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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开,娘娘腔,我们别和他玩,我们走!”
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儿,从他的手中野蛮地夺下了皮球,用力地在他的肩膀上推了一把,将他推倒在地,转身招呼着身后五六个一般大的孩子跑回了公园。
郑凌义独自坐在一颗枝繁叶茂的大香樟树下,看着不远处班里的男生汗流浃背的在学校的操场上踢足球,脑中又浮现起了小时候的一幅画面,那时,他也曾是一个人见人爱的漂亮男孩儿,可现在,所有人都不愿意和他说话,把他当成怪物,看到了就远远地躲开,连班里的老师都刻意地回避他。
在过去的十七年里,冷漠,嘲讽,鄙夷始终伴随在他的身边,有时候,他甚至感觉到自己的父母在看向自己的眼神里,也有一点那么说不清道不明的异样。
渐渐地,他开始沉默,不再说话,离群索居,一个人静坐已经成了他生活中的一种常态,他习惯了远远地避开人群,像只乌龟一样,让自己尽量避免被伤害。
偶尔,他心里会升起一丝渴望,每到这种时候,他就会想起小时候自己尝试着去融入别人时,曾遭受到的种种羞辱与嘲笑。
他的表情变得狰狞,那是一种对排斥自己的人的怨恨。
他蛮横地打开饭盒,那里面装着母亲为他准备的点心,在他眼中,此时那一个个圆鼓鼓的团子已经变成了一张张曾经欺负过他的脸。
胖男孩儿的脸,邻居大婶的脸,同学的脸,老师的脸,他要一口一个,把他们通通吃下肚子里去!
在他的手快要碰触到最上面的那个团子的时候,他突然僵住了,他愣愣地盯着那只手。
细长的手指因为极少见到阳光而显得特别的白皙,指尖那经过精心修剪的指甲呈现出一个精美的弧度,与手指完美连接,食指和小拇指微微上翘,中指和大拇指向前探出,离团子不到一厘米的距离,仿佛正要拈起一朵花儿,多么娇美的一双手啊。
他身子猛地一颤,饭盒从他膝头滑落,里面的团子全都散落在了草地上,咕噜噜地滚了开去。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自己拿东西的手势会是那样的!
他像见到鬼怪一样霍地站起,狠狠地把掉在地上的团子一个个踩了稀巴烂,似乎所有的错,都是因为这些团子,要是不去拿这些团子,自己就不会做出那样一个手势,就因为这些手势,才会让自己的生活充满了羞辱!
“喂!”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在郑凌义的头顶响起:“你干嘛浪费粮食呀!”
郑凌义只觉得天塌地陷一般,完了,刚才的那一幕,刚才的自己拿团子的模样,一定又都被人看到了,他们一定又要狠狠地羞辱自己了!
他惊慌失措地拾起了地上的饭盒,拿起包,转身就要走。
那轻快甜美的声音又一次响了起来:“喂,别跑。”
一抹白光在郑凌义面前闪过,郑凌义只觉得自己突然撞到了一面软绵绵的墙上,整个人顿时被反弹了回来,一屁股坐在草地上。
他瞪大了眼睛看着刚才自己站立的地方,哪有什么墙啊,连根木桩子都没有,自己到底是怎么被弹回来的?
他惊恐的抬起头,只见在他头顶的香樟树上,正坐着一个面容极美的女孩,女孩儿甜甜地笑着,看着地上模样狼狈的郑凌义,眼中满是好奇。
虽然是读着正版教科书长大的,郑凌义对妖魔鬼怪的存在,却没有过丝毫的怀疑。
至少在他的脑中,就时常会有那些无法解释的奇怪念头,比如刚才,他竟然翘着兰花指去拿团子,自己却一点意识也没有。
在什么都没有的地方被一堵无形的墙给弹了回来,郑凌义的第一个想法,就是遇到了聊斋里面经常会出现的鬼怪,这女孩能在光天化日的情况下出来,肯定不是鬼,难道是狐狸?
“你是狐狸吗?”郑凌义小心翼翼地问道。
女孩呵呵地笑着,一点儿都没有什么不愉快的模样说道:“你看我像狐狸吗?”
郑凌义抬起头,仔细地打量着树上的女孩,那女孩小小的瓜子脸,眼睛大大的,眼睛上面的长睫毛又弯又翘,好看极了。
她身上穿着一件现下十分流行的碎花长裙,一双玉足在空中来回荡悠着,显得那么得不安分,纤纤的脚上穿着一双精致的白色平根小皮鞋,鞋尖儿在郑凌义的眼前晃来晃去,鞋面上还缀着一朵用银线掐成的小花儿,在透过树叶缝隙漏进来的阳光照射下,一闪一闪的如此好看,郑凌义不禁有些看得呆了。
女孩见郑凌义的目光停在了自己的鞋子上,微笑着说道:“是不是很好看呀?”
“好看。”郑凌义痴痴地点了点头。
女孩又道:“你要不要穿?”
郑凌义又点了点头,目光里竟然还有些欣喜。
女孩轻轻地从树上跃了下来,坐在草地上,俯身去接鞋子上的扣。
郑凌义身子又是一颤,整个人像触电一般,眼神突然一变,他连忙摇手道:“不、不、我不要!”
女孩儿此时已经把一只鞋子脱了下来,举着手将鞋子递向了站在一旁的郑凌义,道:“给,拿着呀,想穿就试试嘛!”
郑凌义眼神中闪过一丝迟疑,依旧摇手道:“不,这是你们女孩儿的鞋子,我是男生,我不能穿!”
女孩儿一脸疑惑,道:“这有什么关系,好看不就行了?你难道不想穿吗?”
郑凌义喃喃道:“我、我……”
女孩儿道:“想穿就穿啦,管那么多干嘛!呐,快点啦,我的手都酸了!”
郑凌义即惶恐又期盼,他看了看女孩儿真挚的双眸,那么清澈,又充满了鼓励,他终于还是接了过来。
女孩儿一笑,又去解另一只鞋子的扣。
郑凌义安奈不住自己心中的欣喜,手微微颤抖着,脱下了自己的板鞋,他小心翼翼地将自己的脚伸进了皮鞋里,那感觉就好像皮鞋里面随时都会蹦出一条毒蛇,一口咬住他的脚趾一样,他觉得自己的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了。
说来也怪,女孩的脚那么小,这鞋子本应该也是很小的,但郑凌义穿上以后,一点都没有挤脚的感觉,还很舒适,就像是定做的一样。
他像一个刚学会走路孩子一样小心地在草地上走了几步,不远处,似乎有个捡球的男生朝这里看了一眼,他吓得连忙蹲下身子,用手挡住了自己的脚踝,那男生踢着球又回到了操场中心。
郑凌义这才敢站起身,快速地跑回了女孩儿所在的那一片树荫下面。
女孩依旧是笑的那般纯真无邪,郑凌义从她的眼中看不到丝毫的嘲弄,他感激地向女孩点了点头,又有些不解,问道:“你为什么不笑我?”
女孩儿道:“为什么要笑你?”
郑凌义道:“因为,我是个男生,却喜欢女生的东西……”
女孩儿说道:“每个男生的前世,都有可能是个女孩儿呀!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郑凌义有些激动,道:“你相信前世?”
女孩儿道:“你不是说,我是狐狸吗?那我就不是人呀,对一个妖怪来说,知道有前世今生,很奇怪吗?”
郑凌义适才整个脑子都被欢喜塞满了,这时听女孩说自己是妖怪,才做梦一样地想起来,眼前这个女孩,八成不是人!
但就算她真的是妖怪,那又怎么样,在别人眼里看起来,自己还不是和妖怪一样,他虽然是人,却处处被人欺负,这女孩虽然是妖怪,却对自己赤诚相见,这世界上,到底谁才是妖怪?郑凌义不由苦笑。
女孩道:“你怎么了?你看起来好像很不开心呀!”
郑凌义叹了口气,幽幽道:“我也不知道,我总觉得,自己不是自己,经常会有一些奇怪的念头,看到自己穿着女孩的衣服,有长长的头发,很想做一些女孩子做的事,从小,周围的人都说我是个怪物,不愿意靠近我,哎……”
女孩儿道:“你很痛苦吧。”
郑凌义点了点头,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可是,有时候,我真的真的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女孩,而且,还有、有……”
他欲言又止,女孩好奇地问道:“有什么?”
“有一个男人,他总是出现在我的梦里,可是,醒来却不记得他长什么样子,但那种刻骨铭心的感觉,却总是挥之不去。”郑凌义在说话时,眼神柔和地像一个温婉的少女,这一刻,他身体里有另一个灵魂占了主导,那是一个女性的灵魂。
女孩没有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郑凌义沉默良久,使劲地甩了甩脑袋,又变成了一个十足的大男孩儿,他狠狠地把自己脚上的鞋子甩脱,道:“该死,我怎么又做这种变态的事!”
他转过脸,看着女孩,适才柔和的模样一扫而光,没好气地说道:“你谁啊,干嘛害我!”
女孩有些措手不及,嘟着嘴,委屈道:“我、我是想帮你!”
郑凌义一脸厌恶,道:“谁让你帮了,滚!”
女孩有些生气,穿上鞋,嘴里嘟囔着:“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她撅着嘴转身就走,又像想起了什么,掉头回来,把一个纸片塞到郑凌义手中,道:“想通了就去这里找我!”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神经病!”郑凌义随手将纸片扔在了草丛里,登上鞋,提着书包向着反方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