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一十章 人生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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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渣渣渣,情况不太好。

    欧阳彤水脑子有点转不过来,自己明天就要离开了,之前的下属,一个有为果敢的少年前来拜会,自己是很开心的。毕竟谁都喜欢忠义的人,谁都喜欢好人有好报的故事,谁都希望自己的下属后辈出息一些。不过出息到撬自己墙角,挖自己心肝的地步,这可有点不太好了。

    高克明此时既是尴尬又是希冀,按照他的性子,换成别的事情早就贴脸坦白了,不过涉及到感情,加上自己还是靠欧阳大人抬抬手这才有机会混到今天,所以才犹豫不决。这欧阳大人马上就要离开了,按照山南四郡叛乱的情况,他真去招抚,八成是被囚禁和转头砍了,剩下的两成一成是老天开眼,一成是老天直接召唤。

    在这种情况下,高克明觉得自己不能再拖了,自古以来,约为婚姻的就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明不白地私下在一起,那叫野合,属于连族谱都上不了的——虽然高克明这种货色本身就没在任何族谱上边。

    欧阳彤水毕竟是长辈,又是答话的一方,刚才自己还笑嘻嘻地说“要女婿真是你这样的,我死了也老怀甚慰。”,少年严肃地说完自己不是开玩笑的后,让欧阳彤水当下翻脸他还真做不到,更重要的是少年的原话是:“晚辈是认真的,怜儿姑娘也同意。”

    欧阳彤水本来当下就想拉女儿过来问话,不过眼下还是不要失了风度,不能自乱阵脚。

    “嗯,就如我所说的,你这少年聪明勤勉,勇敢善良,如果立志于扶危济困,专心学业,而后潜心,他日必然能鱼跃龙门,而后飞黄腾达。大丈夫志在天下四方,父母且不顾,何言子与妻。你这少年的一路作为,我或是看在眼里,或是从别人那听到,其间的艰难苦困和你的筚路蓝缕,我都记在心里。嗯,一个大好的少年不应该耽溺于神色,不说耳闻的了,就我所见到的,毁在这上边的佳人神童不在少数,温柔乡,英雄冢。你还是应该先取得功名,再想其他。离明年的考试没多久了,你目前最需要做的还是静下心来,在明年拿个名次,不求夺魁,只要不在皇榜之外,我想,那时候才算你可以歇歇,再想想人生大事,毕竟你还年轻,今年才十七八对吧?古人云,二十加冠,三十而立,我要是没看错的话,你是那种有志气的坚毅果敢之人,想来不会为了其他事情而耽误,乃至放弃理想吧。”欧阳彤水一副长辈对晚辈谆谆教导的模样。

    高克明是欧阳彤水口中的聪明人,也是事实上有小聪明的一个人,他已经完全懂得这位大人的意思了,这是一个软刀子,一个不算拒绝的拒绝,。让一个在大草原上像野草一样生长了数年之久,凭运气进入太府的少年在短短半年间进入那万里挑一,宫门唱谒的进士榜,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这是一种委婉的推辞,严重一点说,这是一种带着歧视的拒绝。

    不过高克明之前已经有了心理准备,换作他是欧阳彤水,也不会放心把女儿交给这样除了希望之外身无长物的少年。所以他的面色很平静。

    高克明平静的面色让欧阳彤水有种感觉,这少年接下来的话或许会打动自己。

    高克明很从容地说:“欧阳大人说得很有道理,人应当专心致志,坚定目标,不因外物所动摇。不过,我听说圣人云:格物致知,修身齐家,而后治国平天下。不内省,不可对外谈;家事不整,外务也会受到影响。不修身齐家,何以谈理想抱负?有人金榜题名后娶妻,那是他们没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所以才耽误了。

    我还记得,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见贤思齐焉。见贤良之人,若冬日见太阳,沙漠见泉水,片刻等待都是浪费。故而上次见过大人之后,我便今日又跑来听大人教诲。怜儿姑娘在大人身边十几年,日夜受到熏陶,其聪明伶俐,不需要我赘言。单这贤德一条,我就应该早日亲近她。”

    高克明说的大义凛然,欧阳彤水有些生气,也有点得意,好小子,真是臭不要脸啊。不过老夫的闺女是很贤良,你别光说空话,说点具体事例,让老夫再开心开心。

    只可惜高克明一来听不到欧阳彤水的心声,二来和怜儿厮混时候做的是寻常青年男女的玩闹,说不出什么具体的事情来。

    “当然,早日亲近是一回事,具体到三书六聘那是另一回事。”高克明带着讨好的意味补充了这么一句后又继续道:

    “人生的大事无外乎三,拜师,交友,娶妻。

    拜师,可以使人知我为何而生;交友,可以使我知为何而死;而娶妻,则是让我在生死之间知晓人世那些可留恋的事情。所以有人用终身来求师,有人用千金而买邻,有人用万金娶妻。

    我高克明拿不出万金来,但是我知道金榜题名是万金也换不来的。天下举子何其多,又有几人称赞过取功名皆是妻子的功劳?我也偶尔看女子的书籍,其间称颂的德行,除了忠孝,便是此条。我听说贤德的人,应该让他更贤德;尊贵的人,应该让他更尊贵。天下的珍宝如同天上的河汉星辰一般多,可是只有德行最珍贵,它是暗夜的皓月,君子的宝玉,即使是人君渴求也难以得到。我想,如果我以此为聘礼,天下间有德行的人都不会拒绝。”

    欧阳彤水眼皮有点跳,但是依旧沉默,等着高克明后边的话。

    “我,自幼失去父母,独自漂泊在草原,幕天席地,衣着褴褛,在异族的地方任人呼来喝去,日夜思念着有故国的人带我回去。可是冬去春来,日月相推,只见落难的姚人,不见气势如虹的英雄。与我同在的人,有皮包骨头的孩童,有步履蹒跚的老人,还有明明是三四十岁,却已然白头的汉子。我们在朔方无依无靠,只得互相抱团,渴望从彼此身上得到一丝丝温暖,好在那八月飞雪的地方活下去。那时候,我就想,要是能有个家多好啊,有个温暖的人儿能等着我多好啊。后来机缘巧合,我逃了回来,蒙大人收留,在下是感激不尽。”

    说着高克明就行了大礼,弄得欧阳彤水扶也不是,不扶也不是。

    欧阳彤水没扶,高克明就继续趴着说:“大人恩德,我没齿难忘,故而小人是迫切渴望能在大人膝下,为大人提携捧奉,缓解大人疲劳,立侍左右,帮大人遮风挡雨。怜儿小姐也是如此愿望,我知道大人素来仁慈,还希望大人成全我。”

    说实话,欧阳彤水听到高克明说草原上的生活时,是有些动容的,听到最后,甚至想叹口气。只是父母再欣赏一个人,还是要为自己的子女考虑。如果自己能回来,如果自己能被朝廷稍微重用,自己是可以帮这个少年一把的,那样的话,即使少年将来做不到自己这个位置,也能混个七品小官,把女儿嫁给他也能接受。

    只是这少年不到一年,从边塞一路小跑到太府,太快了,太浮躁了。百尺危楼,危患不在高处而在根基。如果之后少年被人敲打雕琢一番,磨掉对功名的过度渴求以及这种宁折不弯的脾气,他必然会有所作为;甚至可以说,即使目前来看,这少年也不会是那种泯然众人的。只是目前来看,他没这机会。

    有时候,父母宁可女儿找个老实人,也不愿意找个有本事但性格有缺陷的人。就是因为站得太高,摔得越惨。如果少年将来真的一帆风顺,出人头地,那反倒是个糟糕的情况。玉不琢不成器,人一旦太过顺利,原本身上的缺点,做事时候的缺陷,都统统被掩盖了,而这些缺陷所造成的隐患却不会消失,反而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埋越深,潜在影响会越来越大,直至惨剧发生。在官场,这样的惨剧之后,几乎没有人能翻身了。

    欧阳彤水有些惋惜,自己没时间和机会打磨这个少年了,但是偏偏这个少年又很出色——不到一年时间,从边城跑到太府里,能不优秀吗?本来自己给他预想的道路是从戎,他有能力从文也是有能耐啊。要是有人能代替自己辅助和打磨一下少年,或许自己真的会把女儿嫁给他。只可惜这只是设想,如今的少年孑然一身,将来的少年危机重重,如果他不能遇到一个贵人,自己的女儿未必有好的结局。兴家赤族,大概说得就是这样的少年吧。

    一老一小,两人绕着弯弯,反正都没说人话,巧妙地避开了恋爱和婚姻最核心的问题——彼此喜欢且适合,这让想偷听却又听得不真切的少女恨得牙痒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