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听涛阁

九天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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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承嗣现在是自由之身了,他和老鸨一起到了开封府,入籍开封府,正式成为了一个良人,是一个普通人了。

    赵承嗣将自己的户籍留在了开封,这可是都城的户口,想不到这么容易,在前世这是想都不敢想的,前世一个北京户口是难上加难,但是在宋朝成为汴京人却十分的容易。

    宋代的人口流动管理相当的宽松的,宋代城市中的流动人口更多,这一时期城市是开放的,商人、佣工、流民等任何人都可以流入。

    如建康府曾为“留都之地,四方失所流徙之民,往往多聚于此,皆无作业”。?也就是说不限制外来人口。

    而宋朝户籍管理也具有一定的开放性:人们移居到一个地方生活1年以上,便可获得当地户籍,京城也不例外。

    曾参与王安石变法的曾布对此感叹说:“古者乡田同井,人皆安土重迁……近世之民,轻去乡土,转徙四方,固不为患,而居作一年,即听附籍,比于古亦轻矣。”

    赵承嗣虽然在汴京没有居住一年,但是他以前是勾栏院奴籍,有鸨母做担保,所以开封府也很轻松的给他落了户,从今天开始他就是汴京人士了。

    来到大宋已经快半年了,重终于成为一个真正的宋人了,有了户口,总算能够安稳下来了而汗青也找到了一处房子,这是一个在汴京做生意的老商人的住处。

    现在他年老准备回老家享福,急着出手,一处宅子只需要白银千两,由于急着出手,只需要八百两,而赵承嗣手中也恰好有一百两黄金,付给原来主人家八百两白银,加上还有给牙人的保钱,现在小赵同志手中只剩下了区区二十多两白银了,虽然相对普通人也不错了,但是还是差了很多。

    自己从一个小富翁一跃成为了负翁了,真的是可笑,这座宅子里面的佣人几乎都走了,还剩下几个一对老夫妻,一个是宅子的管家,一个是他的娘子,两个老人家还又一个儿子和赵承嗣年纪也差不多。

    “宋叔你们要是不嫌弃,就继续留在这里吧,你们反而俸禄不变,这是二两银子算是提前给你们的工钱了。”赵承嗣也没有让他们离开,这对老夫妻对这宅子比较熟悉,他们没有离开也许是对这里有感情。

    “小郎君,这也太多了吧,只要您不嫌弃,我们这把老骨头就继续为小郎君服务。”年老的的叫宋老憨,一直都是长工,也没有土地。

    他本来是乡下人,由于宋朝立国之初就实行不抑制兼并的政策,所以土地兼并相当的频繁,导致到了现在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局面。

    宋老憨家的土地被兼并了,所以带着老妻幼子进到了汴京成为了长工,这一干就快十年了,原来的主人离开了,现在来了一个新的主人,想不到这个小主人这么年轻。

    “老憨叔,不用客气,以后这家里就交给你了,有你们在我比较放心,对了如果你要是同意的话,我想让大郎跟着我,老憨叔你觉得怎么样?”

    宋老憨给自己的感觉十分的憨厚,而且和前世老院长一个性格,所以赵承嗣叫他老憨叔,宋老憨推辞了好久,不敢答应,最后推脱不掉,只好任由赵承嗣那样叫。

    宋老憨也了解了一下自己的这个新主人,那就是最近声名鹊起的尼古拉斯赵四,想不到一下子成为了自己的主人。

    外界都传言,赵承嗣是文曲星下凡,要不然怎么会写出来那什么三国演义,此时听说让自己的儿子跟着他,宋老憨自然是百分之百的愿意。

    跟着文曲星转世的主人,那当然是有前途的,况且自己儿子也没有什么本事,大字不识一个,跟着这些年轻的小郎君说不定以后还有大出息呢。

    文曲星那是神仙一样的人物,能上自家的小子,那是自家祖坟上冒青烟了,就这样一个叫宋小宝的人跟在了赵承嗣的后面。

    赵承嗣此时有两个跟班了,一个是汗青,这是赵承嗣的保镖,还有下人,这个下人是他自己封得。

    还有一个就是宋小宝,他就是跟着赵承嗣打杂的,他长得倒是白白净净的,为人倒也机灵,主要是会揣摩主人的心思,是一个乖巧伶俐的小厮。

    “小宝,你在汴京的时间也比较长,除了古香斋这里还有什么书铺没有,当然是那种可以自刻印书的书铺,如果是正在转让的书铺那是最好。”

    没有钱,那就赚钱,一个文科生,最拿手的还是文学,那种发明机床什么他不懂,即使懂她也造不出来,写几本书还是可以的。

    和古香斋合作让他尝到了甜头,不过古香斋却也分了他近一半的利润,所以他想着能不能单干,这才是他稳宋小宝的原因。

    “小郎君,你可问对人了,距离我们家不远的地方就有一个一家名为听涛阁地方正在挂牌转手,如果可以的话小郎君可以去那里看看。”

    惊涛阁,也是汴京最大的一个书铺,古香斋和他相比也有点差距,汴京四大书铺分别是听涛阁、古香斋、墨雨轩和听雨阁。

    其中最大就是涛阁,想不到现在竟然在挂牌转让,这让赵承嗣也奇怪不已,其实这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本来开个书铺就是不怎么赚钱。

    都是小本经营,但是也不至于倒闭,但是这一切都被赵承嗣给打破了,这个家伙一下子出来一本三国演义就让整个市场震动,不到一月就直接赚到了六百两黄金,这是从来没有过的,原来书也可以这么赚钱。

    古香斋的成功让其他的人也羡慕,但是他们也不能去复制三国,毕竟这个时代也是有道德的,复制别人的东西被发现了,如同盗窃罪是一样的,谁也不敢去尝试,被告到官府的话,是要被判刑的。

    这个听涛阁虽然是最大的书店,可是也经常亏损,老板也没有办法,一气之下将惊涛阁给转让。

    听涛阁距离赵承嗣新买的宅子只有两条街,也很方便,赵承嗣带着汗青和宋小宝一起来到了听涛阁。

    听涛阁的位置不错,坐北朝南,位置不用说,这里也是文人聚集的地方,按照位置最有和市场最优的原则,听涛阁确实一个绝佳的位置。

    可是此时这里却冷冷清清的,大门紧闭,上面拐着一个牌子,听涛阁转让,宋小宝似乎对这里很熟悉,对着旁边的一个门敲了敲,很快门打开,里面走出来一个老头,看起来应该是佣人了。

    宋小宝对他说明了来意,他带着赵承嗣一行人从这门走了进去,来到内院的亭子,他去请家主人,这听涛阁就是他家主人的。

    这里的地方确实不大,但是也比古香斋那里要大一点,赵承嗣去过古香斋的内院,远不如这里,可是古香斋现在名气却比较大,甚至已经隐约成为汴京第一大书铺了。

    赵承嗣他们在亭子中坐着,想不到一个小地方,居然也会修建一个亭子,这老板也应是一个读书人,不然怎么会这样设计,这完全是不协调,甚至是有点破坏这里的美感。

    这亭子还有个名字,听涛亭。

    这老板还真的和听涛杠上了,赵承嗣缓缓的坐起来,不自觉的吟道:

    “千峰对茅屋,终日听松涛。五亩瓜园地,躬耕莫惮劳!想必此间主人也是一个世外高人,在此建立一间听涛阁还有这听涛亭,主人起码是一个饱读诗书,留恋山水田园的高人。”

    赵承嗣嘴里不自觉的说出来一首本应该出现在后世的诗歌,意境不用说了,但是和听涛很应景。

    “好!好!好!”

    远处走出来一个年岁大约有五十来岁的人,头戴纶巾,穿着青布长衫,一副标准的书生的打扮,满脸笑意拍着手,很是高兴。

    “今天老夫终于找到知己之人了,好一个躬耕莫惮劳,倒是和老夫当初志向十分的吻合,想不到被小友一语道破。”

    王著,正是此间的主人,是一个退休的官员,前几年他悄然归隐,大隐隐于市,他开了这家听涛阁,加上他的人脉,这里成为汴京最大的书铺。

    “老人家客气了,小子只是偶尔发狂,老人家应该是此间主人了,听说老人家要将听涛阁转让,小子刚好有这个兴趣,忘记介绍了小子叫赵承嗣。”

    赵承嗣很规矩的站了起来,他能感觉到这个老人是一个纯粹读书人,身上有一股子儒雅的气息,这就和后世那种一心一意搞研究的专家,值得人家尊敬。

    哦!

    王著听到赵承嗣的名字,满脸的惊奇,这个人就是名满京城的尼古拉斯赵四,想不到是他,怪不得能说出来那样的诗句,倒也不奇怪了,这个写出来三国的男子,到底有多少文采,自己也要试一试,毕竟听涛阁也要交到一个人手上,如果可以的话,自己希望是赵承嗣,毕竟这个年轻人在他们文人圈子里的名声也不错。

    “原来是最近名冠京华的四哥儿,想不到你驾临我听涛阁,真的是令舍下蓬荜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