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岁月如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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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神宗元封七年的秋天发生了很多事。而后来的一切在那个秋高气爽的季节里原来早已有了预兆。只不过那时她和乔峰思考的方向差得太远。

    现实的荒谬离奇永远超过传奇话本。

    这个道理懂得人多,记住的少。

    结了婚的女人,过的日子当然和没结婚时大不相同。康敏和乔峰都在努力适应和另一个人同吃同住的生活。

    两人都一点一点的发掘出对方从未展露出的面孔。

    康敏永远都忘不了新婚之夜,乔峰掀开盖头,对着她温柔念道:“绸缪束楚,三星在户,今夕何夕,见此粲者。子兮子兮,如此粲者何?”当时康敏睁大了眼睛,傻愣愣的瞪着他,娇羞的表情瞬间变了味儿。

    十二年语文学习,那些背诵并默写全文的痛苦岁月离开她太久了。

    再说,《诗经》不在考试大纲范围内。

    康敏还来不及脸红,乔峰先懊恼道:“方家嫂子说,女人都喜欢听男人念情诗……”

    康敏突然为自己一个字都没听懂的文学水平感到羞愧。

    她清了清喉咙,随口问道:“方家嫂子还说过什么?”

    乔峰慢吞吞的从喜服的袖子里摸出一朵花,花瓣鲜艳,颤颤巍巍的抖动。

    虽然开头有点尴尬,但中间和结尾的确充满了浪漫和旖旎。

    投桃报李,乔峰对自己如此用心,康敏自觉应当给予回报。一个合格的妻子,应是相夫教子,持家有道。自己虽然是帮主夫人,但对丐帮事物一窍不通,这个“相”字谈不上。教子,暂时忽略。剩下持家有道。

    持家包含的内容太多了,康敏决定从细微处做起。她抢去了仆妇的工作,霸占厨房,亲自煮一日三餐。如今的康敏已不是刚穿越连火都不会生的康敏了。如今的康敏用古代的柴灶也能做出合口的菜肴。而且练出了两个拿手菜。

    此举果然博得了乔峰的欣赏。

    新家虽然有仆役,但乔峰性喜质朴,看到新婚妻子亲自洗手做羹汤,感动不已。“小时候不明白,离家之后才知道家中有人等候,有人为你做饭是何等乐事!”说得感慨万分。

    康敏一时冲动:“既然你喜欢,以后的饭全由我来做。”

    乔峰的目光温和如三月春风,带着熏人的暖意和柔情。

    康敏兴致勃勃的翻着花样做菜,还请了一位酒楼大厨来教了自己几天。很快一天到晚围着灶台转的日子康敏就腻味了。头两天,她亲力亲为,买菜、洗菜、切菜、炒菜的活一手包办,不假于人手。第三天,她接过仆妇洗好的菜切切切,丢进锅里炒。第四天,她觉得炒菜太麻烦了,炖了白果猪蹄汤,猪蹄和白果都是厨娘收拾好的,康敏只负责把各种材料放进砂锅,然后隔会儿过来瞧瞧。第四天……第五天……

    第六天,汪剑通夸赞道:“敏娘聪慧过人,竟然连牡丹燕菜如此复杂的菜式都做得似模似样。”

    乔峰但笑不语。

    康敏脸一红。哪是她做的,其实是被她雇来的酒楼厨子做的。人家厨子本来是来教她做菜,但康敏这个学生三分钟热度,到厨房看一眼就走了。厨子自觉拿了钱不出力不厚道,索性每顿做道拿手菜,权当自己是被雇来做菜的。

    康敏偷眼去瞧乔峰,正好对上乔峰笑意盈满的双眼,颇有些无地自容的羞愧之感。

    回房后,乔峰见康敏仍然沉默不语。于是安慰道:“敏敏无需介怀,我知道你的兴趣并不在厨房,你有这份心意我就很高兴了。喜欢做什么就去做,不用为难自己。”

    乔峰越是宽容,康敏越是惭愧。如果那算心意的话,这心意也太浅了吧。

    康敏遂决定换一个方面做贤妻。

    她决定给乔峰做一件衣服。

    这项手艺也是穿越后掌握并得到长足锻炼的,并不难。随便做怎么显得出康敏的心意呢?要做就要时尚潮流的,与众不同的。此时男子日常服饰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书生士子常穿的直綴,袖子宽大,多有不便。一种是圆领或方领的袍子,正是乔峰时常穿的。

    康敏恨不得第二天乔峰就能船上自己做的新衣衫,放弃了复杂的做法,选择做改良褙子。她参考的是现代古装剧中的戏服,将袖子做成七分袖,袖口宽大撒开。胸前的系带取消,做成对襟开衫的样式。没有绣花,选的竹青色的布料,配以鸭青色布料包边,足足三指宽。做好后,乔峰几乎是硬着头皮穿出门的。

    当天所有看到帮主的兄弟们都纷纷竖起大拇指,夸赞帮主看起来年轻了许多。

    到底乔峰平时看起来有多老啊?他才二十五好不好!乔峰不知道自己该郁闷还是该欢喜。

    娇妻在侧,乔帮主的日子甜蜜中带点囧然。

    直到汪剑通的身子越来越差,请遍洛阳城中大小大夫都束手无策,乔峰脸上的笑容才渐渐少了。

    两个月后,汪剑通在一个静谧的夜晚闭上眼睛。

    新婚的红色被丧事的白色取代。

    前来拜祭的人有些刚参加过乔峰的婚礼,没想到回家不久又来了洛阳,上次为喜事,这次却为丧事。

    汪剑通一生没有娶妻,膝下空虚,只有乔峰这么一个徒儿,自然由乔峰披麻戴孝。乔峰敬重师父,尽管汪剑通的去世大家心中有数,但仍然难以从悲痛伤感中抽离。他白天在灵堂中接待前来拜祭的各路英雄,晚上也长时间待在灵堂缅怀恩师。

    康敏以丐帮帮主夫人的身份招呼宾客中的女眷,好在丐帮别的不说,人手最多,有总舵的女眷们帮忙,康敏倒还应付得体。到到底琐事繁杂,每到夜晚,往往等不到乔峰回房便沉沉睡去。

    谁也料不到,天下英雄汇聚的丐帮总舵,竟然有人能神不知鬼不觉都掳走帮主夫人。

    乔峰回房时,刚刚敲过三更,铜锣的声音越过院墙,传入屋中。他并未点灯,怕吵醒了康敏,反正他内力强,黑夜中视物与白日一般无二。他放轻脚步跨过门槛,顿了顿。

    屋子里没有第二个人的呼吸。

    乔峰霍然转身,快步走至床边,掀开床帐,却见被子掀开在一边,伸手一摸,被褥冰凉。

    康敏今天穿的麻布孝衣搭在屏风上,脚踏上鞋子摆放得整整齐齐。

    乔峰瞳孔紧缩。

    如乔峰想的一样,康敏是睡梦中被人掳走的。

    非要准确描述的话,她被人从被窝里拎出来前是睡着的,拎出来时黑衣人在她身上点了点,她又从清醒状态再次进入睡梦状态。

    再次清醒,是因为快要窒息的感觉太痛苦。

    缺氧使得她视线模糊不清,喉咙被紧紧掐住,慢慢的收缩。康敏说不出话,胡乱的蹬着腿,拼命用两手扳掐在脖子上的那只手。

    那只手如同铁铸的一般,任她如何抓如何掐,毫无用处。

    眼前一片漆黑,嗡嗡嗡的声音围绕着她的脑袋,胸口闷得快要爆炸,喉咙剧痛。

    救命!!!喉咙被扼住,她只能在心里拼命呐喊。乔峰!你有没有发现我不见了?快来救我!

    难道今天就撞上了乔峰说的江湖寻仇?难道今天就是她的死期?

    乔峰!救命!!

    泪水滑过眼角。康敏的手脚越来越无力。

    她已失去思考的能力,甚至连在心中诅咒凶手的念头都来不及升起。

    “嗬……乔……乔……乔峰……”据说人死之前,最后想到的是最爱的人。康敏爱不爱乔峰不知道,但她最后叫的确实下意识认为能救自己的人。

    扼住脖子的手突然一松,珍贵的空气趁机钻入。

    求生的本能让康敏使出最后的力气狠狠朝凶手踢去,趁着凶手松手,连滚带爬的逃开。“嗬……嗬……”

    她脑子还没清醒,一切都是本能。

    当她能看清东西时,力气也好耗尽了。她瘫软在地上,绝望的自己的逃亡竟然不过数尺。身穿夜行衣的凶手好整以暇站在几步之外。

    你是谁?为什么?什么仇什么怨?

    喉咙受伤,什么都说不出来,康敏只能用眼神表达自己的意思。然而她自己也没抱什么希望,对方穿着夜行衣,蒙着脸,显然不欲被人知道他的身份。

    她唯一希望的就是对方是典型的反派,在杀人之前喜欢絮絮叨叨炫耀一番自己的变态历史。也许她能留下线索让乔峰替她报仇,也许她能趁这段时间等到救援,也许对方能死于话多也说不定。

    不幸中的大幸。

    黑衣人居然真的开口了。“要怪,就怪你嫁给了他?”

    他?乔峰!

    脑子还没完全清醒的康敏第一反应是情杀。

    幸好她嗓子受伤说不出话,而眼神难以表达出震惊之外的复杂心思,所以黑衣人继续未完的事业。

    康敏捂住脖子,惊惧的瞪着黑衣人。

    杀她还是不杀她,黑衣人的心正在摇摆。近半年他一心练功,不曾出过藏经阁,听到乔峰娶亲赶下来已是迟了。在路上,又听见汪剑通去世。

    不管哪一件对他来说都不是好事。

    汪剑通死得太轻松,太便宜他了。竟然没等到自己亲自取他狗命偿还血债的一天。他死了还不忘恶心自己,竟然让峰儿取汉女为妻。

    汉人卑鄙无耻,冷血毒辣。

    他们父子与汉人有不共戴天之仇,怎么能让儿子取汉人女子!

    积蓄二十余年的仇恨涌上心头,萧远山不及多想,趁丐帮总舵人多眼杂掳走康敏。离开丐帮总舵之后,他才考虑该如何处置这个汉女。

    虽然他不肯承认汉人的礼俗,但峰儿必定认定此女是他的妻子,索性杀掉算了,一了百了。

    听见女子口中吐出峰儿的名字,萧远山的杀意暂时收敛。

    杀还是不杀?

    他在犹豫。

    深夜的凉风渐渐吹醒了康敏的脑细胞。挥去方才荒谬的猜测,她发现黑衣人……好熟悉。身材熟悉,声音似乎也在哪里听过。

    难道是最近来丐帮拜祭汪剑通的宾客之一?

    黑衣人朝康敏迈步。

    康敏心脏紧缩,本能的后退。

    黑衣人伸出右手,凌空朝她的身体上一点,她浑身僵硬,一动也不能动。只能任凭黑衣人扛着她,奔向茫茫黑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