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招赘

总小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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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大石这三天基本很少出门,因为伤口不能沾水的缘故,孩子们压根不让他做任何事情,他都快闲出屁来了。

    如今姜氏愿意认真的听他掰扯,他顿时精神大振。

    “宓姐儿现在十三,年后就十四了,也不小了!”唐大石伸出左手,比划着说,“一般人家哪里舍得家里的孩子入赘?可若是好吃懒做又脾气差、品行烂的人,咱们家也瞧不上!这找女婿难找着呢,没个几年成不了!”

    姜氏瞪了唐大石一眼,你的女儿如今不过十三,可你那大儿子都十八了,才是最该操心的人。

    这爹也忒偏心了。

    “现在就开始找,几年后定下亲事,到时候成亲,家里还得再修两间房!”唐大石丝毫没有发现妻子的异常,继续说,“咱们家右边不是有好大一块空地吗?新屋子就起这里,和村长说下就行!”

    姜氏见丈夫精神抖擞,也不好打断他,又说,“那你觉得要什么样的人呢?”

    “肯定要家中人口简单一些的呀,这小子一定要身体好!要是会点拳脚功夫更好,往后能护着咱们家宓姐儿。但是切记不能个脾气差的,一生气肯定就会打媳妇。”唐大石眼里放光,又道,“若是读书的,一定要好好的查清楚,你看苏亭就是很好的例子!我倒不是说读书人都是负心的……”

    姜氏见唐大石说的口干舌燥,直接把放在床头的茶水拿了过来,让他喝一口继续说。

    也不知文大夫开的什么药,本来该好好养病的丈夫,几天下来还养的红光满面,哪有之前憔悴的模样。

    ……

    然而唐宓丝毫不知道,父母已经为自己操心亲事了。

    翻年后她也才十四岁,还是个学生,这个时候连谈恋爱都属于早恋。

    唐宓的心思全部放在孵蛋的身上,夜里她醒来好几次,都是在看屋内木框内的温度。

    孵化鸡蛋一般是在十九至二十二天左右,根据温度和湿度决定小鸡出壳的日子,所以在这段日子里,唐宓和二哥唐粮开始在后面的竹林里清理出一块不小的地方,再用编好的篾条围起来一个鸡笼。

    夏日雨水多,唐宓怕小鸡会雨淋出毛病,还特意修了个可以躲雨的地方。

    这一忙,三天就这么过去了。

    等家里的蛐蛐笼子编了差不多十个的时候,唐宓便和家里说要去镇子上卖东西,空间总不能这么一直摆放着不升级,而且家里也需要银子。

    天还未亮,唐宓就起床了。

    她给鸡蛋翻了个身,才从柜子里找了一件囫囵的衣服穿上,去了厨房里。

    唐谷起身的时候,就瞧见了唐宓在厨房里做早饭。

    在他的记忆里,妹妹和弟弟一直都穿他和唐粮的旧衫。

    尤其是唐宓今日穿的这件,虽然都洗得有些发白,可这已经是她最好的一件衣服了。因为其他衣服不是缝了补丁,就是磨破了不少的地方。

    不过终究是他和唐粮的旧衫,穿在娇小又纤细的唐宓身上,总是会显得有些宽大。

    唐宓针线活不错,她稍微改动了一下,也没有裁补,衣裳居然意外的贴身了,瞧着倒是没那么寒酸。

    唐谷心里有些难受,村里的小姑娘们,都喜欢新衣服、簪花等等的东西,可妹妹从来没和他们要过这些东西,比谁都乖巧、听话。

    如今父亲受伤了,母亲因为要保胎的缘故,又不能做太多的活。

    家里的家务,大多都落在了唐宓的身上。

    现在,妹妹还要去镇上卖东西补贴家里。

    “哥,你起来了?”唐宓都是不知道唐谷在想什么,她自幼在孤儿院长大,是打小吃苦长起来的,丝毫不觉得现在有什么不好。

    她反而有些庆幸,家里人都很宠爱自己,丝毫没有因为她是女儿就偏心。

    家庭和睦,这是唐宓之前体会不到的亲情。

    “嗯!”唐谷闻言点了点头,他走到了灶台前,拿着木柴往灶膛里添火。

    一股淡淡的香气从锅里溢了出来。

    “你在做什么?”唐粮没想到妹妹会起来这么早,一进厨房就闻见了香味了。

    “鱼汤!”唐宓笑着说,“一会鱼汤和鱼肉给爹和娘送过去,还剩下鱼汤的咱们用来下面。”

    唐谷一会要去码头上做事,唐粮要去帮隔壁村的人做柜子,都是力气活,得吃饱一些。

    熬的发白的鱼汤再加上葱姜,最后下入面条,再放一些小青菜,出锅后不止让人食欲大增。

    姜氏从前也做过鱼汤面,可味道却不似唐宓做的这么好。

    她看着眼前的女儿,除了面容上有个胎记,可身形和肌肤却极好。

    村里没几个姑娘有自家女儿长的这么白嫩。

    而且,女儿很聪明,不止把家里活的做的利索,还会编东西赚钱。

    虽然不知道她从哪里学的这个本事,可这终究是好的,会一门手艺能补贴家用。

    这下河村,谁家姑娘有她这么干练的?

    姜氏想起昨夜丈夫说的话,觉得丈夫会偏心也属正常。

    她真的替女儿操心下婚事了。

    等用完了早饭,唐宓和唐谷就出了门。

    这次唐谷替唐宓背着背篓,两个人还未走到村口,就碰见了一起去镇上赶集的文修明。

    文修明也背着一个背篓,里面防着不少晒干了的药草。

    “文大夫,你去镇上忙呀?”唐宓一见文修明,立即露出了笑容。

    她是真心感谢文修明,若不是文修明的医术高超,唐大石的伤口怕是要感染了,没准还会闹出人命。

    唐谷是个木讷的,他见到文修明,只是点了点头,“文大夫好!”

    也不怪唐谷会如此的疏远文修明,而是文修明自己就带着一股淡淡的疏离感。

    这人长的太好看了。

    当初文修明来村里的时候,村里活了快一百岁的老太太就说,这辈子都没见过长的这么整整齐齐的男人。

    当然,她最多也就去过县里,没见过太多的外男。

    只是下河村太穷了,长的再好看,在村里都没什么用,还不如多力气大点,能下地干活。

    好在文修明不止是长的好,还有一手不错的医术。

    有不少人家都想把女儿嫁给文修明,甚至不介意文修明带了个孩子。

    只是,文修明的孩子文九却是个脾气坏的。

    他只要看见有女子靠近文修明,稍微表现出一点点的亲近,就会对这个女人大吼大叫,以至于后来也没人敢给文修明说亲了。

    “是!”文修明面带微笑,像是竹一样清雅,他回答,“去镇上卖些药!”

    文修明刚说完,目光就挪到了唐谷的背篓里。

    放在里面的草蚂蚱和草蜻蜓,是他最熟悉不过的东西!

    文修明的眼神顿时就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