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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章节第一人称,算是一些主角自叙的前情提要吧,看不了第一人称的可直接跳到第一章。第一章开始是第三人称了,正式开启正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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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作者脑子有泡吧!我上一次这么无语还是在上次。
终于把小说肝到了“全书完”,我关掉手机,心力交瘁地睡觉了。
忽然,一股浓郁的诡异味道袭来,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
啊……好黑,天还没亮。
这什么味儿啊?
外面的旅馆就是不干净,还网红旅馆呢,真是卫生堪忧。
勉强支起身子,几秒钟的功夫,我瞬间看清了周围的一切——
血……入眼到处都是触目惊心的血!
地上,墙上,全都是飞溅的红色!
横七竖八倒下的孩子尸体,狰狞到血肉模糊的伤口……
四肢开始发凉发冷,我浑身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险些站不住。
他们哪冒出来的?为什么我住的房间里会突然死了这么多人,而我却一点都不知道?
是什么人干的?凶手……会不会就在这个房间里?!
快速思考后,本能使我跑了出去,但跑出屋外我却发现外面居然成了一大片雪地,而我刚才出来的地方根本就不是我住的旅馆!
那是一座简朴的小房子,房顶上堆满了黄稗草,就像过去农村的那种,但是式样又不同,那门,那窗,是很明显的日式风格。
抬头,是明朗的皓月;低头,是锃亮的皮鞋鞋尖。
哎等等……皮鞋?!
我发现我居然不知为何穿了一身西装,再细细一看,不得了,手也不是我自己的手了!
这一切简直荒诞离奇,我好像变成了另一个人。由于实在看不到更多,周围又一户人都没有,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只好忍着心理障碍又回到那房子,鬼鬼祟祟做好看到凶手随时开溜的准备,然后去一个房间里找了面镜子照了照。
黑暗中,我清晰地看到了我自己——蜷曲的黑发,猩红的竖瞳,还有这张帅到惨绝人寰的脸……
我豆,这人谁啊,怎么好像挺眼熟?!
什么情况,我怎么变成一个男的了,还有我这是来到了哪儿啊!!
原地傻站了好一阵,我终于想起来,我熬了几个大夜刚刚看完的小说里的段评里,有很多读者发了这人的图片。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那本小说里的大反派——鬼王·鬼舞辻无惨!
那本小说是一部动漫的同人小说,我并没有看过那部动漫。不过小说软件可以段评,有很多热心读者会在评论区附上一些图或者补充一些说明。
难道我是在做梦?
为了验证我的猜想,我用了小说里常见的一个自检法——
掐自己。
清晰强烈的痛感自手背传来,我又想起在梦里人也是闻不到气味的,而刚刚那血腥味可浓郁了。
现在很明显,我可能是遇到了传说中的穿越。
——我穿书了。
……
刚刚一直提防凶手的我简直就像一个小丑!
原来,凶手竟是我自己。
不过那也是原主干的事,不是我啊!希望死者不要怪罪到我头上,我可是妥妥五好青年,以前年年都被学校评为“文明小标兵”,还经常在手机上给退伍老兵捐款呢……
胡思乱想一通,心情终于轻松了起来。
就当是噩梦一场吧!只要回到现实,那一切都只是幻觉。
身为多年书虫,博览群书的我自然知晓,回到现实的方法,那就只有两条:要么完成任务,要么死。
“系统系统?”我对着空气喊了半天,却并没有等来脑海中的电子音。
好吧,看来没有系统。
那这么一来就只有第二条路了,好在鬼舞辻无惨这个人,哦不,这个鬼比较特殊——
他用刀剑杀不死,唯一能让他殒命的东西只有阳光。
还好还好,晒个太阳而已,不算太凶残。
路过“地狱现场”走到屋外,我坐在式阶上,静静地等待着旭日东升。
不知过了多久,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终于划破黑暗照耀到了我身上。
啊,那助我回到现实的神圣之光啊!
接下来,更多的阳光从山脚下倾泻而出,将整座雪山都照得无比透亮。
我闭上眼睛,静静享受着皮肤灼烧的痛感。
小说里写了,鬼舞辻无惨晒到太阳的话,五分钟内皮肤会泛红过敏,十分钟会起疹子和小水泡,到了十五分钟就会一命呜呼了。
不过根据小说的段评,动漫原着里似乎是一晒到就会死。可能是作者为了突出女主九条汐月的厉害,所以才故意改了吧。
啊……好不容易穿越一次,就这样回去了会不会有点可惜?
但是没有办法,我实在是不喜欢无惨。虽然书里他和九条汐月爱得死去活来骗了我不少眼泪,但却依旧掩盖不了他是个杀人如麻的十足烂人。
我,可不想当反派……
……
就像被扔进了焚烧炉,浑身剧痛到失去知觉,我终于看到自己的身体像纸钱一样化灰飘起。
看来十五分钟到了。
再见了,小说的世界。虽然我现在突然有了些不舍的情绪,但我也算短暂地来过了。
再见了,无惨。
再见,九条汐月。
……
回到旅馆,我从床上睁开了眼睛。
周围变得一片祥和,一切都是那么地熟悉。
尸横遍地,血肉横飞,地上躺了很多小孩子尸体……
啊啊啊抱歉打扰了!原来我没回到现实啊?!
为什么我又到这了?为什么为什么?
难道是我操作有误?难道是我刚刚不该胡乱“口嗨”说什么舍不得走?!
重新理定思绪,我再次走到屋外,直接躺在了雪地里。
“刚刚只是客套场面话,我其实没有舍不得,我很想回到现实,拜托让我回去吧。”
对着天空说了这句话,期盼着如果有神明,一定要听到我的愿望,然后等太阳升起后,我再次化成了灰。
然后……我又从血泊中醒来了……
好吧!看来果然是我的死亡方式不对!
没有系统也不知道任务是什么,那就只有一个解释了——要按照剧情走完!
呵,真不愧是读书万卷、学富五车的我!
……
于是,我回到了鬼舞辻无惨的老巢——无限城,然后按照书里的剧情,把无惨做的事全都做了一遍。
最后在无限城一战里,我死在了小说主角九条汐月与动漫原着主角炭治郎的刀下,然后被阳光晒成了渣渣灰。
这下,总没问题了吧?
……
醒来坐起,看到眼前血腥的一幕,我是真的破防了。
我靠有毒啊!
已经是第四次看见这些画面了!第四次!!
我气得直接把房子给掀了。
好吧,就知道是我操作方式有误。上一世的我太仁慈了,只想着完成关键节点,没有好好地扮演无惨!
这一世,我要当真正的无惨!
……
回到无限城后,我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打着三份工——丽小姐的男朋友,艺伎,给人当儿子,还天天研究青色彼岸花的内容,有事没事就把员工臭骂一顿,轻则体罚,重则营养回收。
救下九条汐月后,对她上演“霸道强制爱”,上演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以及故意去浅草寺被炭治郎揪住,把下弦员工裁员等等……
最后在无限城一役里,我大杀特杀,疯到我自己都觉得好累,最后在临终前终于说出了那句千古台词——
“汐月,我不能原谅你!所以你必须陪着我,绝对不可以丢下我!”
咔嚓——!我伸出大刺鞭刺穿了汐月的心脏。
然后,我看见九条汐月笑得灿烂而温柔:“无惨,其实那个时候能和你遇见,真是太好了……”
“什么?!”我拼命瞪大眼,“汐月,对不起……”
这一波简直用上了我的毕生绝学,我超入戏的,我是真的哭了!
如果拍成电影,我绝对能当影帝!
总算是把小说剧情活灵活现演了一遍,我含着泪,在九条汐月的眼前化成了空气……
……
哈哈,我死了,太棒了!
欣喜若狂地睁开眼睛,我满怀期待地看向周围。
啊,好多可爱的尸体啊,惨绝人寰,鲜血淋漓……
——个屁啊!
重新躺回榻榻米上,我连火都懒得发了。
如果这些都不对,那我该怎么办你倒是告诉我啊?连别人穿越必备的系统都不给我配一个,若“主世界的神”真的存在,我真想给他一个大逼斗。
好啊,你什么都不说是吧?那就别怪我发疯了!
从今天开始,我不再管你什么剧情,什么设定,我要做我想做的事,我要随心所欲!
我不再是以前的鬼舞辻无惨了,这次,请叫我——钮祜禄·无惨!
无惨的摆烂剧本,正式开始!
……
☆(下一章开始第三人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