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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只想跟你笑闹一生》
作者:柳蔼之
第十一章
我的心情有点受影响,隔天到了学校也不怎么想说话。秦歌好像提心吊胆的,无论是碰到我,还是找我借笔都十分小心翼翼,我狐疑看了他好几眼。直到去隔壁组找沈晴,才听到他向大熊组惨叫。
“啊啊啊,如果一个女孩跟你一起吃饭,第二天并不开心,代表什么?”
在说我?
“砸了。”大熊下着结论。
“女生发现你不是她想象的那样呗,要被甩了。”阿树哈哈大笑。丝毫体会不出秦歌的言外之意,感觉他马上会被揍。
“对方对你没兴趣。”聂蛇很犀利。
我回头瞥了瞥,秦歌整个人呈石裂状,连我看他都没注意到,他就这么在意我的反应么?
把作业本还给沈晴,见我无声无息的笑,沈晴轻轻问:“在笑什么。”
“突然发现养狗狗也挺好玩的。凶起来是西伯利亚狼,但是平时就是只二哈,很活泼,高兴跑向你耳朵都会飞。”我的心情还不错,难得话多了点。
她盯着秦歌的方向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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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座位,秦歌背着我鼓起一口气,装作十分镇定,十分帅气的样子问我:“周末一起去玩。”
“不去。”
他大受打击,刚才石裂的部分再次崩溃了。
“为什么?”
“要期中考了啊。”这个不算主要原因,但天天陪狗狗玩,我还怎么当冷酷的主人?我可不能这么容易就能被约出去的。越是活泼的动物,越是想欺负它呢。
秦歌抱头,把自己□□了一番后,目光坚定的看向我:“如果这次期中考我考进了前十名,就答应跟我一起出去玩吧!”
我微微挑眉:“前十?”
秦歌依旧坚定:“对!”
“你现在多少。”
“6、67。”语气一下弱了。
“你的数学基础还在初一阶段,语文成绩一塌糊涂,作文分数永远在三十分,英语听力全军覆没,考前十还不如去买彩票,后者几率更大。”
毫不犹豫的毒舌,秦歌震惊,从石裂变成了石头粉末,模样竟然有种可爱的帅气。
我装模作样翻了翻漫画。
“考进前50吧。”
秦歌一脸问号。
“现在离期中考就1个月,考进前50……我就答应你。”
他脸上重新绽放喜悦,一蹦三尺,差点把椅子都撞翻了。他的眉眼陡然之间英俊无匹,释放出惊人的气势。
“哈哈哈没问题,看我的吧。”
秦歌得意地拍了拍胸脯。
“不过我觉得自己好像还是被鄙视了。”默默补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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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成绩进步,并没有那么容易,往往只会一时头热前三天。我不动声色观察着秦歌,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设下这个挑战,又这么在意他的表现。你会怎么做呢?是一时热情,还是慢慢就没有了意志力,只是口头上随便说说。
没想到秦歌不知道从哪搞来了一个白带子系在头上,上面绣着“奋斗”两个字,搞得跟日本漫画少年那样。
“哟西!”每节课前他发明了一个新招式,先深呼吸,再十指交叉往前翻,嘴里念念有词,“为了前50,这节课也要拿下!”
“哥,你这架势好足啊!怎么搞得像上场踢球似得。”大熊组被他的改变震慑了。
“呵呵,无论是足球,还是考试,你们老大我才不会输。”
秦歌陡然间笑得十分霸气。
上课也是猛抄笔记,老师在课堂上讲,他在下面奋笔疾书,次数多了,老师以为他在下面写得是别的,还特地走下来抽起笔记本看,结果翻来翻去,发现满满都是狗爬字的笔记本,连老师都震惊了,揉了好几次眼镜。
秦歌坐在我身边,眼睛里是一定要胜利的光芒。他大大咧咧地冲老师保证:“放心吧,老师,你上课讲得每一个字,我全部记下来了!”
被全校有名的大魔王记笔记,我感觉老师们的心情惊涛骇浪,走路的步伐都是颤抖的,感受却是激动的,不止一个老师说:
“连秦歌记笔记都这么认真,你们还好意思上课睡觉吗?”
“连高二《3》班的秦歌都开始发奋了,我们班的差生也要努力啊!”
一传十、十传百,搞得全校都知道大魔王秦歌竟然开始发奋读书了。四中的混混惊呆了,纷纷跑来打探消息。
“哥是咋回事,咋这么恐怖,竟然开始用功学习了。”
“靠,我本来就很用功好吗?”
“哥,你这样弄得我们压力很大啊,连我爹都说,你老大都读书了,你有什么理由不读书。”
“他妈的,自己不读书别赖在我身上。”秦歌一个课本呼过去。
“老大老大,听说你发奋完全是为了那个恶女是么……”
“这个嘛……”秦歌看了看旁边一脸冷漠的我,“哼,优秀的男人才会被优秀的女人喜欢好吗!这都不懂,没文化。”
上课铃响了,那些混混纷纷鸟兽状散去。秦歌用手肘撞撞我,朝我挤眼睛。高挺的鼻子皱起可爱的纹路。
“他们都说我为你变好了。”语气有着小得意,更多的是自豪。
“行百里者半九十。”
能不能坚持,是不是三天打鱼,谁知道?
他很帅气的用手摸了摸菠萝头,黑色发丝在阳光下又亮又粗,明亮的眼睛里写着志在必得。
“对足球运动员来说,意志力是制胜法宝。论决心,我不会输给任何人。”
那一瞬间,他闪闪发亮的气势冲击到了我的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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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两周,一般人开始会松懈、倦怠、散失斗志。没想到秦歌在踢球的空隙还在背英语单词,一个球从背后飞来,我差点以为他会被砸到!结果他头也不回,照样旋风般一脚踢飞,周围的人纷纷惊艳鼓掌。
偶尔他也饿了,跟我交换着吃货心得:“啊啊啊,学校南门的黄焖鸡好好吃,米饭那个香的。”
“左边的南京老鸭粉丝汤很正宗。”我也透露一个情报。
“金牌粤式生滚粥,台湾鸡排夜市小吃,海南菠萝饭也很不错。”
没想到他一个转校生连学校附近小巷的这些秘密美食都知道,我不由得看高了他一眼。
因为快期中考,也没多少时间吃饭,往往我们只是随口说说,过过口瘾,偶尔一次放晚自习,我跟他一起吃了回麻辣烫。
深夜雾浓,麻辣烫的灯光在夜里暖暖的,锅里煮的热气腾腾。
我们丢了土豆串、蘑菇、培根、娃娃菜、鹌鹑蛋,火腿……捞起来香气四溢,秦歌突然把鱼丸夹给了我。我有点诧异,我的确觉得今晚的鱼丸很好吃,刚刚多吃了两串。想了想,我丢了一串鹌鹑蛋过去。小小的、白嫩嫩的鹌鹑蛋被秦歌的碟子托住。
他的鼻梁被光影衬得更加挺拔,侧脸有种雾气迷蒙的美。我的心扑通扑通跳了两下,怎么觉得夜晚的他跟白天很不一样。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鹌鹑蛋。”他眼中惊喜,睫毛长长的,竟然有些羞涩的道了声谢谢。
声音嗡嗡的。
“喜,喜欢就吃。”我竟也有点别扭。
不告诉他我怎么知道的。
他嘿嘿笑了两声,幸福的咬下一大口。晚自习被试卷折磨的脸瞬间都发光了,我看得有点好笑,又觉得他吃饭的样子还蛮感染人的。连我手上的串串都好像变得更好吃了。
“来,尝尝。”
修长的手指拨弄了几颗鹌鹑蛋到我的碟子里,秦歌眯着眼在夜色中对着我笑。
“干嘛给我,这不是你最爱吃的么?”
“因为这是我最爱的鹌鹑蛋,所以一定要把我最爱的东西给你。”
“什么歪理论。”我嫌弃的说,故意笑话他,顿了顿,却忍不住用筷子夹住一个小小的白蛋,塞进嘴里。嫩滑的蛋白在嘴里弹跳,粉粉的蛋黄慢慢融化在口腔里,卤汁带着鲜美的香气刺激着味蕾。
他扬起下巴,脸凑过来。很近,近得可以看到他的睫毛。
“怎么样,是不是很好吃?”
少年的眼睛在夜色里迷人得难以言喻,像要把人吸进去一起。我瞥开眼,他却叫我别动。手指轻柔地擦过我的唇角,男性的手指,骨节分明却又很美。
“沾到汁了。”
他轻轻说,笑似漫天繁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