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黑麦欲哭无泪

麻辣鸡丝拌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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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吱呀”一声后,铁门被重新打开。

    紧接着,像是往常一样身穿黑西装,头戴黑礼帽,以及黑墨镜的伏特加,出现在了小白房内。

    他的手上,没有多么让人一看,就觉得残酷的道具。

    只是一根,很是简单的白色羽毛。

    但,它可是有着不可小觑的能力。

    在日本古代,有权力的人可以对犯人进行挠痒痒酷刑,日本人称这种刑罚为“私刑”,其中一种折磨是kusuguri-zeme,翻译为“无情地挠痒痒”。

    挠痒痒能够激发受害者的极端生理反应,比如呕吐、失禁,更甚者会由于无法呼吸而失去意识。

    “黑麦,嘿嘿嘿……”

    伏特加嘿嘿的笑着,听起来猥琐下流,简直就像是要对黄花大闺女,做什么不可告知人的丑事一般。

    你不要过来啊!

    黑麦瞪大了眼睛,望着向自己步步逼近的伏特加,顿时有些后悔了。

    自己为什么,非要去扮演什么宁死不屈的特工呢?

    要知道,自己加入FBI的最初目的,不过是想要寻找到自己父亲的下落。甚至加入黑衣组织的目的,也是想要从这里,获取有关自己父亲的线索。

    至于FBI的秘密,或是情报……即便泄露了又如何?

    他可没有那么伟大的使命感、责任感。

    “等、等等!我说,我说!”

    黑麦连忙出声,叫停了欲对自己下手的伏特加。

    然而,伏特加并不会因为他的话,而停下自己的脚步。只会因为无线耳机那头,冬枣传达的指令,而选择中止此时的言行。

    “可以了,伏特加。”冬枣清冷的声音响起。

    在得到了这样的指令后,伏特加便立马停住了脚步。

    只是落在黑麦眼中,倒像是对方因为自己方才的话,而特意停止了方才的举动,好让自己去回应提问。

    “你们想知道什么,我说就是了……但是,你们倒是问啊!问啊!”

    黑麦就像是在咆哮一般说着,简直欲哭无泪。

    尤其是波本那厮!

    问自己说不说、说不说……要说什么,你倒是问啊!

    “之前基尔,不已经向你提问了吗?为何那时,你没有像现在这样乖乖配合呢?否则,何必受那么多苦。”

    冬枣的声音,响彻在小白房内。

    令黑麦听得一清二楚。

    “我怎么知道,FBI只能在境内活动这事……”他颇为有些无奈的回答道。

    事实上,还真不是黑麦狡辩。

    而是他的的确确不清楚,有着这样的规定。

    “身为FBI搜查官,你竟然连这样的事都不知道?”

    伏特加一脸诧异。

    这话听上去,就像是日本警察,竟然不知道例行询问时,需要出示警察手账般。

    “我加入FBI,只是为了寻找父亲的线索。怎么可能去在意那种琐事?”黑麦白了他一眼,宛如看智障一般的眼神。

    听上去,十分有理有据。

    “那你父亲的名字是?”冬枣再次提出了问题。

    “务武,赤井务武。”

    黑麦诚实地回答道。

    话音刚落,便见着站在他不远处的伏特加,脸上流露出了惊讶的神情。

    “虽然不知道是不是叫赤井……但、但大哥在加入前的名字,的确是‘务武’来着。难道,这是一个巧合吗?”

    伏特加自言自语似的说着。

    所说出口的话,令一旁的黑麦听了,只觉得眼皮子直跳。

    他刚才,说的是日语吧?

    为什么组合在一起,自己却有种半懂不懂的感觉?

    “琴酒在加入组织前的名字,的确是‘务武’来着。只是当时发现他时,人已经失忆了。因此‘务武’这个名字,究竟是否是他本人的,还很难说。”

    这番话,来自冬枣。

    也就是说,琴酒在加入组织前,就已经失忆了。

    因此,他并非是自愿加入组织,只是因为无处可去,才选择了融入组织中。

    那么,他在失忆前的经历,就显得格外重要。

    说不定,真的有可能……

    黑麦暗自思索着,不着痕迹的从冬枣方才的言语中,捕捉着关键信息,进行猜想。

    “琴酒曾经失忆过?”

    这次,是波本的声音。

    语气听上去,十分惊讶。看样子,他也并不知晓此事。

    不过,倒也对。

    毕竟无论是黑麦还是波本,亦或者是基尔,都不过是加入组织,只有几年的愣头青。

    根本无法,与多年为组织效力的伏特加等人,相提并论。

    因此,黑麦等人所知晓的情报,自然是有限的。

    更别提还有冬枣,暗中作梗。

    “嗯,十多年前的事了。”

    隔壁房间内的冬枣,双肘放在长桌上。双手交叉着,托着下巴,眼睛直视着单向透视玻璃中的黑麦。

    眼睛似乎一刻不眨的,观察着对方脸上显露出的情绪。

    以及一闪而过的微表情。

    “外出去美国分部执行任务时,正巧在一座桥架下,发现了身负重伤的琴酒。

    不过彼时的他,对我而言,不过是陌生人罢了。

    当时心情不错,所以就顺手救下了他。

    虽然在美国,持枪是件很是寻常的事,甚至受了枪伤去医院,也不会引起丝毫怀疑。

    但在不清楚对方身份的前提下,我并不会去做这样冒险的事。

    于是,我就将他带到了一个小旅馆内。

    因为是在贫民窟附近的缘故,不需要身份登记,甚至旅店老板也已习惯了,有这样身负重伤的人到来,医疗箱都有着储备。

    利用从旅店老板那儿,购买的医疗箱,为那名陌生男子进行简单包扎后,我便去隔壁房间睡觉了。

    毕竟,要是半夜对方突然醒来,将枪抵在我头上的话,就麻烦了。

    不过庆幸的是,那名陌生男子醒来,已经是第二日的事了。

    他醒来后,一脸茫然的环顾四周,不停地自言自语着‘这是哪’,‘我这是在哪里’,‘发生什么了’……这样的状态,很容易就让人联想到了一个词——失忆。

    虽然有着这样的猜想,但我并没有马上相信他,是真的失忆了。

    只以为,不过是演技良好罢了。

    可是在我多番试探下,那人果真像是什么也不记得的样子,才令我终于放下心来。

    不过,到也并非完完全全的不记得,但也只不过是一些细微的琐事。

    他记得自己的名字是‘务武’,可却不记得姓氏;他记得自己是受人之托,前来的美国,却不记得究竟是受谁所托,又是为了调查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