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这旗袍的开叉有点儿高

小龙人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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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滨城,茶室的客流比咖啡店少多了。

    之所以还有几家能够有着不错的利润,支撑着他们继续开下去,原因第一在于,茶室本身的数量不多,竞争相对没有那么激烈,第二就是因为有一批忠实度比较高的拥趸,客单价又相对高一些。再加上现在国风当道,中式的下午茶越来越受到年轻人的追捧。因此老板们还是可以赚的盆满钵满的。

    滨城数得上名字的茶室中,有一家,叫做林间清风。

    店名雅致,装修也古香古色,别有一种韵味。服务员都穿着织锦缎的旗袍,圆圆的发髻光溜溜地盘在脑后,用一个绿檀木的发簪束好,走起路来袅袅娜娜。置身其间久了,恍然有一种穿越了的感觉。

    郑晓东在一间包厢里坐下,端起刚刚的泡好的茶抿了一口,乌岽单丛特有的幽长花香让他不由得眯起了眼睛。

    此时,一位身材高挑曼妙的美女,端着茶盘走了进来。郑晓东不经心地瞥了一眼,眼睛瞬间就亮了。

    她穿月白色的旗袍,领口缀着松叶色的盘扣,笑意盈盈地朝他问好,然后蹲下身子,纤纤素手将枣花酥、芝麻饼、牛舌饼和酒酿桂花糕这四样茶点在桌上摆好,轻启朱唇,温柔地说了声“先生请慢用”,然后袅袅婷婷地转身退了出去。

    直到门被轻轻带上,郑晓东才不甘心地收回目光。

    妈的,要不是现在心里七上八下,惦记着一会儿和那个该死的私家侦探的见面,他高低得跟这位旗袍美女好好拉近一下感情。

    却说旗袍美女走出包厢,将托盘放回到吧台,然后又走回到包厢门口站着。整个过程中姿态奇奇怪怪,与刚刚在包厢里的风流婀娜相比,简直可以说是判若两人。

    “屿凌,别紧张,你态度尽量再自然一点儿。”

    耳机里传来江铠的声音。顾屿凌不由地朝角落里的那张散座看过去,江铠和高少波两人相对而坐,一个手里拿本杂志,随意地翻着,另一个低头摆弄手机。看起来跟其他来这里消磨时间的茶客无异。

    这是当然了!

    穿高开叉旗袍的又不是他们!

    顾屿凌恨恨地想,手又抓住旗袍的两边,往下狠命拽了拽。

    妈的!什么正经茶楼给服务员穿这种旗袍啊!这简直是妥妥的擦边!

    顾屿凌一边问候茶楼黑心老板的八辈祖宗,一边暗下决心,回去后一定给扫黄组的同事们打个电话,让他们好好来这里扫一扫!

    心里这么想着,脸上的表情自然就添了几分“狰狞”,再配合她扭捏的动作,高少波只瞥了一眼,就扑哧一声笑出来。

    江铠一个凌厉的眼神杀过去,他立刻噤声,将手机举高挡住脸。

    这一切,在包厢里喝茶吃点心的郑晓东当然什么都不知道。

    此时,阳光透过包厢的玻璃照进来,人间四月天,阳光也温柔得像是情人的眼睛。他等人等得有些无聊,脑子里忽然就跑马灯一样,开始回忆起自己人生截止目前的高光时刻来。

    郑晓东第一次体会到啥叫“高光”,是在高考成绩公布的那一天。事隔多年,他还清晰地记着老师告诉他,他考了全镇第一的时候,激动到颤抖的手。

    校长看着他的眼神,让他想起了范进中举之后的老丈人胡屠夫。他暗地里想,没准儿自己真的是文曲星下凡?

    那一次,他那个夹着尾巴做了大半辈子人的爹,破天荒高调了一回,请全村人到家里吃流水席。当然,人情往来,村里人也没有空手的道理。

    晚上散席后,郑晓东的爹看着账房交上来的礼金登记册眉开眼笑。他将礼金尽数交给郑晓东的时候,只说了一句话:“省着点儿花。”

    其实,他眼里的这笔巨款,只勉强够交第一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的。郑晓东捏着这沓钱,心里暗暗发誓:这会是他这辈子最后一次从家里拿钱。

    他确实做到了。

    第二个高光时刻,也是他认为的,他人生最重要的转折点,让他彻底从一个农村里走出来的穷小子,摇身一变,成为了社会的“上等人”。

    他娶到了陆丰集团董事长的千金——王帼卿。

    那一年,他拿到了一等奖学金,被选入校队,代表学校参加全球大学生创业比赛。这次的比赛,他所在的团队虽然没有拔得头筹,但他却收获了王帼卿的青眼。

    王帼卿长得说不上倾国倾城,却自带一种古典美人、大家闺秀的氛围感。作为豪门独生女,在物质和精神上都是被富养着长大的,这让她的身上天然地有一种不受力的松弛感,这种松弛感让郑晓东觉得新鲜极了。

    从小到大,他身边的人,包括父母、亲戚、乡亲,没有一个不是抿紧了嘴唇,皱紧了眉头在生活里刨食的。

    其实,直到现在,他也没想明白,这个从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王家大小姐,怎么会看上他这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甚至还不顾家人的反对,不惜以命相逼,也要嫁给他。

    他记得新婚之夜,美人在怀,温存之后,他问她为什么会爱上自己。王帼卿将头在他怀里蹭了蹭,眨巴着眼睛,看着他说:“我也说不清楚,就是觉得,你和我从小到大见过的那些男人,都不一样。”

    郑晓东没说话,心里却忍不住想:这不是废话吗!

    她从小接触的,都是生长在富贵温柔乡里,锦衣玉食的公子哥儿,和他当然是云泥之别。

    新婚后的第一个春节,他带着王帼卿,坐上了老丈人的宾利,司机开车送他们回村祭祖。

    村里,几乎所有人都咽下了羡慕又嫉妒的口水,摇着头、跺着脚地感慨:郑家那个小子,这回算是揪着龙尾巴上天了。

    当天夜里,他一个人站在老家的院子里,目光扫过这方天地的每一寸,每一个角落,对这个生于斯长于斯的地方,不由得生出几分留恋来。

    不过,也就是那一瞬间的事儿。他心里清楚地知道,这将是他最后一次站在这里。

    第二天,他给家里留下十万块钱,然后带着他的媳妇,头也不回地坐上了车。

    认识谢雨蒙,在郑晓东看来,是老天爷对他的厚待和补偿。

    大户人家的赘婿不是那么好当的。

    人前人后,他都要殚精竭虑,苦心孤诣地塑造好丈夫、好女婿人设,在王家那里换来更多的信任。

    因为信任就等于资源。有了这些,他才算是真正在上流社会立稳了脚跟。

    当新鲜感过去之后,两人之间的差距渐渐显露出来,摩擦日渐增多。好在郑晓东懂得做小伏低,情绪价值直接拉满。

    有的时候,连他自己都诧异于自己浑然天成的委曲求全和刻意的放低姿态。似乎习惯了压抑自己,就更擅长陪笑脸、说软话,也就越来越不在乎别人的生硬和盛气凌人。弯弯膝盖,就能换来不少好处,又不少块肉,何乐而不为呢?

    但是和谢雨蒙在一起的时候不一样。

    在这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眼里,他才是高高在上的那一个。

    他迷恋她青春美好的身体带给自己久违了的兴奋和颤栗,更沉醉于她的仰视和崇拜。

    郑晓东觉得,这是自己这么多年来谨小慎微、苦心经营之后获得的回报,更何况,在他的认知里,哪个成功的男人身边,没有一个,甚至是几个红颜知己呢?

    他享受着这样迷醉的生活,以为自己的福气还在后头!直到不久前……

    然后,他就接到了一个叫杜雨的私家侦探的电话。

    郑晓东的眉头皱了一下,眼底掠过明显的嫌恶和不安。

    不惜一切代价,都要把私家侦探手里的资料搞到手!

    他和谢雨蒙的事,绝对不可以让任何人,尤其是王家的人知道。

    他苦心经营多年才得到的这一切,绝~对~不可以毁于一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