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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切涅格人投降了。
他们所有的人都看着走过来的康斯坦察士兵们,眼中既是害怕,又是欣喜。
这些康斯坦察的士兵都是清一色的铁甲,第一排的士兵还拿着一个跟人差不多高的铁皮盾,后面的士兵都是手持超过两米的长枪,腰间还挂着用于近身肉搏的短剑,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朝着佩切涅格人列队走来。
康斯坦察军队产生的强大压迫感,让这些习惯烧杀抢掠的草原饿狼们双股战栗。
佩切涅格人在这样的压迫感下,连呻吟的声音都不觉压抑了,这样的一支铁甲军,别说是现在了,就算真的在城外野战,自己这些人正面也不可能打得过他们。
佩切涅格人束手就擒,任由这些铁甲士兵出列,将自己捆绑了起来。
城墙上,鲍德温四世和雷纳德骑士看着下面一地的尸体血污,一时都说不出话来。
三千多骑兵,尽是青壮,而且个个身经百战、弓马娴熟,居然就这样被人像抓鸡一样一个个捆了起来?
雷纳德作为医院骑士,常年在耶路撒冷与异教徒作战,虽然跟北方的游牧民族没有过接触,但也是饱尝阿尤布王朝马穆鲁克骑兵的厉害,并且在那些人手中吃过不小的亏。
听闻北方的游牧民族更善于骑射,比异教徒的马穆鲁克骑兵难对付得多,此时居然就这么简单地被康斯坦察歼灭,而且康斯坦察除了几个在城墙上被流矢擦伤的卫戍军之外,竟然没有任何伤亡。
这个战斗力,未免太过恐怖了。
雷纳德眼神复杂地看着身旁的一名铁甲弩手,这名弩手穿着抛光胸甲,里面则是一件制作精良的连帽锁子甲,这样的装备普通的刀剑绝对砍不进去。
而那铁甲的弩手头上还戴着一顶圆帽盔,这种圆帽盔还特地设计了帽檐以防雨水影响弩手视线,只要将锁子甲的帽子戴上,再把这顶圆帽盔套在外面,弩手的头部和颈部也能得到完美的防护。
除此之外,希什曼还给所有的士兵都专门配备了防范战场流矢的铁护面,穿上这一身装备,整个人就像是被装在了铁桶里面,除了钝器和极近距离的箭弩直射,其它的东西根本无法对这些士兵造成任何伤害。
弩手的装备已经如此,下面那些步兵的装备更是豪华。
每个步兵都是一套防护力度更强的圆盘甲取代了锁子甲,这也是希什曼自己鼓捣出来的超时代的东西,差不多是板链甲的设计思路,是牺牲了全身板甲的部分防御性能,以换取链甲的轻巧便捷,现在整个欧洲,也只有康斯坦察的军队装备了这种圆盘甲。
只需在圆盘甲之上,再套上一层抛光胸甲,就能够让康斯坦察的这些长矛步兵,抵御本时代除钝器以外的大部分武器。
而唯一一批装备了全身板甲,便是那些拿着大型铁皮盾,顶在第一线的士兵了。
康斯坦察的盔甲武器全欧洲闻名,今天雷纳德算是见识到了。
雷纳德的盔甲是医院骑士大团长亲自赠予,出自米兰工匠大师之手,比起这些士兵的铠甲当然是略胜一筹。
但是那可是士兵啊,只是康斯坦察的普通士兵而已,他们的装备居然能够跟自己这样的医院骑士团高层骑士相媲美了,康斯坦察究竟拥有怎样的实力,才能够养得起这么精锐的一支军队。
雷纳德看到的那些清一色皮甲的卫戍军,已经非常吃惊了,却没有想到那还不是康斯坦察的主要战斗力。
圣甲骑兵闻名天下?
雷纳德摇摇头,要是真跟康斯坦察的军队打起来,那还真的不太好说。
同样被邀请来的鲍德温四世的心情,则完全不一样,他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之前给雷纳德看狩猎队一人双马,并不是为了向自己秀肌肉,而真的只是一场意外而已,此时摆在鲍德温四世面前的,才是真正的秀肌肉。
那肌肉已经大到光从军事实力上来说,全欧洲基本上不存在能跟康斯坦察掰手腕的对手了。
那灵巧轻便,又防护强大的圆盘甲;那精准度极高,杀伤强力的新式弩机;那个个精壮,训练有素的士兵;无一不超出鲍德温四世的想象。
如果自己有这样的一支军队,那耶路撒冷,也不会被那些异教徒攻破了吧?
看着那些动作整齐划一,的康斯坦察士兵,鲍德温四世不由得暗自叹息。
“安德烈先生。”
鲍德温四世扭头看向一旁意气风发的安德烈,问道:“希什曼伯爵邀我来此,不知道有什么事情吗?”
“哦,有,有。”
安德烈哈哈笑道:“主要是为了向伟大的耶路撒冷国王、基督之盾告捷,此次大破异教徒,正是有了上帝的保佑才能取得如此辉煌的胜利。”
“赞美上帝,赞美太阳。”
鲍德温四世知道希什曼对教会的态度,自然不会认为这就是真实目的,又接着问道:“还有其它的事情吗?”
“嗯,还有一件事。”
安德烈笑道:“这些佩切涅格人,好像已经受到了上帝的神罚,看看他们痛苦的样子,应该不久就会死去了,想让鲍德温四世陛下做个见证,瞻仰一下神迹。”
鲍德温四世被安德烈的无耻梗得说不出话来了,他看着下面那些哭喊着捂着腹部,不断催吐的佩切涅格人,一眼就看出那是中毒了。
瞻仰神迹?那伯爵应该是没打算让这些人活着离开康斯坦察了吧?
“赞美太阳……”
鲍德温四世实在说不出来那句赞美上帝了,问道:“不知道希什曼阁下在哪里呢?我有些事情想要跟他商议一下。”
“哦,伯爵大人啊。”
安德烈说道:“已经带人去了佩切涅格人部落了。”
“什么?!”
……
……
佩切涅格人的部落,今天迎来了死神的镰刀。
部落的年轻人们,基本上已经跟随大汗一起去了康斯坦察,剩下的老弱妇孺们,靠着剩下的些许粮食勉强度日,只盼着大汗和勇士们,带着粮食和美酒归来。
阔尔阔台可汗的妻子,被所有的佩切涅格人称为女主人,此时正在王帐中主持着一切。
阔尔阔台带领勇士们离开已经七天了,部落的粮食分配已经举步维艰,这位三十多岁的女主人,有着草原女子独特的健壮体格和坚韧的品质,在部落中颇有威信。
所以阔尔阔台在出发之后,很放心地把部落中的一切都交给了自己的妻子。
此时的女主人正带领着阔尔阔台的八个小妾,主动喝着稀粥,这一举动也让部落的其它人服气,没有再因为粮食的问题来到王帐大吵大闹。
女主人看着那些愁眉苦脸的小妾们,心中冷笑,这些人仰仗着阔尔阔台,平时锦衣玉食,现在部落中出了一点小问题,便怨声载道地。
这些肮脏的妓女,迟早会祸害整个部落。
不过……
女主人扫了一眼那个阔尔阔台从基辅罗斯劫掠来的金发美人,眼中闪过一丝赞许,虽然是劫掠而来,但从来没有恃宠而骄,平时对自己恭恭敬敬,而且在这个部落困难的时候喝粥,也没有一丝抱怨。
虽然女人善妒,女主人也不例外,但女主人还是对这个金发美人另眼相看,听巴达台说,这个金发美人还经常劝阔尔阔台,应该跟自己的妻子同房,生下部落的继承人。
这个举动无论是真情还是假意,女主人都受用了。
对了,巴达台呢?
“巴达台!”
“在!在!”
一直在王帐外恭候着的巴达台,贼眉鼠眼地走了进来。
女主人看着巴达台的模样,虽然是自己丈夫最信任的部下,这样子实在不讨人喜欢,但好在办事还算得力。
女主人看着巴达台问道:“巴达台,最近有大汗的消息吗?”
“女主人,巴达台一直派人在部落外候着,还没有大汗的信使过来。”
巴达台说这话,眼神却一直在往那个正在喝粥的金发美人那里飘过去。
这几天巴达台可是享尽了艳福,尽情品尝了金发美人在床笫之间的滋味,虽然天天喝粥有点吃不消,但巴达台还是祈祷着阔尔阔台大汗能晚点回来,能让自己再抓紧时间偷偷腥。
女主人有些失望于这个回答,说道:“你下去吧,一有消息马上禀报。”
“是!”
巴达台又色胆包天地看了那金发美人几眼,退出了王帐。
一名小妾看着碗里的稀粥,实在喝不下去了,向女主人说道:“姐姐,算算路程,就算大汗要拖着几车粮食,那也该回来了吧?”
女主人点点头道:“时间是差不多了。”
那小妾又道:“姐姐,那我们何必如此节省,等到大汗回来,不是一切都有了吗?要是姐姐您饿瘦了,大汗回来会生气的。”
“是啊!是啊!”
“姐姐您千万不要饿着自己了。”
“.…..”
众小妾七嘴八舌地劝解了起来,唯独那金发美人稳坐不动。
“住嘴。”
女主人这两个字没有带任何的语气语调,却透露出一股不容置疑的味道。
刚刚还嘈杂的王帐一下安静了下来。
女主人默然扫了一眼众小妾,说道:“谁敢再提粮食的事,就地打死。”
一股寒意在王帐中弥漫着。
就在此时,刚刚离开的巴达台突然跑了进来:“女主人!女主人!好消息!好消息啊!”
女主人腾地一下站了起来,即使是以她的城府,也压抑不住心中的喜悦,连忙问道:“巴达台,什么好消息!”
众小妾见到巴达台激动的样子,知道发生了什么,更是欢呼雀跃,喜形于色。
“报告女主人!”
巴达台喜道:“刚刚得到消息,大汗的马已经率先回来了,相信不久,部落的勇士们就该带着粮食归来了!”
“好啊!”
“好!”
众人欢呼着,女主人一直板着的脸,也放松了下来。
赞美太阳,大汗终于回来了。
……
……
明星荧荧。
佩切涅格部落远处的山坡上,一群身穿皮甲、外披绿袍、肩负长弓的骑兵正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整个部落。
那是康斯坦察的狩猎队。
“看吧。”
希什曼骑在马上笑道:“我就说阔尔阔台的老马,一定找得到回家的路。”