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 让我来

曲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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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了飞机,丁费思被祝野搂着走出机场,姿态很亲密,然而走近了就能听见她怼祝野的声音。

    “祝野,有没有人说你越来越油腻了?”

    祝野搂住她的腰,毫不在意,懒懒散散地道:“现在有了。”

    丁费思把他的手扒开:“热,你别搂着我。”

    “别人都是牵着手的,你老把手放我腰上干嘛?”

    “丁费思。”祝野慢悠悠道:“想牵我可以直说。”

    丁费思被他的自信油到了:“说你油你还上道了。”

    祝野收回搂着她腰的手,转而牵住了她,拽拽地道:“这样行了?”

    “行了行了”丁费思拉着他的手晃了晃,对着人高马大的祝野笑嘻嘻地道:“牵好姐姐的手,小野,姐姐送你去幼儿园。”

    祝野另一只手插兜,尾调上扬:“行啊,我去幼儿园找同龄的女孩子一起玩。”

    丁费思威胁道:“你敢?”

    祝野面不改色胡说八道:“我幼儿园的时候是最受欢迎的,每天都有女孩子和我表白,还有女孩子为我打架。”

    祝野垂首看着她,不要脸地道:你还要送我去吗?”

    丁费思无语。

    她嫌弃道:“我才不信你那么讨小孩子喜欢,你这张凶脸别吓哭小孩子才好。”

    祝野捏了捏她细细软软的指头,放慢了脚步,漫不经心道:“看看小延不就知道了?”

    丁费思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反驳的话来。

    居然无法反驳。

    小延确实是很喜欢祝野,大概在见过两三次之后,就显然很依赖祝野了,每个星期丁费思会去医院看小延两三回,一旦祝野没有一起,小延就会问她哥哥怎么没有来。

    祝野送的玩具车也被小延摆在床头。

    明明祝野就很少说话,也很少哄他,小延却显而易见的喜欢祝野。

    丁费思不能理解。

    这样想起来,这个狗男人还真是莫名其妙讨人喜欢。

    明明天生长了一张不近人情的脸。

    丁费思又晃了晃他的手:“切,知道了。”

    嘴角却忍不住勾了勾,拉紧他的手。

    两个人去杨梓那里接完一猫一狗回家,丁费思怀里抱着旺财,无比想念地摸了它一会儿,彼得就一直围着丁费思转,尾巴拼命地摇,还伸着舌头。

    丁费思无奈道:“还给你还给你。”

    她把旺财放下来,彼得立刻把旺财压住,一只爪子轻轻抵住旺财圆滚滚的肚皮,开始舔旺财的脸。

    丁费思看着一猫一狗叹了口气:“和妈妈不亲了。”

    而边牧的体型明明比旺财大只那么多,下一秒却被旺财压翻在地,被旺财舔着脸。

    边牧明明一脸不情愿,却没有推旺财,而是任由旺财压在它身上,猖狂地舔它。

    而越看边牧的表情,居然越觉得边牧很享受被旺财舔。

    见鬼了。

    而旺财则越发猖狂,舔得边牧都闭眼了。

    丁费思看了一会儿,深感被孤立,无奈地站了起来。

    儿大不由娘。

    祝野放在桌上的手机突然响了,而祝野在补觉,丁费思起身去接电话。

    打过来的是一个陌生号码。

    丁费思接起来:“哪位?”

    那边的人听见她的声音,声音少了平时的严厉:“丁小姐。”

    丁费思立刻就听出来是谁的声音,她的声音平静:“祝老先生如果有事的话,我会转述给祝野。”

    祝先雄也不因为她的疏离而生气,语气依旧有大家长的压迫感,只是比起之前,没了排斥,多了平和:“告诉你也一样,明天上午来老宅祭祀,你负责写祭文,具体要求秘书会发给你。”

    丁费思不欲多言:“您还有别的事吗?”

    “既然你听到了,那就这样吧。”

    祝先雄先挂断了电话。

    并不因为生日宴上,对丁费思的态度前后变化而尴尬。

    依旧是一副冷漠的样子,只是却让丁费思写祭文,丁费思很难不多想。

    她收到祝先雄秘书发过来的要求,认真地看了看,其实写一篇祭文并不是难事,甚至于,她很擅长写这些古体文。

    祝野醒了之后,看她在写东西,从后面搂住她的腰,低头看她写的文章,墨色碎发遮掩了略上挑的眼角。将过于锐利冷峻的面庞柔和下来。

    他有些迷蒙却清润的声音轻轻响起,念她写在纸上的文字。

    “祭祖母祭文,不孝孙媳,虔具素酒醴之奠,致祭于先慈之灵前,吊之以文曰:生死永诀,最足伤神。不幸吾祖,一别辞尘。忆思吾祖,克勤克俭……”

    祝野的眉头微微皱起来:“你写祭文做什么?”

    他修长的手指点了点那句“不孝孙媳”

    “写给我奶奶?”

    丁费思放下笔,平静道:“嗯。”

    祝野往下看,眼皮微垂。

    “奉侍翁姑,恭敬孝顺,妯娌共处,相爱相亲。”

    丁费思不懂他为什么单独把这句拎出来:“这句话有什么问题吗?”

    祝野不知是觉得好笑还是荒谬:“我奶奶是出了名的跋扈嚣张,你这十六个字,没有一个字写在了点上,基本上,那一代的人都知道我奶奶的恶名,她出身显赫,是我爷爷高攀,所以奶奶格外跋扈。”

    连祝野这个第三代都知道,可见是多么恶的恶名,以至于祝进华这一辈都是不亲近母亲的。

    和小姑动手,不让婆婆进屋都是常有的事情,祝先雄早年受了她不少气。

    祝先雄跪在家门口求原谅,被旁人笑话的事情现在是被公关掉了,但往前二十年,几乎是无人不知。

    现在才洗白成仙风道骨,遗世独立的国画大师。

    这样的女子,在祭文里却是贤良淑德。

    丁费思抬了抬眼皮,有片刻的错愕:“这是你爷爷的秘书发给我的,告诉我,奶奶是贤良淑德的人。他还特地提醒了我,奶奶应该是个什么人设。”

    祝野轻嗤一声。

    “她出生显赫,他们当然要把奶奶剩余的价值都榨干,好体现他们是世家望族,拔高自己的身价。”

    丁费思撑着脸,转了转笔:“有点可笑。“

    “但是也很正常。”

    看多了历史上那些尔虞我诈,丁费思觉得这也不算什么。

    大多数人在利益面前都是虚伪的,感情不值一提。历史上这样的事情发生得太多了。

    丁费思完全不受影响地继续往下写。

    迨生永辈,苦育成人。筹谋婿娶,万苦干辛。职尽内助,居贱食贫。

    祝野搂着她的腰在旁边坐下:“你编瞎话骗人的功力挺雄厚。”

    越写越离谱了。

    但是每一句话都符合那个时代对一个好女人的评价。

    “我还以为得有点真的,这也是你爷爷的秘书告诉我的。”丁费思平静道:“算了,我改变不了,只当是写一篇文章了。”

    就算她想写正常的,也没有办法。她可以做到对自己的事情坦诚相对,但是世事如此,君子明哲保身为上,方苟万事。

    祝野看着她往下写,终于有几句合理点的了。

    具斯淑德,宜寿百旬,菽水承欢,略报深思。

    祝野握住她写字的手,淡淡道:“你别写了,我来。”

    丁费思握住笔,语气也很平和:“我写吧,起码写几句真心话,让你奶奶听着舒坦点,前面都是念给别人听的。”

    丁费思不管他,继续写。

    忠贞烈骨,以身许贞,胡天不祜,过早亡身。哀哀儿女,百喊不闻。

    这几句是真的。

    那个时代有些特殊,大环境的阶级矛盾让她无法避免受辱,祝野的奶奶为了自证,宁死不屈,自缢而亡,留存清白。

    她认真查过了,和秘书告诉自己的基本一致。

    虽然跋扈,却烈性,没有做过的绝对不认,哪怕以死证明。

    这个举动对现在的人来说,无疑是值得敬佩的。

    也唯有这几句是她的真心。

    祝野的手一松,看着丁费思往下写,凝视着她笔下的句子。

    他把丁费思抱起来放在自己腿上,搂着她的腰继续看她写。

    祝野把下巴抵在她肩膀上,声音轻飘飘的,仿佛是随口一说,语气里却有几分认真。

    “丁费思,哥哥有点崇拜你了。”

    “哦。”丁费思面不改色继续写,“我也崇拜我自己。”

    直到写完最后一个字,她才落笔,拍下来发给了祝先雄的秘书。

    那边恭维许久,丁费思没有再回。

    挺可悲的,活着的时候不见丈夫爱怜,子女孝顺,死了之后,这些突然都有了。

    不知怀念的到底是她的人,还是她的名利。

    祝野轻声道:“以后他如果再让你写这些东西,你不要动笔了,让我来。”

    她的笔,不应该写这些东西。

    丁费思嗯了一声。

    其实让她写这篇祭文的意思很明显,她要写,就必须有落款,说愚孙媳某某某等泣奠,换而言之,代表着祝先雄承认了她这个孙媳,她已经被记在了族谱上。

    这是祝先雄的示好。

    祝先雄倒是把自己不慕名利的人设维持得很端正。

    哪怕示好,也不敲锣打鼓,而是在重要的事情上把机会给她,从而笼络人心。

    祝先雄和钟寒弦是同辈人,行为举止却大相径庭,钟寒弦可以说是忠介耿直,哪怕和她关系在冰点,依旧一五一十,求真直言,丝毫不因为可能会把她推远,就大变面孔。

    她和褚烟在桌上撕破脸地吵架,褚烟身份存疑,她身份已经确定了,钟寒弦也一样会说完褚烟之后再责教她。

    对于褚烟和她,钟寒弦的教化都是一个方向,并不厚此薄彼。

    甚至于在她回魔都之后,钟寒弦还给她寄了一本家训,丁费思终于明白为什么杨家大多都是那个性格的人了。

    丁费思把那篇祭文收起来,把低沉的情绪挥去,不让自己想这些算计来去的东西。

    “我等你睡醒等了好久,都把我等饿了。”

    祝野慢悠悠道:“等我换衣服,我们出去吃饭。”

    祝野把她从腿上放下来,起身去换衣服。

    丁费思一个人又把那篇祭文翻出来看了看,没有什么问题。

    祝野很快换好了衣服,叫了一声丁费思,丁费思应了,随手把祭文放在兜里。

    餐厅中央挂着巨大的流光金色吊灯,往里走,有华贵的幽兰雕饰,走廊里挂着巨幅复古油画,整个餐厅的灯光偏黄却华美,装潢复古。

    餐厅有超大露台,外面就是魔都的灯火耀耀。

    丁费思选了坐在露台上,夜风不太冷,正好是凉爽的程度,能把人的脑子吹得清醒,不让自己胡思乱想。

    这个餐厅太好看,丁费思对着灯光看祝野,他过冷的棱角都被柔化,好看得像是在拍画报。

    丁费思临时起意:“祝野,你把手机拿出来。”

    祝野慢悠悠把手机拿出来,淡淡道:“拿出来了,然后呢?”

    丁费思撑着脸,嘻嘻道:“你给我拍张照吧。”

    祝野看了她一眼,懒散地靠在椅背上,拿手机随手一拍。

    丁费思还没反应过来,祝野就说拍完了。

    丁费思错愕道:“我都还没准备好呢。”她无奈道,“我不管,再拍一张,等我准备好再拍。”

    祝野又拿起手机,拖腔带调的:“行。”

    丁费思撑着脸看向祝野,眼睛里有笑意盈盈,小巧的鼻尖像是落了光点,眼睛熠熠有神,周围的璀璨灯火都倒映在她眼睛里,出众的长相将周遭所有物事的光彩都压了下去。她眼中的光芒像是钻石的火彩。

    素来柔郁的长相在璀璨灯火下,变得明丽动人。

    丁费思还念念叨叨,想起网上盛传的风格类型,土里土气地道:“一定要拍出那种人间富贵花,而且财阀千金的气质来啊。”

    要求还挺高。

    祝野似笑非笑地看了她一眼。

    丁费思说出财阀千金的那四个字的时候,本意是调侃,可是却忽然愣了片刻。

    她好像,还真是活的财阀千金。

    自从在生日宴上公开身份以来,加她的人络绎不绝,各种晚宴,派对和活动的邀请不计其数,和她套近乎的就更不必说。

    与其说满足了虚荣心,不如说,想到这个词,她有一种归属感。

    这个对她来说表达的不是她有钱,而是她有家。

    会有各种奇葩亲戚,有很多琐碎又有烟火气的事情,烦恼而幸福。

    这个词离她挺遥远,可是有家,有家人庇护,却是她这辈子迄今为止最大的心愿。

    不论家人是贫穷还是显赫。

    丁费思心里莫名有种暖暖的满足感。

    她在祝野的家人这边得不到认同,也是杨家的人出面摆平。

    一直到现在,对杨家虽然依旧陌生,杨家对她的庇护却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