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给不了的幸福(7)

苏暮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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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辰轩从北苑公寓走下来,天空下起了鹅毛大雪,大朵大朵如白絮一般的雪花纷纷扬扬而落,覆在地上绽放出壮烈而归于死亡前凛然的片片花瓣。寒风习习,似夹着细密的银针,吹在人的肌肤上是密密麻麻的疼。但天冷比不上他的心凉,他一路上冷着一张脸,素日里总是带着痞笑的俊脸上也染了寒霜,茶色的眸子里暗淡如死灰。

    他开着他的车就上了路,一路狂飙,路人看到他飞驰而过的车子,都心有余悸地拍拍胸脯。

    他开车一路飙向盘山公路,蜿蜒盘旋在玉山上的公路犹如青蛇环绕而上,经常有那些飞车党在夜间来玉山飙车,虽然每年都会有人在飙车的过程中从陡峭的山崖坠下身亡,但是在这样一个太平盛世的和谐社会下生活的某些年轻人不满足现有的安宁,总想着寻找一些刺激来充实他们的人生,进而精彩他们的青春。

    人就是这样,有着满足不了的贪恋,有了这个,就妄想着要更多。无论享受,无论爱情。明知道会有死亡的风险,可还是义无反顾地寻求着疯狂的刺激;明知道爱了不一定会在一起,可还是顺着自己的心陷进了一厢情愿和自作多情的泥沼中。

    天下太平,人心却不平。既来之,则安之,若真有这样的悟解,他也不会在早知道她心有所属,却还心有希翼了。

    进入冬天之后,就甚少有人来玉山飙车了。飙车的飞车党少了,但是游客却只增不减,来往不断的游客成了玉山寒冷冬天比较暖和的景致了。很多游客都是慕名而来,只因玉山顶峰有一对琵琶树相对而立,在万物凋零的冬季,它们却依旧枝繁叶茂。

    相传这对琵琶树是由一对相恋而无法相守的恋人死了之后幻化而成,他们生前相爱,却遭到父母辈的反对,两人相约私奔,并来到玉山山顶,最后却相拥冻死在大雪纷扬的冬季。他们在死之前曾想苍天虔诚地祈求世间的有情人能终成眷属。

    这样的爱情传说已经可以算作古老中的肥皂剧了,但是为世人所朝拜的,不是它背后的故事,而是它能带来的价值。所以很多爱而不得的情侣经常会相约来到这里,不是为了去看看这对传说中幻化为树的恋人,而是将自己与心上人的名字系在两棵琵琶树上。听说投得越高,心愿越容易实现。

    不知是巧合还是真有科学无法解释的显灵之说,那些在冬天来琵琶树枝上投过细囊的情侣们果真都如愿地走到了一起。久而久之,“玉山琵琶枝上愿,冬风不比鸳鸯聚”的传言不胫而走。

    挡风玻璃上的雨刷来回交替挥动,拂掉落在上面的白雪。雪花悄无声息地落在路两旁的枯树枝上,厚重的乌云遮住了晨光,一片阴霾。早晨的公路车流不算多,只是偶尔来往几辆车子卷起地上的枯枝叶而过。 才一个多小时,大雪已经覆盖了部分景致,放眼望去,茫茫地一片雪白的荒原。

    车轮碾过的公路,雪白的路上有不同的花纹印在上面,还有融化的水。江辰轩开着车子依旧急速上山。以前他不是个相信传说的人,在他看来,没有科学依据的传说都是人们内心的不安定在作祟,或害怕,或憧憬,或渴望,或幻想。贪念越多,总是希望越来越多的东西依赖来解释现实中没有的一切。

    可是现在他却想要去相信一次这样的传说。人只会在两种情况下依赖天命,一是命中注定;二是无路可走。平凡的人类是无法预知和窥探到前者的,所以人们相信天命,是因为无路可走,希望有一个东西来支撑自己内心执着的信仰。

    现在的他就是无路可走,他宁愿相信只要将他和钱朵莱的名字系在琵琶树枝上就能在一起。即便要将细囊投得很高都没有关系,他有足够的时间去投一只小小的细囊。

    但是转弯的时候,车子却不由自主地转了一下,他听到底下的车轮传来细微的摩擦声。眼看着车子就要滑下旁边的山崖,他急忙转动方向盘,车轮在打滑的雪地里碾出很深很深的印子。车子直接撞到了旁边的山壁,巨大的冲击笔直地朝他冲撞过来,车头被山壁撞得惨不忍睹,两边的车灯被撞得粉碎,只剩下一些玻璃渣散在雪地里。挡风玻璃破了很大一块洞,洞口的边缘是毫无规则的锯齿围成,雨刷还停在前一秒运作时的瞬间。

    江辰轩早已经不在车内了,在车子撞上一旁的山壁时,他的身子就被巨大的冲击力给弹了出来,车门都撞得悬在车上,摇摇欲坠。他在雪地里滚了几圈才停住,他身子滚过的地方留下很长一条血液,像是颁奖晚会上人们走过的红地毯,鲜艳而刺目,铺在玉山的公路上。

    大片的雪花从天上落下来,一片片落在他身上、他脸上、他眉间,轻如羽毛一般的轻吻,像是一场庄严的葬送。灰霾的天,呼啸的山风,惨白的雪花。额头的血液涓涓流出,在他白皙的额间开出妖娆的红色花朵。他紧闭着双眼,长而卷密的睫毛在微微颤抖,手指动了几下,却什么也没抓住只有寒冷的山风在他指尖萦绕。

    他吃力地睁开眼,缓缓偏头,看着躺在不远处的手机。他轻微挪动了一下身子,但是身上却是刺骨的疼,撕扯皮肉一般的疼。他缓缓地爬过去,身上的血珠一滴滴滑在雪白的地上,温热的血液瞬间就融化了冰冷的雪花,化作血水在雪地上肆意流淌。他用最后一丝力气握住手机,按开电话薄,联系人中的第一位是钱朵莱的名字。

    可是拿到手机他已经花了太大的力气了,他已经没有力气再去按拨号键了。看着手机屏幕上的那三个字,他一直紧抿的嘴角缓缓绽放出一抹笑容,笑容映照着他整张冰冷的脸都渐渐融化了。他从小就很爱笑,可是他已经有很久没有发自心底地笑过了。原来爱一个人可以这么炽热,原以为顶多只是伤心伤胃,其实并不止这些。

    爱情是个无法用言语来解释的,就像是个谜,而他却疯狂地执迷这个没有谜底的谜。

    他对她的爱远远不止七年这么短。她只记得七年前他们见过,却不知道他了解她是在比七年还多的时间之前。有一次她喝醉后,告诉他,她和程言漠真的是有缘无分,他们明明在同一所高中上学,同一座教学楼,同一层楼,但是却从来没有相遇过,一次也没有。

    那时,他看着她醉眼迷蒙,嘴角带着天真地笑,她睁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瞅着他,似自言自语:“你猜,这算不算是命中注定的劫数?现在我才明白程言漠不是我的命,他是我的劫。可是我却错把他当成了我的命,所以我才会一直这么难受。劫怎么能以命的形式存在于人的命运中呢?我真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