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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清找了一个角落坐了下来,茶馆做旧的墙壁上保留都是七八十年代的东西,一切的陈设都没有变。
仿佛这一切都只是个梦,他还是那个任清,还不曾以沈则群为奋斗目标的任清。
在等待上台的时候,在那个熟悉的角落,任清再次看到了那个老旧笨重的卡式收音机。如今虽然它已经发不出任何声音,可他却见证了李正跟那位姑娘的爱情。
李正是个浪漫的人,年轻的时候也喜欢唱歌,并且也已出道为目标努力着。
大学的时候,李正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儿,也曾抱着这个笨重的录音机对着那女孩长唱了一首甜蜜蜜而求爱成功。
可是天不遂人愿,有天他用自行车带着女孩儿的时候出了车祸,女孩当场就死了,李正的声带也受了伤,唱不了歌了。
女孩死后,李正没有再交往过其他人,或许那个时代的人都很单纯。
喜欢了,就是一辈子了。
李正说那女孩说毕业就嫁给他的,所以不管别人怎么说,也不管领没领证,他都认为对方就是他的妻子,这个收音机也一直被李正好好收着。
以前他在这里唱歌的时候,李正每天都要让他唱一首甜蜜蜜,他说他不能唱了,但女孩喜欢听。
当时任清还为此大哭了一场,李正却说,一生得一人,也算值了。
后来任清签了唱片公司渐渐有了人气,他以“一生得一人”为名写了一首歌,也曾在那一场只有三四百人的小型握手会上唱过。
那是他为李正跟那个姑娘唱的,也是当时他第一张专辑里点击率很高的一首歌。
其实那首歌,那场见面会,任清的服装造型很平常,没有任何浮夸。
他就只是抱着吉他静静地唱着,沈则群也在几百人之中。
那天晚上,他们两个人也曾侧夜缠绵,拥抱亲吻。他也以为他的歌声,他的心声他个人都听到了。
可事实证明,他从头到尾感动的都只有自己而已。
过往的甜蜜似乎在这一刻变成了锋利的匕首,一刀一刀地往任清的心里划。
“那个……”
李正的声音打断了任清的思绪,任清闭了闭眼,这才回过了头:“老板您说。”
李正似乎有些难为情,却还是小声道:“你听过一生得一人这首歌吗?大概是三年前出的歌,任清的,你会唱吗?”
“……”
这一刻,任清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他并不认为凭现在的他可以唱好这首歌。
对于认清来说,他得知沈则群将他当做林立的替身这件事似乎就发生在上个星期,他的手里似乎还有那个白色的拉杆箱,他似乎还是那个刚从沈则群的房子里走出来的任清。
他已经,不想再想起那时候的事情了。
他已经……死了。
无论是那具身体,还是他对沈则群的真心,都已经不复存在了。
任清只觉得眼眶微痛,便下意识地低下了头道:“对不起啊老板,那首歌我是听过,但是唱不好……”
“哦,这样啊……”
听出了李正口中的失落,任清瞥了一眼角落里的那台老式的录音机,道:“我,我唱甜蜜蜜,成吗?您有吉他么?”
李正的眼里瞬间亮了起来:“真的?”
毕竟现在唱这个歌的年轻人真的不多了,李正也很意外,忙着点头道:“好好好,你如果能把这首歌唱好,我就录用你,我去给你倒杯温水去。”
李正说着便慢慢的转过了身子,却又自言自语道:“要是任清那个臭小子还在就好了……就他唱的最得我心。”
一瞬间,任清的视线便彻底模糊了。
李正是直接住在茶馆二楼的阁楼中的,哪里有一把吉他,任清知道。
李正倒也很大方的将吉他拿了出来,任清在后台试着弹了一小段,虽然时间已经过了两年,但是对任清来说这一切只是仅仅过了一个星期而已,上手根本没有问题。
李正的感情很纯粹,这一首经典的情歌任清也不需要做出任何改编,只要保存它原来的样子就好。而且来李正茶馆小坐的通常不是小年轻,这条街上还有其他更适合年轻人去嗨的地方。
无论什么时候,这里对于任清来说,都是特别适合唱歌的地方。
任清大大方方地上了台,周围微弱的光线将任清清秀的轮廓刻画的更加分明。台上只有一个立着麦克风的支架,还有一个高脚凳。
任清慢慢坐了上去,修长的指尖轻轻拨了一个小调,茶馆中的几个中年男女纷纷侧目看了过去。
正在此时,欢快的前奏响了起来,萦绕在这间小小的茶馆中。
这首曲子实在太过耳熟能详,似是勾起了在场所有人的回忆,大家都沉醉在了这个曲调之中。
稍显昏暗的灯光不断流转着,映照在了木质吉他的木面上,折射出岁月的痕迹。任清轻轻地开了口,甜蜜中带着浓浓的深情,周围没有人再说话。
任清干净的声音极具穿透力,带起了聆听之人的回忆,一幕幕翻涌而至,仿佛连同时间都在这一刻滞留了。
任清的余光捕捉到了正坐在那台录音机旁边的李正,他看见李正嘴角处的烟头几番明灭,烟雾徐徐而上,任清随即冲他扬了扬嘴角。
李正只是看着他,而后慢慢地抹了把脸。
这一刻,任清没有看见此刻李正眼中的震惊。
有那么一瞬间,李正似乎从那隐隐地笑容中看到了任清的面容。
可是这种感觉,这声音……真的……太像了。
任清沉醉在了曲调之中,用心的演唱着。无论是任清的音色还是他的性格,任清都很适合唱民谣,他也很喜欢那些抒情的慢歌。
正在此时,茶馆地门被一人轻轻推开,牵动了门上的风铃“叮铃”作响。
茶馆总攻的面积不过六七十平米,任清只用了吉他伴奏,所以稍稍有一点动静他就会听到,并且茶馆的大门还是正对着演唱台,任清也就下意识地抬头看了过去。
橘色的光线渐渐从任清的头顶褪去,打在了他高挺的鼻翼上投下淡淡的影。
率先映入任清清澈的眸底的,是来人高挺的眉骨,光洁的额头,再然后是淡色的薄唇。一头墨发被整齐地梳在了脑后,上方的橘色的投光也无法混淆来人脸部深邃的轮廓,唯有那双狭长的眼睛,带着一股神秘、严谨又稍显倦意的目光朝着台上看了过来。
刀削一般的下颚微微抬起,男人高大挺拔的身影如同中世纪的贵族,仿佛生来就只为了众人的仰望。
“噔—”地一声,任清的手一抖,音调也在这一刻跑偏,还好被任清及时不救了回来。可饶是如此轻快的曲调,在任清听来却是天底下最尖锐的兵器,直往他的心底砍了过来。
任清下意识的收回了视线,褐色的瞳仁都在急剧颤抖。
沈则群……
沈则群?!
他为什么会出现在李叔的茶馆?!
他没有带沈则群来过,他来这里驻唱的时候还没有遇见沈则群,沈则群不会知道这个地方的。
而当站在门处的沈则群听清了台上人的声音的时候,他整个人都怔住了。
“任……清……”
略显苍白的薄唇微张,却是说出了这个只有他自己才能够挺清楚的名字。沈则群的眼里的情绪彻底乱了,连带着脚下的步伐都有些凌乱了。
他急忙朝着台上那个年轻的男孩看了过去,脚步却也在这一刻被无形的钉子定在了当场。
僵直着,僵直着……沈则群的整个身体这才慢慢恢复了一些知觉。
他在想什么呢?
唱歌的人怎么可能是任清呢。
任清早就已经……
被他亲手……埋葬了啊。
呵,沈则群,你疯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