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汉和帝与邓绥(十)

聆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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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是愚痴,只是大善罢了。

    邓绥也真心笑了起来,心下一松,道:“难得陛下体谅。说起来,幼时在家中,曾为这事儿闹过好一桩笑话呢。”

    刘肇闻言,认真抬眼看向她,饶有兴趣的模样。

    “那时侯妾约是五六岁的年纪,冬月里在园中玩耍,那一年天寒欠收,园中日日都有许多鸟雀来觅食,而后总无功而返……再之后,花圃枯叶里便每日都能见着许多鸟雀的死尸,日渐一日地多起来,才只短短间,便见着了几十只……”

    “妾那时年幼稚嫩,只觉得它们可怜得很,也顾不得其他了,只想自家中取些粟米来喂食……这般糟践粮食的事情,自然是不敢同家中长辈说的。所以,便自己悄悄打起了主意。”

    “噢?”天子心下大是好奇,盯着她问“你究竟窃了哪里的粟米?”

    邓绥却是默然了下去,好一会儿才咬了咬唇道:“家中封存地北墙阴下的五谷。”

    闻言,刘肇险些失态地纵声而笑——世上怎么有这般会惹祸的孩童!

    农时乃百姓生息之本。每到冬至日,百姓皆会取五谷各一升盛入小罐,埋在北墙阴下,五十日后取出来,用量器称量,增重最多的就明年宜种的谷物——这北墙阴下的五谷,可比寻常的谷物金贵了多少倍!

    他终于还是未忍住,微微侧过脸去,笑得眉目漾漾……

    少女见一惯清冷端凝的天子失笑成这般模样,实在有些赧然,索性微微低了头,耳根处有些发烫。

    待天子转回了目光,看到的便是少女螓首微垂,面色微赧,玉白的耳垂却泛了红……莫名,就想伸手去碰碰那红得玛瑙似的柔嫩耳垂,然后——他就当真这么做了。

    被少年的手抚上脸颊,指尖的凉意侵上耳根时,邓绥几乎是惊怔,一瞬便想避开——他反应却要快些,另一只手已揽上了少女腰间,牢牢箍住,让她脱不开分毫

    这种事情上,她终究是稚嫩欠历的,所以蓦然间被人轻薄,一时间竟不知如何反应。那厢少年天子虽很多便自她颊边移开了手,但却转而移到了她鬓侧长发上,拢指握住了一缕。

    浅浅绯色自少女耳根处渐渐蔓延开来,直到双颊也是薄薄的霞红,仿佛白玉生晕

    刘肇亦是惊异的,见惯了她一惯从容淡若的姿态,从来不晓得,原来她也会有这样羞涩的时候,赧然的模样这般好看……简直,令人有些欲罢不能。

    “那,你窃了北墙阴下的五谷,后来呢?”十七岁的少年似乎带了些轻佻,故意凑近了她一些,男子炙热的吐息便这么缓缓吹拂在颈侧,令得邓绥浑身都微微一阵颤栗。

    “后来,就被阿母发觉了。”少女勉力清定了语声,道“她又急又气,径自送了我去祖母面前请罪。”

    她边说话,边试探着离远些,可颈侧那一缕鬓发便被他绾在手中,又怎么挣得开?

    “噢,那你祖母如何决断的?”天子听到这儿,倒是有些担心,问道。

    “祖母她却只是罚妾抄了十遍《左氏春秋》,而后悄悄将此事压下……算是袒护极了这个惹事的孙女。她老人家,论起来一惯是极为疼爱妾的。”她轻轻回应。而后,神思渐渐淡定了下来,语声也随之镇定了许多。

    “那,此事之后……你便吃一堑长一智,学乖了么?”他以指为掌,轻轻替少女梳理着鬓边的发丝,温声问。

    “却是没有。”邓绥似的自失地一笑,仿佛追忆似的,默然片时才道“后来,妾再不曾打过家中粟米的主意,只是自己每餐之中,总省下小半儿来……悄悄带去花圃,放在鸟雀们时常觅食之处。”

    听到这儿,刘肇心下惊异,几乎连手上的动作都止了。

    “那时候,是想着,我自己少吃一点只是会肚饿罢了,可那些鸟雀,却是会因此饿死的呀。”十六岁的少女,就这样认真地静静说道,看着窗外,神色近乎虔诚。

    少年天子就这么看着被他半揽在怀中的人儿,莫名动容——这个少女,就是这般的美好呢,博学广识,清姿玉质,性情淡若,擅烹饪懂医术,且是这般的心地纯善。

    这样的女子,此生得遇,何其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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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之后,洛阳南宫,嘉德宫。

    “这是……灯盏?”邓绥有些讶异地轻轻出声问道。

    置在她面前的一尊青铜像造型极为精巧别致,呈飞雁衔鱼之状,鱼鳞雁羽皆栩栩如生,若非灯下设了灯盘,当真是怎样也看不出竟不一盏青铜灯。

    “这个名叫雁鱼灯,是匠人新制出的灯盏,论起来确是比之前的都精巧上许多。”刘肇在一旁坐在她身旁,出声道。

    这尊灯盏出呈雁形,雁回首紧衔鱼脊,雁嘴与鱼腹下设灯盘及灯罩,雁颈有子母机关:腹部中空放水,油烟可以导入灯罩,使室中没有烟气。

    “阿绥时常夜里看书,总有些烟气熏眼睛,用这灯便好上许多了。”天子细细解释道。

    说起来,不知自何时起,他在旁处看到了有趣精巧的物什,第一反应竟是她是否会喜欢,能否得用?

    这嘉德宫,初见时只觉得素淡得过了分,而如今,却是喜欢上了这份素致清淡,反而到了宫中其他殿室,总嫌装饰太过秾丽了些。

    十七岁的少年心底自失一笑……原来,这世上,当真的有爱屋及乌这回事。

    “陛下当真是费心了。”邓绥拿起了案上那盏雁鱼灯,仔细端量起来,连连称叹……当真是精巧已极。

    “既喜欢,莫若便点上试试罢?”刘肇在一旁见她看得认真,不由道。

    点灯?邓绥看看外头午时的一轮冬阳,心下几乎失笑。

    此时,也反应过来白昼点灯太过无稽了些,但他话已出口,便不好食言,于是自己取了案下的阳燧,对着窗间透过来的日光,开始聚光取火。

    阳燧是此时惯用的日下取火的器具,以铜铁之灯制成的尖底杯,放在太阳光下,使光线聚在杯底尖处,杯底放艾绒之类,遇光马即能燃火。

    很多那艾绒便燃了起来,刘肇就火点燃了灯芯,那盏雁鱼灯莹莹亮了起来,就是在阳光下显得太过不干起眼了些。

    邓绥不由起身,缓缓阖上了绿琉璃的文杏格窗,室中片时间光线便幽暗了许多,雁鱼灯那点莹莹火光不由显得亮了些许。焰光明炽,燃了许久,果然没有一气烟气。

    两人不由同时心下称奇,来回反复地端详那灯好久。

    后来每每回想起来,刘肇都觉得白昼点灯,闭窗观火……这样孩子气的事情,他们俩竟乐此不疲,也当真是幼稚得很了。

    ——世上,若有一个人总愿同你一起犯回傻,发次疯,做些看似无稽的事情,其实难能可贵。

    此际,少女看灯正出神的时候,天子忽地从背后贴上来,环臂拥住了她,而后俯首轻吻了上去。

    被他自背后吻上颈侧时,邓绥手上蓦地一颤,险些失手摔了灯盏,而那少年并无半分浅尝辄止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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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肇驾幸嘉德宫的时候愈来愈多,宫闱皆知,天子镇日政务忙碌,其实并无多少余暇,所以一惯在后宫并不怎么用心。

    而宫中,他唯一重视的女子便是皇后阴氏。但自邓氏之女入宫以来,这内闱的格局便渐渐有了变化。

    起初也只是因着孝名封了贵人,后来也不过偶间得了圣眷,仅比寻常宫人好上些许。但数月后的今日,圣上举凡移驾后宫,必是去往嘉德宫,连皇后的长秋殿都冷落多时了。

    不过,虽未临幸,但圣上赐予中宫的封赏却比往日更厚了许多,金玉珍玩,奇巧贡品,但凡赏赐,其他人几乎沾不了丁点儿余沥,尽数入了皇后的长秋宫。

    而此时,邓绥听着近日天子又厚赐中宫的消息,手中的兔毫笔顿也未顿——

    之所以这般厚赐,其实……是因为心虚呵。

    他十四岁初次选妃,一众少女中喜欢上了那个工善书法的阴氏,之后几乎三年独宠,封为皇后……是真心将那个女子当作结发妻子看待的罢。

    所以,如今察觉自己有负初心,才会想方设法,试图弥补她一二。

    负心,原本就是最容易不过的事情呢。

    当年他对那个女子,也曾经深情缱绻,海誓山盟的罢?

    当年承诺时未必不是真心,但,这世上又有多少真心经得过光阴荏苒,历得了世事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