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想入非非

绯夜倾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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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ryn,景焱母亲为他取的这个英文名字来自古英语。意为征服者。并且争斗和掠夺又是男人与生俱来的天性,他虽然并非天生就热衷于这些。但这些年风风雨雨,商场沉浮,多数的时候也都是他将别人当成猎物。

    然而那一天,他却被一个浑身湿透模样狼狈的小姑娘,想象成了盘中餐。并且还是只不会飞的,烤熟了的家禽!

    事实上,直到现在,景焱还能清晰的在脑海里勾勒出她当时的表情。

    精致的小嘴儿微张着,毫无矜持和秀气。眼神直勾勾地盯着他,整张脸上都写着一个信息……老娘想上你!如果那天不是下着大雨,估计他就会看见她的口水滴在地面上的奇特景观。

    景焱当时找不出任何恰当的词语来形容很自己的心境。不是愤怒,也没有觉得她失礼。如果一定要描述一下的话,应该更多是好奇。好奇如果自己脱掉衣服站在这个姑娘面前,她会不会真的直接扑上来,把他吃干抹净?!

    那个想法一出,景焱立刻被吓了一跳。但也不过极为短暂的一瞬,便一切恢复如常。而那一次的匆匆邂逅,她留在景焱心中的印象只有三个字……女流氓!

    直到后来逐渐相处,他才发现她离那三个字还差的很远很远。沈若初哪里是什么刀枪不入的女流氓,分明就是个容易害羞却还要装出一副浑不在乎的样子的小傻子。装装样子还好,动起真格的,她比谁都怂!

    想到这里,景焱忍不住轻声低笑。看着她的眼神也愈发温柔专注,“其实你很容易害羞,就连结婚之后都是。而且还每次都喜欢装成一副浑不在乎的模样。知道么,除了醉酒那回不算。新婚当晚,你第一次和我同床共枕的时候,整个人都是发抖的,浑身上下每一寸皮肤都透着红色。看上去很美,很可口……”他叹息一声,不无遗憾,“可惜,那个时候你也是有着身孕,我不能碰你。”

    “流氓!”沈若初咬牙切齿地轻啐,脸色涨的通红不逊于他所说的新婚那晚。她不敢直视他的目光,视线只好四处漂移着无处安放。一颗心“扑通扑通”,早已经跳的乱了节拍。

    “怎么了?又害羞了?”他哼笑着反问,每说一个字便低头靠近她一分,直到鼻尖相触,呼吸可闻,“我大概从来没说过,其实我真很喜欢你这副模样。就和你在床上的时候一样美。”

    “起开!”沈若初被他简简单单几句话就撩拨得又开始浑身燥热。然后,她终于忍无可忍,抬起巴掌糊在他下巴上,将他整颗脑袋推到了一边,嘴里无限羞愤道:“景焱,你个流氓!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样呢!”以前的景焱就是个闷葫芦大呆瓜,你唧唧喳喳地和他说上半天,他顶多回你个“嗯”或者“哦”之类的单音节。有时候连单音节都没有,直接就是浅浅地一笑了事。更别说在再言语上耍流氓!虽然他晚上拉灯上炕之后通常会在行动上变成另外一个人。

    “以前我喜欢听你说。”景焱拿开下巴上的小手,一边握在掌中反复轻轻揉捏,一边继续道:“直到你离开了我才知道,两个人在一起,很多事情应该是相互的。总是你一个人说,你迟早会累。以后不会了。不过我没你话痨,给予的回应,恐怖未必等同。”

    “你才是话痨!”沈若初没有好气,用另一只手在他胸膛上狠捶了一记。

    那点力道对于景焱来说就和挠痒痒差不多。他哼笑一声,连她另一只手一起握住。

    “放开,别动手动脚的!”沈若初挣了下没有挣脱,便半推半就的作罢。

    “生气了?”景焱低笑着问她。

    她噘着嘴,别开眼不肯看他。心里却忍不住有点儿小得意……原来他记得呀!她还以为这么多年,都只是她一个人,孤苦伶仃,独钓寒江雪。虽然他记住他们的初见,不像她那般是因为一见钟情,但也足够了。

    然后,沈若初眼珠儿一转,仰头看向景焱,“我考考你,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记得。那我俩第二次见面的时候,你还记得不?”

    景焱蹙了蹙眉,过了两秒开口说道:“华景的庆功会。”那天的庆功会,是因为一份耗时一年多的案子终于并购成功。而沈爹和逗比哥哥作为法务顾问,在这其中给了不少帮助。为表重视,他让张跃亲自去送了请柬给沈家父子。结果哥哥没来,来的却是妹妹。

    其实景焱始终根本没有注意到她。直到宴会进行到中场的时候,他总算从各种应酬中短暂脱身,寻一处尚算隐蔽角落享受暂时的清净。却不想那里已经被人率先占领。

    他当时是站在那里倚靠在单人沙发背面的,就听见身后有暗搓搓地声音低低嘟囔,“要吃哪一块呢?提来米苏还是黑森林,黑森林的热量好像要稍微低一点啊,可是提拉米苏的味道更好啊。唉……为了减肥,为了男神,黑森林吧!拼了!”那语气,委屈地就像是被主人克扣了狗粮的小狗。

    于是他忍不住好奇回头瞅了一眼。就看见一个穿着嫩黄色抹胸小礼服的年轻女孩儿,正窝在角落里大口大口的往嘴里塞蛋糕。

    没错,是塞!

    叉子和碟子,都被扔在茶几上。她手里拿着锡纸,直接用嘴啃。奶油时不时沾在红润的唇上,她小舌头一伸迅速舔走,却总留了一点在嘴角。

    那样的场面,平白的就让景焱觉得有些香艳。他忽然就有种冲动,想要过去把她唇角上沾的那一点奶油擦净。可就只是一瞬间的冲动,还不至于让他真去做登徒子。只是他却再也不愿意移开视线。

    女孩儿似乎没有发现他的存在,仍旧吃的专注满足。于是他晃着酒杯,一边饶有兴致地欣赏,一边想起她最后嘟囔地那两句话。

    他不太明白她说的“为了男神”是怎么回事,但却从心里觉得她不用减肥。因为她不胖,一点都不胖,甚至还有些娇小。尤其是礼服的后面缀了个蝴蝶的收腰样式,显得她腰肢更加纤细,简直不盈一握。

    景焱从她简单蓬松的发髻一直打量到她纤细白皙的脚踝,还有藏在满是水钻的高跟鞋。并且非常离谱地想象起了她双足该是怎样小巧秀气的样子。他发现她没有化妆,大概连粉底和唇彩都没有。白皙的脸蛋上干干净净地,但却比在场那些精心妆扮的女人更加明媚动人。他想,那大概就是青春的魅丽。

    就这么盯着她看了足足有三四分钟。直到沈若初解决掉那块黑森林,又看着提来米苏开始犹犹豫豫地时候,他总算觉得眼前这个女孩儿似乎有些眼熟。

    只是还不等他仔细回想,便有人寻了过来。

    对方离得老远便热情地冲他举杯寒暄。那一声说笑,不仅打断了他的美景,也惊扰到了她。

    景焱看见她激灵了一下,将茶几上的盘子碰翻在地的同时,也抬头看向他这里。

    两人四目相对,她的表情在一秒钟先后从呆滞变成了惊喜最后定格再绝望。景焱也在那一瞬间恍然……是她!那头把他当成烤鸭的饿狼!

    她今天的娇美可爱和那天的狼狈饥渴实在是大相径庭,难怪他始终没有把两个人联想在一起。而景焱也没有继续联想,便立刻转移了视线,和来人举杯相碰,又同他一起返回了会场中心。

    离开时,他心里甚至还有一丝愧疚。那时候,他以为她脸上的哀戚和难过,是处于尴尬和害羞。因为她发现吃东西时的窘态被人偷窥,还打翻了东西在公众场合失态。再后来,他应酬之余不自觉地将目光飘向其它地方,却发现沈律师还在,而她的身影已经遍寻不到。想来也觉得正常。再怎么样也是个女孩子,脸皮薄。应该是觉得不好意思,提前离场了吧。

    当然,一切只是他以为……

    “我那天提前走不是因为不好意思,而是大姨妈半路来了!我又穿着丁字裤,没法垫小翅膀!”沈若初听他讲完,忍不住叹了一声,语气里全是遗憾,“唉……可惜了那块提拉米苏,我还是没吃到嘴!”

    “你可惜地就只有那块提拉米苏?”景焱斜睨着她明知故问。那时候他尚不了解她的心意,可现在……他要是还不知道她是专程为他而来,他就是天下最大的傻子!

    “你这个人看着一本正经的,没想到那时候就……啧啧!”沈若初不甘示弱,立刻讽刺回去。随即话音一顿,“不过我第二次见你可不是那次酒会。”

    “哦?”景焱兴致勃勃地挑眉,“不是那次。”

    “不是。”沈若初摇头,“是有次你召开记者招待会,我给新闻系一个师兄打下手,跟着混进去的。不过只有角落的位置,很远很偏僻。我还戴了顶鸭舌帽,你肯定不会看到我了啦!”

    闻言,景焱凝眉想了想。对那一次果然没有任何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