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小巷寂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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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金家的女人有多么的不情愿,反正金家男人是打定主意,给金美玉开块荒田了。

    听说开荒,金美玉还挺开心,一大早就跟着爹爹哥哥出门,金大嫂也跟着一起,这回换成金二嫂看家了。

    金大嫂到没觉得给小姑陪嫁一块地有什么不好的,心里却是羡慕,却也觉得小姑心善,多一些保障,日后她的日子也能好些。

    所以金大嫂跟着出来开荒,也是用了大把力气的,也是因着她干活卖力气,原本挺看不上她的金良顺到对她有些改观了。

    虽然她家就是一个无底洞,时常偷家里东西,不过只要对金美玉好,他的好感就能上升那么几个点。

    家里人都在忙活,就算小侄子们也在帮着大人把翻出来的土块砸碎,然后挑出里面的草根和石头。

    这片荒地卵石成堆,杂草到并不多,位置还算好,还算比较平整。

    金美玉用步子丈量土地大小,一亩地丈量完,她整个人都有些傻眼。

    “爹爹爹爹,一亩地好大啊。”

    金良顺笑看自家女儿,和他讲。

    “不怕,这田地是你的嫁妆,你出嫁前你哥哥给你种,出嫁后你可以让你可以雇人给你种。”

    金美玉点头如捣蒜,并没觉得自家爹爹这话说的有什么不对。

    她的那两个哥哥也只是苦笑一下,对视一眼,啥也没说。

    三个半壮劳力的战斗力还是很强的,尤其金良顺,四十多奔五十岁的人了,干起活来还依旧麻利,手上的力气也极大,光是他一个人,就顶的上他那俩儿子干的活。

    当然,金老大和金老二同样不差,在村子里,干活也是数一数二的存在,人高马大力气不小,只要不和金良顺比,他们就是村子里最杰出的后生。

    金美玉像是小尾巴似得跟在金良顺身后,身上还背着那个‘小挎包’,颠颠的捡金良顺翻出来的石头。

    金良顺到没觉得自家闺女碍事,反倒稀罕的紧,干了一会活后,还问金美玉。

    “闺女啊,你累不累,饿不饿,渴不渴?”

    金美玉人小,精力却很旺盛,举着小石头回答她爹。

    “不累不饿不渴!爹爹累不累,饿不饿,渴不渴?”

    瞧着那认真的笑模样,金良顺的心都要化了。

    “爹的好闺女,爹爹不饿,爹爹好着呢。闺女一会儿爹爹上山给你抓兔子去,抓两只,让你娘好好的给你拾掇拾掇,上次我家美玉都没吃好。”

    只是这次金美玉没直接点头,而是皱吧起了小脸。

    “但是爹爹已经很累了,上山就更累了。”

    被自家闺女关心了,金良顺瞬间精力充沛。

    “不累,爹爹累什么累,爹爹可不累了,爹爹有劲呢!”

    说着,像是想要证明自己并不累似得,手下的锄头挥舞的更快了。

    金美玉开心的跟在充满动力的金良顺身后,忽然之间异想天开。

    “要是天上能掉兔子就好了,掉好多只,这样爹爹就不用上山了!”

    金良顺被自家闺女的童言童语给逗笑了,也点头附和。

    “好的啊,要是天上能……”

    原本还高高兴兴使力气的金良顺忽然眼神一变,凌厉骇人,他一个转身抱起金美玉,三步两步就离开了他之前所站地十米远,然后‘砰’的一声,一只兔子掉落在了他之前站着的地方。

    金良顺护着怀里的金美玉,抬头往上看,同样戒备的金老大和金老二也一同往上看,但是看到的却只有一只在天空中盘旋的夜枭。

    父子三人脸上的神色如出一辙,从原本的凌厉慢慢变得有些茫然。

    金家两兄弟看看地上的兔子,再看看天上的夜枭,金老二最先反应过来,一个健步上前,赶在夜枭把兔子捡回去之前,先把兔子拾了起来。

    “我的天啊,这夜枭是傻了吧。”

    大白天出现不说,猎物还没抓稳,直接掉了下来!

    夜枭像是听懂了金老二的话,不满的啼叫了一声,不过盘旋了一圈,也没冲下来把猎物抢回去,而是转身飞走了。

    金良顺这会儿已经把自家闺女放地上了,他看着飞走的夜枭有些若有所思,不过转瞬间思索的神情就消失了,还挺开心的看向金老二手上提着的死兔子。

    “挺好,晚上给美玉加餐,就是这兔子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味道肯定就不好了。”

    一说味道不好了,金美玉先傻眼了。

    “天上掉下来的兔子会不好吃吗?”

    金良顺点点头,语气特别和善的好自家闺女讲。

    “太高了,掉下来,兔子都摔坏了,肉软巴巴的,肯定没有现抓的好吃,一会儿爹爹给美玉去抓好吃的兔兔好不好?”

    金美玉大声应好,然后讲。

    “那就不要天上掉下来的兔兔了,美玉要吃被爹爹抓到的兔兔!”

    金良顺的老父亲心呦,被自家女儿萌的不要不要的。

    “好,爹爹一会儿就给美玉抓好吃的兔兔!”

    “嗯嗯,要抓好多好吃的兔兔!”

    “中!”

    父女俩这边聊得欢快,那便举着兔子的金老二摸摸鼻子,看了一眼老大,老大这会儿已经闷不吭声的开始干活了。

    金良顺没分给自己俩儿子半个眼神,继续甩开了膀子干活。

    只是这一锄头下去,金良顺察觉了不对。

    一使劲,把土翻了过来,露出来的却是一个洞。

    洞口还挺大,金良顺多多少少有些好奇,然后,一个灰色的东西以极快的速度窜了出来,金良顺下意识的挥动锄头,把这灰东西打飞了。

    之后接二连三,像是下饺子似得,一连串灰东西跑了出来,金良顺那锄头挥的虎虎生风,在打第三只的时候,金良顺开始召唤自己儿子了。

    “快快快,是兔子窝,别让它们跑了!”

    金良顺的担心是多余的,被他打了的兔子没一个或者,一击毙命,俩儿子只能慌慌忙忙的捡飞的到处都是的兔子。

    金良顺一口气打死了十七只兔子,六只大的,十一只只比大的小一点的兔子,这是一不小心,挖到兔子家族了!

    从金良顺开始挥动锄头打兔子开始,金美玉就站在金良顺的身后尖叫着给自己爹加油,父女俩都挺激动的,现在没兔子出来了,金美玉把这金良顺的裤腿,找角度看那黑漆漆的洞。

    “爹爹,里面还有兔兔吗?”

    “可能没有了吧,十七只呢,够我们美玉吃了!”

    “嗯!”

    “一会儿让你娘给你做一回野兔大宴,全用爹爹给你打的兔子做!”

    “那爹爹,从天上掉下来的兔子要怎么办?”

    “那只啊,那只都摔坏了,给你兄长们吃。”

    着急忙慌捡了半天兔子的兄弟俩闷不吭声,看看身边一堆死兔子,在看看那只确实有些软,并且七巧隐隐有血渗出的死兔子,兄弟俩对视一眼,金老大行动了起来,拿起那只兔子塞给了金大嫂。

    金大嫂正看着这么多兔子发呆呢,冷不丁被塞了一只七窍流血的兔子,下意识的想丢掉,却听金老大说。

    “给你了,别带回家去。”

    金大嫂原本都松了的手瞬间抓紧,眼睛晶晶亮的看向金大哥。

    金老大有些心虚的别开了视线,没好意思和自己媳妇对视。

    金大嫂又看向金老二,金老二根本没看这边,正一个人把那些兔子堆积起来。

    金老大眼看金大嫂有去看爹和金美玉,连忙拉住她,小声说。

    “行了,趁着现在村子里没别人,你去把兔子送去吧,别在这里杵着了。”

    “可以吗?”

    “可以,你赶紧去吧。记着,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金大嫂又下意识的看向公爹的方向,但是金老大却开始伸手推她,愣是把她给推走了。

    金良顺并不在意儿子们的小动作,他这会儿正在听自家小闺女夸自己厉害呢。

    所以说,还得是闺女,养小子有什么用,半天都憋不出一个屁不说,还胳膊肘往外拐!

    金美玉把‘小挎包’里的竹筒拿了出来,她那‘小挎包’小的很,装这么一个竹筒就差不多了。

    竹筒里装着温水,这是他们出来的时候,金良顺给她装的,里面加了一点点糖,搭配竹子的味道,很是清甜。

    金美玉把竹筒递到金良顺的眼前,甜甜的说。

    “爹爹厉害,爹爹喝水!”

    金良顺怎么可能会喝自家闺女的水,他也有带水过来,只是没带在身边。

    “爹爹不渴,美玉喝,你的这水里加了糖。”

    “美玉不渴,爹爹喝,甜甜的水特别好喝,爹爹你尝尝!”

    金良顺当然知道这水好喝,但是这是给闺女准备的。

    只是金美玉眼睛亮闪闪的看着他,一脸的期盼,金良顺没顶住,拿过小竹筒,让金美玉看着,悬空倒了一点水到嘴里,砸吧了一下,一边盖上竹筒的盖子,一边称赞。

    “好喝,真的好喝,美玉你也尝尝?”

    说着把竹筒还给金美玉,金美玉也开心的打开竹筒,双手捧着,也想学自家爹爹那样悬空倒水到嘴里,不过却被金良顺手疾眼快的抓住了竹筒。

    “我的还闺女啊,爹爹是男的,男的可以那么喝,你是女孩子,女孩子不能这么喝,你要贴着喝。”

    抓着竹筒底儿,控制着让金美玉正常喝水,他脸上的笑模样更柔和了。

    “我闺女真棒,好不好喝?”

    “好喝!”

    “那再喝一口!”

    “好哒!”

    金美玉就再喝了一口。

    小侄子们这会儿全都围在兔子堆边上,草根也不捡了,一个个激动的很。

    虽然金家不缺吃的,也没饿着他们。

    但是没饿着和有肉吃还是有区别的。

    这个年级的小孩,就没有不嘴馋的。

    金良顺被自己闺女萌的不要不要的,余光看见孙子那副没出息的样子,当下就不悦了,哼了一声,喝到。

    “看什么看,把东西送回家去,让你们奶把饭做了,怎么,兔子放这儿,就能变成菜不成?别偷懒,把兔子送回去就回来继续捡草根!”

    孙子们特别麻利的把兔子三三两两的全都带身上了,然后一溜烟跑了,那速度,那姿态,宛如老鼠遇见了猫。

    孙子们都跑了,金良顺的视线又落在了自家儿子身上。

    原本就麻利干活的金家两兄弟,在他们爹的实现下,动作更快,更下力气了。

    金良顺冷哼一声,没提不见了的金大嫂,收回视线,继续卖力气的耕地。

    只是没一会儿,金大嫂回来了,回来的时候还带了俩带着锄头的男人。

    这俩男的来了,和金家人打了一声招呼后,就开始帮着开荒,金大嫂站在边上,搓搓手,偷偷看看自家男人,金老大没说啥,金老二倒是笑了笑,对金大嫂竖了个大拇指。

    金大嫂当下松了一口气,拿起锄头继续干活了。

    这俩男人是金大嫂大姐家的兄弟,金大嫂大姐不是刚生了孩子嘛,金大嫂嫁的那家穷得很,金大嫂的大姐还接连生,这一次能活下来,都是运气好。

    只是孩子生下来了,母体太虚弱了,奶水一直没下来,金大嫂也着急,偷了不少东西送去她大姐那儿,就怕她大姐真的一口气没喘上来,就那么去了。

    这兔子她没拿回娘家,而是直接给她大姐送了过去,这家穷得很,啥也没有,听说金家再开荒,啥也没说,拿着锄头就来了俩。

    能来俩人就已经很不错了,毕竟他们家田里也有活要干,毕竟不是谁家都是金家,金家男人干活又快又利索,还有一股子蛮劲,田不少,但是干的速度也很快。

    开着荒呢,赵小花着急忙慌的找来了。

    实在是那么一堆兔子,孙子们疯跑者回来后,兴冲冲的告诉她都做了,她哪敢都做了!

    当下跑过来问情况,还没开口呢,就瞧见了俩眼熟的瘦巴巴男人,当下闭了嘴,看向大儿媳妇的视线有些狐疑。

    “娘!”

    金美玉看见了赵小花,当下跑了过来,也想给她娘水喝。

    赵小花看着跑过来的女儿,心里也是一软。

    “怎么样,热不热,这出来也不带个草帽,娘出来着急了些,一会让你侄子们跑一趟。”

    侄子们跟着赵小花后面回来了,听见这话,金满谷啥也没说,掉头就往家里跑,去拿帽子去了。

    “娘,这水可甜了,娘你喝。”

    赵小花当然知道那水是怎么回事,这年头,糖珍贵的很,她舍不得吃,因此和金美玉说。

    “娘在家就喝过了,这是给你的,娘不喝,你喝,天这么热,多喝点水。”

    只是就算赵小花这么说了,金美玉还是不干,愣是让赵小花也喝了一口才算罢。

    喝了甜水的赵小花,这甜从嘴甜到了心里,对自己这女儿也是越看越喜欢。

    赵小花是典型的农村姑娘,思想同样重男轻女。

    但是赵小花是个以夫为天的女人,金良顺喜欢的,就是她喜欢的。

    更何况,这有些东西,多了,就难免麻木了,喜欢不起来了。

    她只生了俩儿子,但是俩儿子给她生了六个孙子,全是男丁,多多少少有些免疫了。

    尤其是在她四十多岁怀孕生下了一个女儿,得到了金良顺的喜欢后,她也开始喜欢自己这女儿了。

    精心养育的女儿,香香软软还特别贴心,和只知道疯跑的脏小子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生物,时间久了,她也从心底里喜欢起了自己的女儿。

    尤其是自家女儿想着自己的时候,她总能很开心。

    所以开心的赵小花忘记了自己的来意,倒是金良顺,他一下子就猜到了她的来意,当下说到。

    “拿回去多少做多少,今儿老大家的娘家来人帮忙,做些好的,别舍不得!”

    这就是把兔子都做了的意思了。

    赵小花点点头应了一声,那便来帮忙的俩后生一直说不用,却被赵小花给无视了,摸摸女儿的头顶,就又风风火火的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