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寒暄行路人

天下两分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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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速度与激情大概永远是年轻男子无法割舍的,或许在某些人心中还要超过香草美人。高克明在阡陌间纵马的时候,一个男子拍马从身后赶来。

    卫辛算得上凤冀郡最繁华的地方了,四通八达,官道宽阔,但可惜这条田间土路和燕止郡的路其实别无二致,都是道路略窄、长有杂草。所以男子不得不以不紧不慢地跟在高克明身后,终于到了官道上之后,高克明突然听到一声马鸣,而后一匹棕黄色的健马载着一个青衣少年从身旁超过。出于人类躲避危险的习惯,高克明侧目看了一下旁边,而后看到少年衣袂飘飘的样子心里不禁嘀咕:大冬天穿成这样不冷吗?这么骑马不难受吗?

    难受吗?少年大概非但不难受,现在还很畅快,跟着别人马屁股后边吃灰的感觉实在是糟糕,他现在超过了那个可恶的小子,让座下的“铁霸王”酣畅淋漓地跑动起来,令后边那小子吃尘土也是个痛快的事情。

    墨麒麟悠然自得,对于跑快跑慢,其实它并不怎么在意,这幅好脾气正是它被称作麒麟的原因,不过,当那匹踏雪黄膘马超过它之后,它似乎闻到了某种不应该在早春出现的味道,身体里某种原始的冲动告诉它:快,去奔跑,去追逐,你将会获得生命中的最大快乐。而后,墨麒麟四蹄狂奔,开始奔腾。

    嗯?高克明有些惊奇,这是怎么了?突然加速,脚踩到刺了?赶紧勒马下去看看。不对,跑得这么稳健,难道是墨麒麟脾气上来了,不想让前边的马儿超过它?

    前边的人本来是带些小得意地往身后瞥了一瞥,却发现后边的马儿跑得更快了,想赶超自己?刚才在田间小道怎么就骑得那么慢,哼,还是在后边吃我老铁扬起的灰尘吧。少年心中想事,手上也不慢,稍微抖了抖缰绳,拍了拍老铁的马脖子,心有灵犀的马儿就越发撒欢。

    不知怎么的,刚才还是多云的天气,突然就雪花飘飘,北风萧萧,天地一片苍茫,道路旁一剪寒梅傲立雪中,孤独飘香;某些事情像梅花开过,冷冷冰雪不能淹没,就在最冷枝头绽放,看见春天走向你我。

    淡淡的雪花并不能熄灭墨麒麟的热情,仿佛有个声音对它说:来追我,如果你能追到我,我就让你嘿嘿嘿。对于嘿嘿嘿是什么,三岁的墨麒麟不清楚,但是它凭本能觉得,应该是像奔跑一样,当时让自己四肢舒畅,事后心情愉悦到都不想动。

    这场牲口发起的追逐,少年回应的奔跑,让高克明内心的某种欲望也开始蠢蠢欲动起来。前边的马看起来是匹好马啊,跑得这么欢,是不是有点挑衅的味道在里面?要不我就超了前边的人,正好墨麒麟也不想被前边的马儿超过。

    某些喜欢香草美人的男子,大概最讨厌听得话就是:不行,太快了。但是喜欢热血和宝马的人反倒是觉得越快越好。最好能像江河一泻千里般,驰骋四方。

    “那黄马自然不是寻常马儿,乃是金城郡的铁骨铜皮黄沙马,被称作马中王者。据说金城郡那边有沙尘暴的时候……什么,不知道什么是沙尘暴?这么说吧,金城郡那边多砂石,少草木,常年大风,经常飞沙走石。这其中最厉害的就是沙尘暴,刮起来那是遮天蔽日,天地玄黄,头顶是沙子,脚下是沙子,嘴里是沙子,甚至运气不好,你整个人都在沙子里。这沙尘暴刮起来的时候,寻常牲口那可是躲在洞穴之里一动不动,只有这黄金踏雪马儿,仗着自己铁骨铜皮,踏沙而来,逐风而去,嘶鸣之声,隐约像龙吟一般。为了抓这么一匹马,往往要在沙尘暴天气出动,克服艰难险阻,通常是无功而返,等到真抓住了,要死掉好几十人啊。你说这马能不稀罕吗?一个是天罡一个是地煞,两匹马儿又都是宝马,自然是一时难分胜负。

    这边黄金踏雪马扬蹄奋疾,那边乌墨追云马飞鬣肆意。一个是黄光电影,一个是乌云残雷,真要说的话,都是风驰电掣,难分伯仲啊。这边的天威上将意气风发,那边的宇宙将军也是神采风扬。二人御马的技艺真的是难分高下。”

    城外某处供人歇脚卖茶饭的草庐里,一个男子正绘声绘色地给同伴讲着自己从说书先生那儿听来的《南梁末世英雄传》。一黄一黑,两匹马正好从屋外跑过。

    临近卫辛城,人渐渐变得多起来了,考虑到会撞倒的人,加上墨麒麟跑了一路,想必也算是过瘾了,自己不能再放纵它了。于是高克明勒了勒缰绳,可惜墨麒麟虽然顿了一下,但是速度仍不肯减慢。有些气恼的高克明心中暗暗骂道:臭家伙,就想着出风头,撞到人怎么办。手上又多用了几分力道。

    前边的少年见快到城门口了,也放慢了马速,顺便往后瞧了一眼,见马上的人也在勒马,心中有些自得也多了份结交的心思,让马儿慢慢走起来,等待高克明。

    墨麒麟见前边的黄马不跑了,心中欢喜,也顾不得主人牵扯辔头自己的难受,一溜烟地跑过去,下意识地想闻黄马的屁股,却被高克明给了一巴掌。

    “兄台的马儿是匹好马啊!”少年夸赞道。

    “哪里,还是你的马儿略胜一筹。”高克明自来熟地接话。

    少年有些得意,自己的马儿是软磨硬泡好几个月,父亲才花重金从卫辛最好的马贩李青天手中买下的,毫不夸张地说,这卫辛城没有比自家老铁更好的马儿了,最多就是旗鼓相当。

    “都一样,难分优劣啊。不知道兄台这匹马是从哪购得,不是我吹嘘,这卫辛城比得上我‘铁霸王’的真是屈指可数。”

    铁霸王,真是个恶俗的名字啊,高克明心里暗想,但是嘴上却很客气:“这匹墨麒麟是草原上马王的孩子,是我老师从浩寒部得来的。”

    “难道是仅次于西域天马的瀚海马?”少年来了兴趣,虽然中原物华天宝,可惜这马匹确实不怎么好,最好的马是西域的天马,据说天生龙骨,神骏不凡,日行千里,出汗如血,可惜西域不通已经很久了,中原再没有这样的马匹了。天底下的马匹唯二能与西域天马比肩的,就是草原与沙漠交界处的瀚海马,生活在在金城郡东北,可惜那片草原为胡人所掌握,流入中原的好马不多;鲜东的山丹马,生活在慕皆邪国,天性耐寒,体格健壮,可惜鲜东到大姚最东北也有数千里之遥,所以这山丹马如今在中原也快绝迹了。

    “这个不太清楚,只知道为抓它的父亲,浩寒部的汗王可是费了不少功夫,想来也不是凡种。”高克明回答。

    “对了,我叫柳磊之,不知道兄台怎么称呼。”少年心里直呼自己大意,见了好马差点忘了介绍自己。

    “我叫高克明。”少年之间的交谈,不需要什么繁文缛节,免贵姓什么,叫什么,字什么,那都是虚与委蛇。

    “高兄弟,看你这匹墨……”少年结巴了。

    “墨麒麟。”

    “墨麒麟被照顾的如此之好,我想你也是个爱马之人,若是今后有空,可以到城西果子巷来找我,咱们一起探讨一些养马的心得。对了,平日里我还会和其他朋友一起赛马,二月二我们在卫水旁的秋霄亭办一场比赛,你要是有空的话,可以来瞧瞧。”少年很是热情。

    “那是自然,我也想让墨麒麟多和其他马儿玩玩。不过二月二的话,那天我有事,怕是去不了了。”高克明委婉。相比于终身大事,赛马这种看热闹的事情还是算了吧,自己还要多读书,即使沙夫子看在陈曹司面子上收下自己,可是自己不能一直待在黄字阁吧,据说每年会试黄字阁考中的人都是最少的。即使进不了天字阁,得不到沙夫子的耳提面命,也得努力进入地字阁和玄字阁吧,至少同窗水平提高,即使先生有事无法给自己答疑解惑,也能凭交情向同窗求助。

    “那真是可惜,我还想让大伙见识一下你的这匹宝马,也让你见识见识别的好马。”少年有点遗憾。

    高克明翻身下马,从城门一侧缓缓行走。边走边说道:“不急,既然我知晓了你的住所,改日登门拜访,见识的机会多得是。”

    “那我就恭候大驾了,对了,不知道高兄弟的家在哪?我也可以改天登门拜访。”少年笑着说。

    “说来尴尬,我不是本地人,现在寓居在城东平安客栈里,这几日还有事情,怕是你找我,我都没空啊!”高克明回答。

    对于高克明居住在客栈里,少年不感到意外,听高克明口音,就知道不是这卫辛城长大的,可能是家族乔迁来的,也可能是随长辈外出在此住一段时间,如今看来,是随长辈外出办事长见识的。

    “这有什么好尴尬的,刚才你不也说了吗?见识的机会多得是,交往也是一样,只要你不走,咱们之后相处的日子还长着呢。平日里我们跑马也都在秋霄亭,不必非要二月二,你哪天路过,有空的话可以去瞧瞧。”少年依旧保持热情。

    “那好,柳兄弟,有空我一定去。”高克明满口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