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狩猎行动!

兔子吃大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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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手打开聊天软件!有一条,来自于新城一年一班的群组里,大班长花紫兰的留言:

    "到了吗,到家回一下!有急事..."

    阿松心说:"这大班长干嘛没事给我发私信啊!不会是喜欢我把...嘻嘻!"

    "有事吗,花大班长!"

    信息刚发过去,那边的回信就传了过来!

    仔细一看,花紫衣发了个无可奈何的圆脸表情。附带着一个文件!"这是老师整理的复习资料,让我转发给你。别觉得你这几天没人看着,就可以不学习了!数学语文英语,三大科回来我挨个检查,有一科比上次考试的成绩降到十分以上!哼哼...小心我的拳头"

    花紫兰不但发过来文字,还专门用手机给手照了张照片!只见她握着粉嘟嘟拳头,在照片里傻笑着。!

    照片的背景是班里的黑板前,黑板上还留着语文课上写的板书。

    阿松心里暗暗笑道:"大班长傻掉了吧,我又不打算回那个学校上学了,我看你上哪抓我!

    悠悠的拿出耳机,躺在床上听着心爱的音乐,翘着二郎腿,看着花大班长传过来的复习资料!

    "还挺齐全的嘛,各科都有倒是!"随便拿出一篇数学习题,上面各种习题,解答,技巧要点,写的极其详细!不过这字迹分明就是大班长自己写的嘛!一笔娟秀的小字,虽然很小,但很清晰,也很漂亮。

    "可能是老师给她,然后她自己抄了一遍吧!哎,随便吧,越看越困!"

    把手机扔在一旁,听着音乐睡着了!

    一觉醒来已经是晚上了,很久没有这样舒舒服服的休息过了。回想起在那边待着的时候!城市里那令人烦躁的空气简直令人窒息,乡村这边就好多了,不但空气宜人,景色也非常棒!

    阿松坐起身打了个哈欠"哎,好无聊啊!真没劲,在这呆着!"心里虽然抱怨,但回想起前几天经过那么多恐怖的事情,心说"还是老老实实的在这呆着吧!"

    "吃饭了!"走出房间,到院子里面洗脸。望着天上的星星发呆。"魔女们应该找不到我了吧,嘻嘻!"拿出手机,对准月亮拍了张大大的图片,然后发到聊天软件的个人空间里去!

    老爸、老妈,小松!三个人围着饭桌吃完晚饭,阿松正想帮老妈洗碗刷筷子,作为教师的老爸说道:"行了,别献殷勤了,赶紧复习你功课去!还有一年就要高考了,也不着急。要是考不上重点大学,看我怎么收拾你!"

    "好好好,我马上就复习了!"阿松无语的回到房间。打开书包翻开课本,才想起专门给他们俩特意买的礼物!正想拿出去送给两人,却想起老爸那张臭脸。赶忙装回去!"算了吧,说错了话,在骂我一顿可就有我好受的了!"

    晚上七点半阿松正坐在床上背试题呢,林胖子突然来了!

    "小松,跟我上山打野鸡去吧!"

    "野鸡,你们真会玩。话说你打算怎么打啊,手抓?"

    只见林胖子从背包里掏出一个复合弩来,打开背包,里面还有十好几十根十厘米左右的小箭!

    阿松正无聊呢,见林胖子找了这么有趣的一件事,那自然是求之不得。阿松收拾了收拾,拿上手机,穿好外套,就和林胖子出去玩了。

    两人走出家门,沿着门前的土路一直往前走。

    这是一片荒地,中间一条土路,四周都是野草和野花!虽然拿出来了强光手电,但那一丁点光芒在这漫无边际的黑暗中简直和没有差不多!

    天上也很黑,弯弯的月亮躲在厚厚的云层后面。四周则是几颗孤零零的星星,在天上无聊的挂着。仿佛随时要下班打卡,然后消失回家一般!

    "好黑啊,怎么连个路灯都没有啊!"阿松抱着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自己吐槽道!

    因为自从前几天遇上四个歹徒那件事,阿松就落下心病了!导致现在一看到无人的荒地,或者漆黑的小巷子之类的地方就犯嘀咕。现在看到现在这个荒地,脑中更是不知闪过了多少妖魔鬼怪!

    林胖子说道:"这是山里啊,大哥!咱们村在有钱,也不可能给每一条土道都安上路灯吧!而且,假如咱们村真富起来的话,我倒是挺希望先在四周修几条公路的。因为那样我就可以尽情的飙车啦,哈哈哈!"

    阿松一看林胖子拿开心样,就忍耐不住挖苦道!"算了吧,林小胖同学,就你那车技还是老老实实的骑着吧。还飙车,撞死人咋办!"

    "切,我一自行车能撞成啥样!"

    阿松一脸坏笑,说道:"自行车是不重,可加上您着几百斤的吨位,那撞上基本等同于小汽车了!"

    "你这是瞧不起我啊,看我结果了你,信不信!"说罢,拿起,没放上箭的弩,对着阿松的脸乱晃悠!

    阿松嫌弃的扒到一边去:"哎,别对着人啊!"

    "哈哈,开玩笑的啦!马上就到那边的水坑了,上次我看到那边有好多野鸡野鸭子在乱飞!"

    阿松说到:"算了吧,其实我跟你出来就是想四处转悠转悠。野鸡可是保护动物,打那玩意可是犯法的。"

    "不至于吧..."林胖子一脸疑惑的看着阿松!

    阿松科普道:"不知道吧,我告诉你《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得得得,行了!不打了,我不打了。你快别说了,说多了,头疼!"

    "好吧,那接下来去哪啊!"

    林胖子说道:"既然你不让射野鸡,那我射树上总没人管吧!咱们俩干脆比比看谁往树上射的多吧!"

    阿松说道:"射击游戏吗,不过俩人玩好没劲。把小宝也叫出来吧,多一个人肯定好玩多了!"

    "我懒得找他。"林胖子不悦的摆弄着手里的复合弩!

    "那我给他打电话!"

    "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