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温氏千叶

繁华锦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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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繁花听着段萧的话,看着他认真从容的眸子,心想,他在拿到这把神兵的时候是不是就已经有了这打算?或者说,从一开始,在她向他提起了高御铁,说到了天外飞银时,他就已经开始在盘算这层层的计划了?

    宋繁花忽然觉得,云苏是可怕的,而眼前的这个男人,也是可怕的。

    她轻叹一声,“反正烈日银枪已经送给你了,他现在为你所有,你想怎么支配都是你的事。”

    段萧道,“你同意了?”

    宋繁花瞪他,“我不同意有用吗?”

    段萧看着她,抿抿唇,顺了顺她耳边的发丝,轻声说,“你不同意,那就不用此计。”

    宋繁花推开他的手,虽然心里很介怀他把烈日银枪送给云程,但不得不承认,他的想法很对,目前而言,烈日银枪在他手中确实无用,而很可能,若是不把烈日银枪送出去,还会惹来杀身之祸,如果被人得知烈日银枪在段府,那么,依照云王朝的做事风格,必然要盘查一番,如果朱礼聪与高御铁被他们查出来了,那段府……必灭。

    宋繁花搅动着手帕,又挨着桌边坐了下来。

    段萧见她不再说话,以为她是不赞同他的意见,他站在那里,为难了一会儿,又抬头看了一眼窗外的天色,这才冲着宋繁花说,“很晚了,回去睡吧。”

    宋繁花收了帕子,对他问,“你要如何把烈日银枪送入太子府?”

    段萧一听,挑眉,“你同意了?”

    宋繁花点头,“嗯。”

    段萧看她一眼,面色缓缓一松,坐于她对岸,笑着提起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倒罢,仰头喝尽,杯子搁下来的时候,他说,“我打算派一人去参加云京城一年一届的文韬书策会。”

    宋繁花问,“谁?”

    段萧说,“你还没有见过的人,在云王朝的铁骑踏进衡州之前,与段氏、岳氏、韩氏、张氏共列为衡州五贵的温氏,温千叶。”

    宋繁花听到这个人名,眼眸忽地睁大,她是没见过此人,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可没见过不代表她没听过,温氏一族几乎与吕氏一族相同,族家百代都以天机谶言闻名于世,族中出来的人个个都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更有智精者,左掌万古千秋,右承江山大业,可温氏一脉自衡州崛起,只认本州勋贵,不服外来皇亲,收服无果,就招来了云王朝铁骑的无情践踏。

    如果不是重活一世,她大概连听都不会听说。

    因为温氏一族先于段宗铭很多年前就被灭了,而灭他们的除了云氏,还有吕氏。

    宋繁花之所以知道这些,就是因为在前世的时候,她在吕府看到过篆刻温字族贴的千秋卷,后来,她旁敲侧引,才从不同人物的嘴中得知温氏一族之事。

    宋繁花没想到,温氏一族,竟还有幸存者。

    她怔怔然在呆傻了片刻,这才难以置信地问,“温氏一族没有灭尽吗?”

    段萧冷哼,“千叶与我都是侥幸下的生还者。”

    宋繁花看他一眼,不问之前的事,只道,“你手中既有此人,那就再好不过了,可你把温千叶派到云京,就不怕吕氏一族将他灭之吗?”

    段萧抿抿唇,眼中落下一片暗影,低声道,“这是他的愿望,他向我提过很多次,可我不敢保证他去了之后还能活着回来,就一直没答应。”

    宋繁花道,“那为什么现在又答应了?”

    段萧道,“他带着烈日银枪去投降太子府,必会被云程奉为上宾,云程得到了烈日银枪,大概会想杀他,可云程又会犹豫,因为能拿得出烈日银枪的,决非凡夫俗子,云程会在犹豫与杀意中难以决断,而在他难以决断的时间里,他就不会让任何人危害到千叶,所以,千叶不会有性命之危,而只要文韬书策会一到,千叶脱颖而出,列入十大才子之首,云程就会彻底打消杀他的念头,如此,千叶既能安然无恙地留在云京城中,又能达到让云程与云苏自斗的目地,所以,此时,让他上京,万无一失。”

    宋繁花真是心惊于他的缜密思路,她问,“你难道一直都在布局?”

    段萧点头,“嗯。”

    宋繁花道,“如果没有这把烈日银枪,你该要如何?”

    段萧沉默看她一眼,吐出一个字,“等。”

    宋繁花哑然,半晌后才说,“烈日银枪不是凡器,普通人是难以靠近的,既便功力深厚者也很难驾驭,我是担心这一路上云京,路途遥远,温千叶带着这样的一件神兵上路,危险重重。”

    段萧笑道,“他姓温,所以,你的担忧是多余的。”

    宋繁花撇撇嘴,不说话了。

    段萧又看一眼窗外的天色,起身拉她手,对她说,“很晚了,回去睡吧,明日你回一趟宋府。”

    宋繁花问,“回宋府做什么?”

    段萧边拉她往外走边道,“回去后你就知道了。”

    宋繁花奇怪看他一眼,段萧笑着低头吻了吻她的唇角,一路把她送出东院,见她走了,他才转身回屋,第二天一大早,他就起身去了天琴阁。

    天琴阁虽是烟花之地,却是高贵场所,来此寻乐的,非富即贵。

    段萧来的时候夜辰还没来,他双手负后慢慢踏过门槛,锦缎黑袍拂掠而过,气质华冷,面容冷酷,人单单往那里一站就是一道参天巨石。

    小厮看到他,飞快地跑过去迎接,“大人。”

    段萧嗯一声,说,“今日想听琴,为我开间房。”

    小厮立马领他上楼。

    上了楼,摆了琴,一双纤纤素手隔着帘轻弹空唱,而在厢房对面,柳绍齐斜榻而卧,醉酒横揽美人,飞扬不羁的眸色里沉着万古冷意,人醉了,心却没醉,他可以纵情声色,却没法纵情爱情。

    他的爱,从来只有宋小六。

    柳绍齐脸红脖颈红眼睛也红,这两天他一直在风琴阁里喝酒寻乐,晚上虽然有美人相伴他却睡不着,睁眼闭眼都是宋小六,是她以前呲牙咧嘴的样子,是她现在冷淡疏离的样子,他突地哈哈大笑,笑意盈满眼眶,却越见冰冷,他扬声冲门口喊,“来人,上酒!”

    立马的有人应一声,“哎,马上来!”

    没过多久,门被人从外面打开,酒香冲进来,柳绍齐虚虚抬眼,只一眼他就看到了转身没入对面厢房里的段萧,柳绍齐挑挑眉,忽的站起来,一脚踩在矮桌上,踏了出去。

    他走到对面,将门踹开。

    段萧支着额头在听琴,忽闻巨大踢门声,眉头一蹙,扭头望去,见到柳绍齐蓝衣凌乱,发丝凌乱,眼神却猖狂无忌,大敕敕的走了进来,他眼一眯,手扶在贵妃榻的扶手上,有一搭没一搭地摩挲着,“我有让你进来?”

    柳绍齐看着他,手臂一伸,那原本置于对面厢房里的酒坛竟自空中飞来,稳稳落在他的掌中,他挑挑眉,一脸无惧地挑衅,“拼酒,敢不敢?”

    段萧眯眯眼,“今日不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