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一章:卷土重来

龙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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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头的两句话,让黎天明久违的热血一下涌上心头。终于轮到我了吗?

    他想到龙头曾跟他说过的“干大事”,背运走到头了,机会终于来了!

    “恩人您说,需要我做什么?”黎天明知道自己现在是烂狗命一条,根本没有什么利用价值,所以姿态也放的极低。

    “找古董!”

    黎天明一听心就凉了,好像被人兜头浇了一盆冷水。

    对于古董这一行,黎天明已经心灰意懒,这年头,就算能找到好东西又能怎样?根本没人要,这个乱世,古董已经一钱不值了。

    龙头道:“你只管去找东西,我有路子卖。”

    “有人,花大价钱收!”

    黎天明眼睛一亮,他本也是个绝顶聪明的人,只是在龙头面前他才处处受制。

    他明白这个“路子”是什么涵义,国内现在能做这行的人已经是凤毛麟角了,没市场没人气,再好的货也没人要。

    如果他猜的没错的话,龙头的路子应该是海外的关系,黎天明不由得打了个冷战。

    这可不是捣腾粮票那么简单了,这可是“里通外国”,这几年这样的罪名他见过无数个,只要跟这几个字沾边的人基本上都是身败名裂,大多数人都没活到今天——身败名裂他是不在乎的,但是他怕掉脑袋。

    龙头似乎看穿了他的心思,吸了一口气道。“你抬头,看看周围。”

    黎天明腰弯的太久了,头也低的很深。多年来,他的面前只有这么一丁点的地方,已经不记得天下是什么模样了。

    听到龙头的话,他慢慢地挺起腰,直起身来。

    抬头四顾,破败的厂房杂草丛生。

    举目望去,萧条的村镇一片荒芜。

    “快了,要变天了。”龙头喃喃地说道。

    这是黎天明第二次听到他说这句话了,上一次龙头说这句话,救了他一命。

    这次,会不会再给他一个重生的机会?

    “干了!大不了脖子上碗大一个疤,总比在这鸟地方混吃等死强!”

    “说罢,从什么地方开始?”

    黎天明心中又热血澎湃起来。

    龙头笑笑:“你也别太急,我之所以找你,是看中你做事稳重低调,聪明果敢。上次你听了我的话,能安然无恙地活到现在,说明你有悟性。“

    黎天明脸上一涩,安然无恙谈不上,自己现在跟一条狗差不多。但是命确实是保住了。如果不是及时收手的话,那恐怕早就跟父兄们阴间相会了。

    龙头继续说道“这次我要你做的事情,不是一锤子买卖,我们要细水长流——虽然也有风险,但是只要你能听从我的安排,就会高枕无忧。”

    黎天明点点头,这个神人的等级绝对不是自己所能企及的,经过这么多年,他仍能站在这里神定气闲地跟自己说话,或许他仍有只手遮天的本领。

    龙头从腋下夹着的皮包中拿出一个厚厚的信封递给他。

    “这是我给你的启动资金,里面有你需要的东西。至于怎么做,你自己明白。还是用你之前的那套体系。”

    “那,收到东西后怎么跟您联系?”黎天明接过那个厚厚的信封,手都在颤抖了。

    龙头道:“以后我不会再跟你直接联系了,这样对我们都有风险——你先组织好人手,搞一批货物,我会派人联系你。”

    龙头说完这些就转身飘飘然地走了。黎天明一直目送着龙头的背影消失。

    他知道,既然龙头有本事在这个乱世中找到他,那么今后自己的一举一动都逃不开他的眼睛。

    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黎天明心中的疑问越来越大。

    当然,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能东山再起了。

    黎天明打开信封,里面是一堆花花绿绿的粮票、肉票还有各种其他票……黎天明把信封抱在胸前,激动的老泪纵横。龙头太伟大了!

    简直是再生父母啊!

    第二天,黎天明就重新开始活动了,跟当年一样,首先是要找帮手。

    有了这个信封做保障,事情进行的非常顺利,很快就聚齐了十几个人的队伍。其中有不少是当年的老手下,这批人这几年也是闲着没事干,饿不死但是也穷不惯。

    除了金银兄弟等几个老相识之外,黎天明还找了几个新手,都是二十来岁的后生。

    ——人,不能用熟。这是黎天明给自己定下的一条规矩。

    还是以前的老样子,走街串巷换东西,粮票、肉票、罐头、甚至锅碗瓢盆。这种以货易货的方式,是人类最原始的交易活动,到现在仍然非常有效。

    一开始还是找那种偏远的地区,低调的小打小闹。这年头虽然不再闹饥荒,但是也并不能吃得饱,所以换粮食还是很有市场。而且黎天明经常能搞到一些稀缺物资,所以他们的生意做的很顺利。

    几个月之后,第一批交易完成了,黎天明把东西送到了龙头指定的地点。在家里心怀忐忑地等了几个星期。

    没多久,龙头就派人送来了“分红”,顺便还带来了第二批“启动资金”。

    看到那叠分红,黎天明睁大了眼睛,这特么可是比粮票更硬通的外汇券啊!!

    之前对于这批货物的价值,黎天明心里没有参考,也不知道能值多少,但是从目前的收获来看,很值!非常值!!

    有了这批外汇券和粮票,黎天明知道自己可以大施拳脚了。

    黎天明试探性地问来人,“对方最高能出到多少?”

    他也不知道对方是谁,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组织,是黑眼睛黑头发还是黄眼睛黄头发。他只知道对方很有钱。

    来人很硬气地告诉他:“有多少要多少,越贵越好!不怕没钱,只怕你找不到好货!”

    黎天明这下心里有了底。

    又搞了几次之后,黎天明胃口越来越大。现在这种经营方式已经无法满足他的需求了。

    这种走街串巷换东西,投入大、时效长、收益小。有时候一群人转十天半月都收不到好货,而且能拿得出手的精品也极少。

    想到那人的一句“不怕没钱,只怕你找不到好货!”黎天明感觉自己脸上也无光。

    不能再这么小打小闹了,必须搞把大的,也让那些人知道自己的本事。

    “盗墓”这两个字眼在他的脑海中几次浮现。自从老爹死后,他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重操旧业。他还是怕。

    但是跟龙头顺利地合作了几次之后,他的胆气和野心也变大了。

    有这样的人做靠山,我还缩手缩脚的干什么?

    黎天明想到了之前死鬼老爹带自己哥几个掘的那几个大墓。

    从十来岁正式入“盗门”起,黎镇北就命兄弟四人下了毒誓,遵守自己定下的几条家规,其中有一条就是绝对不做“回头生意”。

    “若有违反,死无葬身之地!”黎天明现在还记得父亲命自己背诵这些誓言时的凝重神情。

    有屁用?你一辈子讲规矩,最后还不是头上被崩一个大窟窿?

    规矩都是给死人定的。

    活人自有活法!!

    终于,黎天明还是去掘了父亲养的那几个墓——当然他还是留了个后手的,他自己没有去,而是派刀疤金带人去的。

    你只说不让我进以前盗过的墓,但是你没说不准我派人去啊,我自己不去不就完了?

    黎天明不厚道地跟自己死去的老爹耍心眼。

    黎天明的记性很好,他把墓的位置、地形、以及打盗洞的方位、技巧都教给众人,就放手让他们去干了。自己的这些手下都是邙山附近的人,天生就会盗墓,一点即通。

    刀疤金带几个手脚比较利落的人出发后,他就稳稳地坐在中军帐等收货了。

    那个废弃的针织厂,现在已经成为他跟他的团伙的大本营了。反正这地方从来也没人管。位置又偏,鸟都不稀罕来拉屎的地方。

    黎天明从看门人,摇身一变成为掌门人了。

    他也不担心这些人给他来个卷包会。

    首先,这些东西只有通过我黎天明才能出手,他们就算卷走了也没用。

    其次,你们的兄弟、家人都在我手上呢,你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第二天,刀疤金不辱使命,满载而归——挖了一座汉朝的大墓,起出了大量的金银珠宝以及玉饰。

    “后事都处理了吗?”黎天明眯着眼检查着这批宝贝,顺口问刀疤金道。

    “处理了,搬不了的都砸了!那块大棺材板子上花里胡哨地画了些破画儿,我看没什么用,又笨重不好带,让小武拿撅头给劈了。”刀疤金兴高采烈地跟黎叔邀功。

    黎叔皱了皱眉头,小武这一撅头,估计毁了一份珍稀的宝物。不过金子做的也对,这也是黎天明教给金子的规矩——拿不了的东西就毁了,老子绝对不给别人留好处!

    “以后啊,凡是铜器、木器之类的东西,你们也不要全砸了,能带得了的就先带回来。实在带不了的再砸。”

    这批手下频频点头,看着他们虔诚的目光,黎天明暗暗地想,自己在他们心里的地位,就像龙头在自己心里的地位一样吧?

    自从再次出山之后,黎天明的事业又上了一层台阶,不仅能给这些手下吃饱喝足,还经常有酒有肉。这日子过得太爽了,这批人对黎叔简直是感激涕零——真特么的再生父母一般。这样的黎叔不给他卖命,那还是人吗?

    金子更是在旁边大拍马屁:“叔,你简直太神了,我们按你说的到了那个地方,在第三棵歪脖树下往北走十米,往左再走三米,往下挖了七、八米就挖到大墓了——简直太神了,叔。就好像你以前去过一样,叔!”

    虽然黎天明此时也不过是三十几岁的年纪,但一是他本来就长得特别老成,二是这几年忧世伤生,他头发大部分都白了。

    从外貌上看,比他小几岁的刀疤金跟他儿子一般年轻,所以刀疤金这个叔喊起来也比以前顺口多了。

    刀疤金拍马屁的时候,别人是不容插口的,否则会被金银兄弟堵在厕所里揍。所以众人在旁边也是嗯嗯唔唔的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这种表达方式,既展现了对黎叔的景仰,又维护了大师兄的权威。

    金银兄弟是这批人里面资格最老的元老了,虽然金子话又绵又密又没营养,银子整天阴着脸不说话,两人看起来都像是智商有问题一样。但黎天明还是把他们留在身边,而且非常器重。

    这样做,也是有他的考虑。

    一是这兄弟二人非常凶悍,能镇得住场面。

    二是两人脑子都比较简单,为人做事都都很“耿直”,不会耍心眼。

    做生意要有头脑,做人要有手腕,这年头,带队伍可是有讲究啊,可惜老子生不逢时,如果在古代,就凭这副头脑,那足以出将入相啊!黎天明得意洋洋地想。

    这一批货交上去之后,收到了意料之中的赞赏,以及意料之外的回报。

    这次接头的人跟上次不一样,但是显然也是个行家,一眼看出这批都是汉朝的古物,详细的问从哪里来的,怎么搞到的。

    这些黎天明当然不会如实相告,只是吹嘘自己会分金定穴,会搬山卸岭之类的。挖到了汉朝的古墓。

    那人啧啧了半天,又问墓里面的情况,有没有竹简、绢帛之类的,有的话他高价收,这些东西价值更高。

    黎天明心里不由得惋惜,但是嘴上却道,这些东西都不易保存,而且需要专业处理,拿出来之后不小心就全毁了,不如继续放在里面,等以后有机会再发掘——反正在哪里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别人也拿不走。

    虚虚实实是黎天明的一大本事,除了在龙头面前他无所遁形之外,其他任何人都摸不透黎天明的底细。

    听了这番话,那人点点头,他是行家,知道黎天明说的也是实话。

    这一次的收获比前几次加起来还多。

    当然,黎叔发财也不忘犒劳手下,一锅驴肉杂肝汤,几瓶老白干下肚之后,众人喝的两眼通红、吃的情绪激昂,七嘴八舌的问黎叔接下来掘哪。一个个摩拳擦掌撸袖子,恨不得一口气把邙山给掘个底朝天。

    黎天明可没有那么冲动,他也明白这种事情要细水长流的道理,黎镇北的养墓思想多少还是影响了他。

    当下继续安排人走街串巷换东西,隔一段时间就掘一个墓。这生意做的也是很有节奏感。

    龙头说的没错,确实变天了。

    运动的势头逐渐式微,经过十来年的折腾,人们终于发现革命不能当饭吃,要想社会发展,还是得靠经济。

    整个社会,又慢慢地步入常轨。电视、报纸开始进入大众的生活。

    无意中,黎天明从杂志上看到一则新闻,苏富比拍卖行正在拍卖一件汉代绿釉彩陶。黎天明一眼看出这件古董正是从自己手上经过的那只。看到价格他傻了眼,这比自己拿到的价格高了千百倍都不止。

    黎叔顿时感觉自己受到了深深的欺骗,原来,我一直被龙头坑的那么惨。

    从自己手上经过了那么多货物,到头来我拿到的还不如这其中一件的千分之一?

    虽然跟龙头之间并没有什么协议,但是他知道龙头只是中间人,买家的钱要经过龙头的手才能到自己的手上。

    他本来以为自己跟龙头之间是五五开,没想到龙头下手这么狠,一下子就撸掉了整块肉,只给自己留了一滴油!

    黎叔闹情绪了,他开始有想法了,他要摆脱龙头的控制,自己另起炉灶!

    现在地下文物市场又慢慢的开始活跃起来了,我手上有货,何必要被你过一手?

    这个想法在他心头萦绕了很久,黎天明内心斗争很激烈。一方面他慑于龙头手脚通天的能力,另一方面又禁不住巨大利益的诱惑。

    我可以绕过龙头,先偷偷地跟别人溜那么几手,黎天明暗暗地想。

    但是,突然发生的一起意外让黎天明改变了想法。

    这起意外,让黎天明意识到龙头的力量有多么恐怖。

    对于龙头,他开始心怀惧意。

    这份深深的惧意成为笼罩在黎天明心头的巨大阴影,让他再也看不到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