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工作

文若不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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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那次的计划,易封轩可是隐忍了整整一个多月。那一个多月内,他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为了让计划更加完美。

    例如,那一刀扎的位置,他可是特意去查过了,并且经过无数次的练习,所以快准狠,是必定能够让那个所谓的舅舅在救护车到达之前死亡的。

    甚至是各种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易封轩都模拟过,每一种他能够想到的突发状况,他都准备了至少两种应付的方案。

    那时的他,年纪始终是太小了,再加上第一次准备杀人,格外的小心,这才会隐忍一个多月,准备了一个他能想到的最完美的计划。

    最后的结果,跟易封轩预料中的一样,由于有mp4的录音为证,再加上他还未成年,身上的伤痕更是可怖。

    再加上隔壁李奶奶的完美证词,证实了那个所谓的舅舅就是一个喜欢虐童的变态,易封轩也是迫不得已,受不了那长期的虐待,才选择反抗,失手误杀对方。

    几乎所有人都认为那家伙死有余辜,所以他不仅没有受到任何刑罚,并且还拿回了父母的遗产,过上了平淡的日子。

    眨了眨眼睛,易封轩看着眼前仅仅只有两个字的文档,不禁摇了摇头,一到赶稿的时候就喜欢乱想,莫名其妙就想起了这并不算美好的陈年往事。

    他家本就不怎么富裕,父母留给他的遗产最多也就只能供他读完大一,所以为了此后的日子能够获得清闲一点,他还未考上大学之时,就不得不考虑一下该怎么赚点钱养活自己。

    但易封轩还是有着几分自知之明的,以他的身体素质,苦力活肯定干不来,太考验技术的,他没系统的学习过,肯定也干不来。

    可他平时都需要上课,也只有放假时空闲时间多一点,顶多能做个兼职什么的,后来他才想起一条门路——写小说。

    可做网络写手需要的更新量太多,太耗时,并且太累,易封轩自然没那么傻。

    但以他的能力,想去写实体,那无异于痴人说梦。后来经过一番了解,他总算是找到了一条门道——杂志。

    随着时代的进步,在2015年,手机几乎已经成为每个人的必备品,大家看的都是电子书,所以杂志,特别是一些小说杂志,早就渐渐没落了。

    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还有一些有特色的杂志,还是深受一些人的欢迎的。

    虽然现在手机普及,但是很多高中初中,都是不允许带手机,不允许玩手机的,所以很多学生,对能看的小说几乎不挑剔,无论多么狗血言情,只要能打发一下时间就好了。

    因而小说杂志,绝对是很多学生的挚爱,价格不贵,而且耐看。

    而《惊悚》,就是一款深受学生们喜爱的小说杂志,主打悬疑恐怖,没有劣质的老段子。

    并且时不时就能在上面看到比较新颖的悬疑恐怖故事,所以其销量在全国小说杂志当中,都是名列前茅的存在。

    易封轩自小就喜欢看恐怖片、悬疑推理片。当然,他之所以阅遍无数恐怖片只是单纯的为了找到一部能够吓到他的恐怖片,可惜到现在都没找到。

    至于说看悬疑推理片,当然是为了学习里面的杀……咳咳……破案手法!

    由于阅片无数,易封轩写这种小说,还真有一种信手拈来的感觉,虽说文笔稚嫩,但故事颇为灵性。

    高三暑假那年,他第一次向《惊悚》投稿,没想到居然过了,虽然只是一个800字的小短篇,但千字一百五的价格还是让他非常满意的。

    毕竟那800字只花了易封轩不到一个小时,他却拿到了120块的稿费,对当时的他而言,已经算是非常满意的成果。

    本来这种小短篇,其他人都是修了又修,甚至需要修改好几次,才能完成一个不错的作品。

    但他却从不改文,美曰其名是为了保留文章最初始的灵性,到底是不是由于懒,那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不然说,有一次易封轩投稿给编辑时,编辑阅后跟他说需要稍微修改一些地方才能过稿,但他倒好,直接回答说从不改文。

    当编辑问他原因时,他只回了一句“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修文改文只会让原有的文章失去灵性,唬的编辑一愣一愣的,然后……他成功的没过稿。

    一直到现在,易封轩在《惊悚》写了差不多有两年了,一开始他只在上面写写一两千字的短篇。

    由于《惊悚》每个月分上中下旬出三期,所以一个月能过个两三篇,月工资不到一千块,但胜在轻松,一月工作时间不到六个小时。

    后来上大学后,空闲时间实在太多,易封轩又没兴趣和其他学生一样,参加社团泡妞之类的,所以开始写5000-6000字的中篇。

    他虽然很多方面都不如别人,但胜在故事还算有趣,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没有改过文,灵性十足。

    而且时不时能有一些不错的灵感,所以过稿率相当高,但还没资格提价,那时一个月工资不到三千。

    到现在,易封轩也算是在上面有着一定的资历了,千字250,主写上面的长篇连载栏,一次大概一两万字,多时三四万字,月收入不到一万的样子。

    这也就是他为什么还能够来学校外面租公寓住的原因,他还真不差这点钱,为的就是图个清净。

    寝室里实在是太吵了,聊天放歌打游戏的,应有尽有,并且声音一个比一个大,在那种状态下,易封轩也很难写出有趣的故事,这才住了不到一个月就搬了出来。

    上一个长篇已经结束了,易封轩现在要写的,自然是一个全新的故事,一个关于梦魇与梦徒的故事。

    可当他念头才刚刚升起,左手手心的梦魇印记就传来一阵灼烧般的剧烈刺痛感,仿佛随时会将他整只手融化掉一样。

    看来是梦魇不允许易封轩通过这种方式将关于梦徒的事情泄露出去,从而发起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