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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毅心想:“我是来找回女朋友的,可不是来打仗的。虽说现在有了一身本领,但在千军万马厮杀的战场上,任你本领高强,也是九死一生。再说当今的宋高宗这龟孙皇帝和那龟蛋大奸臣秦桧等一心投降,打仗立功的大多数沒什么好下场,可怜的岳飞就是榜样。况且两国打来打去到最后还不是都让蒙古给灭了。”
但他嘴上却说:“国家有难,匹夫有责,现在两国罢兵,我倒希望百姓能从此过上安稳日子。若真的战事再起,我当然愿意为国出力,也不是图什么个人功名利禄。”
钟严听了,大为赞赏道:“少侠能有此胸怀,心系社稷百姓而不计个人名利,真乃国家之幸,百姓之福,钟某佩服。”
冯毅说:“钟寨主过奖了,我看赛主一腔热血,忧国忧民,才是真英雄,在下没猜错的话,你们一定与金兵交过手。”
钟严当即昂然而又有点感慨道:“少侠没猜错,当年金人攻陷汴京,掳走二帝,靖康之耻,人人悲愤。钟某当时便散尽家财在家乡伏牛山拉起了一支队伍,称兴义军,投入抗金之举。毎次金兵南下,我便带队和其他义军一起配合官军作战,或偷袭伏击金人军营和小股人马,也和伪齐刘豫的人马打过不少仗。当时就有‘北有忠义社,南有兴义军’的说法,当年我还曾受到过宗泽将军的接见和夸赞,可后来朝廷一再主降,把我们这些义军斥为匪盗,甚至加以镇压征剿。我们为追逐金兵南下和北撤,还有躲避官兵与伪齐军队的征剿,辗转流离各地,人员损失严重,我们鼎盛时有过万人,现在只剩下一千人而已。唉!不过,我们依然会以抗金为己任,随时准备金人再南下或朝廷终有日北伐收复失地时再投行与金人拼命。”
冯毅听着,既敬佩同情又感慨,他是大致了解当时的历史的,靖康之耻后,民间抗金如火如涂,仅河南丶陕西一带的义军就达百万以上,最著名的就是梁兴领导的“忠义社”。义军曾助宗泽保卫开封,击退金兵,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可是高宗皇帝及主降派大臣怕义军行动更加激怒金人,高宗更担心抗金胜利使他父亲兄长两位皇帝回来跟他抢皇位,宁愿屈膝求和。不但不对义军给予扶持肯定,还斥之为匪盗,将之部分收编,大部分遣散,甚至镇压。
如此大失人心的所为,让民间抗金大受打击,有些义军队伍走投无路,干脆投降金人或伪齐,有些则成为真正的山贼,也有些象钟严他们这样还在苦苦坚持,里外不是人,处处挨打,但依然不放弃,这些人是可敬又可怜。
他们坐着喝茶叙话,陆续有人回来向钟严复命,是些带队出去打猎丶探路和采购之类办事的人,听着外面人叫马嘶,显得越来越热闹。听钟严说寨中有一千人,此言非虚。
不知不觉间已到了黄昏,钟严吩咐道:“今晚我们大开莚席,好好吃一顿,准备明天动身,也算是为冯少侠接风洗尘,把寨中所有的酒都拿出来喝了,反正路上也不好带走。”
冯毅问:“钟寨主,你们要开拔吗?”
钟严脸上闪过一丝无奈,道;“是的,我们要离开这里了。我们是去年初才到这里安顿下来的,刚来沒多久,有一次一队人在外面碰上一伙人在一村里抢掠,杀人**。我们兴义寨以抗金为任,平时偶尔也会做些锄强扶弱,劫富济贫的事,但从不欺凌无辜百姓。当时,我们的人看不过眼,便把那伙人打跑了,杀了他们几个人。后来才知道,他们是华山一带势力最大的双虎寨的人,他们有五六千人,平时无恶不作。我们跟他们结了怨,这一年来,双方大小十多战,互有胜负,我们损失了几百人。我们剩下老弱病残加起来才一千人,斗不过他们,只好准备回老家伏牛山优养生息,决定了明天就出发。”
“原来如此。”冯毅道,心里想,好人真是难做,尤其在乱世,对他们又增添了些敬佩之情。
说话间,一阵阵饭菜香味从外面飘进来,冯毅更感到饥肠辘辘。
没多久,议事厅中便摆开了宴席,饭菜美酒陆续摆上来,钟严请冯毅首席入座。
菜式很丰富,虽然卖相一般,但香气扑鼻,除了蘑菇木耳青菜,还不乏他从沒吃过的山鸡丶野兔丶野猪,甚至穿山甲丶金钱豹等山珍野味。
冯毅想,他们山中落草,曰子艰难,平时难得饱餐,今晚应该是因为自己到来,还有他们明天就上路远行,所以才会有如此丰盛的宴席,心中不禁为钟严的热情而颇为感动。
接着,主菜出场,两个大汉抬着半边烤熟的老虎摆在了首席的桌上,陆续还有几样炆炒红烧之类虎肉菜式。
钟严说:“我们草居山野,没什么象样的菜肴招呼贵宾,只能拿这些山中常见的东西来将就,望冯少侠不要见怪才好。”
冯毅连忙说:“寨主千万别这样说,这些菜式实在太丰盛了,在下还从沒受过如此盛情款待,这虎肉我就从沒尝过。”
钟严奇怪的道:“不会吧!少侠既有徒手杀虎之能,怎会沒吃过虎肉?”
旁边的副寨主徐径也道:“冯少侠是开玩笑吧!这老虎虽凶猛,也不算什么稀罕东西,我们一年也总能吃上好几回。”
冯毅一想,对啊,在现代打虎吃虎是犯法的,可古代不一样,老虎成为频危保护动物也是最近几十年的事。在建囯初期,国内野生华南虎还有四五千头,被称为大害,政府出动军队民兵并鼓励猎人捕杀,加上野外生存环境恶化,才逐渐在野外绝迹。在古代,老虎数量会更多,经常可以猎杀得到。自己能徒手杀虎,却未吃过虎肉,确实让人奇怪。
于是,他便编理由说:“在下家乡土地贫瘠,山中石多地少,树木稀少,野兽不多,虎更是罕有,十年八年都难有人猎得一回,所以,很少能有机会吃到虎肉。”
众人听闻,也都信了。
冯毅生平第一次吃虎肉,只觉得无论烧烤还是其他煮法,都美味无比,还有其他山珍野味,也是其味无穷。
这里的酒也不错,古代的酒因为酿造技术所限,酒精度都不高,一般是十多二十度,喝起来不容易醉。又可能土法酿制,又没任何添加剂,所以口感特好。
和现代大多数年轻人一样,冯毅也是爱吃喝玩乐的人,这一顿算是他有生以来吃得最丰盛的了,还有这么多人把他奉为上宾,大家都争着和他敬酒,这是他从未有过的荣耀。他把平时在夜场饭局上应酬的那一套稍作改动用在这里,大家都觉得他为人可亲,既幽默又不失风度。
钟严看着他高兴,便开口问道:“冯少侠,以后可有什么打算,你既是出来游山玩水,不如就隨我们一道南下,沿途游历。到伏牛山后,你可以继续去游历名山大川,游完了再随时回来作客,与钟某切磋武艺或对弈论道,这可是钟某最大荣幸,你看如何?”
冯毅一听,就知道人家是想拉自己入伙,留在身边为用。心想,别说我是来这找女朋友的,就是专门来这乱世体验生活,那也不能捡个山贼来当嘛!虽说我也佩服你们是抗金英雄,但做着英雄般事迹,受的却是乱民流氓的待遇挨打四处流蹿,这委屈可不是人人都想要。哎,该死,我自己只管吃喝,差点把正事抛九霄云外了。好,正好拿来敷衍婉拒。
于是说:“承蒙寨主盛情,可我正有要事在身,等事情完了才能决定其他事情。”
“冯少侠有何要事?”
“在下正在寻找我的丶丶丶表妹。”他想在古代可沒男女朋友的说法,这时代绝大多数夫妻到了洞房花烛时才第一次见面,而古人喜欢亲上加亲,表哥表妹配是书上戏剧里常见的桥段。
他又从自己背包中取出几张放大的10寸彩色照片,那是他来之前特地拿去冲晒的,当中两张就是出事当天拍的,现在手机开不了,就只能指靠这几张照片寻人了。
他想李呵若真的也到了宋朝,几天过去了,这里有一千人,很可能就有人见过,可惜他们明天就得走了,要不然有需要求他们帮忙,一千人出动,又熟悉地方,比自己一个人强多了,自己在这耽误的时间也没白费。
他把照片分给众人看,道:“诸位,这就是在下表妹,她比我早几天到,我担心她人生地不熟,想快点找到她,你们可曾见过。”
众人接过照片,无比惊奇称叹,议论纷纷。
“哗!这画好像真的一般。”
“这女子好漂亮,看,她眼睛在眨呢!”
“哗!这不是华山吗?这山和人都象真的。”
“这是用什么纸画的?怎这么滑,还有这颜色丶丶丶”
冯毅看见一男的用手在照片上摩挲,顿感到厌恶,马上从他手上把照片夺回来说:“大家看看有沒有人见过的,看完就给别人认一认,谢谢大家!”
厅里其他席上的人也纷纷围过来看。
大小姐钟菊柔看了,偷偷看看冯毅,轻声赞道:“这姑娘长得好美。”
钟严拿着照片端详了好一阵,奇怪道:“这画功可真是神奇,还有这纸,好像不是纸,冯少侠,这到底出自哪位奇人之手,钟某还从未见过也沒听说过有这种画的。”
冯毅心里说:“你肯定没见过沒听过了,这是差不多千年以后的科技产品。”只能又胡编瞎蒙道:“这是远隔重洋的番邦异域来的人的把戏,我们也弄不懂,只是好奇出钱让他画了这几张。”
众人也就信了。
这时,那个叫王小三的小伙子拿了照片一看便叫道:“这姑娘我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