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9章 一盘猪心

洒家来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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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提起汉冬赵家,所有人都会想到如今副国级干部的赵立春。

    若是提到赵立春的子女,所有人第一个想到的会是赵瑞龙。

    赵立春有二子一女。

    大儿子赵四方,军人出身,后来退伍下海经商。外界传闻因为退伍的事,赵四方和家里人闹翻,几乎不怎么联系,如今经营着一家运输公司,不温不火。

    二女人赵婷芳,在政府任职,副主任科员,活儿轻待遇好,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三儿子赵瑞龙,在外人眼里,是赵家兄妹三人中最杰出的一个,创下偌大的地产开发公司山水集团。

    但有谁知道赵家真正的保护神乃是赵四方呢?

    就在赵瑞龙挂掉电话三分钟后,几个身材精悍、一副社会精英打扮的男子,登上了一架从东瀛飞往香江的私人飞机。

    这架私人飞机的型号是庞巴迪BD-700,价值4500万美刀。

    ......

    三精制药公司办公楼前有一棵白杨树,这颗白杨树在附近一带颇为传奇。

    原本这里是有两棵白杨树,唯独现在这颗白杨树活了下来。

    初时两棵白杨都是笔直着伸展,但突然有一天一棵长弯了,枝干往另一棵伸而去,压在了另一棵白杨树身上,本来属于另一颗白杨树的阳光和雨水被弯了的白杨树抢去了不少。时间过去,弯了的那颗枝干越长越粗,树叶越老越茂,与它相比,那棵笔直生长的白杨树像是发育不良。

    终于那棵笔直生长的白杨树死了,只有那棵长歪了的白杨依旧生长。

    偌大的楼前空地上,只有长歪了的白杨树在风中招展,风光无限。

    白杨树歪了的方向是朝着楼的,终于有一天触碰到了楼体,有人来修剪枝条,弯了的白杨树继续生长。

    但它长的太快太没节制,栽下他的人不希望它这样,准备将它砍掉。

    植树人准备动手前的一个晴天,天空突然响起起了一道霹雳,一道闪电劈在了长歪了的枝干上。

    “咔嚓”一声,长歪了的部分应声倒地。

    被雷电击中的部分一片焦黑,再也没长出新芽来,但它得以存活下来,因为他不会再破坏楼体。

    如今,它在其他的方向,开枝散叶,可以为人遮风挡雨,也可以作一道风景。

    杜伯仲很喜欢这棵白杨树,当初租下这幢租金昂贵的办公楼,这棵白杨树占了绝大的因素。

    杜伯仲现在很幸福,有一个不算漂亮的老婆,有一个黏他的女人,他庆幸的是他也有为妻女遮风挡雨的能力。

    但杜伯仲从未提过回大陆,因为有一丝隐忧存在他心里。

    “你知道的太多了。”很多个夜晚,杜伯仲被梦中的这句阴冷的男声惊醒。

    按照逻辑,赵家黑白两道通吃,没人敢异议,就算有也早被扼杀在摇篮中,他和赵家的一段往事,几乎没人知晓,除非赵家得罪了惹不起的人,动用大量的资源去调查。

    那他任了,但他绝不会束手就擒,因为他不再是一个人!

    他早就想好了对策,若是上天正要惩罚的话,他不希望连累妻女,让他独自赎罪就好。

    ......

    早晨,和往常一样,杜伯仲和妻子轻轻一拥,随后去上班。

    “杜总,有客人在办公室等你!”前台小妹往办公室的方向指了指,脸色泛红,眼神有些迷离。

    “客人?”杜伯仲眉头一皱,他望了望自己的手表,才七点钟。

    杜伯仲面带疑惑地走向自己的办公室,他觉得今天怪怪的,是因为早晨七点就来拜访的客人吗?

    刚打开办公室的门,杜伯仲瞳孔便是一缩,情不自禁地后退两步,身体的本能告诉他马上逃离这里。

    两个身材精悍的男子,标枪一般站在会客沙发的两旁,得体的黑色西装衬得身材越发挺拔,脸上打理的很干净,头发梳得紧贴在头皮上,一副社会精英的打扮,只是没有常见的社会精英身上的那股派头,自信到傲慢的气质,他们的是平静,眼神中看不到一丝情绪的变化,放佛是个机器人,脸上的线条冷得像块石头。

    这些并不是杜伯仲关注的焦点,真正令他心神颤抖地是坐在沙发上的那个男子。

    男子一身银白色的西装,西装表面看起来很光滑,放佛有一层发光的液体覆盖在衣服的表面。但一套价值不菲的西装不是男子最引人瞩目的地方。男子看起来很瘦,一套修身版的西装在他的身上也有些松垮,四肢颀长的可怕,最重要的是那一张让女人都嫉妒让男人都会心动的脸,五官精致,皮肤光滑细腻,充满光泽,一双天然在笑的眼睛,看起来就像是刚从一个幸福阳光的家庭步入社会的青春无敌美少年。

    此刻这位青春无敌美少年正笑盈盈地看着杜伯仲,美少年的笑像是十月的阳光。

    但杜伯仲感受到的不是温暖,只有无尽的寒意,尽管极力控制,他还是忍不住颤抖。

    就像写诗需要灵感,噩梦也需要现实里的源泉,而至今为止,杜伯仲大多数噩梦的源泉,就是出自眼前的男子。

    赵家黑白通吃,是杜伯仲知道的秘密之一。

    当年赵瑞龙创业,公司初建,突然空降了一位无敌美少年,像是刚刚成年从家门出来,但一来就被赵瑞龙委以重任,权利等同于赵瑞龙。

    据说少年时少数民族的,有一个传统,那就是猪肉投江,以纪念那些为了保存粮食自愿投江的老人们。

    少年来了后,公司曾经无法用金钱和美色腐蚀的对手,一个接一个地莫名其妙的消失。

    直到有一天,杜伯仲和少年像往常一样雇了一艘船到江面中心的位置去投放猪肉。

    为了打发在船上的时间,他们像往常一样置了一桌下酒菜,少年最爱吃那道猪心的菜,杜伯仲本来对动物的内脏是极其恶心的,有一次看少年吃的津津有味,便忍不住尝了一口,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觉得肉质绵密有嚼劲儿!

    那一天,杜伯仲只要想起来,晚上必做噩梦。

    那一天为他们撑船的传家一不小心碰倒了装猪肉的蛇皮袋子,肉从袋中摔了出来,当时除了少年,少有人都惊呆了。从袋中摔出的肉里,竟然有一个人的**,上面沾满了血迹,联想到最近最近消失的一个女性竞争对手,杜伯仲瞬间明白了,这些切成块的哪是什么猪肉,分明是人肉啊!

    在众人僵住的时候,少年仍是自顾自的吃着,一脸享受的表情,所有人的都在发抖,抖动地幅度也越来越大,终于有人忍不住了,那位撑船的船家转身便要投江,就在那一瞬间少年动了,手往船家家的方向一挥,众人看到,船家的后脑勺上插进了一支筷子。

    当时少年如现在这般,一脸阳光的笑,走到船夫边上,把筷子抽了出来,随后杜伯仲等人惊恐地看到,少年伸出舌头在筷子上舔了舔,咋了咂嘴,然后皱起了眉头,像是表白未果的少年:“蠢人的脑子就是难吃!”

    随后少年笑盈盈地朝杜伯仲这边看了过来,伸出舌头在嘴角舔了舔:“你们都是聪明人吧,脑子味道应该不错,有没有谁贡献出来让大伙儿尝尝?”

    杜伯仲等人连忙摇头。

    少年似乎有些失望,不过随即笑颜一展,看向船家:“像这种年纪的人,心脏应该是最好吃的了,不至于太嫩,也不会太老,大会儿一起尝尝!”

    很快大家眼前多了一盘切成无数个小块的拷人心,几乎是一样的大小。

    “吃吧。”少年一脸期待的笑道,放佛是等待家长表扬的孩子。

    杜伯仲知道,吃了这盘人心就是一家人了!

    杜伯仲拿起筷子,第一个吃了,人心很美味,与先前吃过的爆炒猪心有的一比,只是越是美味他反而感到越是恶心。

    有一人始终未动筷,然后他的脑袋上多了一根筷子。

    “你们吃了那么多次,每次不都是抢着吃吗?”少年笑嘻嘻地问道。

    原来他们一直都说好吃的猪心,竟然是......

    后来杜伯仲知道,少年名为白少君,是赵瑞龙大哥派来帮忙的。

    ......

    过去的一幕幕再一次出现在杜伯仲的脑海里,一时未忍住,早上妻子为他烹制的早点一下子全都呕了出来。

    “没想到杜总经理还是那么有趣啊!故人相见,竟然以呕吐的方式问候,别致,真是别致!”仍是当年一副少年模样的白少君赞赏似的鼓起了手掌,突然眼睛一亮,惊喜道,“哈哈,我明白了,杜总还是那么知趣!知道我们民族的常年饿着肚子,有的人甚至一辈子都不知道猪肉是什么味道,所以把早上吃的东西吐出来!我瞧瞧!有鸡蛋,有牛奶,有面包,哇这肉泥是牛肉吧!哇!赵总真是用心良苦啊,这些年来没让我白像念你!”

    如外表一样,白少君的声音,也充满了活力,让人情不自禁地受到感染变得开心起来。

    而杜伯仲感受到的只有无尽的冷意。

    “我只是一个,远走他乡讨口饭吃的人,而已,无权无势,你,找我干什么?”杜伯仲强迫自己镇定下来,语速很慢,像是刚开始读书的孩子一样,将字一个一个的念出来,他生怕结巴的话暴露自己的恐惧,他尽力地去争取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