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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们两的目的地定在了近郊的一个特色风情餐厅,这一路上筱筱大致拍完了照后就开始问东问西的,而钱子杰显然是个不错的导游,一路上都在认真讲解这个河流那个马场,或者是途径的某个古堡。不得不说,L国的城堡真的不少,有许多新修的看起来没什么特色,但不少保存完好的古堡着实让筱筱大开眼界,有种让自己住上一夜死了也值的感觉。
看到筱筱对古堡那么执着,钱子杰也忍不住多讲了一些,毕竟是从市中心开往近郊的路上,途径的城堡即使有些看起来古老,其实都不是最好看的,现在L国最大最好的一些城堡除了少部分因为有很高的历史价值被政府保护起来外,其他大多都是作为这里富豪的宅邸,当然,能买得起那种城堡的富豪,要的不仅是你无法想象的财力,还要有很高的社会地位。也就是说国内的那些所谓暴发户、煤老板,有再多钱也是买不了古堡的。
于是筱筱忍不住就像怀春的少女一样开始幻想自己在古堡与王子邂逅的故事,只是这故事还没真正展开,车已经停了下来,到了。
下车后看到的是一栋毫不起眼的建筑,看起来颇有些年代了,但是门口的停车场却相当壮观,占地面积大不说,还停满了各式各样的车,不仅可以看见一般价位的家用车,甚至还有许多看不出牌子的豪华跑车或者高级商务车,足以见得餐馆的受欢迎程度以及消费者分布广泛。
“你今天来的还算幸运,一般周末那可是完全爆满,需要预定的。”钱子杰向着还在发呆的筱筱解释说,“走了,进去再发呆吧。”
果然,里面才是重点。这栋毫不起眼的建筑,里面确是让人大开眼界啊。简洁明了的座位分布,一点都不会显得拥挤,相反衬托大厅面积相当之大。装饰不显华丽,但是处处透着舒适的氛围,有种宾至如归的感觉,甚至每一个角落每一个装饰品都是浑然天成处处讲究。远远地看见酒店的最深处有一条相当别致的走廊,来往的的人大多穿着不凡,想来应该是通向有钱人人吃饭的包间吧,也不知里面是怎样的景观。
由门口服务员带到座位上后,立马又有服务员接受下面的工作,态度温和有礼。钱子杰一边点菜,一边解说:“这里的来自于全国的各个地方,而且全是最顶尖的,他们每个人都只负责自己的拿手好菜,所以绝对的正宗哦。”
虽然人满为患,但却看不见服务员有过忙,反而相当有条不紊,而且上菜很有效率,不用一刻钟就全部上齐了。筱筱不禁感慨,国内的餐厅真是完全没法比嘛。真不知道这家店的老板会是怎样的人物,手段真不是盖的,有机会能见见就好了。
菜的确是色香味俱全,周围大家也吃得很开心,但对某些半生不熟的名字也叫不上来的肉类和梅子,筱筱真是不太能接受,就把自己尝过感觉味道还行的东西吃了,想着一会一定要买一些国内常见的菜回去,不然还真是吃不惯。
钱子杰大概也看出来筱筱吃不太习惯,笑了笑,自己刚来的时候也是这样的,现在也不见得有多喜欢,而是习惯了。于是也没说什么吃完了买单就带筱筱离开去菜市场。
这里的菜市场比国内的是要干净多了,分类也分得很好,前面一块卖肉,后面是果蔬,旁边围绕的一些小摊铺是干果和当地人自己做的手工艺品,而且他们也不是天天出摊,今天礼拜一,摊铺不多,大概有一半都是关着的,据说礼拜六来的商贩是最多的。
不过也没多大影响,筱筱很快挑好了需要的菜,两人一前一后的往停车场走去,突然传来一声尖叫,“啊,抢钱包啊!”筱筱不由感慨自己L语学的真扎实,这样一声叫声都听得懂啊。
然后就看到一个长得五大三粗的壮汉手里拽着一个黑色公文包从自己右侧跑了过去,而一个年轻女子也追了过来,可惜本来女子跑的就不快,还穿了高跟鞋,于是跑到筱筱旁边的时候就一脸不甘地停了下来。
筱筱看了一下现场,做了一个惊人的举动,用人们没看清的动作将把女子按到了地上,取下她一只高跟鞋,然后用力一挥--“啊,咚!”
路人只觉得还没反应过来,就见那壮汉倒在了地上,筱筱更是在他还没站起来之前已经反剪住他的双手,一条腿踩在他后腰上,而最惊人的是,另一条腿,竟然抬起接住了下坠的高跟鞋,轻轻放在了地上。
待众人回过神,纷纷上前帮忙,有的报警,有的拿出手里的工具当绳子把男子绑住,有的负责压着他,筱筱见没自己事了,悄悄把壮汉抢来的包捡起,顺便拿起高跟鞋,拨开人群走向坐在地上的女子,把鞋递给她,然后讲公文包还给了走到女子身旁的老人家。
“哇,筱筱,你刚才真是帅呆了啊,我开始都被你吓坏了,要是你在我这出什么事我回去都没法交代啊。”钱子杰看到汪筱筱回来,一下子蹦了过来,瞬间觉得这个妹妹在自己心中的形象变得好高大。
筱筱笑笑没说什么,就继续走向停车场,“等等,小姑娘。”略显苍老的声音从后传来,筱筱回过身子,冲那老人家笑笑。
“小姑娘,你怎么知道这包是我的?”史密斯只觉得今天出门真走运,竟然让自己遇到这么精彩的一幕,其实他刚才包包被抢倒没有很担心,里面没有贵重物品,只是证件之类的,丢了再补办就好,但是看到看到那女孩冲过去,自己的老心脏着实漏了一拍,不过现在,只想为她喝彩了。
“哦,因为这个姐姐在没追到的时候回头歉疚地看了您一眼,”筱筱指指旁边的高跟鞋美女,“而且,这黑色的公文包跟她整体着装不搭调,一看就不是她的呀。”
索菲娅听了这解释也像是明白了一点什么,接着问:“那你就直接那我鞋子去砸他?你就没想过我鞋子比那包值钱,要是砸坏了得不偿失吗?”
筱筱觉得这问题问的有点好笑,但还是很耐心地回答,“第一,你穿着这鞋不顾它被跑坏去追那包包,就说明至少在你看来那包更为重要;第二,我在脱你鞋子的时候故意停顿了一瞬间,如果你很看重这鞋,那一瞬间足够你阻止我了,但你没有;第三,我确定我可以接住这鞋子保证不被摔坏,而且如果只是因为砸了人的脑袋就坏掉的话,那这种质量也不会太值钱吧。”
“哈哈哈,小丫头果然厉害,我喜欢!”听了汪筱筱这番陈述,史密斯终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恩,谢谢,没事的话我先走了。”对史密斯的直白虽有些不习惯,但总归是中西方文化差异,筱筱也没觉得有什么,就想先走了。
“等等,您是史密斯先生吧?”筱筱身边的钱子杰却突然出了声,貌似还有点小兴奋,难不成这老头还有什么来头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