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启程

蝉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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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小姐。”

    沈雀欢回到自己住处的时候,白前正拿着一个精致的食盒走过来,他先是将食盒交给红芷,后又恭敬的对沈雀欢说:“王爷托奴才给小姐带句话,说‘这些您先用着,日后若有机会,补个欠据给王爷便好。”

    沈雀欢眉头稍凛,闷闷的想,现在自己的命是越来越不值钱了,随随便便一盒饭菜,都要立字据。

    她还是同白前道了谢,回去后吩咐红芷把几卷书给装起来,若没有猜错,这两日便要启程了。

    红芷应声而去,没一会儿跌跌撞撞的抱着食盒跑了回来:“小姐……小姐……你快看……”

    原来食盒里装着的并不是饭菜,最上边的一层码着一排精致的锦缎绣包,每个绣包里都盛着碎银子,第二层码着一整层的银锭子,都是大通宝的官银,第三层则是一整层的小金元宝,最下边的隔断还有一叠数目不等的银票,粗略算起来这个盒子里竟有两千两银钱。

    “小姐,王爷对您可是真用心,连打赏下人的碎银子都准备了。”红芷瞪着大眼睛,表情上有那么点与有荣焉。

    “你没听白前说吗?王爷是要我立字据的,这些都是要还的。”沈雀欢真心觉得欠债越来越多,不知道靖安王这么待自己,是不是等同于“鸡要养肥了再杀”,像靖安王那么精明的生意人,只有这个解释才说得过去了。

    沈雀欢想等宴席结束问长儒一些事情,可宴席结束后长儒就被承平侯叫到房里去了,不知道谈到多晚,沈雀欢只得混噩的睡下了。一觉醒来红芷便来禀报:“白前一早便来通知,说是过了早饭便启程回京,奴婢刚才从正院外头的长街过来,满满登登的十几辆,是个大阵仗呢。”

    沈雀欢明白她的意思,像归家这样的大事,阵仗越大对自己的名声越好,沈雀欢自己虽然不看重这些,无奈红芷总与她念叨,时间长了她便也跟着在意了。

    “奴婢刚还听灵松说,承平侯身边的幕僚与长儒先生说话时称呼您为嫡小姐,长儒先生是侯爷的嫡子,那您岂不是嫡孙小姐了?”红芷像是大事落地一般,拍着心口狠狠吐了几口气。“这便好了,小姐日后嫁人便容易了。”

    沈雀欢险些被茶水呛着,未免红芷再说到子孙后代上头去,便吩咐她瞧瞧长儒那边的情形。

    沈雀欢梳洗过后,红芷也回来了,说长儒先生昨日酒饮得多了,灵松正在给他熬和胃的药水。

    沈雀欢于是便让红芷将早饭挪到长儒房中吃。

    长儒昨日的确喝醉了,脸有些浮肿,脖子也是僵着的,平日里淡然洒脱的神情只浮在表面上,没到眼底。

    “为难你了。”沈雀欢给他盛了米粥,忽然郑重的说了句。

    长儒揉搓太阳穴的手顿了顿,朝着沈雀欢儒雅一笑:“我向来不胜酒力,你莫要往别处想。”

    沈雀欢搅动着米粥,声音沉沉的:“若不是我,你或许一世逍遥,根本不用去理这些凡事俗礼。”

    长儒盯着她:“怎的我醉了场酒,你便骂我庸俗了?”

    听的出来,长儒这是在宽她的心,若再矫情下去就没意思了,恰灵松送药汤过来,长儒见那黑乎乎的汁子便直犯愁,直让灵松给倒掉。

    沈雀欢忽然想起在渠延的时候,哥哥江深每次喝药也会对着药汤犯愁,娘就会笑着念叨他“你舅舅就这么唯一的毛病,怎么就传给你了。”

    沈雀欢鼻子忽然泛酸,她偷偷眨了眨眼睛,侧过身朝灵松招手:“你按住他,我来。”说罢便起身端起汤药。

    长儒喝止她:“放肆……你敢……”嘴里早不由分说的灌进去一大口。

    红芷在一旁抿嘴偷笑,灵松钳制着长儒也笑得欢,在邯州荣王府逗留的最后一个早晨,便在这片欢声笑语中度过了。

    路程需要三天,沈雀欢坐在沈字乾坤雕锦马车上,长儒坐的是她前头那一辆,靖安王和承平侯坐亲王双马宝车,就快启程前沈雀欢听见马车外头以翠的声音,她似乎在询问白前什么,话中隐约有“同行”“跟随”这样的字眼。

    红芷隔着纱幔,露出了些许同情,“这侧王妃也不知道怎么惹了王爷,今日启程竟没有叫上她。”

    沈雀欢正端着书看,闻言朝车外扫了一眼,不在意的模样。红芷便也收起了泛滥的同情心,将她从前耳濡目染的处事经验说了一大堆,最后不知怎的说到了靖安王身上,她喜滋滋的告诉沈雀欢,“小姐在邯州穿过的那些旧衣裳都没有装车,王爷早吩咐下去给小姐准备了时下新衣,后头装了整整两马车呢。”

    沈雀欢听到这儿,眉色倒是不露声色的皱了皱。“新的?旧衣服一件都没有了吗?”

    红芷指着沈雀欢身上的这一套:“就您身上穿这套是旧的,不如到京前驿站的时候,奴婢帮小姐换一套新的?”

    沈雀欢若有所思:“不必,到下个驿站时你去后边马车瞧一瞧,看有没有朴素点的衣服。”

    “朴素?”红芷以为自己听错了,这种时候更需要打扮的漂漂亮亮,小姐为什么总是反着来呢?

    沈雀欢不做过多解释,到下个驿站的时候红芷真的去后边看了,回来时手里拿了一个包袱,回禀道:“最朴素的便是这两件了。”

    她打开给沈雀欢看,却是两条锦绣如意裙,一条上头配雪白色貂绒坎肩,另一条上头配的是金线云团芙蓉斗篷。

    哪里就朴素了?

    “小姐,这两件真的是颜色最单调,最朴素的了。”

    沈雀欢皱眉思索,半晌后问红芷:“有没有颜色俗丽一点的?”

    红芷想了想,“倒是有一件胭脂粉色的褂衫,是配一款嫡仙缎绸罗裙的。”

    “你单独拿那褂衫过来,再帮我挑一条绿色,最好是葱绿色的罗裙,若没有绿色便要蓝色,湖蓝色最好。”

    红芷立刻去办,两样都拿回马车后,才见到沈雀欢心满意足的模样。红芷纳闷了:“小姐,这胭脂粉色除了与白色能配,换了其他颜色……”

    “俗气?”沈雀欢将湖蓝色罗裙上头坠着的流苏全都拆了下来,才点播红芷道:“侯爷这么大阵仗来接人,关注的人定然会很多,恐怕整个侯府的人都会夹道相迎。”

    “所以小姐更应该穿最美的衣裳,艳压群芳啊?”

    “木秀于林风必摧,处事和用兵一个道理,敌人瞧见你一千兵马,便会用对付一千兵马的水平对垒,没有哪个将军会用十万军队与一千兵马抗衡。但若是敌人瞧见你有一千兵,却没看到你藏在后头的十万将,你说,最后会是谁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