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天伤

养鸽子的小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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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安子分手的第二天,常利病了,咳嗽,发烧,流鼻血。两人缩在一条山坳里面,那有处破棚子可作歇脚地。

    “常爷你这个啊,是火气旺。”大宝心里着急,嘴上仍在打趣,“你平时太有刚儿了,阳盛阴衰,阴衰火旺,导致气血上涌。”

    “少扯那些犊子,”常利搓了两个纸卷堵住鼻孔,说话闷闷的:“还不如先找个地方买药。”

    “这条件,没地方买药。吃顿好的,睡一觉,凭你的体格也就差不离了。”

    大宝到了郊区一农户家里,敲门,进去,提出要买只鸡。给钱时,是按一条肉狗的价格,要贵出不少。

    他本可以跳墙进去,拧断鸡脖子就走,但那是下三滥的佛爷才会做的事。即便落魄了,大宝也想尽力维持自己身为顽主的体面。

    或许只是因为还不够落魄。

    “你住哪?怎么到这地方来买鸡?”那家人很好奇。

    “别多问,再问我就不买了。”大宝以不耐烦的口吻道:“鸡要杀好,拔毛。”

    或许是急于让常利喝上鸡汤,又或许是天黑后路不好走,他没注意到,有人悄悄跟在后面,一直到了山脚。

    一缕橘红色的光从缝隙中淌出来,使这座窝棚显得神秘,神秘而恐怖。

    ……

    觉睡到一半,常利做了个梦。

    他又回到了福禄洞,小丫头还梳着两条刷子辫,挠在脸上痒痒的。他们相拥着入眠,沉浸在甜蜜的醉意中,这次没有人来打扰,可以在里面待到地老天荒。

    似乎是个美梦。

    突然,头顶传来一阵响动。常利一抬头,却被吓坏了,洞顶摇摇欲坠,一块巨大的石头崩落,铺天盖地向头顶压来……

    他大叫一声,惊醒过来,全身都是冷汗,怔怔地望向天空出神。

    已是满天星斗,他昏昏沉沉地睡了大半天。

    大宝也醒了,竖起耳朵,聆听外面的动静。

    “山上来人了。”

    隐约传来杂乱的脚步,来自山顶,不知多少人正向窝棚包抄过来。

    “日他血妈!别让爷们儿再遇见他们!”大宝狠狠啐了一口,“赶紧走!常爷,赶紧下山!”

    山脚下也有人,许多黑影排成一条长线,沿着踩出的土路向上摸来。人似乎不少,不时有山石被踢落下去。

    两人对望一眼,不约而同将目光转向炖鸡的土灶,瓦罐里的剩汤还在小火保温。

    根本无需交流,大宝将随身一瓶烈酒倒在床铺草上,用火点燃。随后两人各抓一把燃着的柴草,在窝棚里里外外放起火来。

    树枝茅草搭建的窝棚,顷刻间烧城一颗火球,将天空映得通红。

    山上与山下的人见了火光,立刻来了精神,乱哄哄地,一个个争先恐后向窝棚扑去,其间夹杂摔倒与踩踏的惨叫。当他们将烧散架的窝棚团团围住,面对火光发呆时,丝毫未留意到两个人影在山石掩护下,悄悄溜下山去了。

    “大宝啊,”

    跑出一段距离后,两人躺倒在路边地上,常利笑着说道:“你这鸡汤确实灵验,老子这辈子从没这样痛快过。”

    天刚蒙蒙亮时,两人潜回城区,钻进城东一条小胡同里。

    靠近学院的城东,类似的胡同已极为稀有,多数都被气派的大型建筑取缔。这些胡同里,分布着洗头房、按摩店等娱乐场所,店面不大,且都属粗放经营,挂着正规牌子做着苟且行当。

    史莱克城里有句顺口溜:老二想要钻个洞,就到城东小胡同。

    这条胡同里,住着被大宝称作干姐的女人。与其他半掩门不同,这女人原本只是普通的下岗职工,丈夫死后成了寡妇。当然,他们的关系远比姐弟亲密。

    胡同里很安静,地面上不见灰土,没看到人影出没。大宝用刀子拨开一个小院的门闩,两人闪进去,又轻轻把门关紧。

    女人在睡梦中被叫醒,一睁眼就看见大宝,激动之下从被窝里钻出来。突然又看见一个陌生男人在旁,吓得惊叫一声,抓起被子掩住自己的前身,两眼瞪得溜圆。

    “姐,别喊!”大宝按住女人的嘴,在她耳边低声道:“你先起来,我们要睡一会,不管谁来都别开门。”

    女人会意地点点头,大大方方地下床,穿衣,忽然抬头问了一句:“我给你们熬点热汤喝?”

    “……谢了,”常利客气道:“我们待一会,中午就走。”

    他们实在不想再喝一次汤。

    两人连鞋都没脱,直接爬进留有女人体温的被窝。由于疲倦,常利很快睡着了,发出响亮的鼾声。

    大宝躺了很久都没睡着,眼睛闭上,脑子里依旧纷乱。他隐约感觉到什么事情被忽略了,并且正在给他们带来危险。

    到底是什么事呢?

    大脑昏昏沉沉,他思考得很吃力,却无论如何也想不出半点内容,这令他更加不安。因为确信这件事真实存在,或者说,危险正在一步步逼近。

    女人又爬上了床,他闭上了眼,额头脸上被滚烫的嘴唇亲吻着。大宝想张开双臂搂抱这个女人,将她压在身下挤压揉搓,宣泄郁积在心里的痛苦与不快。但那件说不清的事情始终困扰着他,实在提不起对女人的兴趣。

    正要恍恍惚惚进入梦乡时,女人倒泔水的声音将大宝惊醒。

    进胡同的时候,空气出奇的清新,没有隔夜的马桶味道。

    所以收粪的人呢?夜香郎一定看见了他们!

    大宝推醒了常利,不过似乎有些晚了,四周再次响起一阵杂乱的脚步声,正飞速朝胡同里靠近。

    “咱又被人点了。”

    他沉着而冷静,将身上的钱和刀子都摘下来,扔在床底下。

    “常爷,我先出去,过一会你再走。”

    大宝的面目阴沉,死死盯着常利的脸:“保重。”

    说完,不待他阻止,大宝推开屋门冲了出去。不一会,胡同传出闹哄哄的叫嚷,与纷乱的追逐厮打声。

    当常利混入胡同里看热闹的人群时,大宝已经被五花大绑带走了。他头皮被人打开了花,眼睛鼓凸着,拼命挣扎想回过头来,往人群中再看一眼。

    他没能看见常利。

    他们是少年时期就结识的朋友,在一条胡同长大,蹲在一条门槛上吃饭,又几乎在同一天学会捅货与玩刀子。

    现在他们永远分手了。

    走出胡同时,常利遇见挑粪的夜香郎。那是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佝偻着推动粪车,有苍蝇萦绕在脑袋周围。

    他走到老人身旁,挥手替他赶了两下苍蝇。老人抬起头,用浑浊干涩的眼球打量常利。

    “是您举报的吗?”

    老人轻轻点头,又惶恐地摇摇头。

    “您办了件好事。”

    常利最后扫了老人一眼,拖着沉重的身体离去。

    ……

    初秋的夜晚,阴雨绵绵。

    朱雀门的城楼脚下,十六铺的大街上,还能见到常利留下的足迹。他已经不是从前那个放荡不羁,霸气侧漏的小混蛋,此时他孤身一人,迟缓而踌躇地踱在街头。

    忧郁,疲惫,仿佛短短几天时间,他便走完了从青春到迟暮的旅程。剩下的所有,只是找一片合适的归宿地。

    他再也没有与人争胜的心。

    天空布满阴云,泪珠似的雨水从天上掉下来,如扯断线的珍珠。

    浇在头脸上,冰凉彻骨。

    常利买了只烧鸡,一瓶白干,一块油布,沿着土路再次开始漫长的夜行。

    一边喝酒,他想着心事。再抬头时,天上只有乌云,没有星星。

    当乌云过后,天空又会布满星辰,但它们已经不是之前的星星。一夜之间,不知多少星星陨落,乌云使它们失去最后闪光的机会。

    下半夜,雨下大了,他也走累了。土路旁是一片野地,常利踩倒一片杂草,头上和身上盖着油布躺下,雨点落在上面,像敲鼓。

    他突然笑了,笑声很响,很像过去的他。

    雨还在下,草叶被雨水打得劈啪作响,远处传来一声鸡鸣。

    天亮之后,常利向西走去,去滨河。头顶上,一大团墨染的云朵从东面飘来,缓缓向西去了,仿佛紧紧追随着他。

    那天上午,小混蛋死了,身上被刺了几十刀,浑身是血。

    他本来可能不死的,到了约定时间,安子没来,应该马上离开那里。然而常利却一直在傻等,结果等来一群红着眼睛的太子党,还有他往日的仇敌们。

    冲在最前面的,是张小典和牛二。

    他没有抵抗,或许根本就没想再抵抗,或许,他一直盼望到另一个世界去。

    甚至没有惨叫,没有哀求,就一声不响倒下了。

    那天上午天空很阴,雨一直没有止住。据说当常利停止呼吸时候,天突然晴了,一缕阳光刺透大团的黑云,直射在人们头顶。

    常利闭上了眼,神色平和而从容,似乎已经心满意足,只是眉间微蹙,像是沉思。没人想到整日混迹街头的顽主,死后会露出这样的面目。

    在无人注意的阴暗角落,崔英默默看着这一切,最终心满意足地离去。

    在他也没注意到的地方,第五言在雨中站了很久,神情肃穆地眺望远处的城墙,歪着头,似乎要将视线穿透过去,没人知道他在看什么。

    他俯下身,将一杯酒洒在地上。

    当小混蛋的死讯传开后,哭得最惨的就是安子,拼命用头撞击地面,痛不欲生。

    死去的死去了,活着的还要继续活。无论溜街窜巷的混混,声色犬马的纨绔,还是老实巴交的百姓,学院中的天之骄子,他们都是斗罗历史上的一代人。在更广阔的天地,更漫长的岁月中,依然要为命运你争我夺。

    二十年后,共和国一座军工厂内,发生过一起严重的操作事故。

    当时,有工人正抱来一卷铁皮,刚撂下还不等起身,小轨道车轰隆隆地开了过来。他躲开了车子,却掉进一旁的液压机里,整个人被挤成肉饼。

    工人名叫刘安,是斗罗大陆的移民。由于没有家属,他的身后事也没什么好处置的,只是工厂的安全措施再度提高。

    当时有没有失手的人,那人又是谁,没人说得清。人很多,场面也很混乱,每个人都忙于证明自己的无辜,因此无法深究。

    不过,那天也有一个人在厂里做工,他是以流放犯身份的原大陆首批移民,这人叫韦大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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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晔在天晴后抵达史莱克城。

    值得一提的是,他在路上又遇见了去年的熟人。齐国近不再做假扮强盗的勾当,靠着郭晔给的赞助,葬了师父后手中还有些余钱,开了家纸扎铺,专卖些纸人纸马。

    郭晔心说怪不得你这家伙阴气变得这么重,三分像人七分像鬼。

    老实过日子的齐国近依旧没改掉嘴欠的毛病,见了恩人,非要他带些自己店里的东西走,气得郭晔险些又揍他一顿。

    走远路赶早,加上吸收去年差点迟到的教训,他这次较去年到的要早些时日。未曾料到,天知道由于什么原因,报到要比以往暂缓些天。

    暂缓就暂缓,又不是在外面活不下去。郭晔瞅瞅日头还早,便打算去安排这三四天的住处,只是想起即将再次缩水的钱包,不免有些心痛。

    寸土寸金的史莱克城,房钱都是别的地方数倍。

    走在西市大街上,这里依旧人来人往。他们已经习惯了不时在街面上见到军士,反正抓的都是些贼娃子和恶霸,这路货色抓干净了才好呢。

    郭晔并不喜欢人多的地方,因为什么事都可能出,上次在星罗城就遇到闹市纵马,这次指不定又……

    “杀人啦——”

    正在人流里穿行,前方传来一阵惨叫,他眼前一黑。娘的,怕啥来啥。

    骚乱起,人群立刻变得惊慌,疯狂地向后拥挤,将郭晔撞得几乎站不稳。他吃力地将自己挪到街边,大喊:“都不要慌,别挤!别挤!”

    没人听他的话,也不知多少人被撞倒在地,如果骚乱还不停止,肯定会有人被踩死。

    郭晔骂了一句,一纵身翻上屋檐,向人流来处看去。原来是有人发疯了,正提着刀子胡乱挥砍。

    这是个肤色黝黑的彪形大汉,口子荷荷叫着,白沫从嘴角不断流下来,手里的柴刀却舞得密不透风,仿佛在和什么东西拼杀。地上躺了五六个人,其中两个已经身首异处,剩下的也趴在血泊里挣命。

    地上的石板被破开,几株藤蔓钻出,将那壮汉捆个结实。老百姓都爱看热闹,见有人制住了疯子,慢慢也停下脚步,伸长脖子看这疯子究竟长了几颗头。

    郭晔暗中施力,金丝藤将壮汉捆倒,上前一脚将他手中柴刀踢落。正发愁怎么处置这场面,那壮汉突然吐出口黑水,两眼一翻,竟不动了。

    啥情况?

    这下轮到他慌了,自己也没做什么啊!

    郭晔忙收了武魂,凑上前去探那人鼻息脉搏。刚确定他的死亡,人群一哄而散,史莱克城的巡捕一窝蜂冲了出来。

    “给我蹲下,抱头!”

    为首的捕头身材虚胖,晃晃手中铁尺,指着郭晔鼻尖喝道。他刚说一句“这事和我没关系”就想抽自己嘴巴:满地人死的死伤的伤,就他一个完好无损站在当间,怎么看都像凶手。

    不过没事,幸好旁边还有一堆目击证……人呢?

    郭晔傻眼了,不大一会功夫,人群便散了个干净。

    在锁链勒到脖子上之前,他及时亮出学院的标记,这下傻眼的成了巡捕们。在史莱克城,真正的贵族不是那群官僚,恰恰是这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半大小子。

    别说他本就没杀人,就算真是他杀的,也……反正肯定不至于偿命。

    正僵持着,街对面又赶来一队军士,捕头连忙舍了郭晔,上前招呼道:

    “严大人。”

    “李连秀,这一片今天归你管,到底出了什么事?”

    李捕头嘴里发苦,支支吾吾也说不出什么——他哪知道出了啥事。

    郭晔叹息一声,终究看不过眼,将之前他所看到的简要复述一遍。严春秋打量他几眼,问道:

    “是学院里的?”

    得到肯定答复后,严春秋来到壮汉的尸体跟前,用枪杆将脑袋拨转过来,又挑开他上身衣服。命巡捕们将受伤的人送去诊治,对郭晔招手道:“你先别走。”

    “怎么,见义勇为也犯法啊?”

    严春秋咬着嘴唇,似十分纠结。

    “我知道这样要求有些过分,但你是现在惟一的目击证人,如果愿意配合,会给我们很大帮助。”

    郭晔再一次想抽自己嘴巴,往后绝对不凑这个热闹了。

    据李捕头交代,这男人是街上一间酒肆的主人,他家是个小二合院,主房是二层小楼。严春秋带人进去,眼中场景令他握着短枪的右手抖了一下。

    血腥味直冲人脑颅,后院里横七竖八倒着尸体,有女人也有孩童。凶手非常残忍,每具尸体都有不止一条刀口,有的像是故意割出来的。从伤口处肌肉收缩判断,是在他们活着时候。

    所有人嘴里都被塞了麻核,非常诡异。

    算上房里发现的两位年老死者,这里总共有七具尸体,属于标准的灭门惨案。

    刚吐过一场的李连秀脸色煞白,用手帕遮着口鼻,闷声道:“这于老二不知发什么狂,砍死了自己全家,又冲到大街上砍人。要不是这位英雄出手,后果不堪设想。”

    郭晔撇撇嘴,没理他,拾起了梁柱旁边的一根线香,还有几截麻绳头,递给旁边的严春秋。“你看看这个。”

    严春秋缓缓摇头,道:“他家里人绝对不是他杀的。”

    “他身上有绳子勒过的痕迹,眼膜的颜色明显是中了毒。我猜凶手先将他绑在柱子上,令他亲眼看着自己的家人被凌虐致死。等到这人失去理智,线香也烧断了绑绳,才失去理智胡乱砍人。”

    又看了郭晔一眼:“就算你不制止他,药性发作,他也活不了。”

    说完,严春秋回身,瞅着门外重新围拢过来的百姓。

    “我敢说,凶手就在不远处,说不定就离我们不远,正在看自己的得意作品,顺便嘲笑我们。”

    ……

    “你做出这么一遭,究竟是为了什么?你不知道现在是什么局面?”

    “去你妈的!少来管老子的事情!”

    “自打那小子在眼皮底下溜掉,一切都变得不对路,就连那帮臭要饭的也敢和爷爷作对。老子心里边窝着一团火,如果发泄不出来,就先烧死你!”

    身材魁伟的汉子啐了口唾沫,骂骂咧咧地走了。

    ……

    “崔英,告诉弟兄们这两天加班,明天的酒先不吃了。抓不到凶手,谁都别想安生。”

    “头儿,咱们还是先弄之前积下的案子吧,不过死了几个日月人而已,这种事交给李大嘴他们就好。”

    崔英见两旁无人,低声进言道。无论做什么事,都是有轻重缓急的,丢西瓜捡芝麻的都是拎不清的蠢人。

    严春秋用奇怪的眼神看向自己的副手,将手中几张纸在他眼前晃晃,“日月人?我怎么看他都是天魂人呢。”

    “这是于洪的户籍文书,这是他家的上税记录,还有租庸征令和路引,你哪只眼睛看出他是日月人?就因为他长了张日月人的脸?”

    见严春秋眼中饱含怒意,崔英也不敢说什么。既然这家人是拥有史莱克户籍的公民,那便属于大案,城防军也会介入。

    “况且这是凶杀案频发以来,第一起牵涉到清白人的,必须严查。”

    仔细检查完每一具尸体,从义庄走出来时,天已经彻底黑了。严春秋一页页翻着记录文书,当目光落向墙上贴的史莱克平面图时,赫然发现今天的案发地也在之前的圆圈之内。

    “绝对是同一伙人!”

    调查了线香的来源,那家店铺生意不错,根本记不清都有谁来过。根据燃香的时间推算,惨案发生的时间应是昨晚。

    自己画的圈子,是案发地所能达到的最远范围。在宵禁后躲避城防军盘查,不可能太过张扬地移动。

    西市大街是城里最热闹的地方之一,这两天又是城西新开市的日子,人流只多不少。想到这,严春秋只觉太阳穴一跳一跳地发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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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刚进城不久便来了这一出,郭晔情绪不是很高,在客店闷了几天没出屋。后来身上的食物吃完了,外加一个人确实也憋得慌,于是上街来打打牙祭。

    城西除了西市大街,还有不少热闹地方,但他都没去。一来嫌热,二来怕又惹上麻烦,但“事儿”这东西很有趣,无聊时如何盼望都不来,该来时怎么躲也没用。

    午饭选在一家抻面骨头馆,这店铺不大,但生意好,看着也干净。想起之前在东原城的经历,郭晔点了份抻面和猪骨头。

    刚端上来,还没吃到嘴里,有人在对面坐下,拽过碗就喝了口汤。随后便是风卷残云,几秒钟的功夫,原地只余一个空碗在转圈。

    他还在愣神,严春秋抹了嘴角,道:“于老二他们家有问题。”

    “他们家有什么问题不干我事,但你吃的是我的面。”

    “抱歉,我两天水米没打牙了。”

    郭晔生气地敲敲桌角:“还有,不是说好这案子和我没关系了吗?后天下午学院报到,我可不想节外生枝。”

    “我知道,”严春秋苦笑一阵,撩开额角的头发,“但我已经顾不上其他了。”

    郭晔一惊,这家伙外表光鲜,头发下却藏着流配犯的标记,只差刺上目的地了。

    “你不知道我这三天都经历了什么,现在对我而言,只要是个线索都可能是救命稻草。如果你愿意帮我,将来在这城里总有用得到我那天。”

    如果说人生是过山车,这三天对于严春秋而言,堪称一段俯冲,前面的轨道还被拆了。

    一封无头无尾的信笺,莫名其妙出现在城主府,上面揭露了城防军中的某位奸细,从个中细节再到切实证据一样不缺。

    关键的是,这奸细是他的副手,调查进展缓慢的原因似乎也能得到解释。

    在下手抓捕前,崔英便选择了自尽,但在严春秋看来更像遭了灭口。关于这件事,他也跟着吃了瓜落,如果到日子查不出结果,别人打屁股,他可能得去边塞走一遭。

    眼下他最恨的除了那不知名凶手与崔英,就是投递信笺之人。

    关于这段悲惨经历,严春秋没说,郭晔也不感兴趣,但最后一句话确实打动了他。他还不知常利已经身死的消息,而与这位顽主打的交道,总会令郭晔有不踏实的感觉。

    “为什么找我这个学生帮忙?”

    “其他人未必及得上你,最重要的,我现在几乎没人可用了。”

    在案发地,巡捕房留了人守候,结果当晚便见了鬼,吓得他一溜烟跑回去,裤子都没穿好。

    连续两天,都有闹鬼。

    “晚上有动静,白天啥也找不到,问也说不出什么,只说有鬼。我觉得,把这件事用力搅一搅,可能会泛起不少沉渣。”

    “你若真能帮我,往后在城里遇到麻烦,只管来找。”

    郭晔摇摇头——他对空头支票不感兴趣,何况这人还吃了他的午饭。

    严春秋痛苦地揪着头发,咬咬牙,从怀里掏出个账簿样东西,撂在桌上。

    “这是啥?”

    郭晔随手翻开,只看了两眼,视线便凝固不动。这是一部在民间流传的话本:升迁图。

    主要内容是前人总结出的各种升迁途径,其中包括如何打通关节,每次疏通贿赂的规格大小,与官僚等级一一对应,并根据地域划分不同种类,其中甚至包括史莱克城,简直是混迹官场的必备宝书。

    郭晔虽不混官场,但这东西,是个人都不会嫌多。

    不待看个仔细,本子便被严春秋收回,死死盯着郭晔:“你帮我,这东西就是你的。”

    想了一阵,他点头道:“仅限于报到前这段时间。”

    “一言为定。”

    郭晔在桌上放了几枚铜币,招呼一声“结账”。这时有个叫化子蹭过来,捡起吃剩的骨头,啃得汁水淋漓。

    他有些看不过眼,又掏了几块钱,对老板招呼道:“再给他来碗面。”

    店主人又盛了碗面搁在案上,捡起那几块钱还给郭晔,在盆子里洗了洗手,继续抻面,一句话也没说。

    他正好奇,那老板挥手让叫化子过去,往面里填了勺肉汤,加了葱花蒜末。那叫化子自是千恩万谢,也不怕烫,端过就吃,吸溜得呼呼作响。

    郭晔朝老板拱拱手,跟着严春秋走了。

    于洪家楼梯装在房子外面,闹鬼的是二楼。木头楼梯上被人为洒了层白灰,踩一脚一个印子。

    这白灰是严春秋的手段,可证明除他之外,没人踩过这台阶。

    “按李大嘴的说法,门窗都没动过,一到半夜屋里就响个不停,还有走路的动静。”

    “丢东西吗?”

    “没有,”严春秋撕下封条,开了门锁,“于家的财货与值钱物件一点不少。”

    两人将没锁住的抽屉柜子都看一遍,在一梳妆台处发现异常。这台子可能属于洪的小妾,几个抽屉都乱糟糟的,几个香精瓶子拧开,头绳头花缠在一处。又打开邻近几个柜子,里面东西也被动过,但不像丢过贵重物件。

    隔壁的一间卧室棚顶,有个不到一尺宽的口子,上面是阁楼。“这屋子不是闹鬼,分明是闹贼。”

    严春秋看看口子大小,皱起眉,又打量一下郭晔,“这洞我铁定是钻不过的,你可能也够呛。就算是个女贼,估计也是皮包骨的那种”

    “不一定吧……”

    话刚出口,郭晔便强行收住,这洞确实比他的身量还要窄些,但要说钻不过,还真未必。

    从屋外检查了阁楼,斜顶的小天窗开着小缝,从外面能拉开,只是极小,甚至不如之前的洞口大。

    “我常听巡捕房的人讲,有些飞贼专挑没人住的房子,先拿些不值钱的。等到要干大的之前,就会装神弄鬼,这样有人察觉也不敢来看。”

    “你这不是挺明白吗,干嘛还要叫上我?”郭晔笑了笑:“结果被你察觉到,反而更上心了,如果真是个贼,可以说聪明反被聪明误。”

    两人到后院又转了一圈,地上还留着白色的痕迹固定线。能进这小天窗的唯一办法,是从一丈外的杨树梢上跳过来。“普通人没见过有这等脚力的,多半是名魂师。”

    严春秋的眼神热切起来,如果真能侦破一件魂师作乱的案子,他的处境会好很多。

    郭晔掏出几枚银魂币,摸摸石头墙面,摇了摇头。

    他想过自己用银币搭梯的方式,不过看这墙怎么也不像能镦进硬币的样子。

    当晚郭晔没回客店,两人胡乱吃些东西,在一楼歇着,只等晚上鬼来。

    约莫三更时分,郭晔正趴在桌上打盹,严春秋猛地站起,“来了!”

    楼上有轻微响动,窸窸窣窣,像是在翻东西。两人蹑手蹑脚上了楼,严春秋持枪在手,一手推开门,纵身闪入。

    怪声戛然而止,黑暗中一只手爪伸来,郭晔下意识撤步,那爪子抓在门框上,瞬间又缩了回去。一阵刺耳怪笑随之响起,细瘦的黑影溜向门外,严春秋一个箭步跟上,郭晔在后面点亮了灯。

    那东西确实像鬼,看它怎生模样:三尺长身骨伶仃,一双绿眼内藏腥。癞皮斑斓黑疮显,两轮圆耳内流耵。几根髭髯颌下现,森白骷髅颅上顶。蓝格袋子腰间系,佝偻不堪饿鬼形。

    只见它三蹦两窜跳到阁楼梯子上,居高临下看着两人,头上顶的骷髅摇摇欲坠。吱哇乱叫几声,在两人出手前一刻钻进阁楼,自天窗一跃而出。

    是只训练过的猢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