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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青涩恋情
长官,我该死,我就是一个臭流氓,我、我错了,下次不敢了。——陈胜利
啊!小鬼子怎么会这么厉害,是他们的特战人员还是间谍人员,怎么都跑到我军后方的医院来了。张灵甫心中咯噔一下。
张灵甫刚要推门的手右手立刻转到了腰间,握紧了腰间别着的盒子炮,就要拔出。
可张灵甫了解弟兄们,一来真有鬼子,手脚动不了啦,用牙齿咬也要咬死倭贼,二来听那声音嬉皮笑脸的,也不像真有敌情呀。
果然,病房里随即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只听见高敬在大声斥责道:“陈胜利!你总是流里流气的!怎么可以在女性面前揭弟兄们的这种丑事?”
接着又是一个听上去很是恼怒的声音骂道:“老子通你先人!你他妈的就没有自己日过自己!”然后,便传出一阵女人嘤嘤的抽泣声。
张灵甫什么都明白了。弟兄们年轻力壮,在兵营里打熬不住,偷偷地手yin一番,聊以、自慰,本无可厚非,但决不容许拿这种事情来调戏自己的女性战友!他脸色铁青,抬起穿着皮靴的脚,“嗵”地一声就踢开了门。
众人冷不防地见旅长提着马鞭闯将进来,个个大气不敢出,两位正羞得哭的护士,见到长官更是委屈得放声大哭起来。身上、腿上还缠着绷带的高敬急忙想起身下床,张灵甫一边摆手示意他别动,一边径直走到陈胜利的床头前。拥着被子、靠在床上的陈胜利已经吓得脸色苍白、全身筛糠。旅座连自己的老婆都一枪崩了还有谁不敢崩!
“听说你发现鬼子了?”旅长的目光冷峻。咄咄逼人。“没想到你在医院里也抗日啊!”
“是、是啊,也不是,我、不抗日。”陈胜利语无伦次,结结巴巴。陈胜利自觉得后背心直冒汗,到底是承认自己也自wei,还是不承认,左右都不是。
“既然你不抗日,那你就是扰乱后方的汉奸吧?”细长而冰凉的马鞭开始划着他的脖子。
“长官。我该死,我就是一个臭流氓,我、我错了,下次不敢了。”陈胜利低着头,嗫嚅了一句。
张灵甫转过身来,收腹立正,向两位还在抹着眼泪的护士微微欠身道:“对不起,多有得罪。我代弟兄们赔不是了。”说着,从挎包里掏出那盒丹麦曲奇递给她们说:“拿去吃吧,师座奖赏的洋饼干。香着呢。”这盒曲奇他一直没舍得吃,今天带来是准备送给高敬的。
两位护士破涕为笑。先是互相谦让一番:“你拿着吧。”
“嘻嘻,你拿着你拿着。”最后一起举手敬礼:“谢谢长官!”便挽着胳臂连蹦带跳出了病房,鸟儿一样轻盈。张灵甫已经认出,那其中一个长着圆圆脸、大眼睛的小护士不就是孟铁蛋的妹妹孟玲玲么。
病房的气氛轻松了不少。高敬又转移话题道:“旅座,我快拆线了,下个礼拜一定可以归队。”
“好啊、太好了。”张灵甫连连点头,也把口气缓和下来,巡视着大伙说:“伤痕就是勋章呀,弟兄们!你们在战场上受了伤、流了血,都是好样的,归队以后必有重用!有缺点、有错误、有不良的习惯都不要紧,改了就好,一时改不过来的,慢慢改,只要不妨碍他人,也无关大局、无伤大雅。”
“报告旅座,我再也不欺负弟兄们了。”陈胜利这一次是昂起头表决心。
“恩,很好!但是为示惩戒,罚你二十大洋的薪金充公。”
“是,旅座,胜利认罚。”
张灵甫在他床边坐下,趁热打铁地进一步引导他说:“你为了救刘营长,身负重伤,可你知道吗?刘营长最后还是壮烈牺牲了!”
“我知道。刘营长是挂彩以后,为了保护自己的冲锋枪,被鬼子活活刺死的!”
“刘营长的冲锋枪是全世界最新式的武器,想要吗?”
“想呀,我想,太想了!那家伙一梭子可以打出三十二发子弹呢!”
“行!等你归队,你接过刘营长的枪吧!”
“是——哎哟!”陈胜利激动得一个敬礼致谢,不料动作过猛,胸前的伤口扯得撕裂般的痛,痛得他哧牙咧嘴地叫唤起来。
病房里,再一次爆发出哄堂大笑。
笑声中,张灵甫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医院里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有,而且子弹、炮弹不长眼睛,男性的**部位受伤的也很多,孟玲玲太小,的确不适合在这里工作……
当天傍晚,刚吃过晚饭,孟玲玲又蹑手蹑脚推开谷仓的门,从门缝中探出自己那一张可爱的小脸蛋,冲着里面轻轻喊道:“高敬哥、高敬哥。”
众目睽睽下,高敬羞红了脸,急忙披上外衣,起身下床走了出去。
近日以来,不知为什么,孟玲玲把以前喊他“高叔叔”的称呼改为“高敬哥”了。刚开始高敬并没在意,既然孟铁蛋把他当大哥,他妹妹当然也应该称自己是哥哥吧?
反倒是陈胜利最先发现这一敏感的变化,曾和弟兄们议论道:“侄姑娘么样能和叔叔谈恋爱咧?隔着辈份撒!”一口的汉口方言不无醋意。高敬本来没往那方面想的,经他这么一说,心里头就悠悠一动,牵出情丝无数——是呀,这小丫头特别亲近自己呢。每当医生来换药的时候,看到自己身上大大小小十几处伤口,看到自己的每一次痛得一搐,都会让她在一边咬着下嘴唇泪流满面。
在自己的伤势逐渐好转以后,她常常拿一本不知从那里弄来的破得无头无尾的《西游记》,“高叔叔,讲神话书俺听,好吗?”一口一个“高叔叔”,一口一声“好吗”,都叫得人的心尖尖里面去了。这时候,谷仓里往往十分安静,弟兄们各自躺在病床上听自己讲着书,她则坐在床前的小马扎上,一手托在腮帮上,一双黑黑的眸子就那样直白地注视着你,目光纯静得像冬日里深山的泉水,清澈透明,没有一丝杂质。
前几天,在搀扶自己去村外散步的时候,他发现她怎么忽然长高了许多,正要好奇地开口问,她却调皮地侧过脸来看着自己、眼睛里含着盈盈的笑说道:“高敬哥,发现今天俺有变化没?”原来,她穿了一双好漂亮的高跟鞋,把她的腰身挺拔得更加婀娜多姿,军装的端庄和鞋子的妩媚在她身上奇妙地结合在了一起。
“真的很好看呀。”他由衷地感叹道,既是感叹鞋子好看、也是感叹孟玲玲长得好看。也就在这天,走着走着,她的小胸脯便时不时地触着了自己的胳臂,那种柔柔的暖暖的感觉是那样的凸出、那样的美妙……
说心里话,他喜欢这个懂事而美丽的女孩,只是她连十五岁都还不到,所以高敬以前想都没朝那方面想。虽然在那个年代女孩子十五、六岁就嫁人的多得是,像张将军的第四任夫人嫁灵甫时就才17岁,但高秀才认为女孩子最好还是19,20岁才能谈恋爱,结婚,不然就太小了,连爱情是什么都搞不懂。
高敬一出门,孟玲玲就急急地把一大包丹麦曲奇一个劲地朝他手里塞:“哥,你吃你吃,这是张长官今天送的,可好吃呢。”
“这么多都给我了,那你呢?”高敬十分感动。(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