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有人笑

叶知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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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石道人死了,在他伏下身子,手指触及袖中那枝淬满剧毒的袖箭时,一滴水珠从红袍男子的指尖飞出,轻柔地抚落在白石道人的额头上,震碎了其颅骨神经,即使满天神佛也难以救回。

    但白石道人的表面却没有任何伤痕,茶水和汗水搅混在一起,没有人知道天下闻名的“三问之师”,死于一滴茶水。

    “白石是个聪明人,但就是太愚蠢了!”

    红袍男子用一块白色的手绢轻轻擦拭着指尖的茶渍,似叹似讽。

    “影行,你知道什么意思吗?”

    “属下不知!”

    黑暗中,一抹声音传出,朦胧如雾,不分男女,不辨老少。

    “白石知道用名声地位来掩饰自己的身份,正如我所说,地位越高,声明越显赫,在边城这个鱼龙混杂的地区,比一个默默无名而突然出现的陌生人更能掩人耳目,所以说他是个聪明人。”

    红袍男子似有些惋惜,但眸中却无一丝惋惜之意,只有泛着如血嫣红的冰冷。

    “但聪明人,就不该出卖自己的兄弟朋友,就不该想着背叛鹰扬卫,所以他又很愚蠢。影行,你懂吗?”

    “属下不懂!”

    灰暗的房间里,不见其人,只闻其声。

    “所以你永远只能是个下人!”

    闻言,红袍男子喃喃轻言,冷酷中飘散出一抹淡淡的轻嘲。

    “但我至少能活着!”

    黑暗中的声音依旧不含任何感情,如同门外冷冷的清风。

    “是啊,聪明但不听话的人,往往都活不长久!”

    红袍男子冷冷道:“查一查,经他手被出卖的暗卫有多少,有谁死了,有谁活着,如果有活着的人……”

    顿了顿,红袍男子双眸微眯,透出一抹危险的光芒:“不用管他们是否和白石有无勾结,他那条线的人,一律处死!”

    “是!”

    黑暗中不带一丝感情的回答,仿似是对这个世间所有生灵的漠视。

    “白石在西流城的妻儿、朋友、亲近之人,也一并除去,一个不留!记住,是所有人!”

    “是!”

    “发动所有暗卫,务必在最短的时间内查出北莽那些乌鸦在西流城干了什么,又有什么谋划?”

    “是!”

    黑暗中的声音渐渐隐去,恢复了静寂,红袍男子嘴角泛起一抹邪魅的笑意,清冷的眸光落在白石道人的尸体上,挥挥手,白色的手帕轻轻缓缓的落下,掩住了白石苍白的面容,好像是一块丧布。

    “自作聪明的人,往往都活不长!希望下辈子,你能活的蠢一点!”

    “听说我那个弟弟在英贤书院,我是不是该找个时间去探望一下呢?说实话,我可是很久都没见到我那可爱而又愚蠢的弟弟了,还真是想念的紧呢?”

    清凉的声音随着一抹血光,消失不见,屋内白石道人的尸体,也在那一缕血光间,慢慢变得干枯、衰败,像是枯枝落叶,在岁月的侵蚀下一点一滴的磨灭腐朽,最终化作一柸青灰黄土,消逝在人世间。

    一缕清风,从窗牖的空隙间掠入,卷起地上的一堆青灰,打了旋儿,轻轻放下,又转身勾起那一块白帕,白的像是深秋未消的霜痕。

    ……

    两天里,秋意更深,青霜也更重,山脚集镇的村民都裹上了厚厚的羊皮长裘,行走间,如同翻滚的白色浪涛。

    山间青石道上,唐笑风身影疾掠,秋风拂动青衫,衣袂飘飞,如凌空御虚。

    他现在有些焦急,因为他想快点赶到集市,看看那个熟悉的身影在不在?说实话,自从前天那件事后,他就再也没见到过章然的身影。

    集市依旧拥挤而喧嚣,嘈嘈嚷嚷,以往让唐笑风倍觉热闹喜庆的声音,第一次使他觉得有些烦躁。然而当走到街边,望着那有些空荡的地方时,所有的烦躁顿时化作急迫与担忧,让他的鼻息更紧促了些。

    失望还是担忧,亦或是自责,唐笑风有些说不清楚,或者兼而有之。他在街上站了很久,就像是当初第一次见章然时,他们两个蹲在街边聊天的情景,从天到地,从古到今,站了很久,也说了很多。

    但今天,他站了很久,却没说一句话。

    因为没人可说。

    章然应该出事了,虽然这是唐笑风最不愿去想的结果,但却是现在唯一的解释。他询问过和章然相熟的摊贩,但他们都表示一无所知。而且听那些摊贩说,村镇这两天莫名失踪了很多人,甚至于连白石道人都不见了,因为他已经好几天没出现在过白石道观的门口了。

    一件以往未曾发生过的事情发生了,那只能意味着出了大事情。

    边城是一个混乱的地方,治安很差,每天都有人莫名失踪,每天也都有人莫名死去,没有证据,官府是不会受理这些“闲事”的,所以去求官府查询一个仅凭猜测失踪了三天的人,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

    所以,唐笑风准备一人一人去问,一户一户去查,这虽然不是最简单的方法,但却足够有效。集镇不大,只要这三天里章然在村镇出现过,就一定会被人注意到,这是他能想到的唯一线索和现在唯一可做的事情。

    不过就在此时,唐笑风忽然听见有人在喊自己,抬首间,正看见飞沙酒馆的小伙计阿站在街边,使劲朝自己挥着双手。

    飞沙酒馆是唐笑风和章然常去喝酒的地方,也是集镇最有名的一间酒馆;当然,飞沙酒馆之所以有名,不是因为那里的酒水饭食有多实惠便宜,而是因为飞沙酒馆有个漂亮的女老板。

    飞沙酒馆的老板名为九娘,至于姓什么,大家都不知道,也懒得理会。美酒和女人,永远是边城的主旋律,占了这两样的飞沙酒馆,生意向来不错,当然大多数人的目的是一睹九娘的芳容。

    用章然的话说,美酒配佳人,方添三分劲道与清香。

    当然,也只是看看,顶了天就是和九娘调笑几句,没人敢真正去招惹九娘。边城没有法制,却最有制度,强者为尊,这是西流地区的第一制度,九娘和她的飞沙酒馆,就是靠拳头打出来的规矩和制度。

    怎么打出来的?西流街头巷尾至今有好多个版本故事,一人独挑黑街,夜闯刺史府,拳打流沙门,脚踢连云寨等等不下数十个,向来是说书人最喜欢讲述的片段和故事。江湖离了美酒和女人,可着实就少了几分味道。

    九娘有多厉害?

    当时还未开始修行练武的唐笑风看不出来,现在即将踏入五蕴境的他,依旧看不出九娘的深浅。

    小时候,唐笑风总以为江湖高手都是像大先生、小先生那般洒脱亲善,却又孤高清傲,慢慢长大了,方才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江湖,就像九娘一样。

    当唐笑风随着阿来走进飞沙酒馆时,就看见九娘身着黑色的纱裙,在人群中游走说笑,笑意盈盈,如同一只绕花飞舞的蝴蝶,惹来阵阵肆无忌惮的粗鄙言语和哄笑,平添了几分江湖味。

    唐笑风和章然经常来飞沙酒馆,和洛溪言他们也来过很多次,所以和九娘并不陌生。跟和九娘打了个招呼后,唐笑风便随着阿来向内堂走去。

    “哈哈,九娘,原来你喜欢这种雏儿!”

    “老娘喜欢,你管得着吗?”

    听着酒馆内肆无忌惮的调笑之音,唐笑风脸色微红,心中的焦虑也不知不觉减轻了许多。

    穿过内堂,是一处小院,是九娘和酒馆伙计居住的地方,也是置放杂物的地方,虽然很乱,却乱中有序,也很清净,和前边招呼客人的外间仿若两个世界。

    “唐大哥,你在这儿等一会儿,老板马上就来!”

    阿来招呼了一声,转身向外间走去,根本不给唐笑风提问的机会;其实一路上,唐笑风也旁敲侧击地询问了阿来好几次什么人找他,但阿来皆是顾左右而言他,没有一句实话。

    疑惑间,正对着他的一扇门无风自开,阳光倾泻进屋子,有血海翻涌。

    血海中,有人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