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魔典的武学

王子的花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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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芙丽拉着郑宇出了旅店,径直朝前走着,来到了城堡最高大的建筑旁。她指着建筑对郑宇说道:“看到了吗?魔典就在这个地方。每个城市最高大的建筑物里,一定放置着这个城里最珍贵的东西。而在普通的城堡里,放置的一定是魔典,只有那些王族或者其他尊贵种族的城中,才可能放置着魔神王赐予的其他东西。”

    两人来到了门口的士兵处,把属于自己的牌子交给了士兵。士兵仔细的辨认了半天,把他两人放了进去。进了门后,伊芙丽告诉郑宇,在这种存放魔典的地方一定有一个报名处,只有在报名处得到了进门卡,他才能够真正的见到魔典。

    两人来到了报名处,一个头顶长着绿色犄角的老头接待了他们。老头接过了伊芙丽的牌子,只翻看了一眼就把伊芙丽的牌子还给了她,大声唱诺道:

    “堕落天使族大恶魔:伊芙丽。参加观看秘典的时间是明天上午,请您准时前来。”然后就拿出了一个类似请柬的东西,“啪”的一声把一个印章盖在了上面。

    郑宇见到如此简单,忙把自己的牌子也递了过去。那老者接过了牌子,左看看右看看,又端详了郑宇老半天,才说道:“堕落天使族:杰特郑,参加观看秘典的时间是一个月后,过期不候。”然后不情愿的拿出了印章,盖到一个小纸片上,扔给了他。

    同是堕落天使,区别怎么就这么大呢?郑宇不忿的看着老头,就想问问他。旁边的伊芙丽把手里的请柬递了过去,说道:“这是我保护的人,就请把我们的时间调到一样的时候吧!”

    老头没有接伊芙丽的请柬,反而把郑宇的纸片要了过去,重新唱到:“堕落天使族:杰特郑,参加观看秘典的时间是明天上午,过时不候!”把纸片还给了郑宇,老头一脸郁闷的说道:“年轻人,身为高阶魔族,不参加试练是不对的,你真是走了狗屎运。要不是这个小姑娘,你今天休想那么简单的从我手里通过。”

    郑宇一个激灵,试练居然还有这种功能,昨天上午他倒是听药店的老板提起过,却没有想到连观看秘典时都能用的上。看来在自创出武学之后,他有必要去参加试练了。他对老头有气,没多说什么。倒是伊芙丽眉开眼笑的和老头告了别,陪他走出了大门。

    出了大门之后,百无聊赖的郑宇被伊芙丽拖着逛街。一路上,她就像个小孩似得东瞅瞅,西看看。碰上什么新奇的物件就央求郑宇给她买,还不时给他撒撒娇。这种情况像极了恋人,只是因为魔族独特的审美观,他们不仅不被人羡慕,还被人叫做恶心。

    郑宇渐渐的沉醉在了这种气氛当中。在守护者之界的时候,因为身份和时间的关系,他很少陪高傲和肖青山逛街。想起人类的男子对逛街的惧怕,他不禁暗自笑出了声来。其实能看到心爱的人发出心满意足的笑声,也是一种幸福,只是这幸福来的太不是时候。而她也不是郑宇心中理想的那个人。

    在一间兵器铺的门前,伊芙丽停下了脚步。郑宇心说:你不是有兵器了吗?还没待他询问,伊芙丽就走了进去。郑宇没有办法,也只好提着手里的大包小包跟了进去。

    魔族的兵器和人类的兵器有很大的不同,为了发挥体力的优势,他们的兵器大都做的很庞大,而且上面还布满了各种各样的倒刺。伊芙丽的宽剑在郑宇看来已经不小了,可在这间兵器铺里,那简直就是小孩子的玩具,显得无比的单薄。

    店铺的老板亲切的接待着伊芙丽,他们没有学到人族的其他本事,却把人族的生意头脑学了个通,至少郑宇这两天遇到的商人都是这样。伊芙丽比划着让店老板给郑宇选一件趁手的兵器,老板看看郑宇略显单薄的身躯,把他领到一个小型的兵器架前。

    说是小型的兵器架,那只是相对而言。在郑宇看来,那根本不适合他。先不说那些巨大的兵器根本无法让他挥洒自如,就是放他都嫌累的慌。他拒绝了老板的好几个提议,试探的问到:“你这儿有没有短枪?要实在没有给我根短棍也可以。”看着店内兵器的样子,他特意把短字加了进去,要不然说不定老板给他的兵器拿出来能有多大。

    老板似乎有点为难,一般的客人都是要大一点的,沉一点的,甚至不少人还得定制。可今天这个客人,偏偏要小的,挣那么一点钱,他都懒得做。朝着郑宇摇了摇头,店老板露出了遗憾的表情,可眼神分明都是鄙夷。

    管他什么表情,反正郑宇也不在乎。他拉住了还在和店老板商量的伊芙丽,就要出门。这时,店老板一拍脑门好像想起了什么,忙叫住了郑宇。吩咐伙计看店,自己跑到了后边。

    不多时,店老板提着一个布包走了进来。他把布包往郑宇手里一放,说道:“这是多年以前,有一个高贵的魔王放在我这儿寄卖的。不过因为这东西的结构很不合理,所以一直没人能看的上。如果你觉得合适就把它拿走,除了它,这个城堡里再没有你想要的了。”

    郑宇打开了布包,只见有三根管子放在里面。管子的两边各有接头,他把管子一接,顿时出现了一个一米五长的短棍。不过这短棍还真是短,连他拿着都觉得有点矮。而且还黑漆漆的,就好像是生锈了一样,郑宇失去了兴趣。店老板见他面色不对,忙说道:

    “年轻人,你可别小看了它,当初这可是一位高贵的大人放在我这儿的。你想想看,它虽然不起眼,可绝对不是凡品,要不然怎么会让高贵的大人专门寄卖它呢。”

    郑宇太了解这些商业的做作手段了,可伊芙丽却在旁边像鸡啄米似得点着头。店老板看伊芙丽好糊弄,忙转过身开始对她推销了起来。等他把伊芙丽说的动了心,想要掏钱购卖的时候,郑宇冷冷的说道:

    “老板,你来看看这根管子,它好像少了一截。你说的那些神奇,它恐怕是用不上了。如果你能把那根少了的管子找到,我们一定会按你说的价格购买的。”

    开玩笑,他要是能找到的话,还不早就拿出来了。可现在这管子拼接起来的确有些短,短到连店老板都看不下去了。于是,他干脆直截了当的问郑宇,“你准备出多少钱吧?给个痛快话,只要不亏本,我就当做善事,把它送给你了。”

    郑宇才不相信店老板的鬼话呢,他来自人间,这些东西更是一套一套的。经过了好长时间的讨价还价,店老板在附带的赠送了一个枪头之后,这把可折分的短枪就被郑宇以极低的价格拿下了。

    为了不让老板难过,郑宇以不太满意的表情走出店铺,不过心里却早就乐开了花。差的那截管子根本不是问题,他只要再到另一个城市打造一个一模一样的就完了,最主要的是,他感到这个管子的原形一定是枪,而且就来自人族。

    伊芙丽很聪明,她从郑宇离开后那轻快的步伐中,猜到了郑宇对这个兵器一定很满意。虽然她不知道这个兵器好在那儿,不过郑宇的谈判能力却让她大大的吃了一惊。出了店铺后的她开始拉着郑宇展开了疯狂的购物,好在郑宇有了意外的收获,并没有和她计较那么多。

    在沙漏快流完的时候,两人又回到了昨天的那个旅店。郑宇看看嚢中一贫如洗的伊芙丽,再看看自己干瘪的钱包,顿时感到十分的庆幸。明天就要去观看魔典了,这一去就是一个月的时间,否则就只能让伊芙丽再去打擂了。自己好歹是个男人,让女孩养活自己难免有些说不过去。只是这里是魔族,就算是女孩,那也是魔女!他这算是对魔女动情了吗?

    第二天一早,郑宇就叫醒了还在熟睡的伊芙丽,这个女孩不仅睡相十分不雅,而且对他一点都不避讳。在被他叫醒之后,还大大咧咧说道:“你去给我叫东西吃吧,我再补个回笼觉。”不知是昨天逛累了还是什么原因,直到郑宇吃完了饭,她才醒过来。

    说完饭,两人又来到了那栋建筑,这次他们跨过了报名处,直接进入了后堂,那里才是存放魔典的地方。

    所有存放魔典的地方建设的都一样,伊芙丽已经轻车熟路,可郑宇还是第一次前来。在这栋建筑最中心的地方有一个很大的空地,在那个空地之上,竖立了一个长方形扁平的黑漆石块,那就是魔典,又被魔族人称之为:秘典。

    这块石块有十丈长,三丈多宽,三十丈高,全身黑漆漆的。那材质正是郑宇所见过的魔族秘室:魔石。同守护者之界的晶石一样,魔石也有着很多奇异的能力,储存信息只是它其中的一种功能。和晶石不同的是,它浑身弥漫着魔气,是魔气实质化后的产物。

    在相隔不远的地方,一个个房间呈圆形把秘典围在了中间。每层大概有二十多个小房间,共有三十层。每个小房间只能允许有一个人进入,这些进入的人就在里面通过窗口沟通秘典。房间的四周护壁经过了特殊的加工,即使魔尊也很难对它们有所损伤。

    按照规定,持有请柬人应该在上十层修行。因为越是接近魔典的顶端,沟通起魔典来就越容易一些。可伊芙丽对此却毫不在意,她把自己的请柬和郑宇旁边的人作了交换。她到了郑宇的隔壁,似乎是想看住这个不老实的家伙,以免他逃跑。

    郑宇进入房间之后,就关上了大门。任凭伊芙丽在外面如何喊叫,也不再理她。时间对他来说很紧迫,他连武学的概念都还没有搞清楚,如今让他创造武学,他只能把希望寄托这个魔界的秘典身上了。

    郑宇很快就进入了修炼状态,他的心神慢慢的触碰到了魔典。魔典外面的魔气就像一个护罩一样保护着魔典不受侵犯。不得已之下,他把自己的内息和精神力混在一起,让精神力有了魔气的气息,才顺利的沟通了秘典,进入了其中。

    不知道别人看到的是怎么样的,可郑宇看到的,竟然是以人族文字写成的东西。那字写的苍劲有力,让人毫不怀疑写这些东西的人是一位书法大家。慢慢的看下去以后,郑宇也不得不承认,创造此秘典的人实在是位智者。他是魔族的幸运,却是人类的不幸。

    “人族善于使用技巧,而魔族则善于使用力量,双方各有优势。在修为相差不大的情况下,技巧的使用是决定胜负的关键。而如果修为相差较远,任何的技巧在一力降十会面前都显得不堪一击。真正的武学是最适合自己的武学,并没有力与技的区分。”

    秘典的内容通俗易懂,就像是阐述一个故事,慢慢的把郑宇吸引住了。秘典不仅给他讲述了好多武学的道理,还在不停的为他演示着一些魔族的武学。在郑宇看来,似乎魔族的武学更具有杀伤力一些,它们少了很多的花架子,每一击都直中要害。

    看着秘典的演示,郑宇又想起了伊芙丽和那个大恶魔杰尔夫对战的场景。同样是能将自身能力发挥到帝级以上标准的郑宇,在攻击力上面也远远的不如杰尔夫。假如他和杰尔夫开战,那么他必须要利用迅速上的优势,使杰尔夫无法攻击到他,从而寻找杰尔夫的软肋,将他击倒。否则,如果一旦被杰尔夫攻击到,他可能根本无法承受杰尔夫的一击。

    那么如此看来,伊芙丽的修为岂不是远远的超过了杰尔夫?要知道伊芙丽第一次的重击就被杰尔夫的胳膊所挡住,并没有伤害到他。而第二次的诈败,则是一举砍掉了杰尔夫的双腿,郑宇不认为一个人可以在短瞬间强到这种地步。这只能说明,伊芙丽第一次的攻击根本就没用什么力气,完全是在进行试探性的进攻。

    想明白了这个道理,他不由的对伊芙丽又多了一丝防备。整天在一个你无法打败的高手旁边,必须加倍的小心。一旦露出了破绽,很有可能会死在这个地方。郑宇感受着魔族武学给他带来的震憾,心中在默默的思考着自己到底适合什么样的武学和兵器呢?

    枪!魔典给了他答案。每个人在各个阶段侧重的武学都不一样,而郑宇在进入守护者之界以来,使用最多也是最熟悉的,莫过于枪了。虽然他的霸道早在乾坤秘境的时候就已经毁掉,可他始终还是最为熟悉枪的使用技能。暗暗的点了点头,他拿出了身上的三截管子,连同赠送的枪头一起,把它们组装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