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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午金灿灿的阳光,绵绵密密的细针一样穿透玻璃窗,照射进来。
室内的浮尘,在耀目的光线中,轻盈地跃动着。
这是夙娅的房间。
模仿她死亡时的姿态,夙夜安安静静躺在床上,放慢了呼吸。自我催眠般默念——此时此刻,我就是她,她就是我。我就是她,她就是我。我就是她,她就是我……
“我”在生命即将终结的时候,为什么要费力的留下血十字呢?因为“我”想告诉别人关于凶手的线索。也就是说,凶手可能是“我”认识的人。
夙夜抬起手臂,在墙上的血十字上比划了几下,他在男生里算是偏矮的,但也比夙娅高出几公分,假想是受重伤失血的状况,用这样的姿势,连续写三个十字感觉还是挺困难的。
由此得出结论,这些字符很重要,是“我”必须留下的。
他闭了下眼睛,起身跳下床,站在床对面,面无表情地盯着墙上的血十字,试着代入凶手的观感——她留下了记号,“我”当然看得懂,所以“我”不能让别人看出来……
今天,是命案后的第七天,也是夙娅出殡的日子。
夙家的人,很有默契地集体忽视了夙夜的存在。
夙夜清楚,夙博罕不愿意他以夙家人的身份,出现在任何公开场合,以免令欧宇辰的立场变得尴尬。
对此,他是无所谓的。
只是这几天,他的日子变得很不好过。
张晗玥固执地认定他就是凶手——或者和凶手脱不了干系,每次看见他,都用那种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的愤懑眼神,恶狠狠地瞪视他。
下人们原来跟夙夜就不怎么亲近,现在干脆是彻底的避而远之了。
夙博罕终究上了年纪,受不住丧子后又丧女的连番打击,心脏病发作,住进了医院。
欧宇辰要照顾他,要兼顾博宇,要管理家事,还要安慰张晗玥,分身乏术,当然也就分不出精力再去考虑夙夜的处境和心情。
明明置身在一大家子人中,夙夜却像只独来独往的孤雁,本来就不太爱说话,现在更加沉默了,常常一整天都不说一个字。
在学校里的境况也好不了多少,同学们都用异样的眼光瞅着他,在他背后窃窃私语、议论纷纷。
就算夙家和警方出于各种考量,对案件保持了缄默,并跟新闻媒体先通了气,请他们暂时不要做出相关报导。夙家发生血案的消息,还是很快传遍大街小巷。于是整个b市像锅烧开的水,彻底沸腾了。
毕竟,博宇很出名,夙博罕也很出名。
大家马上联想起他几个月前遇害的儿子、意外身亡的儿媳,一时间,流言四起。有人说他们家得罪了什么穷凶极恶的仇家,有人说夙博罕为富不仁、作孽太多,这是上天的报应……
即使没有张晗玥的指控,大家也不免会揣测,命案跟夙夜有某种联系。
夙家的两起命案,他都是第一个现场目击者。两起命案作案手法都非常残忍,一般的杀人凶手,根本做不出来,而夙夜,怎么看,都不象是个正常人。
他经过的地方,往往如猛兽过境,集体退避三舍。
夙夜不是个会介意别人眼光和看法的人,但张晗玥在餐桌上看见他就摔筷子砸碗,弄得他连饭都吃不消停,就直接影响到他的日常生活和不太健康的胃了。自己去厨房找吃的,兰姐和张晗玥同仇敌忾,也用刀子似的眼神一眼一眼地剜他,把厨具弄得叮当乱响。
几次过后,他也就不去给她添堵了。
所以,没几天的功夫,他本来就瘦巴巴的身体,又清减了不少,简直有点惨不忍睹。后来还是欧宇辰发现了,颇费口舌地劝说了张晗玥一番,又跟宋伯谈了谈。夙夜的处境才有所改善,起码能填饱肚子了。
这简直是讽刺,在这个家里,明明欧宇辰才是那个最应该、最有理由排斥他的人,却成了他唯一的依靠。
连夙夜自己,也不免觉得有些可悲了。
此时,正是晌午十分,夙家的人都去给夙娅送葬。偌大的夙家别墅,只剩下他一个人,就显得空荡荡的。
直视着墙上的血十字,迈前一步,再一步,他慢慢屏住了呼吸。血液涂在墙上,不管以什么方式清除,哪怕是经过了很长时间,用鲁米诺试剂都可以检测出来——这也是在刑侦上最常用的血迹检测方法。所以凶手只能加以掩盖……但要怎么掩盖呢?
心脏霍然一跳,有道闪电直击大脑,纷乱的案情碎片像拼图一样,一点一点拼合在一起。他愣愣地瞪大了眼睛,足足呆怔了几分钟,才手忙脚乱地掏出手机,急匆匆拨通了欧宇辰的电话。只询问了一个问题,得到答案后,又打给邵壬,提出马上见面的要求,邵壬当然不会拒绝他。
挂断电话,望着墙上的血十字,夙夜的心情很复杂。
半个小时后,门铃响起。
邵壬显然是累得狠了,登堂入室后,见家里没有其他人,顿时放松下来,毫不客气地歪倒在客厅的长沙发上,打量着夙夜,皱着眉头问:“你怎么又瘦了?夙家的人找你麻烦了?”
夙夜迟缓地摇了摇头,他当然不会跟邵壬诉苦,何况最难熬的几天已经过去了。有欧宇辰关照,填饱肚子还是不成问题的,别的他也不在乎。
见邵壬双眼布满血丝,脸色灰突突的,下巴上满是毛糙糙的胡茬,从头到脚都写着落拓疲惫,夙夜体贴地给他弄了杯速溶咖啡,边递给他,边问道:“关于夙娅的案子,你们都查到什么?”
咕嘟咕嘟一口气喝光了咖啡,邵壬烦恼地捏了捏眉心,将空杯子搁在茶几上,打开公文包,从里面抽出一叠照片:“喏,就知道你是为了这个,我都给你带来了。我们调阅了这附近的所有监控录像,发现命案发生的那段时间,共有二十七辆车经过,”他翻翻捡捡,挑出两张照片递到夙夜眼前,“这辆黑色奥迪比较可疑,它被抓拍到两次,一次是驶来,另一次是离开,中间间隔一小时三十四分钟,正好是命案发生的时间段。可惜,路灯的光线太昏暗,它的车牌号又被遮住了,没能拍到什么显著的特征。我们调阅了车管所的资料,这种型号的奥迪,b市起码有三四万辆,根本无从查起。”
夙夜扫了照片两眼,没吭声。
邵壬叹了口气,又说,“勘验组的同事在围墙的西北角,发现有攀爬过的痕迹。另外,在小径旁边的玫瑰丛上,找到了这个,我们怀疑是凶手无意中留下的。”他伸指头戳戳另一张照片。
夙夜拿起那张照片,眯着眼睛细细打量,照片上是一个物证袋,袋子里装着一块深蓝色碎布条,他歪着头看了足足有半分钟,猜度:“好像……工作服上的?”
邵壬赞许地点点头:“没错,技术科从布条中提取出了少量的石油馏分。”
“石油馏分……”夙夜想了想,“我记得是普通润滑油的主要成分吧?”
“嗯,所以我们分析,这块布条来自工厂、修配厂等单位的工作服。全b市用这类材质工作服的,根本数都不数不过来。调查起来,比那辆奥迪的希望还渺茫。”
夙夜显然对布条没什么兴趣,放下照片,淡淡说:“我觉得,根本不用浪费时间和警力去查。照我估计,凶手穿的工作服,是他随手在哪个垃圾箱里捡到的,就算找到原主人,对破案也不会有任何帮助。何况,凶手极有可能当天就把它毁尸灭迹了,让别人连渣滓都找不到。”
邵壬挠挠脑袋,苦恼地说:“所以这桩案子,就算看起来凶手留下了点痕迹,其实对破案还是没有什么帮助。”
夙夜低垂着颈子,亮白的光线中,他近乎苍白的脸孔,显得特别凝郁而清冷,半晌,轻声问,“关于血十字呢?你们是怎么想的?”
“夙娅本人并不信奉基督教,所以我们推测,她的用意,是暗示凶手是个基督徒。”
夙夜略略思考了一会儿,否定道:“不会。”
“为什么?”邵壬诧然。
“如果你们推测正确,她只需要画一个十字,就能达到目的了,没必要画三个。”
邵壬沉吟:“或者‘三’这个数字有特别的意思呢?兴许凶手是基督徒,而他在家里排行第三?”
琢磨了下那种可能性,少顷,夙夜点了点头:“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听他这么说,邵壬振奋了点精神:“夙夜,我就直接说了啊。在这一系列血腥的残杀案中,有两起案子的被害者,都是你的亲人,你还是第一个现场目击者。所以我冒犯地、大胆地揣测一下,凶手或许是你认识的人。你知不知道,认识的人当中,有谁是信奉基督教的?”
夙夜不假思索地说:“我熟悉的人不太多,但夙家肯定没有。你应该还记得,我爸爸是佛教徒,所以我们家里供奉着净瓶观音。信仰如同感冒一样,是会时时刻刻表现出来的。如果有,我一定会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