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梦

深蓝不语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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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坐上回z省的长途汽车,李振华的脸就一直愁云惨布。

    他那张本来就跟田埂地一样的脸,现在愈发干裂沟壑。

    今年收成不好,地里的土豆长得都不大。联系好的收购商对土豆不满意,拒绝收货。李振华好说歹说,总算是让人家将土豆留下,先结了一半的钱回来。

    但后续的钱款就怎么要都要不来。

    他已经跑了四趟了,四趟都是空手而回。

    晚上5点半,长途汽车停在加油站加油,休息半小时,容车上的人下去吃饭。

    有个类似大锅饭的食堂开在加油站旁边,他买了份最便宜的盒饭,掀开盖子,一个卤蛋,一份肉片炒土豆。

    土豆,又是土豆。

    李振华愤愤地盖上盒盖,蹲在食堂门口抽烟。

    一根烟抽完,他无奈地打开餐盒,饿啊,吃了半辈子土豆了,还是得吃。

    他呼噜噜往嘴里扒着饭,肉片很少,土豆也没烂,根本对不起他掏的五块钱。但他只能艰难地噎着,吃了没几口,实在没心情,低头又点了一根烟。

    刚点着,视线里多了一双深蓝色的厚底帆布鞋。

    “师傅,借个火。”

    李振华抬头看,是个挺漂亮的姑娘。穿着件白色的长袖防晒服,头发零零散散地扎着。大眼睛通鼻梁,嘴唇小小的,五官凑在一块非常赏心悦目。可是比地里的土豆好看多了。就是脸色不太好,一副几天没睡过觉的疲惫样子。

    “你说啥子?”

    姑娘重复,“找您借个火,我的火机找不着了。”

    李振华哦了一声,将自己的打火机递了过去。

    姑娘伸手接过,李振华瞟了一眼,不是他多想看一个年轻姑娘的手,这姑娘看上去二十出头的样子,比她的闺女还小呢。

    他注意那只手,完全是因为姑娘的手背上有一道两寸来长的伤疤。

    本来手就小,那道疤几乎横跨了整个手背。

    李振华不禁想,这只手不会是断过吧?

    不会不会,见过断了手指重新接上的,可是没听过还有半拉手掌断了再接上的。再说伤疤就两寸来长,又不是一整圈。

    不是一整圈吧?

    李振华又去瞥了一眼,正看着姑娘拿着火机将烟点着。

    细长的女士凉烟,姑娘深深吸了一口,过了会儿才慢慢将剩余的烟吐出来。神情带着一种懒散,眼睛微微眯着,一瞧就知道憋了很久。

    “谢谢师傅啊。”姑娘将火机还回去。

    李振华问道:“姑娘是t市人吧,听口音就像。”

    “师傅去过t市?”

    “送过土豆。”提起土豆,李振华的脸再次阴沉下来,“太远了,路上要没白没黑跑两天,后来就不送了。”

    姑娘没说话,站在旁边将一支烟抽完就重新上了长途汽车。

    七月的天已经很热了,长途汽车上有空调,车厢一封闭,售票员就禁止吸烟。坐这种夜车的人都是为了省钱的农民工,没有不抽烟的,都抽起来,车厢非笼了不可,估计司机都看不清玻璃了。

    李振华打算再抽一根再上车,掏出烟盒来看了看,就剩两根了。

    犹豫了会儿,李振华将烟收起来,拿着没吃完的盒饭也上了车。

    车子熄了火根本没有空调,就这么小半个小时的功夫,车厢显得特别闷。

    李振华扫了眼,看见了中后排靠窗窝在座位里的姑娘。

    “姑娘不吃饭啊?”

    “有饼干。”

    “光吃饼干不行啊,那东西是好吃,可是不顶饿,这车到晚上都不停了,想买个东西都没处去。趁着车没开,下去买份盒饭吧。”

    姑娘笑笑,“不喜欢吃土豆。”

    李振华也乐了,“是不好吃,以前我种出来的土豆,就放点油下锅炒,都比这个好吃。不过现在不行了,地老了,收成不好,土豆也没营养了。”

    姑娘没接话,看得出并不想攀谈。

    李振华也觉得讪讪的,笑了两声就回了自己的座位。

    但他一直注意着这姑娘。

    她看着比自己的闺女要小,一个人在外面瞎跑,也不知道父母担不担心。

    李振华接连想起自己的闺女,过去好多年了,算算日子,就快到祭日,也该烧纸了。

    到了后半夜,李振华感觉身边的空位置坐了人。

    他睁着迷糊的眼,发现那姑娘坐到他旁边来。

    “我旁边那个大哥打呼噜,晚上吃饭的时候应该还啃了一头大蒜。”姑娘叹口气,将防晒服的帽子罩上来,身子一矮,窝在座位上睡觉。

    眼睛一闭上,纤长浓密的睫毛将眼底的青色都盖住了。

    李振华没了困意,直勾勾看着前座的椅背。

    他又开始想自己的闺女,很多年前,也是夏天的晚上,他送闺女去s市上大学。半夜饿了,他翻兜子里的蒸土豆吃,把闺女给吵醒了。闺女说:“爹,等我毕业了在s市混好,就把您接过去,以后您再也不用守着那块地种土豆了。”

    当时李振华可舍不得闺女了,就知道低着头巴巴应着。

    后来闺女逢年过节也不回家,说是做兼职。再后来毕了业,进了公司,每次打电话过去都是忙。都夜里十点多了,还在公司加班。

    他见天守着那个破手机,就等着闺女的电话。

    大年二十九的晚上,他坐车去s市接闺女回家过年。在租的房子楼下等了一晚上,快九点的时候闺女才慢腾腾地踩着高跟鞋回来。

    看见李振华的第一眼,闺女就哭了。

    到现在李振华都记得当时的情景,闺女哭得妆都花了,两个大黑眼圈,搂着李振华说自己好累,每天都要看领导脸色,同事也排挤她,在大城市打拼的不知道有多辛苦。

    李振华心疼闺女,执意让闺女过了年就不要去上班了。

    闺女不乐意,这么灰溜溜辞职,以前的罪不就白受了。

    大年初五的早上,闺女还是坐车回了s市。

    之后两年,一次也没回来过。

    李振华守着地里的土豆盼啊盼,等啊等,最后却等来了s市公安南分局的电话。

    闺女在下夜班回来的路上遇到抢劫的歹徒,拼死抵抗,结果被歹徒捅了几刀,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接电话那一刻,李振华的天就塌了。

    他去s市认领尸体,看着从尸体冷藏柜里推出来的黑袋子,登时瘫倒在地。

    他老婆走得早,自己又当爹又当妈将闺女拉扯大,闺女才27岁,人生的一半都没走完,就这么先离他而去。

    自己捧在手心里养大的闺女,怎么也没想到有一天要这样见面。

    “阿雪啊……”他看着袋子里闺女苍白冰冷的脸,如何叫,都叫不醒她。

    李振华想到这些,眼眶酸得不行,抬手在自己布满了皱纹的脸上使劲搓了搓,将脸埋在布满老茧的手掌里闷声喘气。

    身旁的姑娘用眼角的余光看着这一切。

    长途汽车驶进隧道,在车厢昏暗的灯光里,姑娘轻轻地开口。

    “那个歹徒,抓到了吗?”

    李振华一瞬以为听到了幻听,以为是天上的闺女在出声问他。他猛然间抬起头四下张望,对上了身旁姑娘平淡哀伤的一双眼睛。

    “抓到了吗?那个害死你女儿的歹徒。”姑娘又问了一遍。

    李振华不明白这个萍水相逢的姑娘怎么就知道这件事,是警察?是侦探?是那种电视剧里有什么超能力的女战士?

    “我叫夕时,我可以穿越时间回到过去。”

    #

    抢劫李晗雪的那个歹徒,在第二天就抓到了。

    是自首。

    歹徒叫岑斌,是个只有十七岁的孩子。为了控制他沉迷游戏,岑斌的爸爸停了岑斌所有的零用钱。逼得没有办法,岑斌偷了家里的一把水果刀到街上晃悠。

    他只是想找个单独的人吓唬一下。

    这年头有什么人会跟命过不去呢,只要吓唬住了,要来几百块钱,他就可以重新回到游戏里称霸天下。

    偏僻的巷子里,路灯一个比一个昏黄,岑斌蹲在墙根底下等着落单的人从跟前路过。

    可是几个小时过去,愣是没有这样的人出现。

    游戏里的帮战马上就要结束了,他是帮主呢,对阵服务器里最强的帮派,如果这个时候他不出现,以后还怎么面对帮派里的200来人。

    他越来越着急,想着,下一个,就下一个,不管是谁,什么人,他都要上去。

    然后李晗雪就出现了。

    错过了最后一班公车,李晗雪从距离住处很远的地铁站口出来,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空无一人的巷子里。

    她的高跟鞋不合脚,早上上班的时候又太匆忙忘了带上下班路上替换的平底鞋,很远的路,她走得费劲。

    远远就看见了岑斌。

    两个人四目相对,那把明晃晃的水果刀在岑斌的手里闪着冷冷的寒光。

    李晗雪即刻掉转头跑,可这偏偏就刺激了岑斌。

    他等了一晚上,帮战还有十分钟就要结束了,他等不到下一个人,而李晗雪独自一人,就算穿得老土保守,身上也不可能一分钱都没有。抢了钱再跑到最近的网吧,如果顺利,他还能有力挽狂澜的机会。

    夹脚的高跟鞋跑不过耐克的运动鞋。

    可是李晗雪偏偏不配合,将米白色的皮包死死抱在怀里。

    “求你了,我就剩这点钱了,我还要交房租,我还要给领导的孩子随份子。”

    岑斌才不管这些,她从李晗雪的话中只听出了她包里有钱。

    “给我,快点,不然我捅死你!”

    这不过是一句吓唬人的话,十七岁的岑斌连鸡和鱼都没杀过,更何况杀一个人。他的手也在抖,在和李晗雪争抢皮包的过程中,他一次又一次将水果刀凑近李晗雪的手。

    只要划一刀,估计疤都不会留,李晗雪绝对会因吃痛而松开皮包。

    但就是这试探性的一划,李晗雪用力抵抗了一下,手背上一道长长的口子皮开肉绽。

    也许是见了血,也许是两个人都已经到了忍耐的极限。

    说不清到底是谁先红了眼,李晗雪去夺那把水果刀的同时,岑斌也扬起了刀。

    第一刀刺中了肩膀,第二刀准确地扎进了心脏,第三刀、第四刀应该都在胸口,但岑斌已经闭上了眼睛,只知道自己胡乱地捅着,温热的血溅在他手上。最后滑腻腻的水果刀脱了手,他拿起李晗雪的皮包转身就跑。

    到网吧的时候,帮战已经结束了。

    他们帮赢了,而带领帮派人员指挥战斗的是他一直看不爽,特别想踢出去的人。

    群里都在说,“那个家伙好厉害,比帮主还厉害。”

    “这么关键的时候,帮主怎么没出现。现在上线还有什么用。”

    “还不如让只听风海来当帮主呢。”

    “同意同意。”

    岑斌看着这些对话,愤怒的将键盘砸向了显示器。

    他气冲冲离开网吧,一路狂奔。

    奇怪的是路上的人都在避让他,他这才迟迟想起来,刚才冲进网吧的时候,他根本没有给钱就开了机子。他砸了显示器,网管居然也没有上前来阻止他。而李晗雪的米白色皮包好像还在座位上……

    岑斌低头看到自己染血的手,一下子就哭了出来。

    #

    夕时睁开眼睛,该知道的她已经都知道了。

    她看到的比李振华说的要清楚许多,甚至很多李振华不知道的,她也都真真切切地看明白了。

    “我可以去救下李晗雪的命。”夕时对李振华说。

    李振华摇头,他总觉得自己是在做一场梦,梦里遇到一个和自己闺女差不多的姑娘,他期盼着这姑娘能有点电视剧或者电影里的超能力,能帮他挽回一些遗憾。于是这个姑娘就说自己能够回到过去,能够改变那些始料未及的事情,能让阿雪活着。

    “姑娘,你怎么办?”李振华痴痴地垂着头,“你回去了,还回得来吗?”

    “回得来的。”

    “这么危险的事情,我不能让你去冒险,否则我对不起你的爹妈。”

    “没事的,他们已经过世了。如果我是为了救一个理应活着的女孩子的命,就算我出了事,他们也会理解我。”

    “姑娘,你到底是……”

    话没说完,长途汽车再次驶进隧道。

    李振华觉得手背上一暖,随即感觉就消失了。

    车子驶出隧道,李振华发现身边空无一人。他朝前头看过去,光线昏暗,中排靠窗的位置上好像有个戴白色兜帽的身影。

    李振华将身子缩回来,啊,果然是个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