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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的太阳暖暖折射进来。被子里的林雪儿伸出了手,左右张望了下,某人已起床了。貌似这人过来住之后,自己的睡眠质量好了许多,梦都少做了。吸着棉拖鞋走出房间来到客厅,男人高大的身影立在厨房里忙碌着。悄无声息的走进洗手间,牙刷上已挤好了牙膏,这个男人就是这么体贴。刷着牙,看向镜中的自己,粉脸菱唇,气色红润富有光泽。这种被人面面照顾到的舒适日子,想气色不好都很难。林雪儿放下口杯,用手舀起水轻轻拍打着脸,冲镜中人做了一个鬼脸,抹上洗面乳轻轻揉着,待完全吸收后再用水冲洗干净。回到客厅,早餐已摆好。
“过来吃早饭了。”某人邀功似的咧开洁白整齐的大白牙,看起来心情好好。林雪儿走过去坐下,道了声“辛苦了”拿过自己那份吃了起来。
“明天是周六,想去哪里?”雷烈风问。“你不用飞过去吗?”不是说没处理好吗?林雪儿偏过头望向他。
“合同已签好了。郭川他们今天会回来。”雷烈风望着她,“想骑马吗?”
林雪儿眼睛亮了亮,“深圳有马场?”
雷烈风睨着她:“你不是在深圳呆了几年吗?这都不知道?“不过看着她变了颜色的脸,他赶紧答:”应该有。不过如果你想骑马,我们去香港。我在跑马地有一匹马。想不想去?”
“嗯,好啊。”林雪儿到底还是同意了。她以前在国外时有看过赛马,那种激烈让人振奋纳喊得声嘶力竭气血翻滚的澎湃气氛至今都未忘记。她也想再次领略一番那种热血沸腾的氛围。
回到公司,雷烈风打了个电话安排好一切。其实他也是看了早间新闻上的赛马资讯才突然想起他很久没骑马了,然后随口问问,以为她不喜欢呢,想不到她会答应。而且看样子,她也对骑马感兴趣。看来,俩人又多了一个共同的爱好。想到将与她共乘一匹马,一起策马奔腾的那种感觉,莫明的心中有了期待。
周六。天气晴朗,因有阳光,所以不觉得冷。俩人过了海关就直直往跑马地而去。来到马场,早已有人安排好一切。
看着马背上男人那挺拔如松的身姿,剪裁得体的枣红色骑士服装英俊潇洒得宛如中世纪的王子。
他勒住缰绳,弯下腰,长臂伸了下来。“上来,让你体会下迎风飞驰的感觉。”
林雪儿紧紧盯着高高的马背,听着马儿粗重的呼吸声,心口一阵阵发怵。她虽看过马赛,但从未骑过真马。
看着她迟迟不肯伸手过来,雷烈风了然,坏坏一笑,翻身下马,将还在愣神的她抱了上去。然后踩着马镫干净利落的飞身上马。那流畅的动作要多帅有多帅。看着她僵硬的坐姿,他笑得肆意阳光。“原来你也有害怕的时候。”
林雪儿翻了翻眼,冷哼着:“别让我发现你的弱点。”雷烈风贴身而上,在她的耳畔低语:“难道你不知我的弱点就是你吗?”林雪儿心神一颤,回头望着他。
雷烈风勾着笑,用腿拍打了一下马腹,一会儿马奔走起来,不过速度不是很快。“别紧张。你一紧张马也能感受到你不安的情绪。这样也会吓到它的。”
见到她丝毫不敢松懈的表情,雷烈风笑着安抚:“它陪伴我快二十年了,很温驯的,别怕。”
听到他这么说,林雪儿绷着的神经放松了一些。“你很早就会骑马了吗?”
“嗯,我10岁就开始学了。那时它还是一匹很小的马。它是我儿时最好的伴侣。我10岁生日时老爸送给我的。”
“你那时一定很兴奋吧?”
雷烈风一笑。“的确。很小时就一直渴望能拥有一匹自己的马。爸将它送给我时,我兴奋得都睡不着。每天都要来看看它才能安心。”
“雷董很疼你。”“这是自然,谁叫我是他最引以为傲的儿子呢。“
林雪儿回头白他眼,轻嗤道:“能不能别每次都往自己身上贴金?”雷烈风爽朗的开怀畅笑。
感受着阳光的照耀,清风的轻拂,林雪儿拧着的表情慢慢松弛下来,脸上的笑容渐渐绽放。看到她笑,雷烈风扬起了马鞭,马立时飞驰起来。那句“Silan,我们要奔跑起来了”的话被风吹得四散开来,林雪儿只听到余音。
原来迎风疾驰的感觉那么美好。难怪古时的武林剑客喜欢策马纵橫,仗剑天涯,扬善惩恶。这真的是一件很洒脱的事。
两人恣意的笑声响遍整个马场。看着他俩开怀的笑容和亲密无间的身影旁人都一脸羡慕嫉妒恨。
飞驰了两圈,雷烈风便让马停了下来。将她抱下马,看着她红扑扑的脸颊,熠熠发亮的眼眸,看了看四周,忍不住上前在她唇瓣上偷亲了一口。
“有人在看呢。”林雪儿羞怯不已,她没有在大庭公众之下展现亲密的习惯。雷烈风嘻嘻一笑,捏着她的脸,“香港很开放,恋人之间的亲吻只会觉得浪漫不会耻笑你。”
林雪儿瞪他一眼后走到马前,摸了摸它的鬓毛,缓声问:”它有名字吗?“
“有,叫烈。”果然,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马。连名字也如他一样威武。
“想不想喂马?”雷烈风揽了揽马脖子,扬着眉望向林雪儿。
“可以吗?”“当然可以。走。”雷烈风一手牵着马一手抓过她的手朝着马棚走去。
李小薇远远望着俩人。她不知道这是缘分还是孽缘。这段时间她过得如行尸走肉。李夫人看着她日渐清减的身子,叫人陪她过来散散心,原来是想让沸腾的气氛感染一下她,让她重回以前的神采飞扬。偏偏让她在这里巧遇到他们。这不知是不是该叫狭路相逢还是得叫冤家路窄?或者什么都不是,只是一次简单的擦肩而过。
这些天李小薇强逼自己忘掉有关他的所有一切。她听从李明伟的安排回到李氏工作。日夜加班,想让忙碌的工作麻痹神经。为的就是想忘记他。不去关心他,不去记他的手机号码,不去看有关他的新闻,不去他熟悉的生活圈。原以为时间能冲淡一切。可惜他的身影就像身体里的血液早已根深蒂固,镌刻在她身体的每一个角落。刻意的遗忘,只不过是一时的遮掩。他活生生站在她面前,她一切的努力都白费。明摆着的事实只会清醒让她觉得这段时间的心绪平静不过是她的自欺欺人。当一切撕裂开来,只会牵扯得更痛。
远远望着他与那女人目中无人的旖旎温馨片段,血液仿佛凝固。怨恨也开始升腾。她抬起手擦拭着眼角,原以为会泪流满面,但却一滴泪也没有。只有干涩灼痛。原来当一个人的伤痛到极致时连眼泪都会没有。
在马棚一边喂着马的林雪儿不期然的感受到一束灼人的目光。她循着光望过去,看到了还未来得及转身的李小薇。
“李小姐也在,你不过去打声招呼吗?”林雪儿回过头,垂下眼拿着料豆喂着马。雷烈风冷冷往那个方向瞥了眼,很快收回视线,视若无睹。沉着脸冷声开口:“不必。陌路人而已。”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虽相识但互不来往只能是陌路人。
林雪儿抬头,不无感叹:“原来你是个无情的人。”
雷烈风冷笑。“有时无情总比多情好。”
林雪儿愣了下,想深一层,同意他的说法。笑容荡开:“的确。”
“你觉得我可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