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军前立誓

世界如此喧闹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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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匈奴人关押在栅栏里面的汉人奴隶们,不管是瘦骨嶙峋,浑身上下没有几两肉的老弱,还是浑身赤裸着,双目无神仿佛行尸走肉的妇人,只要还能站起,只要还能爬动,只要还能出声!他们挤出身上最后的力气,跟着唱和起来。许许多多还有一丝力气的汉人,抓起一切能够抓到的东西,冲向了羊圈外面!冲向了将他们如同放羊一般圈禁的匈奴人!

    石块砸!砸的仇人头破血流。手指抓!抓得仇人满面血痕。用头撞!撞的仇人鼻歪眼斜。用牙咬!咬住仇人的喉咙和血肉,就是死,也要生食其肉!胸膛被冰冷的武器刺穿,也要用身体将匈奴人的兵器夹住。

    匈奴人崩溃了,从来只把汉人当做两脚羊对待,不够就去抓,多了杀掉做成粮草。一直以为这只是一群没有反抗,逆来顺受的奴性羊群。如今即使死也要拉住一个匈奴人的疯狂行行径,让本来就被冉闵杀的胆颤的他们彻底崩溃了。无数匈奴士卒四散奔逃,即使匈奴将领连连砍杀几十几百逃兵,即使他们身后追着的只是一名赤身裸体的女人!也没有人敢停下脚步。

    “内外六夷,敢称兵器者斩之!”冉闵洪亮的声音在战场上回荡。

    “内外六夷,敢称兵器者斩之!”马征与身后不足五百铁骑齐声高喝。

    “内外六夷,敢称兵器者斩之!”匈奴大营内所有汉人齐声怒喝。

    “敌军已败,五百人为一路,各自追杀溃兵,百里为限,马不疲累不得停步!”冉闵高声发布命令。

    “诺!”众将士齐声应诺。

    马征早就将身后骑兵收拢完毕,闻言立即高声叫到。

    “随我往东!”

    当先纵马奔出。

    轰隆隆!~身后战马震颤着大地,拖起一路烟尘往东而去。

    远处,地平线上,一轮红日挣破束缚,放射出万丈光芒。

    十万匈奴大军,被冉闵一夜突袭,营地内作为口粮的汉人奴隶暴动叛乱,又被几路追兵追杀上百里。战后有专人做了统计。

    斩首五万有余,阵斩敌将十之七八,其余皆逃散失踪者不计其数。无俘虏!

    战马颈下挂满了密密麻麻的匈奴人头颅,马征腰间还别着五六颗将领首级,胯下坐骑如同从冥河血水中走出一般,浑身都是干透的黑色血渍。

    噗通!

    马征掉下马来,挣扎着行礼:“末将幸不辱命,东路胡虏、全部歼灭!”

    冉闵大喜,上前一把抓住马征,硬生生将他从地上提起。

    “好!好!好!我冉闵何其幸甚,得了你等好汉!我汉家子弟果然英雄。”

    马征笑到:“大人莫要如此,此乃我汉族生死攸关之时,但凡身体中还有一丝炎黄血脉,怎么会不拼命,怎么会不尽全力,此非是帮助大人,而是在自救罢了。”

    “好一个自救!”冉闵爆喝一声,转身对着身后早就回来的各路军队和围在周围不肯散去的百姓,声嘶力歇的叫到。

    “马征说的对!我汉族血脉到了生死存亡之刻,若是不奋起反抗,不过几年,我汉族必亡!兄弟们!姐妹们!无论你是穷是富,有没有本事,我冉闵今日在这立誓!凡是随我一起杀胡复汉者,都是我冉闵的亲兄妹,但有我一口吃的,绝不让你们饿着。当然,人各有志,若有其他想法,我冉闵送你三日口粮,自谋生路去吧。”

    数万百姓顿时一阵骚动,只是过了没有多久,几名看上去头领模样的人挤出人群,扑地拜倒。

    “大人,我等全是年龄不大的壮年,男女都有,老人和孩子都被匈奴畜牲们吃掉或者杀死了。我们愿意追随大人杀胡雪恨。”

    数万百姓齐齐拜倒。

    “愿随大人杀胡!雪恨!”

    此时此地,马征心中热血沸腾,恨不得张口吼叫,随便什么,只要能宣泄出胸中那口怒火。

    不知不觉的,前世那首铭刻在灵魂中的歌曲,便从马征喉咙里飞出。泪流满面的马征往前大踏步走去,一直走到那些百姓面前,猛地转身单膝跪地。

    “圣人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今日!胡虏当道,我等无父无母!马征在此立誓,胡虏一日不灭,马征一日不蓄长发,愿随大人杀胡复汉!”说完抽出短匕,一把将自己脑后长发斩断。

    众将士纷纷面朝冉闵,单膝跪地。

    “胡虏一日不灭,卑职一日不蓄长发!愿随大人杀胡复汉!”

    “好!今日起,我们一起立下誓言,削去长发!杀胡复汉!”冉闵激动的热泪汹涌而出。

    狼烟起江山北望

    龙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

    心似黄河水茫茫

    二十年纵横间谁能相抗

    恨欲狂长刀所向

    多少手足忠魂埋骨家乡

    何惜百死报家国

    忍叹惜更无语血泪满眶

    马蹄南去人北望

    人北望草青黄尘飞扬

    我愿守土复开疆

    堂堂中国要让四方

    来贺~

    热血恢宏的歌声,回荡在大汉土地上!

    其后几日,冉闵凡事必会招来马征相商,马征除了寻机请教他双持武器之法,其他都是关于军队建制的提议,经过近十日时间,冉闵考虑同意了马征的建议,此时他们处于胡虏势力范围之内,不适宜多种兵种存在,于是三国时期让胡虏闻风丧胆的白马义从便被马征挪来用了,当然,考虑到如今条件和环境,全都挑选白马那是痴心妄想。经过马征亲自挑选,一千余名身体素质最好的兵员便被选出,名曰-破虏骑。

    “哈哈哈哈!怎么样?老子没有骗你们吧!这赤着身子洗冷水澡的感觉是不是很爽啊!”马征虽然笑得豪迈,转头时偷偷抹掉鼻涕却是做的相当隐蔽。

    “将、将军、嘚~嘚~爽~个屁啊!嘚嘚~”一名浑身都是肌肉的壮汉,只在腰间围了一条兜裆布,冻的浑身皮肤都红了。

    “哈哈!洗完澡都给老子跑起来!来来,跟着老子一起喊,狼烟起~”马征见麾下一千精壮都洗完澡了,带头往营地外面跑去。

    一刻钟之后。

    “呼呼~怎么样?这会还冷不冷!”马征光着膀子问身后紧跟着的几人。

    “不冷了!将军,现在俺觉得能打死一头牛。”身后跟着的健卒浑身大汗,脸膛红红的,不过跟开始时冻的不同,如今是身体完全活动开那种红润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