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该省省,该花花!

顾屈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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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翌日。

    本来就很显繁华的苏州府,从中午的午时过后,就一直有穿着儒衫的儒家学子,还有穿着短衣紧袖,交领直襟的墨家学子们,不断在苏州府内聚集。

    苏州府和周边府县的富户纨绔们,也骑着高头骏马,或乘坐马车,更有甚者独自一人骑着蒸汽自行车,不断从苏州府四面城门入城。

    “苏公子,你也来了?”

    “你不也是吗?”

    “哈哈,原来也是同道中人?”

    “顾姑娘的花魁宴,岂能缺席?”

    “确实确实,愚兄只要还有一口气在,那定然是爬也得爬来苏州府的。”

    很多书生与纨绔们互相之间都很是相熟,一入城碰面之后,就相视一笑,一副大家都是同道中人的表情,热情攀谈了起来。

    “秦世兄居然没来,如此以文会友的盛事,他居然错过了?”

    “欸,老刘,这你就不知道了,秦公子他啊,颇有建安风骨,魏武遗风。”

    “不喜顾姑娘这种还未经人事的清倌人。”

    “哈哈哈,没想到秦世兄好这口啊,怪不得每次和他提起顾姑娘,他都兴致缺缺,原来如此!”

    同样刚从千户所里出来,在东门路过的彭克,听到这两个身穿锦衣的纨绔嘴里那惊人之语,眼皮狂跳。

    好家伙,原来喜好熟妇,也可以用颇有建安风骨,魏武遗风来形容啊。

    不愧是文化人,....文化人!

    “咳...莫叙,你对这苏州城内比较熟,带路吧,我们也去这花魁宴凑凑热闹!”

    “看看这合欢宗的妖女,到底在搞什么鬼!”

    彭克淡定的吩咐了莫叙一句后,就一副一心只有公事的表情,紧锁着眉头,低着头沉思着。

    只不过,他那有些急促和凌乱的脚步,多少还是暴露出了一点小心思。

    莫叙都不得不多次加快脚步,才能保证自己可以一直“领头带路”。

    ......

    梦仙阁,坐落于太湖边上,占地极其广,是整个苏州府最知名的一出风尘之所。

    虽然名为阁,但是实际上却是一片连绵的建筑群,不但有自己的花园,甚至还有直接连通了太湖的码头。

    客人们可以直接从梦仙阁坐船与姑娘泛舟同游太湖。

    想要来梦仙阁娱乐的客人们,也可以直接从周边府县坐船经太湖直达梦仙阁,非常的方便。

    放在前世,就是一家占地面积堪比高尔夫球场,并且还自带码头与停船场的超高级会所!

    此时,这家名满江南的顶级会所外,早已经车水马龙。

    不断有书生侠客,公子少爷们驱车至此,大部分人都是奔着花魁宴来的。

    不然哪有大下午就逛青楼的。

    梦仙阁的经营人员们,显然也对今天的情况早有准备,几十位类似龟公小厮一般的人,站在梦仙阁外,只要有客人进门,他们就会主动迎上前,进行介绍和带路。

    彭克刚带着阿虎与莫叙抵达这梦仙阁外呢。

    立马也就有一个看着年纪不过十五六岁,嘴唇上边的绒毛都还没褪完,十分的稚嫩的小厮主动迎了上来。

    “客官里面请!”

    “这位客官好面生啊!是第一次来我们梦仙阁吧,也是来参加我们顾姑娘举行的花魁宴吗?”

    这个小厮虽然年纪轻,但是察言观色的能力十分不错。

    不过一个照面,他就看出了三人是以彭克为首,非常热情的就上前与彭克搭起了话。

    彭克矜持的点了点头,便跟着这个小厮往梦仙阁内走去。

    一边走着,他还一边询问道:“看起来,今天的花魁宴会很热闹啊,慕名而来者甚多。”

    小厮献媚一笑,弓着腰颇为自豪的说道:“还真给客官说着了,今天来参加花魁会的青年才俊颇多。”

    “名传江南的顾姑娘想以文会友,苏州府以及周边府县的才子们,自然都会欣然前来的。”

    “毕竟才子配佳人,乃古今佳话。”

    “就像您这般非富即贵的才子,如此儒雅之事,自然是不容错过。”

    能看出彭克是一个非富即贵的人,很容易。

    毕竟他出门带着俩护卫,而且本身养尊处优之下,又没有刻意遮掩。

    确实一打眼就能看得出,他身上比起常人多了几分贵气。

    但是小厮这番话却说得非常巧妙,既点明了今天来参加花魁宴的人非常多,又自夸了一番这都是自家梦仙阁花魁名气大才有这种盛事。

    同时他还没忘记捧一下彭克这位达官贵人,给他戴了顶高帽。

    正常人听了他这番话后,心里肯定都会舒坦的很。

    小小年纪,实属不易。

    这也能看得出来,这梦仙阁确实不简单的,一个小厮都培养的非常得体。

    不过彭克倒也并没有啥被夸几句就找不着北的情况。

    更没有像小厮之前接待的几个客官那样,被说到了心间痒痒处,开心的给了他一些赏钱。

    彭克只是脸上带着笑意的背着手跟在他身后,也不搭腔。

    这让小厮有那么一些失望。

    难不成看错了?这个看似非富即贵的客官,其实是个口袋里并没有几个钱,打肿脸充胖子的样子货?

    不过看着跟在彭克后头,一直用危险眼神上下打量自己的那两个护卫,小厮还是收起了自己那乱七八糟的想法,依旧低头谦卑的带着彭克一路弯弯绕绕。

    足足走了得有五分钟后,他们才来到了一处非常大的花园之中。

    “客官,花魁宴便是在这里举行了。”小厮指了指花园中央摆满了桌案的空地,笑眯眯的说道:“这次顾姑娘举办的花魁宴,一共有三种档次的座位。”

    “第一档是单人单桌,崇古分席制度,每位客官单独列座,并且可以坐于上首,一桌需缴纳纹银十两。”

    “而第二档,则是包桌,三五位同行好友,可以同列一桌,同样需要十两纹银,不过是一桌十两。”

    “至于第三档,则是和其他参宴者拼桌,一桌可坐十人,每人只需一两纹银即可。”

    “不知客官,是打算拼桌,还是独坐,又或者与您的两位护卫包桌?”

    彭克听出了小厮语气中夹杂着的几分轻视,淡淡的瞥了他一眼。

    敢看不起本世子?

    觉得本公子舍不得坐那独桌?

    嘿,看人真准!

    “阿虎,拿三两纹银给他,我们与其他才子们拼桌即可,正好可以与江南才子们多交流交流嘛!”

    阿虎对自家世子的抠门行径颇感丢人,连忙从怀里掏出了三两银子扔给了小厮。

    “你自己忙活去吧,我们随便找个桌子坐就是了。”

    小厮接过了银子后,眼神异样的看了一眼他们后,转身便走了。

    边往回走,他嘴里还边小声的说道:“还真被我猜中了,还真是打肿脸充胖子的!”

    “看起来非富即贵的,没想到连十两银子都舍不得掏。”

    以彭克他们三人最低也是二流高手的武学境界,小厮这自以为小声的嘟囔,在他们耳中完全听得清清楚楚。

    阿虎脸上的窘色更加明显了。

    “世子,穆家小姐不是刚给了您一万两嘛...”

    彭克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道:“来这花魁宴是奔着吃席的吗?”

    “今天本世子再教你一个道理,该省省,该花花,骑着单车去酒吧!”

    “钱必须得花在刀刃上!”

    “还有,出门在外,叫我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