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章 狼头产业(下)

远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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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真正的”兽人战士,有游牧业和粗陋的农耕技术,还经常抢劫人类的粮食,饮食条件相对要好,加上它们本身的种族因素,平均身体素质比一般的成年男子要强一点。

    它们还能够自己制作皮甲和少量的铁甲,使用下到狼牙棒上到战斧战锤的各种武器。

    寻常民兵一对一打起来绝对会被兽人战士撕了,一位拥有高级剑士水平,身穿板甲,骑着战马的骑士,一般也只能对付五六个兽人战士,再多的话就可能负伤甚至阵亡。

    甚至剑师被几十个兽人战士围住,不快点找机会逃跑的话也可能丢掉性命。

    当然,兽人战士已经很强悍了,现在却并没有征服广大的地区,成为整个大陆的噩梦,原因就在于它们人口有限。

    虽说几十个兽人战士连剑师都能打败,但一个兽人小部落总共也就只能供养得起几十个这样的战士而已,其余的兽人多半是只能吃个半饱,瘦骨嶙峋,连布甲都没有,只能拎着木棍上阵的可怜虫。

    能够拿出数千兽人战士的,都算是天下有数的大部落了。

    这也就使得斩杀兽人战士成为了人类社会中的一个美谈。在最为安全的国家腹心地带,拿出兽人战士的头颅来,都可以骗得一些赞誉。

    到了那些饱受兽人之苦的边境上,能够斩杀兽人战士的“大英雄”,往往会被贵族们敬佩,百姓崇拜,甚至可以引得女孩投怀送抱。

    这中间,其实潜藏着巨大的商机啊。

    这个年代可没有多少圣母癌,哪怕像格兰蒂那样正直善良的楷模,都不会对这些完全不同于人类的异族仁慈。

    因此,这些豺狼人的头颅,其实就和那些象牙雕刻、虎皮大衣没什么区别,不仅可以堂而皇之地摆在自己家里炫耀武功,作为礼品馈赠他人,或者直接摆出来售卖也同样没有问题。

    至于别人把它买回家,是单纯当做装饰品,还是拿去吹嘘,这都不关洛明的事,只要能够赚到钱就好。

    这也大大拓宽了洛明的思路:在公国内部,他轻易不可能将实力扩张太多,因此需要练出一支精兵然后对外开拓殖民,在外边打下一块更大的基业。

    至于在这过程中杀掉的异族头颅,基本上都可以当做货物——当年地球上的殖民者们就经常收购那些猎头族人的人头工艺品,然后带回欧洲去卖掉,当时这一产业很受欢迎,甚至供不应求,以至于猎头族人杀光了他们能见到的一切敌对部落之后,还对着猩猩和猴子下手了。

    看着这些堆积如小山的战利品,洛明倒也不愁没办法带走。

    因为豺狼人抢劫的时候,经常是拉着整车货物回来,现在这些车都在山谷中放着——对于豺狼人而言,估计这些车都是它们自己完全无法复制的宝贝吧。

    另外,被洛明干掉的那两支商队的货物,也被他“找到”了……到时候把它们送回城里,问失主索要一笔幸苦费,连找地方卖掉这一步都可以省下。

    可以说,这一次是大丰收。

    虽然洛明在巴吉纳城敲了那些大户一笔,但他们在知道这笔钱要不回来之后,也就捏着鼻子认了,甚至有人已经开始自欺欺人,觉得这钱花得其实很划算。

    没错,就是自欺欺人,毕竟比起天天为了花冤枉钱而愤愤不平,倒不如看的开点,觉得这笔钱花的值,然后就可以笑口常开——人类就是这样现实的动物,大多数人在无法反抗,又没有受到承受不起的损失的情况下,就会迅速变得顺服。

    尤其是当洛明带着一车豺狼人的脑袋回来的时候,更是让普通的市民普遍叫好,而那些被敲了竹杠的大户也被震慑住,只能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了。

    “我们这次出去,只是为了围剿豺狼人的,但看到那些被劫掠走的货物,我们没有将它们放在那里不管,或是偷偷运走卖掉,而是辛辛苦苦地将它们运了回来。”

    洛明在市政厅的正中,对着一众市民代表们侃侃而谈:“虽然我也很乐意将这些货物物归原主,但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得让我的弟兄们感觉到这一趟辛苦是值得的。

    哪怕是背货的杂工都该有他的工钱,我们将那些货物从遥远的地方拖拽回来,也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

    那些大户虽然面色难看,但还是答应了洛明的这最后一个要求——反正能把这个灾星送走,还能把原本已经丢失的货物拿到手,再出点钱也不算什么了。

    当然了,一小部分价值较高的货物,洛明算是私吞了,等到远离这里,就出手卖掉——但这些家伙一时肯定查不清,就算查清了,也不会为了这点货物和洛明翻脸。

    坐在回程的船上,其余人等在酗酒谈笑,挥霍着拿到的酬金,而洛明则在舱内,由一小苍炎照明,在羊皮纸写着自己这次的所作所为,当然,是经过一点春秋笔法的修饰的。

    而在最后,他面带笑意,然后又换上了一副庄严肃穆的面孔,举起鹅毛笔来,用端正的字体写下:

    “此次各类敲诈所得收入中,我将上交两百金币,补充今年巴吉纳城少交的那部分赋税,也算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吧。而豺狼人已经灭绝,不可能再被当做借口来拖延缴税。

    若是那些不法商人下次还想着找其他借口拖欠、少交税款,那就请公主放心地用我的名字去警告他们吧。这一次本人的手段并不十分光明,但震慑贼子正需要这种手段。”

    如果是中央集权程度极高的王朝,洛明又只是一个官员的话,恐怕干了这件事,虽然是奇功一件,同样也算大祸临头,很可能被皇帝老儿给卸磨杀驴,事后扔出去给那些利益被侵害的家伙们消气。

    但在如今的公国,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洛明相信公主也一定会为他叫好,甚至对他会更加器重。

    天朝古代是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而公国,则是王室和诸多忠诚的贵族共治国土,至于不服王化的自治城镇嘛,就算被算进“非国民”也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