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收获土豆

七月豆豆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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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豆是一种高产的作物,若不是亲眼所见,常照文实在很难想象,面前这一堆堆得像小山一般的土豆全部是他的收获。

    他当时可只拿到了两个种薯啊。

    “恭喜主人取得丰收!”小矮人手舞足蹈的扭起了庆祝丰收的秧歌。

    “辛苦你了。”这话常照文发自肺腑,还真没有客套的意思。土豆是块茎作物,要从地底下翻出来这么多,也费了不少功夫吧。这些活如果搁在过去,可都是他本人要干的啊。现在,小矮人代劳收获和播种,他可真的是轻松了不少呢。

    不过对这个小矮人,常照文可不敢完全掉以轻心:“种薯留了吗?”

    “哦。谢谢主人提醒。”经他这么一提醒,小矮人连忙屁颠屁颠的钻到土豆堆中,又挑了两个大大的土豆。

    常照文无奈的摇着头,果然,如果不是他提醒一句,这小矮人绝对会开天窗,到时候可能还会振振有词:没留种该怎么种呢?

    “就留两个做种薯,是不是少了点?

    “不少了,主人,以您目前的田地数量,只需要两个种薯就够用了,如果以后因为您农场等级升级之后,多了新土地后,我自然会增加留种的数量!”小矮人将胸脯拍的砰砰作响,摆出一副“相信我,没错的”架势。

    真的要全信你的,被坑死还不知道呢!

    将土豆装进随身携带的冰魄包里,常照文现在将和冰魄包相连的冰魄盒留在了店里,这样他去店里的时候连冰魄包都不用背,食材就轻轻松松的传送到店里了!

    真好,黑科技解救人类!额……好像这么说有点不对劲。

    在走向木桶准备离开的时候,常照文惋惜的看了一眼孤零零立着的那个木质自动售货机,诶,按照惯例,这次新出的菜谱应该是和才收获的新作物——土豆密切相关的吧,可……

    常照文深深的叹了一口气,由于空空这个小子对玉白鸡蛋特别上瘾,导致番茄炒玉白鸡蛋这道菜报废率特别高,炒个三次蛋就会发生一次被空空把炒蛋叼去吃完的事情,这也是导致他迟迟不能完成新菜谱的获得任务——出售10份番茄炒玉白鸡蛋。

    手指刚要敲击到通往外部世界的瞬间,常照文硬生生的将动作停下——总觉得那个木质自动售货机有点不一样。

    常照文转过身,一脸狐疑的走到木质自动售货机边,上面依然还是那排字体:

    新菜谱获取需要的达成的任务:出售10份番茄炒玉白鸡蛋(未完成)

    但在这排字的下面,多了一排醒目的红色字体——“100次收获荣誉达成,增加一款文字森林食材发售”,在红字的边上还多了个骰子模样的图标。收获?是指收获农作物的总数吗?

    “嘿,你又没提醒我!”常照文对着躲到一边的小矮人吼了一声,这个小矮人真是屡教不改,还好他留了个心眼,不然又得错过了新的东西。

    手指按了一下骰子图标,这个骰子图标居然就这么转动了起来,最后停了下来——“暗夜野猪肉”!

    什么意思?也就是说以后野猪肉他不需要冒着生命危险去文字森林捕杀野猪了,可以直接通过售货机购买就行了咯?

    果然红色字体已经变成了——“新鲜的暗夜野猪肉1kg2000元,部位随机。”

    靠,奸商!

    2000元只能买一公斤的野猪肉,这也太贵了吧?如果是自己抓的话,一毛钱都不需要花。

    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特别诚实,常照文干净利落的丢了厚厚的一大叠钱进去,一大块被油纸包着的肉从机器中掉了出来。

    常照文不傻,以他目前的文字森林探索范围可遇不上暗夜野猪,上一次是为了找玉白鸡才开得挂,差点把自己的小命给弄丢了。

    可以用钱解决的事情,为什么要用命去拼呢?

    何况,2000元一公斤野猪肉的确贵,但是对于他来说,回本还不简单?

    打开油纸包,里面是一大块带着皮的猪肉,甚至还微微冒着热气,一看就非常新鲜,常照文判断这应该是一块猪腹部的五花肉。

    看来今天晚上文字餐厅又要热闹了,他准备再推出一道硬菜,上次暗空集市回来后小矮人奖励的那三张空白菜谱还没用呢。

    ……

    城中路728号,美食城边上的一条小路上

    龅牙斜靠在电线杆上,时不时的抬手看表,似乎在等人。

    挨着他脚边蹲着的金毛,将手里的烟头掐灭,随手扔在了地上,斜着眼看着龅牙:“喂,有完没完,一分钟不到,你就看了6次表,用得着这么紧张么?待会儿让大志哥看到,还以为我金毛也是才第一天出来混的呢!”

    “哦。”龅牙应了一声,乖乖的将手插进了裤子的口袋里,或许这样就能控制住自己想看时间的冲动了吧。

    “啪!”金毛甩开打火机,点燃了嘴中叼着的香烟。他在龅牙面前以前辈自居,不过他其实也刚出社会一个月不到,心里此刻也七上八下的,不知道今天大志哥找他过来会让他做些什么。

    虽然他是个游手好闲的小混混,但真的让他去做些什么杀人放火的事,借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啊。

    一辆黑色的轿车在两人面前停下,驾驶室的车窗玻璃缓缓的降下,一个壮实的中年男人将手伸出了车窗,冲着两人招了招手。

    金毛立刻掐灭了香烟,急忙站了起来,见龅牙还是呆呆的傻站着,对着他的小腿就是一脚:“傻站着干嘛?没看到大志哥来了吗?快跟我过去。”

    金毛领着龅牙走到了车窗边,金毛连忙拆开一包他平时不舍得抽的好烟,抽出一支烟,陪着笑脸递了过去:“大志哥——”

    中年男人接过香烟,他的右脸上有一块突兀的黑色胎记,就是因为这个他得到了“大痣”这个绰号,本以为这个绰号会伴随一生,但随着后来他有了点小地位后,“大痣”这个带有挖苦意味的绰号变成了大志哥。

    这一切都源于他幸运的他跟对了人——自从妹妹徐徐倩玉小三扶正做了常氏集团的老板娘后,大舅子徐成先的地位也一路飙升,而他,这个跟着徐成先这个二流子鬼混的小跟班,也有了外人羡慕的地位。

    大志斜眼瞥了一眼一脸愣小子相的龅牙:“新人,不怎么机灵啊?”

    金毛连忙点燃了打火机,弯腰帮忙点上了大志手里的香烟:“大志哥,您尽管放心好了,他有我带着呢!”

    大志又打量了一番金毛,反正这事情又不难,应该不会出什么岔子,他冲着金毛勾了勾手指,金毛立刻识相的把耳朵凑到了大志嘴巴,一边听大志低声的吩咐,一边连连点头。

    末了,他拍了拍胸脯:“大志哥,这事交代给我办,您就放心吧!”

    大志点了点头,原本搭在方向盘上的手伸到车厢内的收纳盒里,里面有两个信封,比较了一下信封的厚度,大志抽出了一个薄的信封,从车窗甩给了金毛:“好好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