痕更将这张病态,连眼神里都透露着苍白的脸,映衬得触目惊心。

    兴许是带着面具久了,她显得毫无生气,就像是阴庙祭拜的‘有应妈’。

    王剑子。

    解下束缚了她十六年的面具,就像是解下了心灵枷锁一样,王途鸟长长的嘘了口气,朝着角里兰月咧嘴一笑,柔声道:“姑娘你看,想要坦诚,并不算很难的。”

    角里兰月撇过头去。

    那张有些怕人的苍白脸,笑起来也不美。

    “你脸色不好,多喝点汤。”角里兰月不去看王剑子,反倒从牙里挤出了几个字。

    王途鸟轻声道:“好。”

    一席,再无话。

    ……

    秋夜。

    绚烂。

    星斗满天,虽远却看得真切。

    弯弯的月牙爬上天空,光华没了中秋的狡黠。

    金桂园里有两颗相伴相生的巨大桂花树,两树纵横交错生长的巨大枝干上有个树屋。

    许小仙爬上树屋顶,鹿知命由于体型过于彪悍只好坐在扎实的树枝上。

    夜,静悄悄。

    还有残留的金桂花香偷偷的融入了夜色里,不那么浓,也不那么香。

    许小仙斜躺在树屋顶,鹿知命却摘了一片树叶,放在嘴里,吹起了不知名的曲儿。

    不悲不喜。

    曲,是许小仙小时候乱哼出来的,没个主题,没个主旋律。

    不知怎的,鹿知命就学了去。

    曲毕,鹿知命没由来的正色道:“听说白土城来了个女人,是沙城那艘名动南瞻部洲的花船‘回首’里下来的的花魁。

    她终日白纱着面,鲜花裹体,不知道她胸口那两坨肉大不大,小嘴儿唱曲却是一等一悦耳,能把人的骨头渣子都酥了。

    早几天我右眼一直跳,金桂园的喜鹊都不敢回家,今夜喜鹊又回来了,琢磨着是兆头又好了些。

    那白纱花魁如今就在城里‘清风巷’,小仙哥要不要去看看?”

    沙城‘回首’花船上的花魁?

    不正是被自己咔嚓了的旱魃十三娘么?

    还有其人么?

    许小仙眉头一扬,做了一个鹿知命熟知的表情。

    当年在北俱芦洲,不管是准备去偷鸡鸭,还是去偷看朱大姐白花花肚皮的时候,他两人怕老道人李大牛知道,就是这种你知我知,天不知地不知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