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节 我来和你玩儿失踪

子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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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在林回今的讲解下,乌攸才知道,林回今不是自带了gps定位系统,而是因为素芳好死不死地找了他当监听者,而他又巧合地看到了素芳运走乌攸的一幕,一路尾随到这儿,看到素芳走远,才捡了个空档溜了进来。

    要不是手脚还没绑着,乌攸真恨不得去敲他的脑袋:

    “你既然当时看见了,怎么不叫一声呢?”

    林回今眨巴眨巴眼,装作一副很无辜的样子看着乌攸:

    “这是你教育我的啊,在执行任务的时候,看到某些即将发生的恶事,如果还没有造成太过严重的后果的话,就要纵容它发生,从而掌握更具有杀伤力的证据。我刚来事务所的时候,你老拿这套理论来教我的。”

    听到他居然用自己教育过他的理论来教育自己,乌攸差点儿一口血喷到他脸上去。

    但除了郁闷,乌攸还真没什么可反驳他的,只好问:

    “你怎么知道没造成严重后果的?”

    林回今摊摊手,实话实说:

    “我看到你的脚了,你的脚趾头还在动呢,我就判定你肯定没死,应该只是晕了。”

    乌攸还是很好奇:

    “你光凭脚就能认出我来?”

    而林回今的回答让乌攸产生了想要收回自己的问题并且弄死他的暴力冲动:

    “脚长得那么丑,一看就知道是你的。”

    到这个时候你还致力于黑我的外貌,你是想死了吧?

    看着乌攸想要炸毛的模样,林回今收起来了些许不正经的表情。问她:

    “她没打你吧?”

    乌攸则更关心另一个问题:

    “你一路跟着她,有没有发现她有什么同伙?”

    林回今撇撇嘴:

    “她有个屁的同伙,看那一路吓得哆哆嗦嗦的样子就不像是有同伙的样,我跟你赌个红薯。她绝对是临时起意作案的。”

    “……我都成现在这样了你跟我赌红薯,有意义么?”

    “有意义啊,等你被卖到山里当童养媳了,记得寄一个红薯给我。”

    “林回今?”

    “嗯?”

    “你有工夫扯犊子,就没工夫替我松绑?”

    死没眼力见的林回今到现在才哦了一声,帮乌攸把绳子松开了。她被松开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查看自己的胳膊腿。

    ……果然,小孩子的身体还是嫩,被素芳掐得青一块紫一块的,乌攸都可以想象出来,素芳动手的时候,脸上的狰狞表情绝对不输给容嬷嬷。

    看到乌攸身上这些个个都是小碗口大的瘀伤,林回今的表情也不像刚开始那样轻松了,他接过乌攸的手臂,翻来覆去地查看,乌攸被他弄疼了。白了他一眼:

    “这是人胳膊,不是红薯。”

    林回今这才松开了手,眼睛还盯着她手腕上的一块伤,说:

    “我今天回药铺里给你拿点儿药,抹一抹就能好。”

    乌攸先是无意识地应了一声,然后才察觉到一个问题:

    “你的意思是我还得留在这儿叫她绑着?她要是回来。怕我跑什么的,锯我一条腿或者拉了我的舌头,你赔我啊?”

    林回今抬起头,灿烂地一笑:

    “当然不是这个意思啦,我在想,你不要先回去,先在外头躲一阵子,楚吾晓知道你不见了,肯定着急,得报官吧。那样的话就变成刑事案件了,再加上你在衙门里有熟人,他们肯定得尽心尽力地找你。素芳她也肯定会回来看你,一看你,不在。可不得傻眼了?她担心你会不会跑回去,可你就不回去,就这么吊着她,等到两三天后你再回去,梨花带雨地往楚吾晓怀里一扑,我敢保证那效果杠杠的。”

    哟,这孩子不傻么,还挺聪明的。

    乌攸并没有注意到,林回今是在看到了她身上的伤之后,表情急剧变化,进而便黑化了,她只是觉得,林回今这个主意不错,便满意地摸了摸他的脑袋。

    这场面看起来蛮搞笑的,一个七岁左右的女孩慈爱地抚摸着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的脑袋,而那男孩几乎是条件反射地乖乖地顺从,一条无形的尾巴还在他身后晃荡了好几下。

    回过味来的林回今,看着面前其貌不扬、但看神色怎么都跟真正的乌攸一样女王范儿的她,突然有些莫名地悲伤:

    自己难道就这么被她吃定了么?作为一个男人,被抚摸居然会有摇尾巴吐舌头的冲动,似乎也太丢人了点儿。

    所以,为了掩饰他心中对于自己和乌攸的身份地位落差的伤感,他针对乌攸刚才的疑惑,回了一句:

    “而且你不用担心她剁你腿拔你舌头的。”

    “为什么?”

    “……因为本来就丑,再弄残废了肯定就卖不出去了。”

    “滚。”

    ……

    这俩人还能正常地对话,可在龙门客栈里,却因为乌攸的失踪而炸开了锅。

    最早发现乌攸不见的,是仙儿,她早上起来去看阿岳,却发现乌攸不在屋里头了,而且是连被子带人一起不见的,床单也被揉得乱七八糟。

    仙儿出去找了一圈,惊讶地发现后门虚掩着,没有关好。

    她起初以为乌攸可能是早起出去遛弯去了,但她马上又想到,既然她出去遛弯,干嘛还要带着被子?

    仙儿这种孩子对于危险的事情都是相当敏感的,她感觉到不大对劲后,第一时间跑去找了楚吾晓。

    楚吾晓也是刚起,一听到仙儿这么说,把衣服胡乱往身上一裹,就跑进了乌攸的房间,一看之下,差点儿被当即吓死。问遍了客栈里所有的人,包括素芳,没有一个人说昨天晚上听到了什么动静,他又冲到外头。问已经陆陆续续开张的附近商铺邻居有没有看到乌攸早上出去过,大家的回答也是没看到。

    不得不说,素芳还是有些小聪明的,昨晚回来后,她又蹑手蹑脚地回了趟乌攸的房间,把她的床褥弄得一团乱。还把后门的门锁给撬坏了,做成了有人入室的假象。

    看到凌乱的床铺、损坏的门锁,楚吾晓还抱着乌攸有可能只是在和他开玩笑的侥幸心理,把客栈内每个角落都给找寻了一遍,以为女儿是在跟他躲猫猫,最后,连侯大和田账房都看不下去了,提醒楚吾晓,掌柜的,咱们别自欺欺人了。赶快去报官,阿攸八成是被什么人给抢走了。昨天晚上阿攸还在,如果及时去追的话,说不定还能找回来。这年头又没有摄像头,人被拐走了,除了早点儿去追。哪还有别的办法?

    话是这么说,但侯大和田账房都感到无比惊异,这辈子他们都没听说过这么大胆的抢孩子的方式,居然堂而皇之地撬门溜锁,半夜入室把孩子抱走,更关键的是,那个人居然没有动阿岳,反倒是把阿攸抢走了。

    楚吾晓简直是成了热锅上的蚂蚁,脑门上直冒汗,侯大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他想自己去,可他的脚早就软了,没走出两步开外就差点瘫在地上。

    看到楚吾晓这个样子,素芳主动提了出来:

    “楚掌柜,要不我去吧。”

    其实提这个建议的时候。素芳的心里头也在打鼓,一个绑架的去报案,未免太冒险了。她很怕自己到时候见到那些大老爷,双膝一软直接跪地,还没等人家问就什么都给招了。

    而她之所以这么提,不过也只是说说而已,表表忠心,这客栈里还有侯大田账房,哪里轮得到她一个妇道人家抛头露面,这个时候,还是当口头侠比较好,能让楚吾晓觉得她是个有正义感的女人,也是件好事。

    果然,楚吾晓摆摆手,拒绝了她的提议:

    “你去不合适,我去。还得我去。”

    他艰难地站起身来,朝门外走去。

    不行,这个时候他楚吾晓绝对不能倒,绝对不行,他是阿攸的爹,他没能保护好她,已经是极度的失职了,他要是这时候还倒下了,那就没人能保护她了……

    在楚吾晓强撑着自己的精神去报了案后,华福和华禄两兄弟接下了这个案子,华福把自己的胸口拍得砰砰响,保证说:

    “大格,你放心,额们格俩儿就算四,也会把熬油找回来的。”

    华禄也附和:

    “大……大……大哥,你放心,阿攸这……这孩子,福大命大,不……不……不会有事儿的。”

    楚吾晓强打精神,对华福华禄说:

    “麻烦二位了。”

    到现在,楚吾晓还怀揣着一丝希望,想阿攸或许只是因为他前天晚上训了她,说不给她吃饭,她一时闹小性离家出走了,他不愿去想阿攸是被人绑走了这种可怕的可能性。

    她这么半大的孩子,能被带到哪儿去呢?无非是卖给别人当小媳妇、卖苦力,以及……

    其他的可能性,楚吾晓连想都不能想,一想就觉得全身发冷。

    邻居听说了这件事,纷纷赶来安慰,其中就有豆腐坊燕六娘派来的小伙计。

    燕六娘以前和阿攸没什么接触,但有了接触后,她发现阿攸这个孩子还蛮对自己胃口的,听说她出了事儿,她诚心诚意地去城里香火最盛的庙里求了个签,发现是上上签,她知道自己没什么能帮得上楚吾晓的,便把这支签和她求来的一枚平安符让手底下的伙计带给了楚吾晓。

    楚吾晓收到这两样东西,紧绷着的脸上终于有了点儿笑模样,他让来的伙计转达一下他对燕六娘的谢意。

    这一来,素芳不爽了。

    什么意思?老娘好不容易创造出来的机会,你倒打蛇随棍上了?

    素芳恶毒地在心里头给燕六娘扎着小人,趁着给楚吾晓端茶的时候,状似无意地对他提起了一句:

    “那个燕六娘好像对阿攸挺上心的,我记得昨天早上,燕六娘还给了阿攸一串糖葫芦呢。”

    楚吾晓本来打算喝茶的,但听素芳这么说,他脸色沉了沉,把茶杯一推:

    “你什么意思?”

    素芳没想到楚吾晓居然甩起了脸子,也不知道自己哪句话说错了,只好讪讪地闭上了嘴。

    楚吾晓这个时候处于草木皆兵的阶段,但他也断没有去怀疑燕六娘的道理,他和她无冤无仇,可以说两家的关系非常和谐,她没理由要动阿攸。

    所以,素芳此时的举动被楚吾晓判定为“乱嚼舌根”,对她“热心帮忙”所升起的那一丝感激之情,也因为她有意无意的挑拨而熄灭了。

    素芳本来就够郁闷的了,可在她好不容易盼到月色西沉,趁着夜色偷偷溜到关着乌攸的地方时,她直接傻眼了:

    那死丫头不见了!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