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王剑子

公子以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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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四章

    许小仙神情戒备的蓦然回头,连云龙枪都祭出来了,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而对方,那个带着面具,背着赤红色剑穗长剑的高挑女人,依旧冷冰冰的重复着这句话。

    “哼,凭你也配叫何六指?”

    这种冷冰冰并非刻意为之的语调,就像是与生俱来的一种冷漠,深入骨髓的冷漠。至于她面具后面的那张脸,是个什么表情,没人知道。

    许小仙可以肯定,她左脸颊上有两道深可见骨的疤痕,是她陪人练剑时被剑气余波所伤,留下的。

    她是一名剑侍,漂不漂亮并不重要。

    ‘第一楼’这一辈剑道魁首何六指的剑侍。

    王途鸟。

    她有狂的资本。

    死在她长剑下的剑修,远比死在何六指剑下的,多得多。

    有人说,如果当初抱朴山年轻一辈中的魁首秋飓风与‘第一楼’剑魁何六指之间的那一战,换剑侍王途鸟上,结果依旧是秋飓风输。

    许小仙反手将云龙枪插在地上,将手别在腰间‘斗牛’剑柄上,看着王途鸟,叹气道:“剑侍来了白土城,想必剑魁何六指也在不远处了……”

    带着面具的女人摇了摇头,依旧冷冰冰道:“

    去年,他王道剑转诡道剑以后,我就不再是‘第一楼’的人了,也不再是剑侍了。

    他眼里只有剑,不会为你而来,因为你不配在他面前耍剑。

    他天生就是个剑痴,不管是走王道、诡道、还是自悟剑之真解的路上再如何坎坷,他日后也注定是个剑道王者,陆地剑仙中有他注定的席位。

    你与朱雀王朝、南楚王朝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纠葛,何六指不在乎,我更懒得去在乎这些八竿子打不着的弯弯曲曲。

    收好你那全身澎湃的真元,松开你握在剑柄上的手,你不配在何六指面前玩剑,也不配在我王途鸟面前拔剑。

    若想一战,出了白土城再说。”

    做过‘第一楼’任何一届剑道魁首剑侍的人,在剑道上的成就之高,也正是他们狂妄的资本。

    历任‘第一楼’剑魁剑侍如此,何六指的剑侍自然也如此,许小仙心知肚明。

    至于她为何离开‘第一楼’入了白土城鹿家,许小仙心里已有了答案。

    许小仙曾听剑仙师伯赤霞仙子说过,剑魁与剑侍就像是双剑合璧的关系,没可能像太极阴阳八卦那样,阴阳互济,此消彼长,而是必须烈火中锻金刚,王道与狂妄,诡道与绵长,齐头并进,才能相得益彰,修为一日千里。

    剑魁何六指由王道剑转诡道剑,相信是剑侍王途鸟那种来自骨子里的狂妄改不了,不再与何六指的诡道相容了。

    王途鸟说完,转身离去,赤红色的剑穗随风飘扬,只留下一道高挑的背影,逐渐融入金桂林里。

    许小仙看着她即将消失的背影,犹豫了片刻,突然喊到:“王途鸟,我不配耍剑,门外那丫头如何?难不成也不配耍剑?”

    林中回应,依旧冷冰冰:“若她日落前让‘承影剑’认主,那‘承影’便是她的。若不能,生而剑子就是个笑话了。”

    许小仙还想说些什么,终究是没有开口,只是对着园子外喊了一声“兰月。”

    小姑娘骑着马,抱着‘承影剑’,入园来,翻身下马,挽着许小仙的手,笑嘻嘻的看着满地泥土翻飞,树木连根拔起的苍夷狼藉,瞟了瞟依旧在泥窟窿里喘着粗气的鹿大胆,笑道:“师傅,这肉球儿丑是丑点,不过蛮经打的,就像是咱家面桶外面转悠的臭蟑螂,踩都踩不死。”

    肉球儿鹿大胆也不生气,摆出一张实诚的笑脸陪笑着,看着许小仙和角里兰月,小眼睛闪烁着,阴晴不定的琢磨着。

    他长着这一身肥肉,脑子却并不坏,敢在王途鸟王剑子面前冒充何六指的人,身份可不一般。

    这不,那脾气火爆到就像尾巴着了火的老公牛一样的王剑子,不也是丢了几句没有杀伤力的狠话,连剑都没有拨么?

    换平常,早就手起、剑落、人抬走了。

    王剑子是谁,那可是‘第一楼’剑道魁首何六指的剑侍,论修为可不比何六指差。

    王途鸟,王剑子,离陆地剑仙,仅两线之隔啊!若日后再遇一剑子,再为剑侍,铁定是中州大陆凤毛麟角的陆地剑仙里的一员。

    许小仙看着鹿大胆的作态,摇了摇头,对着鹿大胆冷声道:“还不滚出来?”

    肉球儿连喊了两声‘好’,身体化作一团肉球,当真就从泥窟窿里滚了出来,一直滚到了五六丈之外,才站了起来。

    角里兰月看得瞠目结舌。

    肉球儿鹿大胆滚出来之后,拍了拍身上泥土,一路小跑着站到两人面前,身上肥肉颤颤巍巍,脸上笑意盎然,就像是一尊乐开了花的弥勒佛。

    “这两天一直听少主人念叨,有几只喜鹊入了金桂园,兆头好,一定有贵人来访。

    这不,终于把公子与这位漂亮姑娘给盼来了。

    不知公子与小姐如何称呼?老奴好与少主人知会一声,准备晚宴替公子小姐接风洗尘。”

    其实,白土城的盖世魔王鹿知命这几天一直右眼皮跳,时常在鹿大胆面前念叨:‘左眼跳财、右眼跳灾,老子右眼一直跳,这几天只怕要收敛一些才好。鹿球儿,这几天你去给我盯着林子一些,那些会唱歌的喜鹊回来了,给老子知会一声。’

    许小仙看了看天色,晚秋的夜来得早了些,兴许不要半个时辰,日头便会西斜,夜也会如期而至。

    “先前老奴狗眼不识吕洞宾,冲撞了公子,老奴这就给自己掌嘴,谢罪。还望公子大人不记小狗过,笑笑就算了,别真往心里去呀。”

    鹿大胆看到许小仙没有回应,接连抽了自己几个大嘴巴子。

    光听巴掌与脸皮短兵相接的激烈程度,可以肯定。

    他鹿大胆,是使了劲的。

    许小仙眉头微跳的摆了摆手,叹了口气。

    有时候人生就是这样,生的富贵也就罢了,可真落魄了,卑微了,就会连自己也打,还不带半点犹豫的那种。

    “别抽了,再抽把你那笑脸都抽没了。

    你进去告诉鹿知命,就说他昔日挚友,小仙哥来了。”

    “好,老奴这就去。”

    鹿大胆见好就收,化作一团肉球,瞬间消失在视线里。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夜。

    近了。

    许小仙看着角里兰月,柔声道:“这短剑有些门道,不是我这柄‘斗牛’能比的。你若喜欢,可试着让他认主。不过,也就盏茶功夫。如果不喜欢,那就算了,咱们吃过饭,便离开白土城。”

    “记住,只有盏茶功夫。”

    角里兰月咧嘴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笑道:“盏茶功夫么?不难。”

    许小仙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