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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红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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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宫的竞技场上正在举行着一场比武大会,说是大会,其实观众寥寥无几,唯一乐在其中的也只摄政王一人而已。这差不多是他每天必看的节目,有时候也会空个一两天不上演,在他又宠幸了某个新女孩并且耽于房|事的时候。但这种时候并不太多,因为他是摄政王,他即便腰酸腿软四肢无力,便是用抬,仆从们也是能够把他抬到竞技场的,即便他对某个姑娘或少妇依旧意犹未尽,也不介意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极尽享用。原因无他,还是那句话,他是摄政王。

    但在比武场上打斗的却不是骑士们,尽管有时候约翰也会用这个词称呼他们,可他们不是,他们没有受过封,他们也不是什么贵族,他们只是一群奴隶,一群从泰坦大陆掠夺来的奴隶。他们打着赤膊,浑身仅穿一条粗亚麻短裤,在赛场中央挥汗如雨,挥血也如雨。骑士老爷们输了仅仅是丢掉荣誉,而他们输了,却是真正的丢掉性命。

    “好,用力,把他的胳膊撕下来,快,把他的胳膊撕下来!”摄政王正大声给场中一个“骑士”叫好,那是个高或有两米、如巨塔般的男人,也是他最喜欢的一个比武奴隶。当然,这种喜欢也有限,比方说,他从不介意有其他人把这座巨塔的脑袋拧下来,只要场面足够精彩,或者说足够血腥。

    “不错,干得漂亮!”约翰在看到巨塔把第三个对手撕成两半后,不由得热烈鼓掌,仿佛场中站着的无敌巨人是他自己一样。但紧接着他的笑容就凝固了,他两手摊放在大腿上,盯着来人轻声嘀咕:“老不死的。”

    从竞技场一侧走来的正是大主教,宽大的袍子在身后翻滚如浪。他走得很快很急,表情也是前所未有的阴沉。

    约翰知道他今早的娱乐项目到此结束了,不禁悻悻然,但这老头,这老头的面子他又不得不略给几分。他抬手一挥,示意“骑士”们带着地上的残肢一起退下。不料主教大人却不想在这儿跟他谈,他说:“请您跟我来,殿下。”

    在摄政王的议事厅,约翰甩袖子反驳道:“哦,这难道要怪我吗?谁知道会搞成现在这样?”

    “但您应该更加谨慎,殿下,”主教大人谴责说:“我提醒过您,不要随意挑衅他。”

    “得了吧,你也说过这是个一箭双雕的计策,说不定能收到奇效呢。”

    “可您应该更谨慎,”主教再次强调,“起码应该在搞清楚计划是否已经彻底执行之后再有所行动。”

    “那就更加不是我的错了,是你向我推荐了那什么信鸽,也是你提议说传递的消息内容不能太明确,用点儿暗语。瞧,这就是你那暗语带来的后果。”

    信鸽传递消息本是绝佳选择,那远比人要迅捷得多,但也有缺点,路途中迷失或者被捕猎并不是没可能。所以为了保障信息能够抵达目的地,传递的一方通常会选择放出十几甚至几十只带着相同讯息的鸽子,可为了内容不为外人知晓,采用暗语是必然的选择。但问题是,既然是暗语,语言描述就不会太过清晰,往往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读错了对方的意思非常少见,可也并非绝对没有。

    比方说这一次,摄政王就完全理解错了传来讯息的意思,或者准确点说,他并不是会错意,只是实际发生的事远比他想象中复杂的多,经过暗语的简化,反倒让他做出了完全错误的判断。

    谁能想到,自己派去的杀手还没动手,国王就已经先遇袭了呢?而最重要的是,他根本就没死!

    “真的不是你干的吗?”约翰神色阴郁地盯着主教,想要在他脸上找出答案。

    “当然不,临行前我嘱咐过,把这件事嫁祸给诺丁汉的人身上,谁知道还没到洛萨他的人就几乎跑了个精光,我们的人根本还没来得及动手。”主教的脸色也不太好,信鸽传递的消息只说国王遇袭,可谁知道并不像他们安排的那样呢?摄政王太沉不住气了,他没有等到更确切的消息传来,就下达命令派人快马加鞭的去了诺丁堡。直到今天早上,东征路上的眼线们才回来一个,告诉他们实情。可这已经来不及了,诺丁汉已经在来的路上,此刻恐怕都快抵达暴风城了。

    “那我们怎么办?”约翰问。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一丝阴戾闪过主教眼底,“既然他都来了,就不能让他活着回去。”尽管他曾担心挑起北部战争,但如果领主已死,量诺丁郡群龙无首也翻不出多大风浪。

    “可是,理查德问起来该怎么回答?”摄政王对他哥哥终有一丝顾虑,而诺丁汉又是他看重的封臣。

    “他不会追究的,”主教说。一个健康的国王都未必能够回到奥丁,更何况一个已经受了伤的?“我们得再想点儿办法,让他永远都回不了国。”

    约翰眼睛一亮,这个提议好,他巴不得如此。可是,“跟随诺丁汉一同前来的三百人怎么办?”从诺丁郡到王城的路上同样有为他传递消息的探子,诺丁汉从自己领地出发,可不是孤身一人,而是带了近五十个骑士和二百多个骑兵。尽管约翰十分纳闷当初他下令几乎征调了诺丁郡内全部骑士,诺丁汉从哪儿搞来这五十人,但诺丁人的骁勇彪悍他也反复听说,倒不得不心存畏惧。

    “怕什么?!”主教冷哼道:“这三百人,难道还能都跟着他进王宫?到时候命他孤身入内,杀了他,三百人犹如一盘散沙。”

    “没错!”约翰拍手赞叹:“咱们就这么办!”他心中不但将王位当做自己掌中之物,连堂妹亦在他的算计之中。诺丁汉,你的死期到了。

    暴风城里莱顿公爵的府邸内,亚瑟正由仆从抱着,被慢慢放到马车上,尤菲米亚站在他身旁。“你这是干什么?”她说:“一个即将受审的罪臣也值当你亲自相迎?”

    亚瑟冷冷瞥了她一眼,“你大可以现在入宫,向摄政王汇报。”

    “我不会!”尤菲米亚大声反驳,她屈下双膝,两手抓着哥哥的腿,“我只是担心你,担心你的身体尚未完全康复,至于约翰,约翰……你知道,我也是没办法。”话到最后她低下头,声音已带哽咽。

    “我永远都没法完全康复!”亚瑟情绪激动。他的腿,他的腿修士们诊断,不可能再站起来了,能捡回一命已是万幸。所以他恨极了那个人,也恨自己这些年来的忍让和懦弱。但是,妹妹……亚瑟心底长叹口气,这也不能怪她,这不能完全怪她,摄政王是如何荒唐无道又是如何为所欲为他心里也清楚。“答应我,以后别进宫了,”他以一个兄长的身份命令她。

    尤菲米亚点点头,脖颈仍低垂,也看不清此刻面上表情。“可是,你为什么这个时候,要去拉拢诺丁汉呢?约翰,摄政王既已动了心思,国王又遇袭生死不知,这个时候,这个时候……”

    “这个时候如果不拉拢,我就永远没有机会了!”

    亚瑟虽然个性优柔寡断,但也不是傻子,他对摄政王一直以来的野心都心知肚明。只是他是王位第一继承人,名正言顺的王储,只要他什么都不做他就能继承王位了,何必给自己找麻烦。做多错多,不做不错。他也想到等理查德去世后,他跟约翰还将有一争。但那还早,他的伯父如今还健壮的很,何况他的继承顺序是如此的合法合理,便是约翰又能翻出多大浪去?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约翰会先出手。他的摔伤是意外吗?不,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他还差点儿因此而没命。他本笃定了约翰不敢在理查德在世的时候对付自己,因为全奥丁唯一令摄政王还有丝惧怕的就是国王,但他没想到约翰竟敢直接对理查德下手。国王难道是意外遇袭吗?当然不,亚瑟打死都不相信约翰跟此没有联系,瞧他一反常态的勒令诺丁汉出兵,就能联想到他早就预谋好,等事后让诺丁汉来背黑锅。

    亚瑟跟诺丁汉并无私交,他怕身为王储结交重臣会犯国王的忌讳,所以一直保持着他一贯温和宽厚不问政事的态度。但今时不同往日,约翰是不会欣赏他这种态度的,约翰的一贯做法是,趁他病,要他命。

    “你觉得,我还有多大的机会继承王位?”亚瑟对妹妹直言不讳。

    “你,”尤菲米亚看了看四周,仆从们都已退得远远的,给公爵兄妹留出私语的空间。“你是王位第一继承人,理所当然的,国王。”只要你还活着。

    “可我现在却是一个残废,”亚瑟愤恨的拍拍自己的腿,抬头盯着妹妹,“你认为,会有多少封臣,希望他们的新国王是个残废?!”奥丁人尚武,国王即便不能各个如理查德般骁勇善战,也绝对不能是个残废。亚瑟继承王位本是顺理成章,可若摄政王有心煽动,他未来的封臣们却绝不是铁板一块。“到时候真的祸起萧墙,你认为有多少人会坚定不移的站在我身边?或许,只有外祖父。”亚瑟指的是格欧费伯爵,但随即他又摇了摇头,“不,连大主教都背叛我,他是外祖父的亲弟弟,他,到时候……”到时候格欧费伯爵站在那边,还真难说。

    “所以这个时候,你想借机拉拢诺丁汉?”尤菲米亚道:“你难道忘了,他妻子是第四继承人?”她在暗示,阿梅莉亚说不定也有夺位之心。

    亚瑟冷哼一声,“你还是第二呢。”他紧紧盯着妹妹的双眼,“你会,支持我吗?”

    “当然!”尤菲米亚握住她哥哥的手,激动地说:“不论何时何地,我都会跟你同仇敌忾。”

    亚瑟想了想,倒也并不怀疑。米亚始终是他亲妹妹,而约翰能给她什么?就算他登上王位,她也只能做他的情妇,还是个连公开都不敢公开的情妇,教会会第一个反对。于是他笑了笑,对妹妹道:“她只是第四而已。”连第二都没机会,何况第四?“诺丁汉是个审时度势的人,他会知道跟谁结盟是最有利的,总之,不会是那个想要置他于死地,并且肖想他妻子的人。”王宫也未必是不透风的墙,摄政王的心思,亚瑟可并非全然不知。

    诺丁汉当然不会跟摄政王结盟,但他也婉拒了莱顿公爵的好意。在进城后,他没有直接进宫或者做客莱顿公爵府,而是入住了他妻子在暴风城的府邸——伊登伯爵府。

    “你不该在这个时候离开她,”菲奥娜知悉女儿怀孕,既喜悦又担心,“留她一个人在诺丁堡,千里之遥,如果,如果……”如果出意外的话,菲奥娜说不出口,她害怕一语成谶。

    “离开是对她最好的保护,”诺丁汉说:“我此番入王城,会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诺丁堡现在反而是最安全的地方。”而且,想到他妻子,诺丁汉不由笑了笑,却没对岳母直接说出口:你太小看她了。

    “不论如何,不能让她怀孕的消息泄露,”起码在他们布好局之前。

    “当然!”离开前他已经把诺丁城里大小眼线清理个遍,既然已经准备开战,就没道理再粉饰太平了。干脆点,让其他人彻底失去诺丁城的消息。

    约翰耍的那点儿小花招诺丁汉心里一清二楚,甚至,连约翰不知道的内|幕他也都清楚。但他还是来了,奉召而来。

    尽管在奥丁,贵族,尤其是女眷们常年不住在领地内而是住在暴风城是件很普遍的事,王城里可比普通城镇气派繁华也舒适的多了。即便是领主,如亚瑟这般,也有常年居于王城而将城堡事物交由封臣打理的。但诺丁汉却不同,诺丁郡的行事一向与众不同。他如果贸然前往王城,必然会引来诸方猜测甚至猜忌,所以他一直需要这样一个借口,一个机会。恰好,摄政王给了他这样的借口,这样的机会。

    至于,摄政王的那些布置……诺丁汉又忍不住露出笑容,他妻子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哦对了,拿大木棒抽打小海豚,总有种,欺负弱势群体的负罪感。

    摄政王在他心目中,远还够不上做对手的等级,不过是个,弱势群体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