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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民网微博发布了一则有些奇葩的新闻。
一个总是在深夜里拦路“借钱”的小团伙,某晚向110报警求救,说他们借钱不成反被打劫,现在身受重伤不能移动,还有一人当场死亡……
当地民·警接到求救电话后连忙赶赴案发现场,将重伤与死亡的几个人送去医院抢救。然后发现,“死亡”的那个只是昏厥,一觉睡醒什么事也没有。其余“重伤”人士经检查,判定并没有明显被打的痕迹。
小团伙一再声明,他们确实被抢劫者狠狠地揍了一顿,身上包括现金在内的所有贵重物品都被抢走了。
后经民·警追查,几人的空钱包以及数部被折成两段的手机,全被人扔在离案发现场不远的垃圾桶里。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被打劫的小团伙,因为违法犯罪的前科,被带回了派·出所。
网友们看了这条消息反应各异。
一部分哈哈党在微博下刷着“笑哭”的表情。
还有一部分人感慨着“天道好轮回”。
也有人对几个混混“死亡”“重伤”最终却什么也查不出感到惊奇,在联想到被怀疑是用手掰断的那些手机,不由得浮想翩翩。
当然还少不了一群忧国忧民的人表示官方哗众取宠,那个小团伙虽然不是好人,但那个抢劫犯更可怕,最可怕的是,网友们竟然还对犯罪行为表示喜闻乐见,实在是智商与道德双欠费。
于是,一场司空见惯的掐架又开始了。
“先生,这是你点的烤串,鲳鱼和鸡腿还要再等会儿。”
青年道了声谢,没有急着享用美食,继续啃着他的甜筒——真怀念啊,作为甜食爱好者的他,理所当然是冰激凌的拥趸者,可惜有超过半个世纪的年头没尝过这玩意儿了。
接连啃了两根甜筒,又吃了一盒碗装大桶冰激凌后,中叔晖勉强算过足了嘴瘾,心情十分畅快,又拿起一根烤土豆塞入嘴。
幸而一穿越就遭遇了找茬的,否则他总不能真去偷抢吧,尽管那帮小混混的钱也不多,六七个人倒也凑了小两千,省省的话用上个把月还是可以的。
也多亏了那伙儿人,让他痛快地揍了一通,把那股子憋在心里的闷气发·泄干净了。
不爱委屈自己的中叔晖抛开了糟糕的心情,拿着从混混们身上搜来的一沓纸票,先享受一把再说……
久违的,现代社会啊!
这一回能穿越到这样的世界,便是中叔晖也不可说没有几分喜意的。
毕竟他是现代人。
如果不是头脑里还有剧情,真会误以为回到最初的世界。
说起这个世界的剧情,中叔晖还挺乐意去积极维护的。可惜……
偏偏出现了个糟心玩意儿。
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黑户问题要解决——不过也不着急,比对剧情的背景环境,加上这一个晚上的所见所闻,中叔晖了解到这个时空在各方面的发展水平与他最初的世界相差不多,公民的个人身份信息管理已经十分规范化了,但也不是毫无漏洞可钻。
不过现在,还是先好吃好喝了一顿再说。
中叔晖最后在一家家庭宾馆住下了。
一百一天比同在老巷子里的其他私人旅馆贵了不少,但胜在不需要身份证登记,卫生条件良好,房间之间的隔音效果上佳,通了宽带,电脑电视机齐备。
镜子里,二十左右的青年面容俊丽、身形高挑,带着一种特别的气质,看起来分外夺目……可惜一身衣物太不搭了。
淡蓝的t恤几乎掉成了白色,都毛边了,下面是厚布劳动裤,两边膝盖处磨破了洞,脚下蹬着不合时节的毡皮长靴,脚踝到小腿部位还绑了一层护腿。
有些行为艺术的感觉。
完全是他穿越女尊世界前在末世的形象,除了年龄看起来小了一些外。
中叔晖不由得暗想,那种导致他不停穿越、还把他变来变去的神秘力量还有点智能的感觉嘛!
——想想吧,如果让他直接用上个世界的模样穿越,不说娘炮的外形了,那一头长发一身古装大晚上的出现在破巷里,就算不被直接当成鬼,怕也脱不开神经病的帽子。那样的话,那帮色厉内荏的小混混哪还敢找他麻烦,他又哪里能理直气壮地“借钱”来应付刚穿越过来的窘境了。
可是,又智能不够啊。
他在末世的时候随身不离一个军用腰包,不说里面有得用的小兵器了,还有一些特殊的变异种子,以及替代纸币流通的宝石黄金什么。
别的不提,那点黄金宝石哪怕随意找个地方处理掉,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一穷二白。
瞎想这些都没用。
电视机放着节目,中叔晖靠在床上,漫不经心地按着遥控器,心思重新回归这个世界的主角身上。
不同于前面几个世界的或危险或复杂,这个世界的剧情十分简单。
原小说应该是女频作者写的男主无cp文——《有家山庄》。
归纳一下就是男主滕昭毕业后回到乡下,将外公留下的山地改造,又花钱包下附近的山包池塘,利用当地的优惠政策,打造了极种田、养花兼农家乐旅游功能的大型山庄……
写的是男主事业,其实多为种田日常,没有什么危险,也无多少极品人物,剧情看似波澜不惊,但细细品读,不乏隽永的意味。
再说男主其人,滕昭从小就属于那种典型的“好学生”,不光是学业好,人品上也挑不出毛病,在剧情开始前家庭环境有点复杂,所以性格比较内敛,看起来不会“来事儿”,心里却很有主意,细心敏锐,做事周详,实干能力也不缺乏——否则最后也不可能把山庄发展到那样大规模。
无法想象,这样在中叔晖看来比较讨喜的一个人,灵魂碎片里却充满着阴郁、愤怒与冲天怨气……到最后,只余如海般深沉的绝望。
这所有的情绪,都是因为一个人,针对一个人——那一个死后重生在滕昭身体里的人。
被重生者的灵魂压制的滕昭,意识一直是清醒的,他能看到、听到、感受到占据了自己身体的人所见所闻所感,甚至他还能“听到”对方的内心。
如果只是被占据了身体,滕昭或许会怨会恨会愤怒,但以他的心性,不会走至最后的疯狂与绝望。
事情的起始,是滕昭考上大学——距离研究生毕业时剧情正式开始还有六年多——在参加毕业典礼的路上,被乱闯红灯的电瓶车擦到,原本只是小伤,他却直接昏迷了。
再醒来,他发现自己根本控制不了身体了,随即属于另一个人的记忆与思想瞬间冲击了他的大脑。
一个住在城市另一端的、比他整整大十岁的小明星死了后重生在他的身体里。
还没满十八岁的滕昭,遇到这样的状况,自然免不了惊慌失措。
在最初时,他并没有责怪占据了自己身体的人——虽然是好学生,他也偷偷看过几本网络小说的——只认为重生这种事,并不是自己能控制的。
但就这么放弃自己的身体,滕昭也没那么心胸广大,想着自己还有意识,那么与对方沟通一下,或许就有重新掌控自己身体的办法。
不料,那位重生的小明星根本不知道他的存在。
随着滕昭的种种尝试,他很快发现了一些事。
先说重生的小明星,叫闻语,是个孤儿,因为外形条件好,被星探发掘,包装一番以选秀歌手身份出道。
闻语有自己的音乐梦想,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打拼出一番事业,一直坚决地拒绝潜规则……可惜,除了外形好外,他在音乐方面的天赋十分有限,声音也比较平庸,仅靠他的实力与条件,还不足以被公司重点培养,便是郁郁不得志。
然后……
他被金主看中了,成为对方的情人,有了更好的资源和平台后,音乐事业终于有了起色。
——中叔晖与滕昭是一个反应:说好的绝不随波逐流、“自甘堕落”,说好的要靠自己的奋斗呢?
转而又知道了,原来闻语愿意被金主包·养,不是自甘下·贱,而是原来金主其实对他有恩。
——中叔晖&滕昭:不懂其中的逻辑。
在金主的力捧下,闻语也算是小红的四线明星了。在几年的相处中,闻语真正地爱上了金主,而金主虽然有时候会逢场作戏,但固定的长期的情人只有他一个。
闻语在心里幻想着他与金主可以共度一生,尽管他嘴上一直强调自己不会奢求、绝不贪心。
哪料,就在他越陷越深时,突然发现自己只是一个替身,又恨又怨便情绪失控,忍不住质问金主,被恼羞成怒的金主指着鼻子说了句“你没资格管我的事”。
争执过后,金主摔门而去,闻语则心灰意冷,收拾着行李,决定离开——不曾想,因为神智恍惚,一不留神在过马路时被失控的轿车撞死。
死时他唯一的念头就是下辈子再也不会爱人了。
中叔晖:……
——汗毛直竖。莫名地觉得那位小明星有些愚蠢可笑。
闻语没想到,他竟然没死,重生在了一个十七岁准大学生的身体里。
心如死灰的他,想着,为什么自己竟然还没死?他孤独一人,在这个世界上早没了留恋,死了也没什么大不了吧。
被占据了身体的滕昭:呵呵。
中叔晖则表示——不想活,自杀的方法多的是啊!
就在闻语陷入重生的迷茫时,突然出现了一个自称是“男神百分百”的系统出现了。
闻语之所以会重生,正是系统的功劳。
然后在闻语的一连番问题下,系统详尽地解释了它的功能。
闻语终于从想死的消沉里振奋起来,决心按照系统的说法做任务,这一次他绝不会再陷入爱情的迷障,辜负曾经的音乐理想。
——真是个善变的男人啊!
中叔晖感叹过后,又有点小郁闷,末世主角有空间、宋峥有武学升级系统,上个世界的穿越女有特殊记忆力,现在……一个还不是主角的家伙又有了比金手指还夸张的系统……
为什么他这个被设定为将要拯救世界的主角,除了升级慢得跟蜗牛似的木系异能外,啥外挂都没有?
武功?是他借了宋峥的机缘,一步一步脚踏实地练到如今的成就。
医术?不提也罢。
毒蛊?同样是他费了好大的力气,花大代价从白水镜那拿到手札自学的。
中叔晖也就随意想想,其实说起来他知道“剧情”同样是超级大的外挂了——虽然剧情经常崩得如脱缰的野马。
在他看来,什么外挂、金手指的,有是锦上添花,没有也无伤大雅。一个人能不能活下去,能不能活得好,可以真正依靠的唯有自身的东西。
言归正传。
到目前为止,闻语虽占据了滕昭的身体,但也可以说不是他故意的。
那么,为什么滕昭的灵魂会那样的愤怒、仇恨呢?
原因就在于,闻语后来的种种作为。
比如,他跟滕昭的父亲上·床了。
——尽管没有血缘关系,但滕昭的母亲在他一岁时就嫁给了滕父,因为性格问题,二人之间不如很多父子亲密,但与亲生父子关系也无异了。
再比如,闻语还跟滕昭的大哥上了床。
——大哥仍旧不是亲大哥,却是滕父的亲儿子。
最让滕昭恨的是,他本就重病的母亲,可以算是直接被对方气死的。
而他的妹妹,则间接地被毁了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