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软饭要硬吃

咸鱼1234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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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惊奇她坐车坐出过山车直上云霄的感觉,可王远之也没敢多说,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这年头容易恼羞成怒的,只是老实的驾驶着车子往城里开去。

    自从宋月蕊狂野玉米地上了个厕所之后,气氛有点沉默,还带着点暧昧。

    一路沉默前行,十来分钟后,车子飞驰在城里的铺装路面上。

    王远之两天打了两场架,也让他对这个年代的风气有了一些更清晰的了解。难怪这年头的代理渠道如此重要,不仅仅是地方保护,这地头蛇也太多了吧。

    没个好代理,一般人想跨区域做生意,真是不好混。

    话说回来,这年头不说车匪路霸,地痞流氓,就是一大半的学校,如今门口都是成群结队的学生在打群架。

    一路想着这些,回到了村头,想起这几天的风言风语,王远之把宋月蕊放在路口,怀着对了邻居大妈的无奈,“你先回去,我去给车加油。”

    “噢,我都忘了这事!”听王远之这么一说,一路下来平复不少的宋月蕊才反应过来,刚才算成本时只算了衬衫的成本,便提议道,“借一天人家车,咱是不是再拿两包烟?”

    林明德这辆长江750,当年办下来小两万,要是折算这年头的物价都算是豪车了,借人家车一天,给两包烟也很正常。

    王远之想了想,现在宋月蕊家里还一千多件衬衫,没送来的职工手里更多,便说道,“恐怕不止要借一天,算了,这事你不用操心,我来解决吧。”

    下了车,宋月蕊站在旁边,瞄了帅气王远之一眼,感觉也不能让他干吃亏,“那怎么行,这也要花钱的,总不能让你吃亏。”

    “又没几个钱,你收衬衫不也是免费劳动嘛,抵消了吧。”王远之无所谓的说道,并不计较这点,摆了摆手,“行了,就这么说吧,我还有点事”

    说着,王远之油门一拧,车子哒哒哒的就开走了。

    目送王远之离开,宋月蕊回想起今天自己羞耻的表现,脸色一红,有点发烫……真是丢人啊,怎么就出这种事了呢。

    幸亏还是个少年,大概看不懂……吧?

    “月蕊,这从外面回来的?怎么脸这么红,不会中暑了吧。”

    正在这时,路旁路过的一大妈,见到宋月蕊脸色红红的,奇怪的问道。

    “啊,四婶,我没事,就是太阳晒的,我这就回家休息!”

    被人发现异常的宋月蕊窘道,还不由自主往下拽了拽裙子。

    打发掉路过的大妈,河边吹了会风,宋月蕊才让慌乱的心平静下来,莫名其妙叹口气。

    河边有风,转身回家。

    回家的宋月蕊并没看到不远处路过一辆伏尔加GAZ24。

    这款车对很多人来说,也能说有感觉,没感情。配置很阳春,连空调和音响都没有……

    没空调,这在这七月天里,车厢里打温度如烤箱,确实要命。

    一纺厂的厂子赵德明跟二车间的主任李如山正坐在蒸笼一般的车里,不住的擦着汗。

    赵德明视线跟着走进村里的宋月蕊,眼里放光,“那是宋月蕊吧?”

    瞧着他跟色胚一样,李如山点头道,“嗯,昨天她收了两千件咱们厂之前抵工资的衬衫,请了几天假。怎么,赵厂长有事?要不我去叫她?”

    “嗯?”赵德明没提叫不叫,而是被收两千件衬衫吸引了注意力,的确良衬衫能拿来干什么?

    老领导公子那边的仓库里还有一堆,相比女色,如何拉好关系才是更重要。

    赵德明还是能分得清大小头的,他能色的根本,主要是他这个位置啊。

    不然凭什么?他比别人秃?

    如今听到宋月蕊收了两千件,赵德明有了点想法,好奇的问道,“她收两千件的确良衬衫干什么?”

    李如山摇摇头,“不清楚!我估计她找到了什么销售途径……今天早上我让我小舅子跟着他,没想到他们直接骑了个挎斗走了,没跟上。”

    若有所思的看了李如山一眼,赵德明当然知道李如山没必要了解这个,不过稍微知道的情况的李如山,这是想给自己排忧解难的,这家伙很多时候确实知情知趣。

    赵德明点点头,没多说什么,这些事明白就行了,随即看向前排坐着的年轻人,“明天你借个摩托车,跟着他们看看情况再说。”

    前面副驾座的年轻人闻言立即应道,“好的,赵厂长!”

    ……

    告别了宋月蕊,王远之直接去了市里的百货大楼,买了个卡西欧电子表。

    “嘛的,一个破电子表都要两百多……”

    这年头诡异的物价,食物,人工,房屋这些低的可怕,可是电子,机械相关的工业品价格却极为疯狂。

    很多人三年工资才能买一台二十一寸的大屁股彩电,一台电话好几千,一个大哥大小两万,一台普桑,二十多万。

    吐槽完物价,王远之把750加满了油,顺便把车拿水龙头冲个干净。

    不然让老林同志看到他的爱车,借出去一天就泥巴满裤裆,打死都不会借给他,林晓妃说话也不行。

    路过林晓妃家,王远之吹了个响亮的口哨。

    这是两人的暗号,意思河边老地方见。

    一分钟后,个高腿长,一张天仙般面孔的林晓妃,一袭白裙,甩着马尾跑到了河边,一见面明媚打眼神就张开了些,抱怨道,“你干嘛去了,把车开出去一天,我爸中午都不高兴了。”

    “伸手!”

    “干嘛?”林晓妃不明所以,不过还是把白净的小手伸了出来,手指细长,极为好看。

    “看咱这小手,又细又白又嫩……”

    跟宋月蕊不一样,这可是无主打,王远之贪婪的拿着摩挲了两下,细长灵活,滑腻而有弹性,手感真的棒,谁摸谁知道。

    “你干嘛啊!”

    见王远之跟个LSP呢,林晓妃连忙抽手,对王远之怒目而视。

    上来就摸手,什么意思?之前还只是口头上调戏,现在直接上手了?

    不对,之前已经上过手了!

    “流氓!”

    手被抽出去了,还被骂了句流氓,不过王远之也没当回事,从兜里摸出卡西欧,塞到了林晓妃手里,“你不想要个电子表嘛,我给你买了一个,本来还想给你戴上呢!”

    “给我买的?”

    瞧着手里那漂亮的卡西欧,这年头最高档的电子表了,林晓妃惊喜的说道。

    缩回来的手又伸了出来,半响没见到王远之有动作,似乎摸了两把,他就心满意足了,林晓妃又气的踢了他一脚。

    王远之往旁边一跳,躲开这脚。摸你俩下手都不愿意,还想让我给你带表?

    做梦呢!

    虽然我想靠脸吃饭,不想努力,但是也要有尊严……

    没错,软饭要硬吃,才有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