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向云

以惰七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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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灰衣帮驻地,色夜酒吧——

    包厢里,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汉子正在趴在一个女人身上耸动。女人面容俏好,却浓妆艳抹,打扮的骚里骚气。

    随着中年汉子的耸动,女人不时发出淫c靡的浪叫声。

    砰!

    包厢门突然被踹开,一个帅气的青年走了进来,右手指尖飞舞着一柄薄如蝉翼的飞刀。

    “哪个狗日的……”

    中年汉子正要发怒,看到是青年后脸色微微一变,然后慢吞吞的从女人身上爬起来,连裤子都没穿就赤裸着坐在沙发上。

    “玉哥儿,咋了?”

    中年汉子拿起桌上的火机,正准备点烟,就听青年淡淡道:“帮主,常云死了。”

    “什么?!”

    常风大惊,手里的打火机直接爆炸了,却没有伤到他分毫。可以看到,他的手比普通人的粗壮很多,手掌布满了发黄发黑的老茧。

    青年道:“死在姜老头的门口,一个蒙了面的小子杀的。据手底下的人说,常云在路边撞见一个女人……那小子见义勇为,杀了常云和几个帮众。”

    “见义勇为?”

    常风怒吼道:“那狗日的人呢?”

    青年道:“实力很强,手底下的人不是对手,只能远远吊着。”

    “妈逼!敢杀我破刀手常风的亲人,就算他是星灵境我也要他死!”常风暴怒,面目狰狞,然后直接把旁边的女人抓过来,狠狠的挺了进去。

    “嘶……草他妈,跟紧了,老子要杀他全家!”

    “好吧。”

    青年淡笑,而后出了包厅。

    至始至终,他指尖的飞刀都在极速的飞舞着,像蝴蝶一样。

    ……

    离开华兴商业街,没走多远,胡熠敏锐的发现自己被跟踪了。

    那几个黑影很狡猾,远远的跟着,或贴着墙边,或藏在草丛里,或躲在胡同里,只露出半个脑袋……

    现在是晚上,再加上没有月亮,街上也没有路灯,换成是别的星灵初境古武者,很有可能发现不了。但胡熠的右眼却能在黑暗中视物,那几个人根本无从遁形。

    “来,我背你!”

    女人低声道:“没事的,我不累。”

    胡熠翻了个白眼。

    这是累不累的事吗?

    “有人跟踪。”

    “啊?”

    女人一声低呼,然后迅速抓着胡熠的手臂,爬到他背上,双手抱着他的脖子,胸脯紧紧的贴着他的背。

    胡熠双手拖住女人的大腿,手肘架着她的臀部。

    很柔软,也很丰满。

    但他没时间感受,一头扎进旁边的胡同里。

    “妈的!那小子要逃!”

    “被发现了?”

    “没道理啊!我们已经很小心了,别说他,就连上回那个星灵一境的古武者都没发现我们。”

    “啰嗦什么,追!”

    几个黑影跟着钻进胡同。

    “人呢?”

    “我看到了!他朝右拐了。”

    “跟上去!”

    就这样,胡熠在前面逃,灰衣帮的几个帮众在后面追。

    一群人就在黑漆漆的胡同里拐来拐去,别说那几个灰衣帮帮众,就连胡熠自己都蒙圈了,没找准方向。

    女人小声道:“您这是去哪?”

    胡熠道:“西面贫民窟。”

    天兵城有四个贫民窟,分东南西北,灰衣帮掌控着南面的贫民窟,西贫民窟则是鲨鱼帮的地盘。

    女人没敢多问,道:“前面胡同,您朝左拐……就这儿……”

    胡熠没有犹豫,迅速拐进胡同。

    “然后呢?”

    “右拐,走前面的小巷,穿过三里街……”

    在女人的指点下,胡熠于半个小时后进入西贫民窟。他一路故意走走停停,吊着后面的灰衣帮帮众。

    果然,他离去没多久,几个黑影出现了。

    “妈的!难怪他敢杀常哥,敢情是鲨鱼帮的人!”

    “怎么办?这西贫民窟是鲨鱼帮的势力范围,我们进去要是被发现,只有死路一条!”

    “那小子能杀常哥,在鲨鱼帮里面肯定有头有脸。”

    “对,回去报告帮主!”

    ……

    半个小时后,胡熠摸着夜色,从另一头折回了南贫民窑,并在女人的帮助下找到了玉平街35号。

    开门进去。

    房子是二室一厅,不大,但很整洁,想来常有人打扫。

    胡熠笑道:“云姐,秦老是好人,这里应该很安全,你以后就住在这里。至于吃穿和日常用品,我会给你带来的。”

    女人叫向云,三十一岁,在大灾变前是个外企的经理。由于没有武学天赋,也没能力购买内功心法,所以到现在依旧是个普通人,甚至连人门劳宫穴也没有破开。

    向云搬来一张凳子,放在胡熠的屁股后面。

    “谢谢,您坐!”

    “不用,我过会儿也要走了,明天我再来看你。”

    向云很漂亮,尤其是她的身材,高挑,玲珑有致。更重要的是,她里面是真空的,走路的时候颤颤巍巍,让胡熠很尴尬,不由自主的把头撇向一边。

    闻言,向云脸色一白,身体有些颤抖:“能,能不走吗?”

    胡熠知道她害怕,毕竟刚经历了那种事,任谁都接受不了。他想了想,正好巧儿姐今晚不回家,他便道:“行,今晚我住这儿。”

    “谢谢!要不,您先去洗个澡?我看水壶里没有开水了,我去烧点。”

    “好!”

    向云眼中闪过一缕喜色,然后拖着疲惫的身子,钻进厨房。

    ……

    洗完澡,胡熠走出卫生间。

    桌上放了杯热气腾腾的白开水,向云则不见了踪影。这时,他听到卧室里传来了声音。

    “云姐,你睡了吗?”

    胡熠隔着门喊道。

    “没,没有。您先坐会儿,我马上就出来。”

    很快,向云走出卧室。

    胡熠有些傻眼。

    因为,向云明显打扮过,身上弄得很干净,脸上的尘土也没了,头发很柔顺的披在肩上。漂亮的脸蛋散发着红晕,看起来比刚才更加美丽了。

    向云低声道:“您,您怎么这样看我?”

    胡熠干咳两声,道:“云姐,你比我大,别总是您啊您的,叫我小熠就可以了。”

    向云摇头,认真道:“您救了我,您就是我的救命嗯人。”

    胡熠也没坚持。

    “对了云姐,你对这里很熟悉吗?”

    向云道:“我只走过一次。”

    “那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

    胡熠很奇怪,连他都在胡同里转晕了,更别说像向云这样的普通人。但事实是,如果没有向云指路,他不定得转到什么时候。

    向云道:“我记性很好,不管哪里,只要走过一次,我都记得。”

    胡熠吃惊道:“晚上你也看得见?”

    向云摇了摇头。

    “看不清,但路都在我脑子里,我知道前面多少米有胡同,也知道该往哪里走。”

    胡熠吸了口冷气。

    我去!

    这是记性好吗?这简直就是一台智能电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